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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

湛蓝史诗 彻界 5178 2021-03-29 05:04

  飞鸟落到了枯老的野桔树上,将树枝上唯一的叶子给震落了,树叶飘落到了树下的桌子上,马上就被一只稚嫩的手给弹开。

  皮尔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纸牌,手指紧握在一起。

  他身后的小伙伴似乎比他更为紧张,倾斜着身子,脸都快要贴在了桌子上。

  “都滚开,我输了有你们好受的!”皮尔斯一把拨开围在周围的人,将这个无形的战场留给他和对面的男人。

  那人大概三十多岁,身穿着黑色皮风衣,带着顶宽大的帽子,一副老佣兵的模样,他们也都称呼他为老佣兵,他将纤长又枯黄的手指放在石桌上,有节奏的敲打着。

  这种声音扰得皮尔斯难受,他猛地拍了下桌子,“你别敲了,扰得我心烦。”

  老佣兵却淡淡一笑,“玩游戏可要有好的心态,你这样可玩不好游戏的,选好了没有?选好我就开了。”

  桌子边缘放着一摞纸牌,但男孩的目光却盯着面前桌子中心的那四张崭新的烫金纸牌,右边两张牌背绘着一株绽放的风铃草,左边的两张则是绘制着一个野兽的头颅。他全身写满了犹豫,最后颤抖地伸出手,从两种牌里各抽走了两张。

  “确定了吗?”老佣兵朝他微笑。

  皮尔斯一咬牙,低声道,“确定了!”

  然后他狠狠地掀开其中的一张,看到那张牌的正面,皮尔斯身后的小伙伴一下子跳了起来。

  皮尔斯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手指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纸牌的正面画着一头面目狰狞的巨龙,而巨龙牌是这副牌里最大的一张牌了。

  这是罗希瓦尔大陆最流行的纸牌游戏,一般称作摸神牌。共有二十四张纸牌,十二张人类牌,包含着十二种人类职业,最大的也是排第一的是大魔导师牌,而十二张兽类牌,则是采用了十二种猛兽,最强大的便是这张巨龙牌。

  通常是两个人玩这种游戏,一人负责从牌堆里的二十四张牌里,随意挑选出两张兽类牌,两张人类牌,这个人被称作“王”,而另一个人被称作“民”,“民”可以优先选择其中的两张,接着就是比大小,大的算胜,人类牌与人类牌相比,兽类牌与兽类牌相比,两个都大的则是真正的胜利,如果只胜一类,则看谁手中的牌最大。

  而现在皮尔斯手握兽类最大的巨龙牌,毫无疑问已经掌握了先机,在兽牌之战里业已取胜,只要对手的人类牌不是大魔导师,他就绝对赢了。

  他一把将身前的钱币全部推了上去,散落的钱币布满了半个石桌。

  老佣兵摸了摸鼻子,“嗯,不错!看来我危险喽!”

  因为在兽牌的对决中他已经确定输掉了,所以很随意地掀开了自己面前的兽牌,烫金的镶边里画着一头凶猛的剑齿虎,虎牌在兽牌里排到第五位,不大不小的一张牌。

  皮尔斯乘胜追击,一把掀开了人类牌,是圣骑士,圣骑士牌。看到圣骑士的那一刻,他直接跳了起来,圣骑士虽然在人类牌里只是第四位,却高过老佣兵的兽牌排名,这意味着即便老佣兵的人类牌是大魔导师,他也依旧锁定了胜局。

  “哦!赢了!赢了!”他的小伙伴们比起兴奋的多,一个个手舞足蹈起来。他却在跳起来之后,马上又稳住了身体,依旧保持着老大应有的镇定,但脸上的兴奋却掩盖不住。

  “还没呢!”老佣兵比起他却是真的镇定,脸上依旧挂着笑容,“我可还没输哦!”

  皮尔斯一愣,旋即便明白了老佣兵的话。在这个游戏里,为了增加趣味性,有一条规矩,那就是当人类牌与兽类牌的排名一样时,则会产生被称作“同身”的效果,可以直接获得胜利,因为“同身”与“通神”音相同,这样的牌又被称作通神之牌。

  皮尔斯强撑着笑容,“不可能,不可能,十二分之一啊,绝对不可能。”

  可说归说,他还是忍不住盯着那张牌。

  老佣兵缓缓伸出手指,轻轻掀开了那张牌,烫金花纹里是一个持着大剑的男人立绘,剑士牌,人类牌的第五位。

  皮尔斯一下子从石凳上瘫倒了下去,脸上剧烈地抽搐着。

  老佣兵则将放在桌子上的钱币一股脑的全部收拢走,同时连声说道:“通神之牌,通神之牌,感谢吾神庇佑!”

  “老大!”男孩身后的伙伴将男孩从石桌下拉了起来。

  皮尔斯却推开伙伴,猛的站起身,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话,“找老大去,找老大去!”

  身边的人立刻反应过来,也喊了一句,“快去找凌羽老大去!”

  这句话像是接力一样,传递到了最外围,最外面的一个小胖子,刚想回身再喊人,却发现自己就是最外变的人,只得拖着沉重的身体朝外面街道里跑去。

  小胖子跑过了整整的一条街,满头大汗的进了一家客栈里,来不及歇息,就气喘吁吁的喊:

  “凌羽老大,快去看看吧,快去看看吧!”

  柜台后的靠椅上躺着一个人,听到小胖子的声音,伸手拿掉了一直盖在脸上的书,坐了起来,睡意惺忪的眼睛里还有几颗眼屎,凌乱的头发像是几天没洗了,他将胳膊杵在桌子上,看着面前的小胖子,打了个哈欠,然后眯着眼问,“是城主大人要传位给我,还是兽人入侵了?”

  “都不是!”小胖子回答。

  “哦,那交给我我的副官皮尔斯解决就行了,我正在研究阵法,没空搭理你,”凌羽又躺了下来。

  小胖子连声说,“不不,皮尔斯将军已经失败了,敌人非常厉害,除了萤海城青石街英明神武的凌羽元帅您,没人能够战胜他了。”

  “哦,”凌羽嘴角一翘,来了兴趣,“还有这种敌人,走,我去会会他。”

  刚走到门口,他又停下了脚步,朝里面喊道:“维纶!维纶!杜维纶!”

  “来了来了,”一个稍胖一点的人,围着围巾从里面跑了出来,来到凌羽身边,用围巾擦了下湿漉漉的手,“怎么了,老板?”

  “那个,有个事需要我去解决一下,今天就先管店,你休息下吧!”凌羽淡淡的说,似乎在讲述着一个很小的事。

  “好,好啊!”杜维纶显得比凌羽还开心。

  凌羽打趣道,“又去找你的小相好?”

  杜维纶则是憨憨一笑。

  “带路吧!”凌羽拍一下小胖子的脑袋。

  此刻战场似乎较之刚才更为激烈,那个老佣兵可能想要离开了,但皮尔斯却领着他的小伙伴将老佣兵堵在里面,面容间不乏警告之意。

  “你还不能走,等我们老大来了再说!”皮尔斯伸手按住老佣兵的纸牌。

  “好,”老佣兵微笑着又坐了下来,“你们老大是谁啊?”

  听到这句话,众人一下发出哄笑,各个都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你竟然连我们老大都不知道,就敢来挑战,看来你今天注定要死在这里了。”

  “这样啊,怎么觉得这么吓人啊,”老佣兵嘴巴一笑,露出了稍稍发黄的牙齿。

  皮尔斯等的有点不耐烦了,忍不住朝外面看了眼,却刚好见到街角处,小胖子已经带着凌羽来了。

  “你死了,我们老大来了,”皮尔斯冷笑道。

  老佣兵也轻轻抬起眼皮,瞄了眼,就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小胖子和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留着半长黑发,也是不甚凌乱,时不时揉揉眼皮,似乎还没睡醒,不禁让他觉得好笑。

  凌羽可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敌人心里落下个不好的形象,他很自信的拉起皮尔斯坐了下来,压低身子说:“听说你很厉害,打败了我麾下所有人。”

  “麾下?”老佣兵一愣,旋即又笑道,“是,是,吾神庇佑,吾神庇佑。”

  似乎觉得落了下风,凌羽眯着的眼睛猛的瞪大,一拍桌子震起了几张纸牌,“那就别废话了,开始吧!”

  “好,”老佣兵也是快人快语,手指快速合拢所有纸牌,“依照规矩,我当王,你选牌。”

  说罢,老佣兵手朝下一拍,四张牌溜了出来,依旧是两张兽牌,两张人牌。

  “不,来到我的地盘,就有一个规矩,”凌羽伸手按住了老佣兵的手,“规矩就是钱我直接压,但牌需要我选一张,如何?”

  老佣兵略微皱眉,这种玩法确实也有,但一般是贵族专用的玩法,毕竟贵族都是很看重尊严的,如果一看牌不好,就不压了,实在有失身份。

  但现在客人提出来了,他便没办法拒绝,“好,那么请你再取一张牌。”

  与“王”抽牌不同,“民”抽牌则不能够看,只能盲抽一张。

  凌羽思索许久,将老佣兵抽取的四张牌中的一张人牌,推回了牌堆里,又轻轻划出一张人牌,然后收回了手,“皮皮,拿钱!”

  皮尔斯在原地久久不敢回应,不知过了多久,小胖子回了一句,“老大,我们钱都输光了。”

  “一群蠢货,”凌羽愤愤的骂了句,然后在口袋里寻摸了半天,从角落里扣出了一枚银币,拍在桌子上,“就剩下就它了,来吧!”

  老佣兵则微笑,“游戏无大小,多少都可以。”

  待到老佣兵重新打乱了一下牌的位置后,凌羽取出了两张牌。

  他掀开兽牌,上面画着一只从空中劫掠而下的狮鹫,兽牌中排第三,似乎开局很不错。

  “呦,感觉这把我要输了,”老佣兵笑道,“这位客人手气不错啊!”

  凌羽却没有一丝放松,即便按照贵族玩法,“王”也是知道三张牌的,而此刻面前的人,似乎并没有半点紧张,看来一张狮鹫牌还不足以锁定胜局,这让他有些不安。

  “该我喽!”老佣兵很随意的掀开了自己的兽牌,阳光下照耀在金色的镶边之上,画面中央是一头鬣狗,兽牌第九。

  看到这张牌,凌羽长舒了一口气,而老佣兵则看不出表情,眼睛似乎在不停地转动。

  “看来我真的是要输喽,”老佣兵碰了碰嘴唇,然后抬起头,“该你了!”

  “不,”凌羽说,“我希望人牌你先开,毕竟最后一刻要留给我。”

  “有这个规矩?”

  “没,这只是算个请求。”

  “哈哈,”老佣兵轻声一笑,“你还是有颗躁动的心。”

  “毕竟才二十五岁嘛,还不老,”凌羽回答。

  “行,那就随了你的意,”老佣兵没再多讲,也没有犹豫,手指捏住牌脚,向上一拉,将纸牌翻了过来,那是一张牧师牌,人牌里第三位。

  “看来我还有机会啊,”老佣兵笑道,“本来还想准备通神牌呢,看来没成功,可以告诉你,这三张牌都是我选的,你的那张谁也不知道是什么。”

  凌羽的心忽然扑通了一下,这种未知的东西是最可怕的了,他闭起眼睛,在脑海中把所有能够大过鬣狗的牌都想了一遍,然后狠吸一口。

  “吾神庇佑!”他喊出了玩这种游戏最经典的台词,然后一把掀开了手旁的人牌。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上面,烫金的镶边围出一个长方形的区域,里面雕刻着一个绝美的女子,身穿灰袍,端坐在街角,长发飘飘,吟游诗人,人牌第六位。

  毫无疑问,他以微缩的优势赢得了胜利。身后的人一下子跳了起来,像是在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神佑吾民,”老佣兵略显无奈的说。

  这也是句这游戏常说的台词,一般在是“王”输得时候说的,因为“王”不可能说自己输,只能说“民”赢了,来借此委婉的表达自己输了。

  他从自己面前的钱币堆里掏出一枚银币,扔了过来,比起他赢得,这只是九牛一毛。

  凌羽将那枚银币扔给了皮尔斯,然后按住了想要收牌走人的老佣兵。

  “还要来吗?”老佣兵抬头问。

  “不,不必了,”凌羽说,“但似乎你忘记了一个规矩。”

  “什么?”

  “当游戏结束时,最后一局赢的人,可以从牌里挑选一张作为战利品,这一点你应该还记得吧!”凌羽微笑着说。

  这其实是个很坑人的规矩,传说这条规矩是制造游戏纸牌的人硬加上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多的卖出纸牌,毕竟少一张也就不能够玩了。因为这很符合贵族的炫耀心理,所以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诸多贵族的赞成,但平民中却并未太多遵循这个规矩,毕竟一副牌的价格可不便宜。可这次不一样了,他们就是按照贵族玩法来的,当然应该遵循贵族的规矩。

  老佣兵脸色阴沉着,但干这一行,讲求一个信誉,如果他今天拒绝了,以后这里就不会再欢迎他了。

  “怎么能忘呢,”老佣兵摊开了所有的牌,“请选一张吧!”

  通常人们都会选择兽牌或者人牌最大的那一张。但凌羽却没有犹豫,伸手就拿起了那张吟游诗人牌,放在嘴边轻轻亲了口,喃喃道,“你是我的幸运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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