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八千年来第一个杀死异鬼的人
夜歌城是高庭大军通往盛夏厅的必经之路,攻占下这个要塞,卓戈得到了喘息的时间。
当晚,为庆祝拿下这一场胜利,卡奥吩咐厨师们特别煮了丰盛晚餐,用以犒劳三军。
无垢者和卡拉萨从不讲究,酒宴摆在地上,他们就围着火炉席地而坐。
而卓戈则走进事务大厅用餐,被强迫而来的夜歌城厨师亲自领他前往靠近火炉的座位,途中老莫梭等人纷纷站立,表示尊敬。
他们品尝了由薄荷叶装饰、用大蒜和药草烤的牛肉,浸在奶油里的黄萝卜泥,以及橄榄,无花果等水果。
席间,“贾卡朗”罗莫边撕咬羊腿,边赞叹:“这些南方的维斯特洛人,所做的餐饮确实不错!”
除此之外,桌上还有用菠菜,无心菜,鹰嘴豆和芜菁做的凉拌沙拉,还有煮了蛤蜊汤。
卓戈劈开一条烤得焦黄的面包,抓来空盘,吩咐厨子将之盛满新鲜鱼肉。
厚重的乳酪气味让他有些不适,然而他强迫自己去对付。
作为多斯拉克人,他不太习惯吞食沾上黄油的面包。
侍酒们来回奔跑,为头领们斟酒,厅堂里回荡着提琴和皮鼓发出的乐章。
三个魁梧的多斯拉克大汉表演着手指舞,一连串短柄利斧在三人之间来回投掷周转。
玩耍的规则是参加者接住或避开斧子,但不得挪动半步。
这游戏之所以叫手指舞,是因为它通常会在某人丢掉一根指头的时候结束,运气不好的话,是两根,甚至五根全部。
卓戈没有制止这种危险的行为,因为多斯拉克人本就是喜欢冒险的民族。
风暴地的处境堪忧,纵然是欢庆的时候,英雄也不敢放松。
当他们开心地狼吞虎咽时,无垢者副统领不禁问:“你们觉得蓝道·塔利会否也从君临搬运了一些野火?”
“弹琴的,跳舞的,你们都退下。”
卓戈叫走了表演者,开口沉吟道:“应该不会,泰温·兰尼斯特向来谨慎,他不会完全相信那些高庭玫瑰的。”
老莫梭反驳:“天下乌鸦还不是一般黑,我们可是整个维斯特洛的公敌,为了铲除我们,君临可不会舍不得几罐野火的,现在卡拉萨们失去了战马,他们的威胁不如以前大了。”
这话一出,整个大厅的饮酒声和咀嚼声都停止了。
智取了夜歌城,虽说战士们的伤亡不大,但是损失了近五千匹战马,而蓄辫战士骑在马背上时,才是最强的。
“来,喝一杯。”
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卓戈举杯敬酒。
当一杯酒下肚后,他霸气的喊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该来的总会来,我们的卡拉萨箭术和刀术精湛,与无垢者搭档,绝胜七大王国的任何军队,无论如何,我们的兵力占优,而且有我和雪球在,取敌军统帅人头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还有一点,他没说,那就是他是个易形者,待蓝道·塔利大军临近,他会借用雪球去探明敌军有否野火。
老莫梭豪迈的捶胸说道:“卡奥说的是,我甘为陛下的荣耀而死!”
坚盾等人应和:“对,莫梭大人说得没错,我们甘为陛下而死!”
提利昂紧咬舌根,角陵是提利尔家族的要塞。
如今角陵伯爵人在玫瑰大道上,城内一定防守空虚,大军只需拿下它,就如同在高庭的心脏里打进了一个楔子。
众情激昂,一直沉默不语的提利昂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出自己的看法。
“抱歉各位,他们也许有野火,他们能震慑我们,但我们不会坐以待毙,别忘了,目前蓝道·塔利的老巢守备空虚,我已经得到了斥候的汇报。”
“攻取角陵,或者去占领高庭,对我们来说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好不容易稳固的风暴地,会因为我们远征而失去,等于是一地换一地罢了。”
顿了顿,卓戈看向小恶魔道:“我知道亲人对一个家主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据我所知,蓝道·塔利是个以大局为重的战争狂人,他未必会为了一些老弱妇孺而心软,再者说,他的继承人狄肯·塔利可是他的事务官,他可以说没什么后顾之忧。”
说着,他加重了音量:“还有,塔利家族虽然封地富裕坚固,但依旧以尚武为荣,所以我们未必能在短时间内攻下,到时候我们也许偷鸡不成蚀把米,让泰温集结的军队围住。”
卡奥分析得很有道理,小恶魔无言以对,心里很是沮丧。
拥有巨龙的卓戈,是他对抗家族的希望,但是巨龙石化,这个希望渐渐变得渺茫了。
提利昂很肯定,若是此次高庭,恐怖堡,铁群岛,以及西境的联军占得上风,那么一直在观望的河湾地,谷地等等大势力,必然会出兵分一杯羹。
毕竟横扫了近半自由贸易城邦,以及风暴地的龙王财富惊人,谁不想成为下一个兰尼斯特家族?
谁不想拥有风暴地的肥沃土地,以及贸易港口?
就在众人的杯中酒变得索然无味,讨论得热火朝天之际,一个无垢者守卫匆匆来报。
“陛下,一个自称是蓝道·塔利的长子,名叫山姆威尔·塔利的肥胖家伙求见!”
“角陵伯爵的长子!”
众人纷纷一愣,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因为双方在敌对,作为蓝道·塔利的血脉,怎会挺身犯险呢?
英雄迟疑道:“会不会是敌人的圈套?”
听到来人是个胖子,卓戈很是期待:“一个胖子搅不起什么风浪的,把他带过来。”
“是。”
守卫匆匆告退,很快便把人带来了。
大厅中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了求见者。
如守卫所言,来人的确长得非常肥胖。
他拥有一头深色的头发,巨大的圆脸上有一双灰色的眼睛。
胖男孩穿着绒毛滚边的黑色外套,以及黑色披风,胸前用鲜红丝线绣着一个大跨步的猎人。
绿底红衣的健步猎人,这是塔利家族的家徽。
卓戈见到来人时对他的印象是:“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
单凭目测,他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绣外套的绒毛领口,圆滚滚的月亮脸上一对苍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转动,汗水淋漓的肥胖指头,则不安的在天鹅绒上衣上揩个不停。
是的很胖,不止卓戈这样想,所有人都这样想,因为都是些舞刀弄棍的战士,他们身边根本找不到这样的肉球。
他们着重关注的是胖子的身材,而卡奥则不然,他的视线固定在了胖子的腰际。
胖子的剑带上别着一把匕首,匕首通体黝黑澄亮,卓戈一眼便看出是龙晶打磨的。
“看来这家伙真就是八千年来第一个杀死异鬼的人了!”
凭着龙晶匕首,卓戈不需盘问,便彻底笃定了胖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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