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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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一番变故,很快便被朝廷封锁了消息。只是,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很快,“镇邪司内斗”一事,便已经在世间的各个角落肆意流传开来。
哪怕两个二十八宿互相交手都是大家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更何况麦芒伍和玖又都是在这江湖上成名已久的硬手,身份也是特殊,可谓皆是执掌牛耳之人——二人相争,自然是逃不过众人的种种猜测。
有人说,那玖一向飞扬跋扈,麦芒伍身为管事执行了家法,废了昔日同门的一身本领,只留了他半条命等死。
也有人说,麦芒伍是被玖勾结了三国师所截杀,人已经灰飞烟灭,不在世上了。
只是这件事发生突然,颇有些没头没尾。二十八宿这些年在麦芒伍的统领下,虽然称不上如同执金吾一般的众志成城铁石一块,却也万不至于互相拔刀相向。
然世间定律,盛极必反。
半年前二十八宿在京城击杀了卷帘之后,地位可谓一时无两,风头更是远远盖过了平日里让人谈虎色变的执金吾。
有人说,二虎相争是为了夺权;也有人说,两人一决生死只是为了争夺一张水陆大会的请帖。总之,外面的谣言可谓众说纷纭。
不管怎么说,众人已经统一出了唯一不变的结论:一向巍然屹立的二十八宿,这次肯定是倒了。
最快蔓延这个风声的地界,便是距离京城不过咫尺的鬼市。
来自于五湖四海的妖怪与武夫,纷纷交头接耳,兴奋地谈论着玖与麦芒伍之间的这场恩怨。虽然大家都是道听途说,但是几杯酒下了肚,嘴里面便滔滔不绝编造出了一系列战斗细节,仿佛这些人都亲眼看到了这场厮杀。甚至,已经有七八个人都信誓旦旦表示亲眼见过了那麦芒伍的尸首——众人一开始觉得不信,后来一想,自那一战后麦芒伍便失去了踪影,说不定真的已经碎在了京城里。
当然了,对这些人来说,能亲历一番二十八宿两个领军人物的对战,绝对是一件颇有面子的事情。
只是,很快鬼市里便不再敢有人提及于此。原因很简单:金角银角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张旗鼓处决了四五个造谣之徒。而整个桃花源,也被勒令万不可传谣。
有云:天下消息出鬼市。这个赞誉,乃是前任老板多年经营才有的赞誉,也是铜雀相当珍惜的一块金字招牌;镇邪司一事还未有答案,总不能以后让人觉得,“天下谣言出鬼市”吧?
更何况,一群匹夫倒是无牵无挂,在鬼市瞎说八道一番,就会散了。但要是等到二十八宿闻听了此言,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迟早要来鬼市里闹一闹的。麦芒伍可以倒,二十八宿却会用行动纠正所有人的认知。
买卖嘛,讲究一个和气生财;玖那个脾气要是动了怒,咱这芝麻大小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所以,铜雀才下了这道命令,意图将鬼市从漩涡的中心抽身而出,力求中立。
只不过,消息散得很快。天南海北,都在念叨着这场厮杀,以及那句“二十八宿这次肯定倒了”。
“二十八宿倒了?怎么可能呢。”一家繁华的酒庄里,李晋喝了口酒,听着旁边桌子几个面相凶狠之徒的滔滔言论,忍不住一声冷笑:他内心深信不疑,有那麦芒伍在,二十八宿怎么可能垮台。
倒是面前坐着的大器一直在拼命胡吃海塞,并没有理会李晋刚才的话题,反而压低了声音:“抓紧闭嘴吃点吧,一会儿店家发现咱没银子,肯定要吃一顿打的。肚里没食儿,怎么扛得住。”
这个酒庄,距离“李家”地界不足百里。如果按照李晋和大器的平日脚程,二人早就该回到李家复命了。至于为什么耽误了这么久,自然又是逃不开大器好赌的干系,一路上只要是遇到赌场便要留步。其实大器身上早就没了银子,只能挤在人群中听听筛盅的动静,过过干瘾罢了。
李晋动了筷子,只是背后的呱噪声越来越大;那几个酒徒显然是已经喝高,嘴里面放肆的话不断升级,甚至已经有了要趁机杀奔京城、根除二十八宿的言语。
这倒不大令人意外,毕竟二十八宿这些年在外结仇不少。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李晋忍不住小声嘟囔了一句。虽然后面几人嚣张,李晋却并不想再招惹什么是非。
“二十八宿的事儿,与你何干?”大器酒足饭饱,身子悠闲地靠后,打了个饱隔,不大明白为什么李晋如此在意。对于二十八宿,大器可是素无好感的。
后面突然一阵哄堂大笑,李晋和大器同时回头张望——原来是其中一个醉汉比划着手中的宝剑,模仿着麦芒伍手持银针的姿态。只是他连站都站不稳,夸张的动作显然是在故意逗人发笑。最后他将那宝剑朝着半空一抛,继而狼狈避开,险些扎到自己。
一声一声“裁缝伍”被不断喊出。这个外号早已有之,就是为了恶心那用针的麦芒伍,暗指他颇为娘们儿兮兮。只不过,是否有人当面这么侮辱过脾气温顺的伍太医,就不得而知了。
这滑稽的一幕,连大器都忍不住笑得拍手——紧接着,大器抬起一脚,自下而上掀翻了自己面前的桌子,面露凶色。
“人家二十八宿的事儿,与你们这帮爬虫何干?”大器起身,一步一步朝着刚才抛剑耍乐的醉汉逼去。那几人显然见过世面,同样掀翻了桌子,一个一个兵器出鞘,严阵以待。
领头的醉汉是个独眼龙,脸上戴着一个雕花面罩,手里握着一把南瓜大小的钉刺银锤。只见他将兵器在手心里把玩几下,一个闪身已经站到了大器面前:“朋友,喝醉了?我手里的这把兵器,能帮你醒酒吗?”
他的表情极度自信,料想对方见到自己标志性的兵器,便该即刻叩头认错了。
身后的其他几个恶汉,顿时面露得意——李晋抬眼,凭着兵器认出了此人乃是百岭山的山大王,那个谁来着……总之就是那一片的妖怪吧。反正他应该隶属于狮驼国三雄旗下,也算是有些名气。
狮驼国的人出现在这里,就代表着三雄已经在前来水陆大会的路上了。
大器并不搭话,只是摊开左手,抛玩着一枚骰子。
百岭山的几人开始还未在意,但是细细看了那骰子后,纷纷面露惧色,一个接一个偃旗息鼓收了兵器。
执金吾的赌鬼大器——这名号可不是闹着玩的。
唯一进退两难的,只剩下了那正在与大器僵持的山大王了。
“李家的人吗,那便真是误会了。”这山大王完全没了刚才的威风,一番下台阶的话说得也是口干舌燥。
骰子已经落在了大器手里,他低头一看,花色只是一个“一点”。
大器攥住了骰子,露了个笑——众人还未反应,却见那山大王人已经横着飞了出去,撞破石墙倒在了外面的街上。而他脸上唯一剩下的那只眼,乌青得异常严重,看起来像是被人打了十几拳的样子。
大器上前几步,走到了刚才那山大王站立的位置——山大王银锤早已脱手,砸在地上。大器俯身,捡起这兵器后用手指弹了弹,然后心满意足地走回来。
店老板正躲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大器却已将那银锤放在了桌子上:“结账,找钱。虽是镀银的,刮下来也有个三四十斤吧?”
一行人见自己头领被击倒,犹豫着要不要上前拼个你死我活——外面,那山大王已经揉着自己面部的伤口站了起来,狂呼“住手”——若是事情到此为止便也罢了;自己下面的人真要对着大器出手,事情的性质可就变了:
袭击执金吾,还是两个一起?这可真是活够了。他们既然二人成行,自然并非出来消遣,而是在执行李家的任务。这山大王心里想得清楚:即便自己这边占理,三雄也未必会出头保住自己这么一个小喽啰。
倒不如,认个倒霉,吃点亏作数。
于是一众凶人,只得看着那大器领了掌柜找回的散碎银子后,满脸欣喜地与李晋一并扬长而去;倒不过,方向依旧没有朝着李家,反而像是附近的一个赌铺。
“就这么放他们走了?”几个手下虽然满手是汗,却依旧不大甘心。
“嗯。”山大王在下人面前丢了颜面,却依旧信心满满:“咱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坏了大王的计划。放心吧,这个仇,很快就能报的。掌柜的,上酒!还有,把那兵器还我,我另给你银子……”
不过,这用银锤的山大王还是有些疑惑:麦芒伍这件事跟他执金吾何干?二十八宿倒了,他们不应该高兴得跟着自己一起起哄才是吗?
想不通啊。
“稀客,竟然是你来了南疆。”正在钓鱼的奎木狼听得身后一阵突兀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却随即收了手中的钓竿。在一旁依偎着自己相公的百花羞愣了愣,回头望去。
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身着执金吾制服,笨拙地攀爬上了这垂钓的水洼。虽然这山丘不过十来丈高低,老者爬上来之后还是气喘吁吁,口中不住嘟囔着岁月不饶人。
百花羞看清此人面容后,不由得吃了一惊。
怪不得整整一个时辰也没有鱼儿上钩;此人出现在南疆,恐怕稍有灵性的飞禽走兽都已经避难去了。
奎木狼已经用手探握住了放在一旁的狼牙棒,同时对百花羞轻松说道:“你先回去,多煮一个人的饭菜等我便好。”
百花羞心里一百个担心,却也知道自己留在此地反而让夫君分心,只得起身,收拾了那还空空如也的鱼篓,与那老者擦肩而过。那老者本是俯身喘息,与百花羞擦肩的一刹那却忽然站直了身子,手也探了出去——奎木狼心下惊怒,挥起狼牙棒便朝着对方的脑瓜子砸去——方圆里许的花草,都被这兵器划破空气卷起的飓风吹得东倒西歪。
咣当一声。
“百花姑娘,一点锦绸面料,留着做几身新衣裳。”老者并未袭击百花羞,只是在百花羞鱼篓中放进了一匹绕着金线的缎子:“毕竟我也算是娘家人嘛……”
另一边,这老者只是抬着左手,便赤手空拳地握住了奎木狼手中砸下的兵器,阻挡住了刚才排山倒海的一击。
奎木狼大意不得。但是老者依旧未曾转向于他,只是看着那百花羞谢过礼物之后一步三回头下了山坡,才松开了握在手里的狼牙棒。
“有事?”看这老者送完东西还不离开,奎木狼便开口问道。
“久困南疆,可能你还不知道。”老者说着,便席地而坐:“我今儿来,是给你带一个好消息:外面都说,二十八宿倒了。”
“不可能。”奎木狼脱口而出,只觉可笑。
“我在想啊……”那老者倒是不急不躁,只是捋了捋自己的白胡须后捶着自己的老腰,自顾自说道:“百花羞既然是小姐的远房亲戚,你呢,便也算是我李家的入门女婿。以前各为其主倒也罢了,现在那麦芒伍出了事,你倒不如干脆入了我执金吾,为家主效忠……至于那卷帘小儿留在你身上的伤,咱李家也不是没有办法。”
“怎得,你们执金吾已经死得没人了吗?”听到这老者提及麦芒伍,奎木狼咬牙切齿反口挖苦。这算什么消息,一番道听途说便敢来他面前游说?
骂归骂,奎木狼心中也不免有了一丝不安:算起日子,这几天便是京城回给自己书信的时日,麦芒伍从未拖延,为何这一次的书信却迟迟未到?
“怎么会呢。”老者似乎惊讶于奎木狼如此反应,倒是一番感叹:“得益于那老伍性子好,执掌了二十八宿后休养生息,这些年咱们两家总算是没有年年死斗,大家都图个长命百岁。只不过嘛,此次水陆大会,执金吾怕也会损兵折将,我也得早作打算。而且,毕竟是年轻人的时代嘛……前几代的恩怨,就交给下一代的二十八宿和执金吾解决吧。像我这种老头,老胳膊老腿的,总是霸着这个位置也不好啊。能在这个位置活这么久,人便娇惯了,便开始不切实际地想要一个善终。我想,你也希望与百花羞平安一世吧?既然有恩于你的麦芒伍已经不在了,倒不如……”
说着,老者迷离地瞥了一眼奎木狼,似是抱有很高的期待。
这番真挚,反而让奎木狼慌乱了些许:难道,麦芒伍真的出事了?
“镇邪司不会倒。”思来想去,奎木狼最终说出口的,还是这句话:“如果麦芒伍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反而更该留下,辅佐他的徒弟将二十八宿重振而起。”
“哦?他还有徒弟?”老者听到这里,倒是稀奇,脱口而出后又忍不住频频点头:“也是,是该早做打算。不然不知自己何时死于非命,岂不是在这世间烟消云散?不过,说到底……那七子小儿里面,是他们哪个继承衣钵了?”
奎木狼知道对方虽然说话难听,却绝不是有心挖苦,便答道:“那徒弟并非七子。”
“那最好。”老者点头,一脸喜色:“他们虽有资质,难耐平平,要是拜了麦芒伍为师,倒是可惜了小伍的一身本事和胸襟。如若如此,下一代执金吾岂不是不战而胜?”
“继承之人,资质可能还不如七子。”奎木狼叹口气,想了想之前与吴承恩在南疆的短暂接触,有一说一。
老者脸上的喜色逐渐散尽:“麦芒伍小儿怎么想的……后继无人,后继无人啊……”
是的,吴承恩确实是资质平平;说起来,倒还是他身旁少言寡语的青玄更胜一筹。但是呢,这半年里,奎木狼与麦芒伍之间的数次秘密飞鸽传书互通近况,难得麦芒伍的书信里会提及几句吴承恩。当然,也也多半是因为南疆无事,麦芒伍才有心情谈及其他。言语之中,麦芒伍对于这个所谓的徒弟一直十分欣慰,甚至觉得只要假以时日,吴承恩必能独当一面。
“他有天赋。”麦芒伍的字条里,这一句评价,就足够打消奎木狼的猜疑。
字里行间流露的那份自豪,简直如同一个孩童苦寻到了钟爱的玩伴。
麦芒伍很少这么直白地夸赞一个人,既然他给了吴承恩这样的评价,奎木狼选择相信他。
“倒不过,无论他徒弟是谁,也没用的。”说道这里,老者脸上流露出了一份得意:“只因为,咱看中的这个新一代的执金吾,绝对是万里挑一,傲视群雄。这也是小姐的眼光,绝不会错。日后,我便能轻松些,专心护着小姐,打发日子算数。”
言外之意,老者颇有些挑选下一任继承人的感觉。
听到这里,奎木狼忽然环顾于四方:“难不成,这人就在南疆?”
是的,能让老者亲自出现在这里,不该只是前来探望“百花羞”这一理由,更不该是游说自己加入执金吾的理由……
老者不置可否,只是摆手,进而勉强起身,朝着南疆的一处荒无人烟的漫天沙丘走去。
奎木狼不禁心下一紧:说起来,卷帘虽然已死,南疆势力却依旧苟延残喘。当初,卷帘手下有三大将领,各个都颇有些本事。只不过,镇九州和白骨夫人都已殒命,剩下在南疆蛰伏、不断侵袭皇城的,只有那善于使唤虫子的“万蝗”了。
而老者步向的方向,正是那万蝗盘踞的巢穴。
只是,那居于卷帘之下的万蝗,真的有此本事?
既然能请得老者而并非其他执金吾亲自来请,足以可见李家对其重视。而且,说破了大天,如果刚才老者所说继承之人不是那“万蝗”,那真正的继承人,还能有什么场面可以超越老者亲自现身这般礼遇?
想不通啊……
千里之外,一片混沌的燥热处。
“家父不在,李棠小姐请回吧。”一个面目俊秀的少年,亲自将一捧热茶奉于桌上。
“不,我此行并非来找牛魔王。”说话的,正是红衣白衫、笑起来倾国倾城的李棠。半年过去,李棠似乎一点没变,照旧腰间挎着锦绣蝉翼刀,灵感也是在旁边飘然游弋。李棠双手捧起了那杯茶,慢慢细品,毫无防备。虽然对方态度恭敬,但是李棠身后的四五个执金吾,却都是虎视眈眈,生怕有丝毫闪失。
那少年听得李棠言语,却没有什么惊疑反应:“既然并非寻觅家父,那堂堂李家大小姐亲自来我火焰山,究竟所为何事?”
“来此无他。”李棠放下了茶杯,从容开口:“只希望能邀请公子,入我李家执金吾。”
少年年纪轻轻便得此天下殊荣,却只是笑了笑。这番反应,未免在李棠身后的执金吾面前显得略有几分张狂。
但是,他却足有张狂的资本。
年纪轻轻的他,便已经击败了十数个江湖上所谓“天赋异禀”的成名高手。
所谓的天赋,终究敌不过更为苛刻的二字:
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