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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狼群

活在诸天 你好再见见 5226 2021-03-29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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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亮救了王超之后,王超还是像原著一样,与朱佳一起去了北京。

   拜访了那位八卦门宗师,经他指点王超终于明悟本心,决定远离文明社会,重走一遍长征路。

   之后成功突破暗劲,成为一代武学大师。

   张亮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去突破暗劲了,很早以前他就卡在了明劲巅峰,离暗劲只有一步之遥,只是这一步太遥远。

   在沿海的地下拳坛生死搏杀,在别墅里读书养性,而今离暗劲更是只有半步,随时都可能突破。

   张亮想要向王超一样,远离文明世界,不去参与那些勾心斗角,迷失自己的本心,不去想财富、权势、金钱地位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张亮没有选择像王超一样,重走一遍长征路,那并不是他的感动,而是王超的感动,他就算走个百八十遍,也没有机会突破暗劲的。

   就像让一个外国人去走长征一样,也许会惊讶,会感觉不可思议,可是却难有感动,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局外人,并不会有身临其境之感。

   张亮同样如此,虽说这个世界与他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世界几乎没有差别,可是终究不是一个世界,他难以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有太多认同感。

   他选择去了另一个地方,几乎与王超完全相反,张亮选择的是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位于中国的东北部,而王超去的是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部,他们两个几乎是去了中国的两极。

   张亮选择这里并不是毫无道理,第一个世界给他的震撼与惊讶,至今都对他有很大的影响,。

   恐怖的暴猿,暴戾的霸王龙,还有那渺小的同样生活在骷髅岛上的土著居民。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简直令人叹为观止,望而生畏,可是看着各种各样的生物在自然中挣扎生存,生死搏杀,同时又不断进化,张亮却有一种别样的感动。

   骷髅岛给张亮最大惊讶与感动的不是电影主角那头巨大的黑猩猩,而是岛上各种奇异的生物。

   有强大到手撕霸王龙的狂暴黑猩猩,有那远古时代就存在的食物链顶端的霸主暴龙,也有弱小的依靠祭祀黑猩猩而存活的土著居民。

   这种奇异的生活方式,诡异而又自然的生物圈再一次证明了大自然的神奇与伟大。

   现代的人类因为生活安逸,已经长达几千年而没有进化,甚至于已经开始退化,练习国术就是让人再一次进化,或者说是让人恢复到远古时期。

   再一次与各种生物竞争,挣扎进化,但这一次不再是只进化大脑,而是连同身体一起进化。

   在保留头脑的进化后,使身体同样进化与之匹配。

   张亮之所以选择大兴安岭,就是因为这里有完整的生物圈,完美地展示着大自然进化的奥秘。

   张亮在地球时,最喜欢的节目之一就是《人与自然》,自然总是在时时刻刻显示着生存的残酷,却又时刻给人以希望。

   张亮漫步在这原始的森林,除了打火石,一切属于人类文明的物品他都没有携带。

   冬日的严寒难以给张亮带来伤害,要知道这里是东北,中国最冷的地方,最低温度可以达到零下四十一度。

   本地人在这个时候的冬天都是在家呆着,基本不出门,火炕烧的通红,而张亮却在这个时候去了大兴安岭。

   在当地人看来,这已经不能叫作死了,这已经达到了脑子有病的程度,完全实在找死。

   可是以张亮的体质,现在这种温度还不足以将他冻伤,每日在山林中行走,看着这片山林慢慢解冻。

   各种动物都渐渐的多了起来,森林渐渐显得生机勃勃,充满了朝气,不复冬日的死寂。

   张亮满脸胡须,头发疯长,又没有工具,只能由它去了,在这山林待了小半年,现在的张亮看上去就像个野人,完全不像是在文明世界生活过的人。

   可是张亮心中却更加坚定,每走一步都能调动全身的气血,这是寒冷的冬季教给他的能力,不然他也可能冻死在这森林里了。

   虽说他体质强大,远远超过人类的生理极限,可是也不是铁打的,终究还是血肉之躯。

   最初的他太托大了,认为几千年前的古人可以在这里生存,他也一定可以,结果现实无情的给了他一记狠的。

   刚进森林时还好,可是没多久就迷路了,冬日的森林也难已找到食物,又累又饿,还十分寒冷,几乎将张亮困死在森林中。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张亮困顿中发现了一头冬眠的熊,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也霸占了黑熊的山洞。

   之后的张亮就以这个山洞为核心,不断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

   每日观察动物的活动,看着他们在这片森林中生存繁衍,心中有些莫名的感悟,难以描述,却又真实存在。

   同时张亮还在不断观察动物的运动,观察它们发力,每一头野外生存的野兽都是国术高手。

   要说张亮在这冬日里捕杀最多的动物反而是狼,冬日里食物匮乏,狼的捕猎范围也不断扩大,这导致了张亮遇到了狼群。

   狼的强大毋庸置疑,狼群在森林任何地方都是无敌的存在,即使是东北虎见到都不会与之正面战斗。

   而冬日里饥饿的狼群无疑是最可怕的杀手,张亮居住的山洞就被狼群发现。

   先是一头野狼在山洞前徘徊,而后越来越多,等到张亮发现时,山洞边已经聚集了几十头狼。

   一双双眼睛在黑夜里折射出绿色的光芒,黑熊的气味使狼群有些迟疑,可是饥饿驱着使它们,令它们不愿离去。

   冬日里没有足够的食物,而狼的胃口极大,每天都要吃十几斤肉才能饱腹。

   平时的狼群通常只有十几头,而在冬天的威胁下,狼群甚至能达到四十头的规模,几乎连老虎都敢攻击。

   生存已经使狼群发狂。

   现在狼群徘徊并不是在犹豫,而是在准备进攻。

   张亮才到洞口,一头饥饿难耐的野狼已经扑了上来,尖锐的獠牙对准了张亮的喉咙。

   迎面而来的腥风,夹杂着野狼口中的热气,几乎喷到张亮的脸上。

   野狼那因为饥饿有些泛红的双眼都映入了张亮的眼中,这种环境在张亮眼中与白天没有什么差别。

   “咔…咔…”猛地一拳将靠近自己的野狼击飞,张亮甚至能听到被自己击飞的野狼骨头的断裂声。

   “嗷……嗷……”狼王的叫声彼此起伏,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没有仇恨,只有杀戮。

   一头又一头的野狼扑向张亮,它们很懂合作,有的咬向喉咙,有的攻击下阴,还有的攻击腹部。

   都是人体的薄弱位置,一旦被咬到,基本就会失去战斗力,会被饥饿的狼群分食。

   张亮忽然蹲下了身子,现在什么精妙的国术打发都没法施展,靠的只是平时努力锻炼的身体,还有各种奇异的发力技巧。

   张亮突然蹲下使扑向张亮的群狼反应不及,扑了个空,还在空中就被张亮竖掌成刀,劈了过去。

   这一记手刀威力大的出奇,直接将野狼开膛破肚,犹如拿了一把真正的大刀。

   被砍中的野狼像个破口袋似的,肠子、内脏流了一地,眼看着就死了,可是却还疯狂的扑了上来。

   恐怖的大嘴张开,死也要在张亮身上咬块肉下来。

   张亮回身就是一拳,直接将野狼打得脑浆四溅,一命呜呼。

   周围的狼群却悍不畏死,一头接一头得扑向张亮,在这疯狂的攻势下,就算是百兽之王的老虎也要被围殴致死。

   可是张亮远比猛虎要强大的多,在骷髅岛上他搏杀过太多无法想象的猛兽。

   狼群也只是在数量上给了他烦恼,无法带给他威胁。

   狼群死了一头又一头,可是剩下的扔悍不畏死,前赴后继。

   要是在别的季节,狼群早就退却了,可是残酷的冬日使食物无比匮乏,狼群已经无法生存。

   要么在这里获取到食物,要么在这里死掉足够的野狼,这样剩下的食物就足够狼群生存了。

   这是狼群的生存法则,也是自然的规律。

   弱小就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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