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珠尔根城在胡三七眼里,也不过是一座与自家县城类似的城市。
勉强依靠掠夺来的汉人奴隶,烧砖筑城,花费巨大,但起码值得,林丹汗在十几年前被饮恨做掉,其实其是败在想要收拢汗权,而诸多部落抵抗之下,草原上的带路党太多,都比中央军实力大了。
当然了,由于设计不足,以及大量的人口跑路到此,所以围绕着这座城市,已经多出来连绵广大的棚户区,其实是蒙古包以及草屋木屋的混合体,由于缺乏规划能力,能维持着几条可以勉强行走的道路就不错了。
当然了,这里也是有秩序的地方。
一面红色的旗帜在一片空地上迎风飘扬,旁边还有一副招牌,写着帝都驻格勒珠尔根城办事处。
这办事处的位置当真不错,处于许多建筑物的边缘,本是道路不变,但被长老们修整后,周围却是围绕着他们周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利益结合体。
到底都是汉人的地方,因此不少汉商为了图个安全,都在这里设点,后来就是因为当然的商业利益,而开始追随着这里的脚步。
这个办事处更类似于商务办的节奏,因为代替发布帝都需求的订单,而被大大小小的商人趋之若鹜,其实这里本身不进行金钱交易,只不过是一个沟通的渠道,但一个官方的身份,类似于江南织造的地位,被巴结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了,这里最重要的还是消息渠道。
几乎过几天,就要来一群当兵的,获取饮用水以及通一下消息,这里负担的另一个任务就是收集帝都的消息。
作为前锦衣卫,卢剑星能够来这个交通站工作,很不意外的是为了升官。
哪怕是锦衣卫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家室不咋地,是属于边军被拉入锦衣卫的编外人员,但做事敢拼命,王建见他遇事积极,而且学习简体字简直太快了,因此升任主任,不过这个主任有些悲催就是。
但卢剑星还是升官了,他计算过,这个官怎么也比以前的总旗强的多了。
而且,虽然蒙古方向根本不是重点,事实上连次重点也不是,长老们一直的策略都是以经济温柔攻势为主。
漠北和漠南是两个世界,每年一半的时间都是冰冻,沙漠化严重,蒙古高原寒流可是中国北方防寒服商人最贴心的伙伴,每次南下都可以让无数小伙伴赶紧去采购冬衣的存在!
某一年,漠北国家政府脑袋抽筋,要关闭海关来惩戒南边的邪恶政府,而该政府也是从善如流,宣布海关暂时封锁以检修设备,不必一个月,漠北就哭着要求开关,原因很简单,只需要关闭一个月的海关,他们的超市里就没有零食,没有卫生巾,这痛苦。
当然了,原因自然很简单,这个地方想自力更生太难,没有了漠南支持的粮食,就必须仰仗北方的哥萨克的支持了。
此时的哥萨克事实上已经开始将他们的爪子伸向了东方,只不过依然还在于中亚的族人拼争,因此漠北却是形成了这样的奇观,乃彦和脱脱部族虽然因为草原争霸,真正的大战一触即发,但他们无论是偶尔在漠南火并,还是来南边采购粮食,却佛系的很,有时候彼此睡在隔壁屋里,也可以相安无事。
这也是因为钱的问题。
胡三七摸了摸自己的钱袋,他的军饷基本上都存在了随军的银行里,不过随身还是带着些钱的。
以他的本性,是万万不喜欢那么信任长老的银行,将自己每日辛苦受训得到的军饷交给那些人放着,生怕被没下,但是这是所有人的事情,带在身上不怕丢了吗,而且野外行军的时候,行囊是要被军官们控制,任何太重太大,会影响士兵体力的东西都视为对作战不利,被控制也是很正常的。
他身上的银元自然是属于规定数量,此时之所以想起来,却是看见了办事处门前的热闹情景,一个那些卖实物的人。
一个摊位上,一口大锅里面,全都是油汪汪的热油,旁边摆满了各种鸡腿鸡柳的好东西,这也是鸡肉大外卖的副产品,东西都不贵,胡三七却是嘴馋起来。
这油炸食品在连队里并不新鲜,不过也不是顿顿都吃,按照食谱,大概每周会有一个炸鸡腿,一份儿炸鸡柳,不过贪新鲜孩子气的人,还是想过去吃吃。
除了炸鸡,还有其他的路边摊,都显示出这些地方虽然破旧,风沙不小,但旺盛的活力,卖毛皮的,卖牲口的,颇有80、90年代小县城风貌,当然了,他们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胡三七闻着炸鸡味道,过去买东西的想法自然被压下,急急慌慌的跟着进入了办事处。
虽然有一百多人,但在命令下,每个人都知道该做什么,将马匹身上的负担卸下,然后去附近的河里打水清洗,有的隔绝内外,站岗放哨……
胡三七捞到个好活计,将一些箱子搬运出来,这据说是卢剑星收集到的情报,不过他混在搬运的队伍里,却是听到了消息,也竖起了耳朵。
“蒙古人下面是要打一次了,两边聚敛了足够多的大小伙子,足够多的牲口,还在这里买了那么多的刀剑弓箭,可以说,他们的财富已经空了。”
中队长叹息一声,作为军人,谁都想着立下战功,受赏升官,完成阶级跨越,但他却不是野战军的人啊,“这是好事,但好的不寻常啊,他们都是蒙古人,而我们在一边看着,他们就不会想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了我们而暂时勾结吗,这蒙古人玩这一套可不在少数。”
乃彦和脱脱之间的杀父之仇,其真实的情况不过是帝都中情局的一次扫尾活动,不过这就不是外人可知的了,但是在中队长这样了解蒙古历史,将其视为蛮夷的人看来,这都不是事。
“现在想不想打,已经不是乃彦和脱脱两个人的事情了,花了那么多钱,做了那么多许诺和准备,人家都想着打一仗发财,许多部族都被卷入后,只要为此付出了那么多,如果你现在说一句,不打了以免便宜了汉人,非得被做掉不可。”
卢剑星自然是不懂,后世一战时候,同盟国和协约国是如何被亢奋而愚蠢的国民绑架,一步步走上了战争的道路。
这就是所谓的绑架。
现代化的生活对于人类来说,就像鸦片一样,一旦染上就很难戒掉。毕竟有了干净卫生的食物,人们就再难去茹毛饮血,有了温暖舒适的水泥房子,就不会去住石头房子和山洞,有了现代社会的安全环境,很快就会忘记在危机四伏的大自然中求生本能,有了电视,有了网络,面对海量的信息,就再也难以回到一个没有网络,通讯靠吼的环境中。
想说不是的,先把你手里的手机放下啊。
于是现代人类从一出生起就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也只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为了维系这样的生活,他们就必须不断工作,不断赚钱,不知不觉就成为了这个社会巨大机器的一个零件,再也离不开这个社会机器。
社会性的动物,支撑起社会机器必然需要各层级的零件,从古代起这种性质就从未改变过,只是古代叫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佃户,现在叫老板和合同工,在古代奴隶主用绳子捆住奴隶,到了现代,我们有信用卡,呵呵,手段越发文明,但是本质从未有改变。
如果真是单穿小白,先挺过最初的适应期吧,没有经过消毒的水,没有提供给的卫生纸,到了晚上没有电灯,哪怕让你去走路去县城,估计脚底的水泡也要长起来了。
穿越小说喜欢描写那些土著居民来到穿越者建立的大城市,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无知而跪舔穿越者,但是他们肯定想不到,刘姥姥那样一个人情练达,情商爆表,始终装疯卖傻故意让自己做一个小丑给荣国府上上下下看笑话,以此求取援助的人物,早把荣国府看透了,最后可是她亲自将贾家的小姐带回去给自家孙子做童养媳啊。
后世的一战时候,就是这样的情况,无知的普鲁士市民宣扬武力至上,而市民们哪里懂得战争是什么意思,战略多少钱一斤,他们踊跃支持国家与懦弱的法国人英国人开战,想象着如果打赢了,自己就可以去印度去东方做殖民地主人,享受各种好处,但从未想过会输。
因此不可能停下。
“还有个小事,你们回去的时候,可以跟吴克善派出的一队人马一起走,他们好像卖给一些老西儿好马,打算送去帝都,我们虽然不掺和这些,不过顺手帮把手也好。”
“哦?好马吗。”
“据说是跑马场用的好马,一个从西域来投奔的小部族献上的礼物,你知道,之前吴克善向帝都献上了一匹汗血马,得了一支手表,他估计是想着再来一次。”
两人嘀咕半天,却是提起了草原上进行到什么地步,以及那马儿会被送去哪里,归属哪位长老。
胡三七感觉喉咙发干,给仇人当兵吃粮自然不可能真的当出忠心来,因此更趋向于找机会报仇,自己接下来又一次这么接近那些长老,不知道该如何做了。
到了自己的地方,虽然居住条件和连队没得比,都是大通铺,但都是苦出身,好日子才几天啊,这里不同的是有着不错的卫生条件,喷洒了一次杀虫剂后,已经可以居住,然后掏出伙食经费,去集市上采购了活羊,当场宰杀后,直接烤了一顿,当然了,这里禁止饮酒啊。
格勒珠尔根城是中队巡逻路线的最北端,修整一夜后,看着那些紧张却又不敢接近的部落骑兵,整个中队不慌不忙的缓缓朝南而去,按照长老们的部族,他们现在还是一个慢慢加压,让草原上各族认识逐渐习惯于长老会不断出现的刷存在感阶段。
跟随在身边的,是一队汉人和蒙古人混合起来的编队,基本上都是长年跑这条商路的老把式,之所以要求中队护送也不过是因为队伍里的东西太过贵重而已。
随着铁路的逐步拓展,中原与蒙古的关系,以及商业往来的内容开始改变,除了原本的汉人对外贸易三件套,(茶叶、丝绸、瓷器)服装,零食,饮料,酒精制品,化妆品都开始进入蒙古,甚至某些商人会神神秘秘的求见某些台吉的后宅,向他们推销他们的黑丝白丝,种类多了起来。
长老会对于草原上马匹的需求逐渐的从运输需求开始到了更高端的竞技需求,而各种需求也开始了多元化,羊毛产业逐渐开始有了后世鄂尔多斯羊羊羊的架势,各大矿业也开始了勘探以及筹划,总之一切都在向着好发展。
在马队里面,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匹雪白的白马,虽然马毛有些脏了,但却是掩不住的神骏与粗壮,让其他无数人都忍不住看过去。
事实上,没人敢骑着,生怕累到,这匹马自然是这次输送的礼物,事实上中队长和卢剑星都忍不住过来看了看,这匹马不但卖相好,而且很是强壮,一般人都拉不住,很是向往自由的生活。
无论是东西方,或者汉人与外族,白马都是一种有着不同意义的东西,历史上成吉思汗曾把白马当做某种象征物,每次出征时,与军首并行的都是一匹由人牵着象征战神的白马。那时其他部落首领要面见成吉思汗时,都要赠送白马,平时即使王公看到白马群,也要在原地等待白马群走过或绕着走。
汉人的传统,更喜欢用白马做祭祀牺牲,以为纯洁的象征,而在欧洲,白马王子这个称呼,虽然英文里面并无白马的意味,但依然如此称呼,原因很简单,白色的马是比较稀罕的,穷人买不起,白马自然就逼格高啊。
在欧美文化传统中,白色象征浪漫和爱情,婚纱是什么颜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