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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无脸女尸(12)

为死者代言 雪儿格格 7043 2021-03-28 20:09

   说着刘大开门,第一个冲了过去。

   周海打开自己的背包,掀开急救箱,找到一只肾上腺素笔,也跟着冲了进去。

   趁着那些人开手铐的空档,周海举起肾上腺素笔,朝着王瑜的腿上刺了一针。

   王支队带人,将王瑜送医。

   楼下等候的王瑜母亲,看着被抬下来的王瑜呆愣愣地叨念着。

   “这是~

   怎么了?

   怎么了?”

   “她杀了人。

   被抓前吃了花生,想自杀逃避罪责。

   难道你不知道吗?”

   周海冷冷地问道。

   王瑜妈妈手足无措地看着众人,不断摇头流泪。

   如此模样和王瑜之前乖乖女的形象极为相似,看来这才是她模仿的形象。

   一个警员拽着她,上了一辆警车,跟着赶往医院。

   胖子回身看了一眼身侧的周海。

   “法~嗯!

   海子,那个救命的东西很贵吧?”

   刚刚胖子差点儿一顺嘴交出周海的外号,瞬间汗冒了出来。

   “……”

   周海一脸不解地盯着胖子。

   “哎呀!

   就是你刚刚掏出来那支笔?”

   周海看向身侧的胖子,微微点头。

   “很贵,超过三百美金。”

   胖子撇撇嘴。

   “败家玩意,那么贵的东西扎一下就没了,这个中心能报销吗?

   等着我去找人报销!

   刘大~

   刘大等等别走~”

   *****

   6月27日下午15:00

   周海举着一根胫骨,在给小梁讲如何通过耻骨联合以外的骨骼,断定年龄的问题。

   听到桌面的电话响起,示意胖子接听一下。

   讲完最后一段儿,周海跟着胖子站在院落中抽烟。

   胖子吐出一个烟圈,沉重地讲道。

   “王支队来电话说,王瑜已经脱离危险,刚刚全部交代了事实经过。

   比之前详细很多……”

   原来,王瑜的父母和钟逸珊的父母是同事,都是土地局和建设局的公务员。

   不过,王瑜的父亲官运更加亨通,连跳三级成了二把手。

   所以有些迷失自我,与好几个女人,有了难以启齿的关系。

   王瑜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两年前和他离婚。

   不过,为了不影响王瑜备战中考,二人对外并没有公开。

   在王瑜回家的时候,他们扮演着幸福夫妻。

   平时就各过各的,二人分别另结新欢。

   王瑜比较敏感,早就发现了这些。

   也许是继承了母亲善于伪装情感的天赋,她配合着他们演戏。

   同时,也是为了面子,她并没有挑破。

   如若真的挑破,那就连这最后的伪装都没有了。

   五个好友父母之间,有着难以启齿的钱权关系,其中钟逸珊的父母和她父母最熟。

   在一次聚会的时候,钟逸珊曾经当面问过王瑜。

   “王瑜,你爸在追一个新分配到建设局的女大学生,你不知道吗!”

   这句几乎算是耳语的话,让王瑜更加自卑起来。

   看着一脸笑颜毫无城府的钟逸珊,心中仇恨的种子,开始慢慢发芽。

   她们三个姑娘,都很喜欢张扬。

   马可可是被父母逼着,主动献身的。

   张扬并不稀罕,可免费的暖床工具,何必拒绝。

   而钟逸珊,一直是张扬比较维护的那个人。

   或许张扬认为,钟逸珊是心目中的白月光。

   高贵不可侵犯,从不希望轻易触碰。

   而钟逸珊表面上,从没表现出喜欢张扬的样子。

   这个特殊的维护,让她成了所有一中女生心中,公认的情敌。

   嫉妒!

   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旦入心,根深蒂固。

   从高一开始。

   王瑜就认为,钟逸珊和马可可总是在她面前故意炫耀。

   她们幸福的家庭,宠爱的父母,还有在张扬心目中各自的地位。

   而王瑜对张扬鼓起勇气的表白,竟被一笑了之。

   这一切的一切,统统成了王瑜心中一根刺,时常刺痛她。

   就在这个时候,

   王瑜病了。

   她被查出花生过敏,还有二十几种食物都出现严重过敏。

   身体的不适,让她休息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那四人和她的关系,也因此稍显疏远。

   至此,

   她开始周密的计划,她想要杀死钟逸珊。

   当然,最后还准备和张扬一起殉情。

   6月22日下午4:30。

   王瑜对家人说,想去小区内的马可可家一趟。

   她从一个监控死角,钻出栅栏,直接出了小区。

   然后,让马可可约钟逸珊。

   说是帮着马可可当做说客,劝她远离张扬。

   马可可当然高兴,王瑜那个面瓜能答应做这些太不容易了,况且她来谈最合适不过。

   所以,在QQ上约了钟逸珊。

   而钟逸珊,怕父母察觉到她并非直接去学校,她提着行礼出门,寄存到小区外面的一个超市。

   在小区东门等到王瑜,二人乘坐一辆黑车赶往海边。

   王瑜之前暗示过钟逸珊,因为临近钟逸珊的生日。

   张扬和陈秋实,或许会给她一个惊喜。

   所以,钟逸珊没有拒绝,跟着王瑜到了海边。

   王瑜用一条丝巾,蒙住钟逸珊的眼睛,让钟逸珊牵着一条天蓝色彩带。

   见王瑜准备的如此充分,还这样神秘,钟逸珊并未拒绝。

   反倒极为顺从,跟着王瑜朝树林走去。

   此时,

   王瑜带上乳胶手套,

   取出背包中的长刀。

   与她说着话,

   将那根天蓝色的丝带,

   捆在钟逸珊的手腕上。

   王瑜转身,

   从背后将其推到,

   用膝盖压着她的后背,

   拎起钟逸珊的手腕,

   置于头顶。

   直到此时,

   钟逸珊都没搞明白,

   发生了什么。

   刚想问为什么?

   王瑜的刀砍了下来。

   一刀砍向钟逸珊的面颊,

   那丝带也随即被砍断,

   如此快速的动作,

   钟逸珊并未感到疼痛,

   只是看着喷溅的血,

   她一脸惊慌,

   不断尖叫着。

   王瑜突然觉得好兴奋,

   那尖叫声,

   似乎格外治愈自己的心灵。

   钟逸珊出于求生的本能,

   死命地翻身伸手夺刀。

   一直追问王瑜,

   为什么?

   王瑜将这些年的妒恨,

   全都吼了出来。

   之后,

   无论钟逸珊如何求饶,

   王瑜都没有停手。

   半个小时的时间,

   砍了钟逸珊132刀,

   直到她倒在血泊中,

   一动不动。

   王瑜还是不放心,

   用刀割下钟逸珊的衣服,

   将衣物鞋子丢到林中。

   随后,

   一刀刺中钟逸珊的会//阴//部。

   见到她完全没了反应,这才清理了现场。

   带着钟逸珊的手机和钱包离开,伪造成抢劫的样子。

   嗅到血腥味儿,周围野狗不断朝此处聚集。

   出了树林,王瑜换上一身衣物。

   将带血的鞋子、手套和衣裙全部在海边焚烧,看着海水冲掉一切焚烧后的灰烬。

   王瑜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爽,觉得一切非常完美。

   随后,

   她找到事先藏匿的自行车赶回家,总共用时一个半小时。

   父母问过她,为何去了这么久?

   她说马可可有数学题不会,所以耽搁了。

   家人没有多想,毕竟王瑜乖乖女的形象根深蒂固。

   不过王瑜没想到,警方第二天就发现了尸体,还断定那是钟逸珊。

   马可可得知后,十分焦躁。

   拽着张扬,冲到法医解剖中心去确定。

   回校找王瑜,可是王瑜不在。

   第二天被警察盘问后,马可可当晚再度找到王瑜。

   质问她,是否是她找人动手的。

   王瑜怯怯地让她小声点儿,说是凌晨四点,约在宿舍西侧的树林见面详谈。

   25日凌晨四点二十左右。

   二人来到树林。

   马可可对王瑜没有提防,毕竟她那样瘦弱,唯唯诺诺的一个小姑娘。

   只是怀疑,校外的人员帮着她出过头。

   王瑜怯懦地指着马可可的脚,讨好般地说道。

   “可可,你鞋带松了。”

   然后,

   将手机塞到马可可手中,让她帮着自己照明,王瑜蹲下给她系鞋带。

   马可可原本还在不停的抱怨叨念,见王瑜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否该怀疑她了。

   等了一会儿,马可可催问。

   “好了吗?”

   王瑜起身,“嗯,自己看看这样漂亮吗?”

   趁着马可可弯腰,

   查看鞋子时,

   突然从马可可身后用手中的鞋带将其颈部勒住。

   双臂用力,

   将马可可背着勒紧,

   马可可后仰着身子,

   双脚离地失去支撑。

   不到两分钟,

   马可可便不再挣扎。

   之后,

   怕她不死,

   又换了位置,

   勒紧马可可的脖子。

   最后,将马可可捆在一颗大树上,摆成M型的拥抱坐姿,扯下她头发上的皮扣,遮挡住那刺眼的表情。

   就在准备点燃枯枝的时候,保安的一声高喝吓了她一跳,王瑜赶紧逃到矮墙处,躲了起来。

   胖子讲述完所有的经过,二人久久不语。

   一个花季般的少女,就因为嫉妒竟然连杀两人,还能如此冷静地处理尸体。

   如今,

   三个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不知该追究现在的教育问题,还是该质问她的家长,或者该痛斥拜金主义的追捧。

   可那两个年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胖子踩灭烟蒂。

   “王瑜上个月刚满十六周岁,两个案子如此残忍,会被判无期吧【1】。”

   周海没有说话,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若不是找到她是凶手,张扬和她自己也将死于非命。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岁少年做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是无期还是有期,判多久,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如杀人的动机、被逮捕后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并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根据法律做出判断。

   做为监护人的其父母,有赔偿受害人损失之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也会考虑其家庭收入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赔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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