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丢失
“费娇娇,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回来?”
费娇娇端着书抬头看去。(顶点小说手打小说)原来是柚子。
柚子能够美容养颜减肥,倒是很合她的胃口。
“公孙成田,你再出去一趟,看看街上有没有卖蜂蜜的,还有,再买一斤冰糖回来。”
公孙成田不知他要做什么,听到她说又买蜂蜜又买冰糖,不禁诧异道:“你昨日刚刚说过,吃了甜食会长胖,今日怎么又要买蜂蜜又买冰糖的,是不是不准备减肥了?”
“错,我要做蜂蜜柚子茶,这柚子不错,多买几个吧,能在襄州买到柚子,不容易。”
“这有何难?每隔几天就有南方来的大船,想吃什么随时都可以买得到。”
正在练字的初晴来了兴致,顿住笔,轻声问道:“师傅,我可以跟您一起去吗?”
初晴的确很用心,她总是躲在后院的门后偷听院外孩子们说话。头两天,别人说什么,她是一点都听不懂,但小孩子的领悟能力很强,不过七八天时间,初晴已经学的**不离十,乍一听,还真以为是本地人。
费娇娇暗中感慨,在尔虞我诈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个个都是人精,不容小觑。
公孙成田努努嘴,示意她问费娇娇的意见,费娇娇不反对,他自然也没有意见,他还是很喜欢初晴的,不多话,懂礼貌,学习用心刻苦,很有做姐姐的风范。
“去吧,到街上看看也好。”
他们自从搬进这个院子,进进出出的只有两个大男人,难免让人起疑心。
“娘亲,真的吗?”
“是真的,不过你要换身衣服。好了,快去吧。”初晴已经能够自己穿衣服,很利索。
公孙成田带着初晴走出院门,正在院子里习武的两个孩子羡慕的看着初晴。他们也想出去呢。
“你们两个,看什么看!”慕容天枫一拍巴掌,吓得两人赶紧正视前方,眼睛也不敢眨一下。
慕容天枫很少服人,就是对于自己师妹,也是宠爱多于佩服,女子之中,他真心佩服的,真的只有一个费娇娇。
这个女子,有时像精灵,有时像魔女,总之,她是一个让你看不透的人,即便是面对她的眼睛,你也无法探究到内心深处。
费娇娇,就像一座长满金银玉石的宝藏,挖掘的越深,里面的宝藏价值越高,甚至,让你都无法估量出她真正的价值。
街上十分的热闹,这里是百姓聚集区。街道两旁的店铺,鳞次栉比,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非常的热闹。
出了大门,初晴的眼睛就不够用了,面店,酒馆,酒楼,茶坊,茶楼,杂货铺,绸缎铺,当铺,不一而足。
路旁还有很多小摊子,卖各种零食小吃,便宜的胭脂水粉,小玩意儿。
襄州是南船北水汇集的地方,相比其他的城镇,更具活力,很多地方的风味特产,都可以在襄州寻到踪迹。
“安娜,你想吃什么?我们买一点回去。”
“我想吃那个,那是什么?”
公孙成田一笑,原来是冰糖葫芦。冬季里,最吸引小孩子视线的就是这个了。
“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再买,多买一点,每人一个,好不好?”
初晴恋恋不舍得看了一眼小贩举着的糖葫芦。点点头。
公孙成田一时心软,掏出三文钱,买了一串递给初晴。
街上很多孩子都是边走边吃的,初晴舔舔嘴唇,终于忍不住诱惑,张口咬了下去。
进了零食铺子,公孙成田按照费娇娇的嘱咐买了蜂蜜,冰糖,又挑了一些零食小吃带给费娇娇和孩子们。
转过身,公孙成田大吃一惊,初晴不在了。
公孙成田忙问伙计有没有看到初晴,伙计摇头,铺子里人来人往,他们那里有时间注意一个孩子。
公孙成田提着东西走出铺子,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但没有初晴的影子。
他只是放开了初晴一小会儿,很短很短的时间,他不相信初晴能被人带走。
在街上转了一圈,他才相信,初晴,是真的丢了。
是谁带走了她,自己暗中派了人住在院子周围,如果真有异动。一早就会有人报告了。
他决定还是先回家,然后跟慕容出来一块找。
公孙成田飞奔回家,费娇娇看他满头大汗的闯进来,愕然道:“你这是怎么了?”
“初晴不见了。”
“初晴不见了?”费娇娇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只是出去买了东西,怎么会把孩子丢了。
慕容天枫和费娇娇都是同一种心思,又被人追踪到了。
公孙成田摇头否认,“绝对不是,我想她应该是出去看热闹,所以走失了。”
慕容天枫怒道:“那还罗嗦什么!费娇娇,你锁好院门。你们三个都在房里呆着,听到我们的声音再开门,听到没有。”
“行了,我知道了,你们赶紧去吧。”其实,就是不说,费娇娇他们也是安全的,公孙成田已经严令手下人务必看护好这个院子,以及院子里的所有人。
公孙成田和慕容天枫来到街上,两个人再次来到零食铺子,一打听,伙计依然摇头。
两个人从零食铺子的两侧出发,朝着相反的方向寻去。
两人逐条街的寻找,大半城找过了,也不见初晴的影子,更不曾听谁说见过她。
“费娇娇,我们没有找到。”公孙成田首先赶回来,最不放心的还是费娇娇,初晴的安危,他是并不放在心上的。
费娇娇忧心如焚的等待大半天,等来一个这样的结果,怎么可能接受的了。
在地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把各种的可能都想过了,突然间顿住脚步,“公孙成田,你想办法去打听一下当地的那些地痞流氓,看看这边是不是有拐卖人口的,拍花子的。”
公孙成田立即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往那上头想,自己一身的武功,怎么会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做出这种事情来呢?
费娇娇说的的确有道理,襄州城四通八达,历来就是生产流氓恶霸的地方,襄州城的青楼瓦舍好似都比其他地方要多呢。
“对了,公孙成田,你去问一下住在我们隔壁的黄婆子,她有一个儿子整天出入赌场激院。说不定能够打听出一些消息,只要肯付钱,他们一定帮忙的。”
隔壁的黄婆子,是一个牙婆。平日里以贩卖胭脂、花粉等妇人用品维持生计,偶尔也会做一回媒婆,或者为一些大户人家选买宠妾、歌童、舞女。
她看到隔壁房子换了主人,买了一些新鲜水果,说是拜望邻居,在屋里屋外,贼眉鼠眼的瞧了半天,然后拿了一块花布才走人。
其实,在前一天,费娇娇就让慕容天枫带着长锦和初晴带着礼物拜访了周围邻居,都是过日子的普通百姓,平日里做些小买卖为生,或者是在附近的铺子里打工过活,故而不失淳朴本色,他们异口同声的告诉慕容天枫,不要去招惹黄婆子一家人,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在赌馆里做打手,另一个则是每天出入赌馆激院。母子三人,加起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一个老寡妇,两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光棍,众人都是惟恐避之不及。
那天,恰巧母子三人都不在,慕容天枫也不觉得有什么,就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
黄婆子每次路过他们院门口,总要张望一番,看到开门的时候,就会谄媚的笑着打招呼,看着让人极不舒服。
公孙成田和慕容天枫不一样,慕容天枫总归是江湖人,他的身上,是一股豪气,公孙成田则不然,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不敢靠近的王者之气,尤其是他面对外人的时候,那种冷冽的眼神,足以让人先掉半个魂。
所以,平日里街坊之间的往来,费娇娇都是让慕容天枫出面。
现在慕容天枫还没有回来,公孙成田去,她还真的有点不放心。
时间不等人,费娇娇决定自己去一趟,由长锦跟着她去,公孙成田在家带着初阳。
费娇娇换了一身衣服,一身新做的花绣衫裙,并用包头簪饰,脸上敷了一层淡淡的脂粉,和外边街上的妇人一般无二,这才走出来说道:“公孙成田,你看这样可妥当?”
公孙成田刚想笑,蓦地想起初晴的事情,忍住笑点头道:“很好,很像,你可要注意安全。”
费娇焦点点头,长锦跟着,应该不会有大问题的,他很机灵,有事一定会喊叫的,再说这样一个面色萎黄的胖妇人,一般人是不会有兴趣的。
费娇娇他们所住的房子,通着两条巷子。
正门是一条长巷子,两边的院子加起来足有五六十户,侧门处是一个死巷子,里面住了十七八户人家。多是两三家住一个院子。
黄婆子就住在后面的死巷子。
费娇娇叩响黄婆子家的门,没有人回应。
费娇娇隔着门缝向里张望,似乎真的没有人。
“夫人,你找谁?”费娇娇的身后响起一个公鸭嗓,听得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费娇娇转身,这个人五短身材,黑面浓眉,头上戴着一顶兹边的毛帽,一双三角眼上上下下,不停的打量着费娇娇。
“您好,我是前院的街坊,请问黄婆婆在吗?”
“找我娘的,她不在,天黑以后才回的来吧。”
“这位,想必就是黄大哥了,黄婆婆不在,找您也是一样的。”
“夫人别客气,我是黄二,有事请到家里详说吧。”面前的人,正是黄婆子的小儿子,今天赢了一点钱,就买了一壶酒,准备回家喝个一醉方休。
费娇娇说道:“黄二哥,我的兄弟今天到杨家的零食铺子买东西,结果把我的女儿丢了,听人说黄二哥在地面上人头比较熟,所以想请黄二哥帮忙找找。”说着,费娇娇递上一块约有五两重的银子。
黄二见財心喜,忙不迭的收好,信誓旦旦的说道:“夫人,这襄州城里还没有我黄二找不着的人,夫人只管回家听消息,我这就去找人打听。”
“黄二哥,那就辛苦你了,我家小女今年不满四岁,上身穿红色绣花的袄儿,宝蓝色的棉裤,外边还有一件棉斗篷,也是红色的,镶着白兔毛边。脚上是一双羊皮靴子,靴子上拴着一对络子编的小猴子。”
“夫人,我给您重复一遍,今年不满四岁,上身穿红色绣花的袄儿,宝蓝色的棉裤,外边还有一件棉斗篷,也是红色的,镶着白兔毛边。脚上是一双羊皮靴子,靴子上拴着一对络子编的小猴子。”
“黄二哥好记性,对了,小女名叫乔安娜。只要能找到她,我愿再出二十两谢仪。”费娇娇给的赏银数目,是有根据的,一般大户人家买个机灵点的小丫鬟,也不过五两银子,二十两,意味着送回来比卖掉要划算得多。
黄二更加欣喜若狂,二十两银子,够他娶个如花似玉的小媳妇了。
费娇娇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长舒一口气,但愿他能帮忙找到初晴。
回到家中,公孙成田忙上前问道,“怎么样了?”
“他说有信马上回来告诉我们,我们还是在家等着吧。”
公孙成田点头,襄州城十万户左右,五十多万人口,再加上每日里车来船往的外地客人,怕是有六七十万人,从茫茫人海里找出一个丢失的小女孩,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个时候,最占优势的,当然是那些整日里混迹在花街柳巷,靠着坑蒙拐骗过日子的地痞流氓了。
不一会儿,慕容天枫也回来了,看他双手空空,就知道他也是一无所获的。
费娇娇问都懒的问了,折腾一天了,都还没有吃饭呢。他们无所谓,两个小的抗不住,她要去做饭。
“公孙成田,我们去做饭。”
公孙成田沮丧的站起来,打雁的人,让雁啄了眼,青天白日的,居然把个孩子给丢了,他实在无言以对。
切了肉,洗好菜,费娇娇开始炒菜。
有昨天剩下的馒头,热一热,又熬了一锅小米粥,切了一碟咸菜,晚饭就算做得了。
餐桌一改往日的热闹,一个个噤声不语,尤其是初阳,从出生就没有和姐姐分开过,今天听说姐姐丢了,恨不得拿宝剑在公孙成田身上穿几个窟窿才好。
勉强喝了一碗粥,初阳哑着嗓子问道:“娘亲,姐姐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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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亲们的鼓励,好无力啊…………
两点问题:制糖为中国首创,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国就有用谷物制作饴糖的记载。根据《齐民要术》的记载可知后汉时我国已经生产蔗糖和冰糖了。唐代贞观年间中国自印度传入熬糖法后,改进了工艺,蔗糖质量有所提高。
本来不想写冰糖葫芦,太多穿越写冰糖葫芦了,因为我的家乡由全国最有名的糖葫芦老字号,平日里很喜欢吃,所以,还是写了进来,糖葫芦最早出现在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