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还是没瞒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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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一平也知道,这个肯定瞒不住,送信的邮递员虽然被嘱咐过,但邮局里其它的员工呢,特别是那些女性工作人员。【风雨首发】这事虽然不大,但怎么也能当件新奇事来说吧,指望她们能保密?
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扒了出来。
就和他想的一样,这些事还真是邮局扩散开的。过年的时候,镇里一户人家的女婿,县民政局的一个职员,带着儿子到丈母娘家拜年。县里人吗,自然在乡镇人面前摆阔气,显优越。
可是,他虽然是吃公家饭的,却只是一个普通办事员,只能说自己单位,如何牛,能管这管那,还有年终分到的福利,怎么这么丰盛。
最后,总免不了比子女。他着重说,自己儿子,在市里举办的“萌芽”杯作文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是一场战斗,这样不见硝烟的战斗,每年春节,每次聚会的时候都会发生。
镇里的习俗也一样,他带着儿子,一餐饭也要转战好几家,后来,到了大舅子的堂兄家,他又把这件事拿出来吹嘘了几句,众人当然一片赞誉声,“这孩子不错,将来肯定有出息。”
这家人的主妇就是邮局的,比工作比不过,自己在镇里,人家在县里。比孩子也比不过,自己孩子的成绩,在班里也就随大流,人家儿子好歹得了个市里的三等奖。
但此刻看他那样子,让在座的都围着他转,他男人作为主人,话都插不上,一时有些不忿,就插了一句,“确实不错,现在的孩子都厉害。我们这下面乡里,有个刚上初一的孩子,半年不到,就在《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两篇小说,拿的稿费比我两年的工资还多。”
民政局的办事员听了,差点就被一口酒呛着,这下,客人们也被转移了注意力。
当着一干父母的面夸自己孩子,还有别人附和,爽的只有他自己,其它人谁心里真的痛快呢。
客人们也都是镇里的人,人就是这样的心理,听县里人满面红光又略带自谦的说自家孩子如何如何,大家孩子又确实比不上,表面虽然奉承,但心里多少有些不乐意,自己孩子不太争气,总要找个争气的孩子出来,替我们争口气啊。
现在好了,我们这有个孩子,比你儿子更厉害,都在全国性的杂志上发表了两篇文章,比你一个市里作文比赛的三等奖肯定要厉害吧,虽然不是我们家孩子,但毕竟是我们镇里的人吧。
于是纷纷追问,真的,是什么杂志?那孩子几岁?哪人?接下来,这件事就一家家的传开了。
当天,家在镇上的唐少康就听到了这个传闻,不过他只听了一耳朵,没把这当回事,真有这回事?骗小孩子的吧。
昨天,叶萌去姨父家,也就是邮局主任家做客,在镇上看元宵夜的锣鼓戏,听姨父说起这事,说就是她们学校,也是初一的学生,外公在梅家。
今天坐唐少康车的时候,把这件事和他说了,唐少康这才当了真,一琢磨,莫不是冯一平那厮吧,这才有了刚才那一试。
都已经不是小孩子,虽然冯一平跟着再三否认,却已经没有太大说服力。
叶萌笑着跟他说,“这又不是什么坏事,为什么要瞒着呢?”
冯一平总不好说,我不想让人知道,不想出名吧,这样的说法在同龄人看来,绝对是不合理的矫情,所以,他只能顾左右而言其它。
他也想过,是不是可以说,是抄的?他马上就否决了这个念头,这样对他个人的声誉影响太大,农村其实是一个很注重诚信的地方,而且老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在农村是反复验证过的。只要今天他说是抄的,明天十里八乡的亲戚朋友都会知道。
他可不想从现在开始,就背负这个一个不诚实外加小偷的头衔。
同时,作为过来人,他深深的知道,为了圆一个谎言,少不了又要编造更多其它的谎言纯粹是没事找事。
那就干脆认了吧,顶多是添点麻烦而已。
王昌宁算是搞清楚了怎么回事,由衷的替冯一平感到高兴,“好啊,这样的事你也瞒着我们,说,是不是还有其它事瞒着?”
冯一平苦笑,“大哥,你也没问啊,再说,这事又没什么大不了的,难道要广而告之吗?”
王昌宁说,“这样做倒是合你的性子,不过,我也算明白了,你爸妈为什么会同意在乡里给你找房子住。”
小道消息传的真快,当晚,同学们都知道了,第二天一早,连食堂的师傅都听说了。冯一平去食堂的时候,一边很腼腆的接受周围的注目礼,一边受到了师傅的优待,打给他的粥,里面绝对立得起筷子来。
校长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几天前,和镇里中学的老朱喝酒,老朱问他熟不熟悉一个叫冯一平的学生,他虽然没带一年级的课,但知道冯一平成绩是一年级第一名,上学期期末考又是全县第二名。
作为镇中学的校长,这件事老朱肯定是知道的啊,现在没头没脑的问这个是干什么?问老朱原因,老朱却笑而不答,现在想来,应该是因为这个。
学校之间,竞争的也厉害,镇里中学的成绩,比起梁家河中学,是要好一些,成绩好的,他们当然也有。但现在能让学校长脸的,还有各种竞赛,比如数学物理的奥林匹克竞赛,还有各种作文大赛,这样的专项人才,哪个学校都不嫌多。
班主任王玉敏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沉默了半晌,不再备课,想去找那两本杂志。朱老师拦住了他,“不用去了,学校里只有老彭订了那本杂志,这个时候肯定早被人借走了。”
王玉敏想想也是,“你说那真的是冯一平写的?”
朱老师在看棋谱,“不是他还能是谁,他就是想抄,也要找个能抄的人啊。你想想,他接触的人里,有谁能写?而且半年就写两篇?”
王玉敏只是下意识里有些不愿意相信,怎么说呢,颇有些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感觉。“那你看,他应该是在暑假的时候,就写好了第一篇,那时可刚小学刚毕业啊!”
朱老师说,“我早就跟你说,这个冯一平有些不一样,思想远比同龄人成熟,你现在信了吧!”
上午第一节课是英语,老师是个中年妇女,也许是因为带英语课的关系,她对自己的仪容很在意,特别注意化妆,可是因为她技术和化妆品的原因,好些时候,她精心的装扮,效果往往是负面的。
比如今天,又没有抓住重点,肿眼泡没有想办法处理,嘴唇却涂的太红太厚,还有脸上的粉,哎呦,冯一平看了一眼,马上决定,接下来,还是不看的好。
老师却偏偏找上了他,“大作家,来,把这一课的第一小节朗诵一遍。”
同学们都看着他笑,冯一平站起来,“老师,你就不要折煞我了,我那真的是走了****运而已。”
反正吧,冯一平就被冠上了大作家这么个绰号。
中午吃完饭,被王昌宁和肖志杰敲诈了一通,在小卖部里,花六块钱,买了那种铁皮盒装的饼干。六块钱啊!梅秋萍要是知道了,肯定会痛心疾首的教育他一番。
冯一平估计,至少有两块,是花在那个装饼干的铁盒子上,但他要买其它包装的,肖志杰就是不同意。
这还不算,肖志杰还说,“这还没完啊,你都赚大钱了,不要想着这么便宜就把我们打发了。”
王昌宁也说,“就是,来,快点吃,吃完了这个盒子给我。”
肖志杰马上把盒子抢过来,“有么有搞错,我说要买这种,就是因为我看上了这个盒子,我是早就想买了,一直舍不得。”
看到冯一平戏谑的望着他,马上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也没钱,买不起。”
太阳不错,他们还是来到老地方,靠着水塔,懒洋洋的晒太阳。
冯一平把暑假会在乡里租房子的事说了,肖志杰很激动,“真的?”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那太好啦!”
王昌宁打击他,“你爸妈会同意吗?”
“切,只要我想,他们不同意也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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