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林枫看着这两个闪耀着金色光芒的大字,心中一下子激动起来,连忙过去将书拾起,双手捧着该书,一阵颤抖。
“终于找到有关阴阳咒的东西了。”林枫心中一阵起伏着,说不出的激动让他有如重生一般,慌乱之下匆匆地将《阴阳》打开。
当将《阴阳》打开之时,林枫的眉头不自觉地浅皱了下,刚才所有的兴奋都一下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些许的失落,一声轻叹,叹罢心中嘟囔了句:“这都是些他妈的什么符号,以本大爷这般博古通今之才居然不认识上面的一文一字,还真他妈的讽刺,这不是耍我吗?难道这个天下就是不能窥得阴阳一斑吗?哼哼……没有你,老子就不信化解不了阴阳咒了。”林枫想着不觉有些愤怒,眼冒金光,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他几度欲将其当场撕毁,不过瞬间思绪转换过来,眼珠转动了几下,收回了紧扯在书本上面的力道,匆匆将《阴阳》收了起来,放在身后的包袱里面,心想现在看不懂,以后慢慢参悟说不定能够找到关于阴阳咒的一些破绽也不是没有可能之事,多一条路走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将《阴阳》收好之后,林枫走到书桌上面,找来笔墨纸砚,开始认真地写了起来。写着写着,停了下来,思索一阵后,便开始翻箱倒柜,将所有东西全都扔了一地,又回去继续写下去。
纸张写好之后,林枫看得心下欢喜,又起身看了一眼已翻得差不多了寝宫,林枫得意地笑了一下,拿起纸张放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
林枫将纸张放在那一张宽大舒适的床上,林枫心想只要严澄回来,他进门的瞬间就可以看见。
林枫试了几下,都屡试不爽,于是方才放心地转身离去。
刚走到门边,林枫回头,在床头,看着放着的一件锦绣大衣,于是连忙走了过去,拿起了那一件锦绣大衣,大衣上飞龙旋舞,煞是威武。
看着那一条金黄的飞龙,林枫一愣,想起了胸上的那一条被师父封印起的金龙,苦笑一下之后,想也不想将衣服穿上,站在原地旋转了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纵是孤芳也得自赏一番。
林枫穿上飞龙衣之后,发觉自己一下子变得高贵起来,似乎还真是大王一样。带着这般幻觉,林枫又在原地旋转了数圈,发觉自己像真是大王之后林枫极为满意的点了下头道:“哼……这件衣服本大爷也带走了。”说着又连忙寻来笔墨,在那一张纸上加上了一句:“临别之时,在下念大王锦绣龙舞衣不错,为了以后风光了有件体面点的衣服,在下也顺手带走了。所以另附:外加锦绣飞龙衣一件。”写好,林枫丢下了笔墨,拍了一下手:“大功告成。”方才大步走出寝宫。
林枫刚踏出宫门,又觉不放心,回头看了一下,纸张依旧那么明显,只要一抬眼就能清晰的看见,见此林枫方才满意地点了下头转身而去。然而,刚转过身子,又觉有些不对,于是干脆大步走了回去,拿回纸条认真地从头看了一遍。
吾尊敬的大王安好!
见字如面,当然不要惊讶,虽然灵珠周围的机关甚是了得,但还奈何不了在下,在此,说声遗憾,不过同时也得说声抱歉,没经过大王同意,就私自跑到大王宫内盗宝,实乃不该。现在想来,心中甚是愧疚之感,尤其是愧对昭阳公主,她好心将在下收留在宫,不想却是引狼入室,对此,在下真的感到极为愧疚。不过在下也有自己的为难之处,为了生存,所以我不得不将灵珠带走,还望大王能够体谅。
这一次尽管有些不请自来,但与同行相比,在下倒是比他们讲究得多,一路走来没有用到任何破坏性工具,纵是一尘不染的寝宫如今杯盘狼藉,然从根本上说他们仍然完好无损。倘若不介意,从经济角度上讲,大王依然可以使用现在的一切,可以节约不少时间和金钱,话又说回来,大王还真不差钱。看到此处,大王别急,在下可以用人格保证,在下绝不再偷回头客,一来,来大王贵地实乃不容易,二来,从在下的战利品来看,此处再无在下光顾二次的资本,因为大王这里没有第二颗灵珠。
大王,相信你对在下为何来到贵处甚感兴趣,好吧,那就先谈一下在下的做贼感受吧,嗯,不是,是对大王你的看法。你一定有过不愿意提及的过去,是吧,此非在下能掐会算,乃屋内之摆设已招一切,那个风车应该是你原本为某人准备的礼物,床头那件很威风的锦绣龙舞衣定是出自曾经某个女子之手,针线之细腻当是巧夺天工也,当然这些都是藏在大王心中的秘密。
非常喜欢你寝宫的格局设计,高雅的吊灯,美丽温馨的窗纱,这些是在以前在幽灵世界所不曾遇见的,还有床头的美女浣纱图,想必那是曾经某人迷人的画像吧,由此可见,大王年轻之时当是艳福不浅。总之,一切看来都是令人羡慕不已,为此,在下想,等在下当能够摆脱命运的束缚,寻得七颗灵珠之时,也就不做这行,因为大王这里面真的很危险,危险到在下只敢光顾这次。对了,大王,废话了这么多,现在来说一下我的工作程序吧,这样有利于大王你清点整理战场。
床前的柜台,那有一个很小的盒子,在下费了不少力气,才将其打开,只是盒内之物相当令人失望,除十封信之外别无他物,好奇使然,拆了一封,方知那是你多年前写给你某个姘头的情书。字里行间,看出大王文字功底果然不错,若非时间紧迫,任务繁多,在下非得细看不可,缘鄙人有个嗜好,除了这行,还对文学书辞情有独钟,大王想必不知,《论语》,《诗经》,《道德经》,《中庸》,《大学》等在下无一不会,大王一定在想,如若在下精通这些会又怎么会做这行呢?好吧,在下也就实不相瞒,鄙人曾经有个梦想,藏天下珍宝于羞囊,盗名贵奇珍于四海。实为抱歉,初到芬兰,见夜明珠此般迷人,于是之芬兰就成了首当其冲。不过烦请大王节哀,纵是无价之宝也是身外之物,对吧!如若大王心下不快,气到驾崩那岂不是得不偿失?古语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古人之道大王一定能懂是吧?好了,言归正传,在下将其情书带走,一来为了你的隐私不被王后发现,二来以防信封里藏天机于未然,于是在全打开了,拆封一看,天机倒是没有,但缺发现大王一个秘密,大王还真是文武全才,情书上面文采翩然,情意缠绵,字里行间无不透着勾人之气息,怪不得那个女子的那副浣纱图那般漂亮。另外,为大王准备的宵夜在下已代劳了,味道鲜美,千年难遇,本想为大王留点残羹,然太过美味,未曾留神之下已然空盘。
内屋,大王之卧房,在下一度重点关照,然工作实为匆忙,古玩玉器只是仍撒地上,在下没有带走,也没破坏,就凭这点,大王就应该谢谢在下,如果在下是强盗则取不尽而毁之,哦,说到强盗,大王可别把在下当成强盗,他们空有健全之躯干,却无完善之头脑,做起事来毫无技术含量。
外侧的抽屉在下全翻过了,除了大堆的古玩字画之外,有风车一辆,想必定是大王为王子准备之物,本不想带走,然甚是喜欢,惟有取之,闲余之时缅怀儿时之兴奋。金猪玉狗之类,纵价值不菲,然于在下无用,惟弃之。
最后观摩了大王之书柜,原以大王乃是爱书之人,奈何没有一本好书,实乃令人失望,唯一一本《阴阳》在下拿走了,纵使在下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奈何身旁没有一本存书,加上此书在下还真未曾读过,所以带走以后好好研究。试问当今何为王?惟知识也。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就因在下多读了几本书,所以能行走王宫如过无人之境,此乃知识之力量也。同样错误,望大王勿犯之。
原本在下之工作可更细腻一些,奈何屋外巡人来回走动,使在下心下惶恐,无心恋战,唯草草收场。本次收获如下:夜明珠一枚,三十万两的银票,真金风车一辆,夜宵一顿,情书十封,总收获因有情书在内,有些无法估计。对了,不过最难估计的应该是那颗灵珠吧,据说是无价的对吗?想必大王一定不,这颗灵珠就是一万五千年前傲风皇帝所化的七颗之一的湛蓝,不过从今以后,再无灵珠,望大王勿念。
原本想给大王多写点的,安慰一下大王惊骇的心灵,王宫被盗,此乃天大之事,等传遍云梦大陆之时,大王定当无颜于此。在下心虽念此,但奈何新任务缠身,夜入三更,不便多谈。
情长纸更短,思伊夜难眠,后会有期,在下就借花献佛,引大王情书里之结尾来为此画一个圈。
记住我是你大爷,今年今月今日于芬兰大王寝宫灯下急就。
临别之时,在下念大王锦绣龙舞衣不错,为了以后当风光了有件体面点的衣服,在下也顺手带走了。所以另附:外加锦绣飞龙衣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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