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和王映菊的婚姻,只不过是一场交易,是金钱与地位之间的牺牲品而已。
而金元是北方游牧民族建立起的庞大帝国,大齐王朝腐朽没落,已经是奄奄一息,到了最后一口气的时刻,如果还不改革整治,兵败城破那只是早晚的事情。
“是啊,想我高家在东安数千亩良田,方圆数百家店铺,如果兵败城破,鞑虏入关,将是烧杀屠城,血海一片,那时,一切将会不复存在,这短暂的浮华又算得了什么,只要能保住我高家根基,才能再说后话!”
听到这些话,高华也感触良多,什么是国,什么是家,在战争的面前,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一切都是浮云神马,都会化为泡影。
“我擦!”
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父亲原来如此的深谋远虑,甚至可以说老奸巨猾。
无奸不商,这句话说出了父亲这类商人的真谛。
在国家存亡之际,民族危亡之时,他竟然想的不是国家的大义,而是自己的利益,如果整个大齐王朝的地主统治阶级全是这样的思想,那么,国必亡。
“父亲大人,您所言极是,嗯……不过我有件事情还是想问一下你自己,东安城北的那片荒原,听说是前朝爱国将领史秋明抗击鞑虏的战场所在,那里经常有闹鬼的传闻,说是史将军的军魂,而且那里的气温比别处的都要低,当年史将军击败鞑虏,但被奸臣陷害而死,传闻他将一些神秘的东西埋在了那里,会不会是什么宝藏,或者是什么精绝于世的道术武功秘籍?”
高雄彪话题一转,就转到了城北的那片荒原之上,高华一听有宝藏,或者道术武功秘籍,顿时又来了兴趣。
“这些事情,我也早有耳闻,不过都是些镜中花,水中月的事,与其信其有不如信其无,就算有宝藏或者道术武功秘籍,我们又如何才能得到,如果为了这事情,中了什么机关毒气的,引来什么杀身之祸,那就不好了!”
书房内,高守义和高雄彪还在继续交谈着,声音有点小,窗外的高华掰大了耳朵,靠近了些许,想听出个所以然来。
“咣当!”
可就在这时,高华腿下有点不利索,正好撞到了栏杆上的花盆,花盆倒下传出了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房间内正在交谈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望向窗外,同时喊出了‘谁’。
高华意识到这下糟糕了,要是被父亲和大哥抓住,那自己可就颜面扫地了。
于是赶紧一个纵身,跳进旁边院子的草丛中,死死地趴着,不敢发出一丝的声响。
高守义和高雄彪两人打开房门,跑了出来,却只听见漆黑的深夜里传来了一声狗叫,这才意识到只是大黑而已,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还以为是谁,该不会是二弟吧!”
高雄彪习惯拿了高华来开玩笑,总以为自己比高华这个败家子强上很多,所以在高守义面前讽刺打击的话不在少数,有一种引以为耀的自豪感,殊不知,自己只不过肉多无脑,五十步笑百步的货。
“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败家子,以后在我面前少提,才十八岁的大好年华,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简直如同废物一般,要不是我心里愧对你的母亲,早就把他扫地出门了,给他成亲之后,就给他分了家,以后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哼!”
说完这些话,高守义内心的气愤好像还未消除,长袖狠狠一甩,出了一口大气,和偷笑着的高雄彪进了房门。
见到父亲和大哥关上了门,高华才猫腰起身,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庆幸没被抓住,大黑跟在他的身后,这才慢慢地回到了房里。
“汪汪汪!”
大黑朝着高华亲昵地一通吠叫,围在他的身边,不停地打着转转。
“真是多亏了你,大黑,大哥我明天奖励你肥肉吃!”
高华爱惜地抚摸着大黑,脸靠在它的脸上,彼此亲切的摩擦着,如亲兄弟般。
但想到高守义和高雄彪最后的对话,他的浑身一阵寒颤袭遍,心疼的如同被人用刀子一刀刀来剐一般,原来自己在父亲心目中,就是这种样子。
那种没有亲情,极端刻薄谩骂的话,自己的父亲一气呵成,简直如同就为自己判了死刑,而在他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父爱的感觉。
十年前,母亲带自己在回娘家的途中,因为一次的意外,不慎喋血死亡,高华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给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让他开始变得性格扭曲起来,自闭自残。
报复!
这便是高华这十年间全部的心态,他挥霍高家的钱财,就是为了报复自己的父亲,因为他知道,要不是因为父亲忙着赚钱做生意,没人陪伴母亲,母亲是不会回娘家的,也不会在途中遭遇土匪,更不会因为一次意外死亡。
“哈哈哈!”
黑暗里,高华大笑着,脸上却流满了泪水,这是苦涩,无奈,悲愤,幽怨,狂暴多种复杂交织在一起的感情。
“钱,算什么东西,能代表一切吗?能换回母亲吗?钱,就是这人间罪恶的本源!”
高华从抽屉里掏出一大叠,大约十万两的银票,一张张地尽情地撕着,尽情地宣泄着,点燃了火兹,一张张数百两的银票燃烧了起来,看着银票发出鬼火般幽蓝的火焰,高华的心里这才舒畅了很多。
“母亲,你为什么要离开孩儿!”
仰天常跪,高华咆哮着,这么多年没有亲情温暖,冰冷的生活,让他心如死灰,唯有那无穷无尽的思念,久久地伴随着他,成为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尽管他明明知道母亲将不再回来。
看着在身边呜呜发噎的大黑,似乎连它的脸上也流出了斑驳可见的泪水,他这才明白,原来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狗,这么多年,唯一陪伴他度过最难熬的时间的正是大黑。
人类的奸诈狡猾,尔虞我诈,他见识的太多,太多,连自己的父亲也如此这般,唯有狗的忠诚,是永恒不变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人连狗都不如。
渐渐地,高华宣泄的灵魂平息了下来,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更何况,他现在肩负的是两个人的灵魂,并不止是完全属于某一个人。
高华思来想去,这一夜,他都没有睡好觉,没想到一向纨绔放浪的自己,竟然失眠了。
最后,高华的思绪就落在了那个战神的传说上了,前朝爱国将领史秋明将军曾经以一人之力,抵挡住了金元人的千军万马,而战场就在东安城北的那片荒原之上。
最近,荒原上夜晚金光闪闪,地宫与宝藏之说更是由来已久,弄得东安城人心惶惶,人们茶语饭后,无不讨论荒原下地宫中埋藏的到底是什么宝藏,有的人说是金银财宝,有的人说是武道秘籍,有的人神兵宝铠,反正众说纷纭,什么都有。
就在刚才,他也偷听到了父亲和大哥所说探宝的事情,相信城中百姓,无一不想得到这笔宝藏,只是他们和自己的父亲大哥一样,没有办法而已。
“要是我能得到宝藏中的什么旷世秘籍,那就好了!”
高华哀叹一声,想想自己,现在都十八弱冠的年龄了,武力修为却连力士都不到,早就让城中人笑掉大牙,暗地里吐沫惺子四溅了。
是,以前的自己是堕落,是悲哀,是无耻,是心理扭曲,是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修炼,他不想在这样自甘堕落下去,他要发愤图强,让别人改变对自己的看法。
但现在,貌似却为时已晚了,自己的大哥从小习武,上好练力的秘籍,天材地宝,修炼道场,十多年间,还有三年被送去青城剑派修炼,却才只有‘力师’的级别,按照这种速度,自己到‘力师’之时,都已经三十多岁了。
而自己的父亲,高家家主高守义,修炼了半个世纪,却才只有‘大力师’的级别,这样算下来,等到自己修炼有成,人们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之时,自己却早已经人老珠黄了。
除非,除非有旷世的武道秘籍,可以使人一日千里,飞速前进,但这种秘籍要么存在与那些千年大世家之中,要么存在于那些超级大宗派之中,哪里是别人能够修炼的。
“嗯?”
黑暗之中,高华的眼珠子一动,也许城北荒原的地宫里就有这种秘籍。
但那地宫只是传说中的存在,而且就算有,又怎么能进去呢?就算进去了,按父亲刚才所说的,要是有个什么机关毒气的,自己没取到秘籍倒好,搭上一条小命就赔大了。
“我草!老天爷啊,你这不是断我高华的后路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高华一声哀鸣,想的头都发昏了,不过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就只好昏昏地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