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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小试牛刀

风流浮屠闯异世 虚无归一 3899 2021-03-28 19:37

  “小弟,你这套拳法看似力量不够,却为何如此形神兼备?而且你从小身体虚弱,家里没有让你习武,没想到,一套简简单单的《奔马拳》却让你打的如同铁树生花,天地变色啊!”

  高雄彪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双手背后,一副大哥的姿态说道。

  “大哥实在言重了,小弟只不过觉得有点闷的慌,所以向打打拳舒展一下身体!”

  高华不想与高雄彪有过多的接触,不想让他有过多的觉察,所以收拾了一下衣服,转身就走。

  “小弟,别着急走啊,咱哥两切磋一下啊!”

  说话之间,高雄彪胳膊就拦了过去,同时手掌一翻,使出的正是青城剑派的《蝶影飞舞》,掌心和掌背来回变化,就如同蝴蝶闪动翅膀一般轻巧,不一会儿,高华只觉得面前一阵扭曲,空气竟然被高雄彪的手掌搅动出一个巨大的漩涡来。

  “野马分鬃!”

  初练《奔马拳》,高华对一些拳路还不是很熟练,于是怒吼一声,先侧身向外躲开那道漩涡,然后背部弯弓,呈满月状,仰面向外砸去,正是野马分鬃的神态,就如同一匹野马在草原奔腾,劲风呼呼吹过,野马仰天长啸,颈部的鬃毛被整齐地分开,此刻高华将这一招施展出来,真可谓是形神兼备。

  高雄彪和自己的小弟比武,自然没有用全力,但对于一个力师的道行来讲,这三成力量,却已经超过三百斤了,被高华轻易躲过,然后左右开弓,竟然就要击中自己的背部,这倒是他所料未及的事情。

  就在这时,高雄彪掌心向下一压,然后一推,顷刻之间,竟然好像有千斤巨力施加在手心,异常的沉重,这一招正是‘老牛推磨’。

  “嘣!”

  高华的拳头和高雄彪的掌心瞬间撞击在一起,高华只觉得拳面一阵闷痛,就像撞在了墙上,然后又觉得那墙面一阵扭曲,从手掌脚面,他的全身被扭曲的螺旋劲道一转,脚跟顿时不稳,马步又没扎好,就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哈哈,小弟,没想到你初学拳法,竟然身形如此灵活,拳头如此生硬,看来你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以前没让你习武,真是埋没你了!”

  高雄彪将高华扭到在地,伸出手去,就要拉他起来,高华也伸手去接,两人手拉着手,兄弟感情很好。

  “大哥,谢谢你的手下留情,不过你的力量实在是大,小弟我甘拜下风,而且最后那一推,竟然带着一股螺旋筋道,小弟我初练武功,现在还不知道,这武学系统的各大境界是什么?”

  高华顺水推舟,趁着和高雄彪聊起此事,就赶紧追问了下去。

  “小弟,现在武学系统的境界,从远古至今天,是经过数千年演化,优胜劣汰,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目前整个大齐王朝,金元王朝,南海数个岛国,还有西域列国,沿用的都是这个武学系统的境界,一共有七重境界,用各种梯次的力道分开,第一重,练出‘内劲’者,被称为力士,练出‘寸劲’者,被称为力徒,练出‘螺旋劲’者,被称为力师,练出‘崩劲’者,被称为大力师,练出‘斗转劲’者,被称为力王,练出‘星河力’者,被称为力神,‘力拔星河’粉碎虚空者,被称为‘黄金力神’,每一层之间都是一个数量级的差距,也就是上上一层境界与下一层境界之间是十倍,力士的力道是数十斤,力徒就是上百斤的力道,力师就是上千斤的力道,等等关于道术的修炼境界,大哥不修炼道术,也就懒得记了!”

  高雄彪是个粗人,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不修炼道术,就丝毫对道术一无所知,殊不知,修命不修性,肉体死亡,终究一场空,能够粉碎真空而去的人又有几个,唯独修炼道术,成就散仙,才可长存于世,但高雄彪哪知道这个道理。

  看着高雄彪憨懒的样子,高华满肚子的笑意,却也不敢在大哥面前流露出来。

  只是感叹这习武之路也是布满荆棘,想要达到巅峰,不仅要流血流汗,而且要天赋禀异,最重要的就是心无旁骛,坚持到底,不能屈从了本心,被红尘埋没。

  “谢谢大哥了!”

  高华带着恭敬的表情说道,于是和高雄彪又寒暄了几句,就各自分开,各干各的事去了。

  回到房中,高华将元牝珠就取了出来,经过这么多天的熬制,珍珠已经缩小了一大圈,上面刻有《葵水心诀》的小字,也逐渐变得模糊起来,相信再过几天,这些小字就再也看不见了,不过,高华也已经将心法口诀完全烂熟于心,一个字也不会忘。

  喝了珍珠粉熬制的汤药,高华的身体也异常的结实,以前身体上的所有毛病都一扫而光,每天夜里和小翠翻云覆雨七八次,都觉得如同家常便饭一般。

  自从得到刻有《葵水心诀》这颗珍珠,高华的生活彻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他现在每天除了打坐练气,就是研究兵书和圣人的遗作。

  带兵打仗之道,和治国安邦之道同样重要,人们常说打天下容易治天下难,但高华却认为,打天下比治天下难,如果连天下都打不下来,更何谈治天下,如果打天下时死了,连生命都不复存在,那岂不是更让世人所叹息。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怎能不叫仇者快,亲者恨!!!

  “只为精忠报国死,不为个人荣辱生!!!”

  每当高华修炼之时,就会想起石碑上那史将军的遗言。

  多么崇高的个人理想啊!虽然史将军死了,他虽然没有拯救万民,缺少一份根本性的救国富强道路的思考,但是,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这近乎一个月的熟读历史地理,让高华对这个异世也有了大概的了解,历史就是时间,地理就是空间,时间和空间完美组合,才构成了这个世界。

  北方是金元,南海有诸多岛国,东海是倭寇,西域有沙漠各国。

  铁蹄阵阵,踏遍贺兰山缺,大丈夫当配三尺长剑,立万世不变之功,做人一地肝胆,不惜肝脑涂地,也要精忠报国,为人为民。

  每日窝在书库里读书,高华没有一点浮华,回想起史秋明将军当年,高华这才依稀找到了那种感觉,史将军说那句话时的感觉。

  张焕之那卖国贼,狗汉奸,主张向金元人求和败类,小人,奸贼,无耻之徒,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害死了史将军,大楚才做了金元的附属国,大楚皇帝成了金元可汗的儿皇帝。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进天下一切可恨之人,杀进天下一切奸邪之徒,杀尽一切天下无耻之类,让这个世界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不让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不让一只乌鸦黑了整个山林。

  问人世间最可恨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与小人为伍,与奸贼共事,却不能手刃!!!

  高华在书库看着历史书籍,看到前朝的往事,不由地阵阵怒血直攻心头,无法忍耐,出了书库的大门。

  没办法,前世的高华罪大恶极,穿越来到了今生,他就变得嫉恶如仇,变得愤怒狂暴,最憎恨的就是像张焕之那样的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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