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一个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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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憋屈的义父
暖暖也没想到自己会爱上一个帅哥,这帅哥还冷冷淡淡,若有似无,对自己普通得很。然而在未动用任何法术的情况下,自己经历了怦然心动、初恋、婚姻,这难道不是天定的缘分?!伏燨和自己都不是凡人,且在各自领域身份尊崇,暖暖坚信两人的相遇冥冥中自有安排,是月老牵过红线的!
貂蝉是四大美女中最神秘的一个,史上甚至没有明确记载有过这样一个美人。凡人大多是通过小说才了解到貂蝉“侍婢”的出身。而《三国志》里,貂蝉更被描写成与吕布“有染”的侍女。凡间传统观念保守,吕布貂蝉被人们误解为狗男女,名声臭了几千年无法翻身。
吕布与貂蝉,并非如传说中那么大逆不道。原本,他俩是通过很正式的方式结识,继而光明正大走在了一起!
貂蝉是吕布明媒正娶的妻子。
然而貂蝉是如何顺利走出宫廷来到吕布面前的?后世很多人奇怪,汉朝有两大昏庸的皇帝,就是汉桓帝和汉灵帝,若论起历史上荒淫无度的皇帝,汉灵帝可谓“典范”,他做过的荒唐事不计其数,但是最著名的一个是卖官,一个是好色。
这么个货,怎么会放过艳冠后宫的貂蝉!?是审美的问题还是某根筋疏忽了!?
并非貂蝉用了什么法术,刻意避开皇帝,而是那时的东汉朝廷已是宦官专权,一片混乱。中常侍宦官张让、赵忠等数人皆被封为列侯。汉灵帝刘宏虽贵为皇帝,但其实朝政是被宦官们牢牢掌控的,大权旁落,故汉灵帝时期也成为汉朝历史上宦官统治的最长时期。
灵帝的心思并不在如何治理国家之上,而是用卖官得来的钱建了一个特别奢华的园子——西园。他在西园建了千座房屋,在台阶上铺满了青苔,到处修建了沟渠,引来溪流,造成溪水潺潺之效。除此之外,还在沟渠中种满了名贵的“夜舒荷”。都说花开并蒂,实属难见。这种“夜舒荷”竟是一茎四莲,花开如盖,荷叶也是夜晚舒展,白天卷起。 这样的美景之中,当然要有美人相伴。不仅是美人,还是裸着的美人。有时兴起,灵帝刘宏还会自己也把衣服脱了,同美人们一起嬉笑玩闹,还不知羞地把这个园子命名为“裸游馆”,就此沉迷于前卫的荒淫之中。
宦官们见他在后宫忙得不亦乐乎,当然任由他胡闹,自己则专心于前朝拉拢官员,培养势力。貂蝉虽然品阶不高,但每天明晃晃出现在宫中煞是害人,宦官看了流口水,偏又不能怎么样;把守宫廷的兵将也军心浮动,魂牵梦绕。
这种极品被皇上看中是迟早的事,只是糟蹋这朵绝世花朵,未免可惜。其中一个有头脑的宦官暗想,与其便宜了皇上,还不如用她的美貌做些有用的事情。不久后,在这位宦官的“安排”下,汉灵帝就把后宫服饰部门的“不知名”宫女——貂蝉作为礼物,赐给一个名叫丁原的官员。自此,皇帝都没有看过貂蝉一眼,否则拼着和宦官打一仗,也要将美人按在自己手中!乱世偶尔也有好处,貂蝉稀里糊涂躲过一劫。
艳福不浅的丁原有位养子,叫做吕布。
丁原出身在贫寒之家,粗有谋略,勇敢有武力,善于骑马射箭,接受使命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推辞,出现警报和紧急情况,追杀敌寇时身先士卒。之后任并州刺史、骑都尉,屯兵在河内郡。他文化水平不高,仅仅粗知一点书理,却另有过人之处。
他在当职期间,任命吕布为自己的主簿,十分亲近他。 又因张辽勇武、力量超过一般人,将他也征召为从事。按照东汉朝廷的异地就职原则,一地的军政长官不可以是本土人,丁原去并州当军头,说明他不是并州本土人,丁原能在定州拉起来几千人的并州本土军,靠的是自己的武勇,以及他从并州当地招纳的一批骁勇善战的军人,其中真正负责指挥并州军的,是并州本土的吕布、张辽和张杨等人。
这些都是桀骜不驯的勇将,正史上的丁原,正是依靠这些人来建立并扩张并州军,其中吕布是主簿,张辽张杨是从事,他们不是汉朝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而是丁原任命的自己的刺史属官,这群丁原自己的秘书爪牙,只对丁原效忠。丁原正是靠着笼络吕布张辽等人,才得以控制整个并州军。
自古勇将犹如烈马,是福是祸全凭自己掌握,丁原算是相当有手腕的一个。不要以为吕布轻易就愿意认干爹——要不拿出点干货,以吕布混不吝的个性,才懒得打理你。丁原为了吕布四处打探搜罗好马良驹,简直要累得吐血。其实丁原内心深处,对吕布还是挺烦的!这么长时间,就没见他笑过,整天牛哄哄的!不就是能打仗又长得帅点,至于目高于顶,不可一世吗!?整天不知道想什么,和人的交流还不如和马多,听说还打过亲爹,简直不是人!
最令人心寒的是,自己对吕布那么好,人家也未见得很感激。听说当年自己派手下劝吕布他爹,让吕布做自己义子的时候,吕布亲爹吕良居然一脸苦相,问道:“您问问丁大人,我去当他干儿子行不?这么算起来,吕布就算他亲孙子,岂不更有面子!?”
丁原当时听了,心生不悦,觉得这一家子都混账,本想放弃算逑,奈何吕布这小子太能打了,打得风云变色气势磅礴,不收过来心里痒痒得难受。丁原如炉上蚂蚁,急得火烧火燎之际,机会来了。
吕布坐骑被人毒死,虽然疯了一样报仇雪恨,还意外获得了方天画戟,如虎添翼,但是白马总是不在了,念及此事不免闷闷不乐。老丁脑筋活泛,派出寻马小分队,千方百计弄了一匹血统优良素质不错的白马,让马夫将它身上一切杂毛拔掉,打扮得不能再好看,之后招来吕布,大手一挥送给他了!
吕布看到白马,脑子里“蹩”住的那根筋当时就松动了,他心道:这段时间老丁好吃好喝,待自己比亲爹还要客气。吕布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老丁之时,就爱答不理的,人家请他吃烤全羊,他还挑剔人家羊烤得太脆太干,入口不够绵软鲜嫩,少了羊肉本身的扑鼻清香。
就那样,老丁也没翻脸,事后还将一只鲜嫩多汁的烤羔羊送到吕布驻地。反正在军队混,迟早要跟老大,这匹白马虽然并非极品,也算难得,毕竟自从驻扎再此,吕布已将周边“筛”了个遍,甚至匈奴部落都跑过无数次,这白马难道老丁从地缝里挖出来的!?
吕布得到白马的当天,便在府中宴请老丁。他虽然为人冷酷淡漠,但已经不是当年动不动犯浑的伏燨,基本礼数还是有的!那晚,吕布脸色终于露出难得的笑意,吃得畅快之际,吕布来到丁原跟前一抖花袍毫不犹豫跪了下去:“义父在上,受我一拜!”
吕布对于跪拜一事,心底并无障碍。跪,不过是种动作——两膝着地,腰和股都伸直。——和“趴”啊、“躺”啊差不多,只要心里不当回事,就可以很坦然。
但是这一动作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了不得的大举动。老丁差点把正在嚼着的烤羊肉喷在吕布脸上,自己梦寐以求那么久的事,如此轻易就成了?!
半晌,老丁没反应,吕布抬头浓眉一皱,心道:这老头儿有毛病吧!之前要死要活认我当儿子,如今好事临头,又犹豫了!?
吕布不满地轻哼一声就要站起来,丁原马上冲过去伸手搀扶道:“好好,吾儿吕布,快快请起——”丁原说得太客气了,客气得根本不像个当爹的!说实话,吕布心中也没特别当回事!他只觉得,既然人家对他不错,他就要报答!既然老丁需要个干儿子,自己也闲着,拜就拜呗!怎么着,拜了还真拿你当爹供着不成!?自己对亲爹都马虎得很。
从那以后,吕布还如往常一般,穿着花袍各处嘚瑟打仗,打仗是溶在他血液里的基因,并未特别卖力或是特别偷懒,但是每次胜利,都让丁原乐不可支,觉得干儿子是在为自己卖命。丁原有这样的误解也难怪,像吕布这样为了打仗而打仗的人,还是很少见的!
丁原这义父当到这个份上,实在憋屈,家人背后议论道:“这哪里是认了个干儿子,分明就是认了个祖宗嘛!”但是吕布用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成功化解了老丁的憋屈。
“干爹”的好日子没过几天,麻烦事又来了!听说吕布前一阵子弄到一匹宝马,据说是匹通体火红的神驹。这本是好事,悍将配神驹,如虎添翼,老丁只需躲在被窝里偷着乐就好。但是自古天上掉馅饼之事,都没那么简单!要么馅饼太大砸死人,要么馅饼不好吃。
还有这次更让人气歪鼻子,因为——馅饼自己长腿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