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巴蒂安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围剿战术”,每次它们猎食时,总是先攻击猎物的要害部位,如眼睛和尾巴之类,使其失去逃生的能力。然后成群结队的轮番发起攻击,一个接一个的冲上前猛咬一口,然后让开,为后面的鱼留下位置,迅速将目标化整为零,其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置信。正是由于巴蒂安的这些特性,很少有人被它们盯上后能活着逃跑,更为它们的凶残传说增添了一丝神秘。
阿加西之所以比别人更了解巴蒂安,原因就在于他父亲幸运的从这些魔鬼的嘴下逃生,虽然他彻底的失去了他的双腿。
奥多姆带领着玛利亚他们紧紧围绕在车队边上,竭力将自己的神识向远处扫射,奈何他们境界太低,只能扫出去十里左右,那二十名圣徒则只能扫出去三里。不过巴蒂安出现的话,至少也能提前预备一下,免得到时候惊慌失措。
这时小虫叫道:“前方十里有大片物体正在向我们这里游来。”
奥多姆和玛利亚赶紧靠了过去,将神识投射过去。果然,神识中出现了大片阴影。奥多姆仔细一辨认,发现这片阴影是由几千条小鱼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形成的。而这些小鱼的样子,和阿加西告诉他的巴蒂安的外形丝毫不差
“玛利亚,你带十名圣徒立即护卫车队离开,务求成功到达卡尔扎伊部落。”奥多姆着急的说道。
“我不走!”玛利亚倔强地说道:“我想和你们一起对付巴蒂安。”
“胡闹!”奥多姆喝道:“这里有我们就够了,你赶紧去卡尔扎伊,这件事对白老爷的计划相当重要,耽误不得!”
一听到奥多姆这么说,玛利亚顿时就沉默了下来。
“我还需要一百个不怕死的勇士!”奥多姆喊道:“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勇士!”
“我!”阿加西举起手中的骨矛大声叫道。
“还有我!”一个头上有个小伤口的兵士叫道:“是我引来了它们,我留下。”原来他就是那个叫人生的走路打瞌睡的士兵。
“我!”“我!”“还有我!”明知留下来后可能就是一条不归路,但兵士们还是毫不犹豫的站了出来。
一百人很快就凑齐了,剩下那些没轮上的,纷纷叫嚷起来。“阿三,你这小体格不行的。你太瘦了,经不起巴蒂安几口就给啃完了。还是换我吧,我肉多,能多扛会。”
“我说小二啊,还是让二舅爷我去吧,我一大把年纪了,老皮老肉的,巴蒂安不一定咬得动呢。”
“我操!”那个叫小二的愤愤的竖起了中指,对他那个二舅爷说道:“你不过辈分大些,比我还小一岁呢,老你妈个皮啊。”
奥多姆看到场面混乱,大叫道:“安静!没被选上的那些战士,别以为你们的作用就不重要了。你们要和玛利亚一起将这些物资成功的护送到卡尔扎伊,这事关我们查吉尔部落的未来,事关我们能不能成功的称霸深邃大洋,是件耽误不得的大事!现在,你们立即出发,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卡尔扎伊部落!立刻!马上!”
说完又朝玛利亚看了一眼,玛利亚会意,点了点头,轻轻地对奥多姆和小虫说道:“保重!”说完,对站在他身后的十名圣徒和那些士兵们厉声喝道:“全体出发!十名圣徒在后面使用水龙术帮助车队赶路。”
众人慨然允诺,车队朝着卡尔扎伊所在的方向疾速行去。而玛利亚则和十名圣徒在车队后方施放出一条条水龙,利用水龙的冲击力推动一辆辆车子,使车队的行进速度再次加快。
目送着车队离开之后,奥多姆转过头看向留下来的一百士兵和十名圣徒,刚才在招募这些士兵时,他运用了白捡教他的心灵探测术,现在这些留下来的一百人包括那十名圣徒,全部都是极端崇拜白捡的人,可以说和奥多姆完全一样的,是些为了白捡什么都能干的狂热信徒。
“你们不后悔?不怕死?”奥多姆问道。
“不怕!”“不后悔!”士兵们纷纷抢着回答,说的无非都是些被白捡彻底征服,有了白捡后查吉尔部落才能重新崛起,愿意为了白捡做任何事甚至于愿意为白捡去死之类的话。
“你们会庆幸你们今天所做出的决定!”奥多姆淡淡地说道:“本来,按照计划我们到了卡尔扎伊后才会挑选一百名最为信仰白老爷的战士出来组建成狂信队,没想到会被巴蒂安打乱计划。不过这样也好,我也能提前见识一下白老爷最新打造的神兵的威力了。”
说完,奥多姆一抹戴在小手指上的储物戒指,光芒闪过之后,整整一百套闪烁着各色光芒的战袍、束腰、铠甲和一百竿怪模怪样的长矛飘浮在众人眼前。
“这……”连奥多姆都看的愣住了,原以为白捡说的这一百套铠甲和神威盔甲差不多,谁知道现在看来,这些铠甲比神威盔甲不知道精致了多少倍,而且每套铠甲上都闪烁着道道灵光,一看就知道神妙非常。
“你们每人领取一套,记得先在铠甲和长矛上面滴几滴你们的血,然后就知道如何使用了。”奥多姆从惊诧中回过神后对这些兵士们说道。
一百兵士一拥而上,各自取了一套后立即咬破手指将鲜血滴在铠甲上。随着一道道刺眼的光芒闪过,一套套盔甲自动依附在了兵士们身上。
放眼望去这一百士兵个个都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肩披红玉百花袍,身擐盘龙连环铠,腰系勒甲麒麟带,脚踩白金穿云靴,手中则持着一把丈长的方天画戟,哪里还看得出来一丝查吉尔部落战士的影子!分明个个都是西华洲流传了无数万年的那些传说中的太古神将!
没错,其实这些铠甲确实是白捡按照太古传说中,一个威名赫赫的战将当时的穿着打造的。据说这个叫做奉先的战将,在他那个时代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只是因为他在战阵上斩杀了一名修仙者的后裔,惹恼了这个修仙者。从而被这修仙者陷害,故意安排他落入圈套,并且让他死于一个叫玄德的无耻小儿之手。
不过后来他投胎转世之后,竟然重新以武入道,亲手斩杀了那个陷害他的修仙者,最后成功飞升仙界,荣登仙界第一神将宝座。自从白捡听说了这个传说之后,一直十分崇拜这个叫奉先的神将。
这次因为得到了大量的炼器材料,再加上脑中羽蛇神留下的炼器法门,他准备炼制几件羽蛇神记忆中的神器。当然,此神器非彼神器,这种神器可不是神仙用的法器,而是专门给凡人用的。由于是由凡人眼中的神打造的,故尔称之为神器。
依靠镶嵌在上面的灵石,能让身上没有一丝灵气的凡人也能驱动他们。而且威力也十分强大,相当于一个金丹入门的修仙者。白捡将这些铠甲取名为奉先铠。
或许有的书友认为金丹期入门算什么高手,但是你要知道,这些可都是凡人,而且这类神器一般只流传在凡人的那些古老教会中,根本不会流入到修仙界。这一百士兵穿上铠甲之后,通过自己滴入的血液和自身的感应,很快就明白了怎么操纵这些铠甲。
原来奉先铠的每个部分上都镶嵌着一块灵石,整套铠甲和武器总共镶嵌了十二块灵石。这十二块灵石和一个叫心灵锁链的法阵连结在一起,而心灵锁链又依靠铠甲拥有者滴入的鲜血和他的灵魂联系在一起。
如果拥有者一直不动用铠甲的话,灵石中的灵气不会有任何的消耗,这样就能保证铠甲长期的可使用性。而要使用奉先铠也十分简单,拥有者只需一个念头,心灵锁链便会根据这个念头来激活奉先铠上相应的灵石,灵石便释放出灵气催动奉先铠的各种功能。
比如说拥有者遭受攻击时,只需一个念头便能激活奉先铠上负责防御的那几颗灵石,灵石体会被激活后形成一个灵气罩保护拥有者。如果想攻击时,一个念头便会激活方天画戟上镶嵌的灵石,就能用灵气加强拥有者的这一次攻击了。
而且奉先铠还能重复使用,原来的拥有者死后,或者直接抹去拥有者留在它内部的鲜血之后,便能交由另一个人使用了,十分的方便。
不过制作这样一套奉先铠的原料十分稀缺,如果在西华洲的话,可能永远都凑不齐,还好玛查上并没有修仙者,在西华洲稀缺的材料在这里竟然能全部凑齐。不过有几样特别珍贵的材料如龙血石,黄玉赤金依然十分稀少,只够白捡打造出一百套。
至于白捡为什么要把这一百套奉先铠装备给查吉尔军队中的士兵,而不是优先装备给专司保护神庙的神庙骑士团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发现迪克并不是十分信仰他,而是利用他的特殊能力,当然了,白捡又何尝不是在利用他。所以,他才在军队中挑选出一百个狂信徒,这还是佩顿给他的建议,让他先埋下棋子,以后伺机把军权也给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