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韵趴在床上,后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李让划开,若是往日绝对是让男人疯狂的景象,但是此时,触目惊心的伤口,皮肉之间都是鲜血。
李让此时心里焦急万分,一来自己本就不懂急救再则现在还是小黑的形态,这让更加难以施救了。
药!止血棉!
李让猛然反应过来,慌忙跑出房间。这是一个大约有两百来户人家的小村子,一条窄窄的两车道乡村公路直通远方,也许是革命老区。
不得不感谢中国经济,这路已经修缮成硬化路面了,村里的必要基础设一个不少。李让跑遍了村落,终于找到一个卫生站。
卫生站,这是一个对于城镇人口很陌生的名词。医改之后,在偏远的山村,都兴起了这样的医疗点。主要是寻常的诊疗以及一些急救措施延缓病人的发病时间等等。
李让此时却是万分感谢这个小小的医疗站。只有一进一出两个小房间,李让没耽搁多久就找到了止血棉以及一些医用酒精之类的。包了,一起带到之前占领的那一户人家的房子里。
何香韵身上的血腥味已经把这村落里游离的丧尸吸引了过来,此时房子外面聚拢了丧尸,约莫四五十个的样子。
李让也顾不得这些,拍死一个跟跟进房间的丧尸,李让堵好门,开始给何香韵止血。
“哼~”已经昏迷过去的何香韵随着李让的动作不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李让看着这女人娇弱的一面心灵再次受到冲击。愧疚感更盛了。
血终于止住了,但是严重的失血让何香韵已经陷入了深度的昏迷。而且,这样的伤口,这样炎热的天气,要是不经过严密的处理伤口极其容易化脓感染。这绝对是致命的!
李让不断的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希望想出办法。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眼睁睁的看着一个生命,即将逝去,一切都可以预见可你就是无能为力。这就好像你在公交车上眼睁睁看着一个流氓在猥亵一个女子,自己却只是在一边旁观,视而不见的承受着胆怯的煎熬。虽然李让心中的煎熬有些不同,但是那份深切的感受却是一样的。
必须救她!
李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强烈的执念,一来不是自己的亲人更不是袁碧桐,而且见到人食人的事情出现之后,李让一度对人类失望。可是为什么,这也许与李让童年的一段记忆有关,那还是初中。
李让就读的初中虽然算不上差,但是受制于当时那一片区的大环境,学校里经常出现一些少年古惑仔在学校里耍横。李让就没少被收过保护费,其中影响李让一生的事情也发生在这段时间里面。
那已是一个初秋的下午,李让放学回家的时候,见到几个同年级的小混混在欺负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李让知道,班里有名的贫困生,农村考上来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虽然很努力但是成绩却总是不拔尖,经常有一些弱智的问题请教李让。(李让当时是英语课代表,成绩很不错。)
可以想象这个女孩子在李让心目的中的地位是多么的不起眼了,他甚至有些瞧不起她。所以,在小混混欺负她的时候,李让选择了远远避开,她大声的呼喊以及求助的眼神李让只做不见。本着家长教育的别惹事,要老实本分的原则,李让甚至没有向别人求助。
第二日,李让便听到了女孩子被捅死了的消息。几个小混混想抢她的生活费,这对于当时贫困的她来说不亦于是要她的命。激烈的反抗中,被年少无忌的小混混杀伤,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不行了。
这件事情之后,李让完全就像变了一个人,以前还可以进入前十的成绩彻底崩盘了,校园里经常打架,尤其是和小混混。但是即便如此李让那些年晚上依然时时梦见她,那声呼喊,那种眼神。
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自己却成为了懦夫!
我必须救她!
李让重温了一遍久远的记忆,那种屈辱到现在还依然像一条毒蛇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可是自己该怎么做,该怎么做?李让一掌重过一掌的拍着自己的脑袋。
晶核!李让突然想到自己在和速度型丧尸一战中得到的晶核,那一次李让受了严重的伤可是吞了那一颗晶核之后竟然就好了。
时间不等人,听着外面撞门声越来越强,李让眼中杀意闪现,从窗户中跳出去,李让开始虐杀起来这些聚集在门口的丧尸。
一个!又一个!……
李让知道那种青色的晶核是靠机缘运气的,至少李让在之后所杀的速度型丧尸身上就再也没有发现。
十个!十一个!……
不行,这些丧失都不过是普通的还没有变异,怎么会有晶核!李让心里焦急,手上动作更加迅捷,不消片刻便扫清围在门口的丧尸。他得去找大佬了!
李让原地一震,小腹处的能量激荡,隐藏在基因链的雷电因子不断涌出,李让的身体也像充了气一样不断涨大,这完全是不要命的架势。他要尽快找到变异丧尸!
李让心神不断下沉,似乎天地间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万物都能感知,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随着思感越去越远,李让的身体骨骼开始钻心的疼,两千米,两千五百米……,快到极限了,李让此时就像一根绷紧到极致的弓弦,随时都可能断掉,全凭心里的那一股执念支撑着。
三千米!!
终于,李让感应到有变异丧尸!是的,变异丧尸!东南方向两千九百米的样子。
确定目标之后,李让心气一松,顿时一阵眩晕袭来,似乎耳朵都有些不清楚了。李让强自一震,眼中疯狂之意更盛,拼了。随着李让的奔跑,从李让的耳朵中飘飞出滴滴血珠,刚刚的一番感应使李让的大脑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究其原因是,李让此时根本就没有感应一千米意外的能力,更何况是三千米。
丧尸,变异丧尸!
李让一见于此,心头大喜,之前袭上身来的疲惫感也消失的无隐无踪。
这是一头身形很诡异的丧尸,毕竟速度型丧尸好歹从背影看还是个人,但是这个丧尸却完全就是一个怪物。人的头,只有脑门上长着一只没有眼睑的血红大眼,口器中是狗一般的利齿,身上缠绕满了触手一样的东西,还好脚还是两只人脚。
丧尸戒备的看着李让,从它的感知当中本能的觉得危险。这种感觉在它过去的杀戮生涯当中无数次的救过它的命。
逃!
这是第一反应!但是李让怎么让它如愿,斜里一窜,便再一次出现在这触手丧尸的前面。
触手丧尸血红的独眼里光芒闪动,这是它发怒的迹象,当下,身上十数条触手刺向李让。
李让看见这些触手上面布满了细小的针管,不是喷毒液就吸血。李让心里一定,自己皮糙肉厚,还怕这小小的针管,当下不管不顾,欺身而上,双抓翻飞,不消一会就尽数抓断刺来的触手。
果然是喷毒,李让看着自己身上毛发凌乱,有些地方还有烧灼的感觉,不过李让却是不屑,你再毒有大蛇王保命的毒液厉害?
受到巨创的触手丧尸独眼里闪过害怕的情绪,它必须逃走,现在绝对不是对面那条狗的对手。这种动物它知道,在过去的日子里它吞噬过不少,自己嘴里的利齿就是吞噬这种动物生长出来的。
但是李让怎么会让他得逞,久经杀阵的李让也不再是当初的菜鸟,对于对手气息的把握已经可以说很少有纰漏了。
想逃,没那么容易!李让心头一沉,在触手丧尸用仅剩的两条触手刺来的时候,李让后肢微屈,前肢抓地,利齿外露,全身气势含而不发,就像一把子弹上膛了的枪。
就是现在,见触手再次刺来!李让猛然扑杀过去!
这,赫然是,狮子搏兔!
没错,正是那老虎最后击杀德牧时使用的。此时丧尸气势大弱,又受重创,那还承受得起这雷霆一击。
啪!
利爪抓断了脖子,脑袋掉落地上骨溜溜的滚出老远。李让再也不看触手丧尸一眼,一把抓碎脑袋。
阳光下,赫然有一点亮晶晶的东西。
ps:这一章牵涉了一个心理学的概念,作者也是从这里出发的。希望各位喜欢,最后再次感谢投票的朋友!地狱之歌1的评论也看到了,很受激励,呵呵,谢谢!另,投票的兄弟姐妹还是留个名吧,现在就只知道三笑凡生兄弟。谢谢!!之前都不会加精,现在会了,所以留言绝对有好处!!!!!!
作为小菜鸟,也没写过长篇小说,所以有很多缺陷的,留言指出,才会有进步的。所以,期待您的批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