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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春风尔来为阿谁

  第十六章春风尔来为阿谁

  两个人四目相对,一时间气氛十分尴尬。罗中夏对这个女人的狠毒记忆犹新,这几日的事端可以说都是因她而起;而秦宜上次在罗中夏手底下吃了大亏,对这个愣头青颇为忌惮,一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一男一女对视良久,谁都摸不清楚对方突然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什么居心。到底还是秦宜最先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她看看左右,给了罗中夏一个暧昧的笑容。

  “你好啊。”

  口气轻松平常,就好像是两个不太熟的朋友无意中在街头邂逅一样。罗中夏狠命快嚼几下,几乎把嘴里的包子囫囵咽下去,这才放下筷子,装出一副冷峻的样子:

  “我今天不想与你打。”

  秦宜闻言,眨眨眼睛,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粉色的梳妆盒,旁若无人地开始补妆,一边悠然说道:“我也想不出好理由打架。我这是刚加完班,回家前来买点夜宵吃,你呢?”

  她口气亲热,完全看不出几秒钟前还是剑拔弩张。罗中夏却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像一只猫竖起了全身的毛,凝视秦宜胸前那个麒麟挂饰。

  这具丰满身体里隐藏的,是张华的麟角笔,博极万物,孳茸报春。

  这个女人那天也是带着这副笑脸把郑和炼成了笔僮,把自己打得几乎全身瘫痪。女人都是些表面可爱无比,实际上却能把你骗到死的生物,连小榕都可以面不改色地欺骗自己……一想到小榕,罗中夏心里没来由地疼了一下,连忙勉强扭转注意力,不去想她。

  秦宜还在兀自说个不停,“你们做学生的可不知道上班族多惨,天天被老板当牛当马,不把你榨干了不放你走,啧啧。”罗中夏打定主意不再理睬她,自顾吃自己的包子。秦宜一边吸着冰豆浆,一边托腮笑盈盈地望着罗中夏,眼神飘飞,还故意露出衣领之间一片欺霜赛雪。若是普通人,有这么一位美女跟你有说有笑,只怕早就神魂颠倒筋骨俱酥了。还好麟角笔的威力罗中夏是见过的,不敢稍有松懈。

  上次一战,秦宜是败在了轻敌,才令罗中夏从容使出青莲遗笔;倘若这一回大打出手,秦宜必然一出手即是全力,时灵时不灵的青莲遗笔能不能斗得过麟角笔,还在未知之数。

  秦宜早看出了他这点心思,本来嘴上一直说着最新出品的lv包,忽然话锋一转,“对了,你坏了我的笔僮也就罢了,我那两支笔,现在还在你那里搁着吧?”

  罗中夏光惦记着提防,没料到她忽然问了这么一句,猝不及防,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回了一句:“啊?”

  秦宜伸出手去在他额头上点了一下,娇嗔道:“你装什么呀,讨厌。”罗中夏吓得赶紧捂住额头,生怕被她一招偷袭,青莲笔唰地绽放开来。秦宜噗哧一笑,施施然收回手指,轻轻抚摸着自己精致的小拇指指甲,“别紧张嘛,今天咱们不打架。我就是问问,我那两支笔灵呢?”

  罗中夏这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于是摇了摇头。秦宜镜片后的眼神陡然多了几分锐利,雪白的脸颊也泛起几丝阴鹜之色。

  “它们在哪里?”

  “一支名花有主,一支不知所踪。”罗中夏没好气地回答。

  “名花有主?”秦宜杏眼圆睁。

  罗中夏懒得跟她解释,现在的他,一点也不想跟这些笔灵扯上关系。反正有青莲笔在握,谅这个女人也不敢造次。

  要依靠笔灵才能远离笔灵生活,这真讽刺。

  于是他咽下最后一口包子,站起身来朝外走去。

  “哎?怎么说着说着就走了?”

  秦宜指甲轻轻一弹,一个极小的麟角锁飘然而出,正中罗中夏右腿。这片小麟角微乎其微,效力刚好够让神经一酥。罗中夏被绊了一个踉跄,有些恼火地回过头来怒道:“你想干嘛?”秦宜双手交拢在一起,柔声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合作。”

  “合作?”

  秦宜注视着罗中夏的双眼,妩媚一笑,“不用隐瞒了,你也不是诸葛家的人吧?”罗中夏原本要走,但一听到诸葛家的名字,不由得停住了脚步。秦宜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唇边浮起一丝浅笑,继续道:

  “老李那个人啊,你是不了解。你一个人跟他斗,是一点胜算也无的。今天既然咱们能偶遇,也是缘分,何不携手合作?”

  罗中夏脑子里飞快地转着。经秦宜这么一提醒,他猛然想到,自己可能还仍旧处在威胁之下。虽然他推测如果没有无心散卓,诸葛家就找不到自己,但这毕竟是推测,没有经过任何验证。如果自己错了,诸葛家的人杀上门,现在不会有任何人来帮忙了——除了眼前的这个不太可靠的秦宜。他们两个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底细,罗中夏实在不知自己是否可以轻率地把韦势然和小榕的事情告诉她。

  罗中夏有些后悔自己不该轻率地与小榕闹翻,但木已成舟,悔之已晚。

  “但你是什么来头?韦家的人吗?”

  秦宜神情一黯,随即耸耸肩,露出一丝鄙夷的口气:“谁会是韦家的——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都不是老李的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秦宜停顿了一下,一手指向罗中夏一手按抚在自己胸口。

  “你的青莲遗笔,再加上我的麟角笔,相信就能和诸葛家分庭抗礼——何况还有我辛苦搜集来的那两支笔灵呢!”

  秦宜的“我”字发音发得很重。略微沉吟了一下,罗中夏抬起头,诚恳道:“你那两支笔灵,一支已经找到了宿主,另外一支不知飞去哪里了,我可没瞒你。不过……”

  “不过什么?”

  罗中夏咬咬嘴唇,下了决心,“你真的想要我身上这支青莲遗笔吗?”秦宜吃吃笑道:“这是自然,太白青莲位列管城七侯,谁会不要呢。”

  “只要你有办法取出,又不伤我性命,就请随便拿走。”罗中夏摊开手,坦然说道。他心想韦势然这家伙讲的话虚虚实实,也不知哪句是真的,也许自己身上这支笔灵别有妙法可脱,也未可知。

  秦宜只道已经看透了罗中夏的秉性,却没料到他如此干脆,此时她看罗中夏的眼光好似看一只不吃伟嘉妙鲜包的家猫。青莲遗笔人人梦寐以求,为什么眼前这个家伙却弃如敝屣,真是不可捉摸。

  “成交。”秦宜潇洒地打了一个响指,同时站起身来,“走吧。”

  “去,去哪儿?”

  “下了班,自然是回家喽。”秦宜眼波流转,食指间一串银光闪闪的钥匙晃动。

  秦宜的家距离她上班的公司并不远,位于某高档小区里的二十六层,是一套一百二十多平米的公寓房。罗中夏心算了一下价格,咋舌不已。

  房间里的装潢以白色与橘黄色为主,简约而明快,客厅里只挂着一台液晶电视、一个摆满玩偶的透明玻璃柜子、一个小茶几和两个可爱的q式沙袋椅。墙上还挂着几个洋人的海报,两个漆黑音箱阴沉地趴在角落里。

  秦宜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罗中夏:“喝点什么?”

  “呃……红牛吧。”

  “我这里没红牛,自己榨的柠檬汁行吗?”

  罗中夏默默地点点头,打定主意绝不碰这个“秦宜自己榨的”柠檬汁。他虽然读书少,但《水浒》里的蒙汗药总还是听过的。

  他正低头忐忑不安地琢磨着,秦宜已经端着两杯柠檬汁走了出来。她已经脱掉了办公套装,摘下眼镜,换成了一身休闲的米黄色家居服,两条绵软玉臂摇动生姿,胸前的圆润曲线让罗中夏口干舌燥。

  “为我们的合作干杯。”秦宜举起了杯子,罗中夏也举起杯子,只略沾了沾唇便放下,纠正她的用词,“我可没说与你合作,我不想跟你们有什么瓜葛。”

  秦宜不以为忤,把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这样也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过了今夜,你不问我是谁,我也不问你是谁。”说完她放下杯子,拉开旁边的卧室门,斜靠在门边冲他轻轻摆了一下下巴。

  她的话和动作都暧昧无比,罗中夏依稀看到里面有张双人床,登时闹了个大红脸,双手急遽摆动,“这,这……”

  秦宜白了他一眼,示意他赶紧进来。

  罗中夏战战兢兢进了卧室,发现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里面没有什么罗帐锦被、麝炉红烛,墙上是几幅字画,阳台与卧室之间的墙壁被打通,空间里摆着一张檀木方桌,其上整齐地摆放着文房四宝,旁边竹制书架上是几排线装蓝皮的典籍。这房间和外面大厅的后现代休闲风格形成了极大差异,是个书香门第的格调。

  罗中夏深吸了一口气,说不上是失望还是庆幸。

  “跟赵飞白那帮文化人混,也得装点装点门面嘛。”秦宜仿佛洞察了罗中夏的心思,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桌前,从一个小匣子里拿起一方砚台。

  “你打算怎么取笔?”罗中夏一直对此将信将疑。

  秦宜纤纤玉手托起砚台,款款走来,“本来笔灵与元神纠葛,再度分离实属不易,不过我自有妙法。”

  “是什么?”

  “就是我掌中之物了。”秦宜把它端到罗中夏跟前。

  这方砚台方形四足,砚色浅绿而杂有紫褐二色,纹理细密如燕蝠,砚堂阳刻,与砚边恰成一个平面,看起来古朴凝重。堂前还刻着一行字,不过光线不足,无法辨认。

  “呃,你说这砚台能取出我的笔灵?”

  “笔为灵长,砚称端方。这砚台也是四宝之一,专门用来磨杵发墨。笔灵与元神的纠葛,当然只有用砚台方能化开。”秦宜且说且靠,不知不觉把罗中夏按在床边,二人并肩而坐。罗中夏感觉到对方一阵香气飘来,宽松的领口时张时阖,让他双目不敢乱动。

  他不敢大意,嘴上应承,暗中把青莲笔提到心口,一俟感应到麒角发动,即行反击。

  秦宜看起来并无意如此,自顾说道:“我这方砚,可是个古物,乃是产自泰山的燕蝠石砚,采应天地精华,专能化灵,不信你来摸。”罗中夏觉得手心一凉,已经被她把砚台塞到手里。

  这块燕蝠石砚确实是个名物。虽然罗中夏不懂这些,却也能体会到其中妙处:皮肤一经接触,就觉得石质清凉*,只稍微握了一会儿手砚之间就滋生一层水露。

  秦宜右手攀上罗中夏肩膀,下巴也开始往上凑,暖烟袅袅而升。罗中夏紧张地朝旁边靠了靠,秦宜红唇微抿,媚眼如丝,温柔地把那砚台从他手中取回来。两人双手无意间相触,罗中夏只觉得滑腻如砚,还多了几分温润,心神为之一荡。

  “你有所不知。燕蝠石砚虽然外皮柔滑,内质却是极硬,所以被人称为砚中君子呢。”秦宜趴在罗中夏脖子边轻轻说道,气吹如兰。

  秦宜前胸已经开始有意无意地轻轻蹭着他的胳膊,罗中夏拼命控制神智,从牙缝里挤出一段声音,“内质坚硬,取笔会比较容易吗……”声音干涩不堪,显然是已经口干舌燥了。

  “那是自然喽。”秦宜的娇躯仍在摆动,蹭的幅度也越来越大。

  噗!

  罗中夏只觉得脑后突然一下剧痛,眼前迸出无数金星,随即黑幕降临……

  ……

  他从昏迷中睁开眼睛,过了几十秒钟视力才稍微恢复了一些,脑后勺如同被一只疼痛章鱼的八爪紧紧攫住,触手所及都热辣辣地疼痛无比。

  罗中夏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周围漆黑一片,还有股胶皮的异味。他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电线牢牢绑住,胸前被一张纸紧紧压着。

  他试着运了运气,青莲笔在胸中鼓荡不已,却恰恰被那张纸压住,窒涩难耐,一口气息难以流畅运转。

  正挣扎着,罗中夏眼前忽然一亮,刺眼的光线照射下来,他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关在一辆汽车的后备箱里。

  而打开车后盖的,正是秦宜。

  “哟,你醒了呀。”她还是那一副娇媚的做派,但在罗中夏眼中却变得加倍可恶。

  “你骗我。”少年咬牙切齿。

  “我不想惹出青莲遗笔,只好另辟蹊径喽。只要不动用麟角笔你就不会起疑心,嘿嘿,好天真。”

  “所以你就用了那块燕蝠砚?”

  “为了拍你,着实废了我一块好砚台。”秦宜撇撇嘴,她已经换了一身黑皮夹克,“哎呀哎呀,拿砚台当板砖,我真是焚琴煮鹤。”

  “那个砚台多少钱?”罗中夏叹了一口气。

  “行情怎么也得五、六万吧。”

  “被这么值钱的板砖拍死,倒也能瞑目了……”罗中夏穷途末路,胡说八道的秉性反而开始勃发,“这么说,你的话全是假的!”

  秦宜掩口笑道:“咯咯,哪会有什么不伤性命的退笔之法啊——人死魂散,笔可不就退出来了吗?”

  “那你干嘛还不杀我?”

  秦宜打开一瓶矿泉水,对着罗中夏的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杀你?我现在哪里舍得。青莲笔轻灵不羁,难以捉摸,没有万全的收笔之策,还是暂时留在你体内比较安全。”

  罗中夏不安地扭动身体,拼命要让青莲笔活起来,可却徒劳无功。那一张薄薄的纸如重峰叠峦死死压在胸口,青莲遗笔就像是五行山下的孙猴子,空有一腔血气却动弹不得,在这张纸前竟显得有些畏缩。

  “这,这是什么符?”

  “符?这可是字帖呢。”

  “庞中华的吗?”

  “贫嘴孩子。”秦宜笑骂一声,“你没听过‘眼前有景题不得,崔灏有诗在上头’吗?这帖是崔灏的《黄鹤楼》,镇太白可谓极佳。可惜黄鹤笔如今不在,不过一张字帖也够压制住你这业余笔冢吏了。”

  罗中夏没奈何,只得恨恨道:“哼,我现在若是咬舌自尽,你就人财两空。”

  “得了吧,你这孩子哪里有胆子自杀啊。”秦宜一句话刺破了罗中夏外强中干的伪装。“咱们现在就去能收笔的地方,你放心,我会对你很温柔的。”

  她砰的一声,把车后盖重新关上。很快罗中夏就觉得车子抖动,轰鸣声声,显然是上路了。

  “妈的,我也快上路了。”他心里想,却丝毫没有办法。

  车子开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罗中夏忍住强烈的眩晕感,试着动了动手臂。

  还好,能动。崔灏镇得住李白,可镇不住罗中夏。虽然双手被背捆,至少手指和肘关节还能活动,他挣扎了几下,勉强把手指伸进裤兜,指尖刚刚能碰到手机的外壳。

  又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小动作,他终于把手机拿到了手里。他的手机是直板式的,所以可以在口袋里直接按动数字。

  可是打给谁呢?

  110?自己根本分辨不出方向,也别指望他们会像fbi一样随便就能追踪信号。

  120?收尸的事应该不用自己操心。

  114?别傻了!这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吗?!

  最终他还是想到了小榕……但是……这可实在是太丢人了。死到临头的罗中夏左右为难,想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

  他想打电话给颜政。

  颜政的那支不知名的笔灵来自于秦宜,也许彼此之间能有什么感应也说不定。事到如今,只能赌一赌了。

  罗中夏凭着感觉输入完数字,刚刚按下通话键,车子突然一个急刹车,巨大的惯性猛地把他朝前抛去,脑袋重重撞在铁壁上。他还没来得及骂娘,车后盖砰地一声被掀开。秦宜神色慌张地探进身子来,挥手割断捆着罗中夏手脚的电线,一把扯掉《黄鹤楼》的字帖。

  “来帮忙,否则我们都要死!”她的声音紧张得变了形。

  罗中夏揉着酸疼的手腕爬出车子,还没想好用什么话来嘲讽秦宜,就注意到周围环境有些不对劲儿。这是一片稀疏的小树林,附近高高低低都是小沙丘,如坟伏碑立,幽冥静谧,看来是远离公路。

  在秦宜的帕萨特前面遥遥站着三个人。

  一老、一少,还有一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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