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时文彬请白月生在后衙吃了顿饭。
饭很简单,一个白菜炒肉,一个土豆丝,一个家常豆腐,一个红烧茄子,一盘花生米,一盆鸡蛋汤。是时文彬亲自下厨做的。
“为什么要请我吃饭?”白月生想不明白。这是时文彬来到郓城请人吃的第一顿饭,他不请同为命官的县尉唐武,也不请实权在握的朱仝和雷横,更不请人缘最好的押司宋江,反而单独请了在衙门里地位最低下的白月生。时文彬前几天还抄着水火棍满大堂追打他,今天下午还盘算着要用竹筐压死他,到了晚上,居然一改常态请他吃饭,难道这位太爷又生出了什么龌龊想法?
“也没什么。”时文彬轻描淡写道。
“真没什么?”白月生不相信。在时文彬说出请他吃饭的真实用意以前,他可不敢坐下来动筷子,万一在吃了这位太爷的饭以后,太爷伸手跟他讹饭钱咋办?
“你想得太多了。”时文彬笑了笑,“经过一下午的相处,我感觉你这人还算不错,是个可以结交的朋友。”他边说话,边给两个酒杯倒满酒,坐在餐桌前,笑望着站在他对面的白月生,道:“三天前,我坐在大堂上,看着满堂衙役,看了足足有半个时辰。那时候,我发现你和他们的表情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白月生纳闷道。
“当时,你的表情看起来很无辜,眼神中还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迷茫。从你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来,你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事情。而另外那些人,除了你之外的所有人,他们看起来都很理直气壮,都很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们甚至早已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实也是那样,接下来,他们果真就齐刷刷跪在地上,而你紧接着虽然也像他们那样做了,但我看到你明显地慢了半拍。那时候,我没有深刻地去探究你和他们之间的不同,直到今天下午,当我说起那两个竹筐,看到你在非常认真地听我说的时候,我便感觉到,你的本性不坏,值得一交。”时文彬做了个请的手势,“如果你愿意,就坐下来,跟我喝杯酒。如果不愿意,你可以现在就走。”
白月生没有走。虽然他隐约感觉到时文彬的话里有一些拉拢的意味,但这些话听起来还是比较真诚的。更何况,他一个升堂时站在最末尾的衙役,有什么值得时文彬可拉拢的?
于是白月生坐了下来,端起酒杯,跟时文彬干了一杯。
一杯开了头,便有第二杯。有了第二杯,自然还有第三杯,第四杯。
酒的度数不是很高,时文彬和白月生都喝了不少。起初时,二人只不过聊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待到几十杯酒下肚后,时文彬“请教”了白月生一个问题:“你觉得,人要怎样活着,才算开心?”
“开心?”白月生想了想,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过这么奢侈的问题。每天有大把大把的钱让他去挥霍?每天都有成群结队的美女脱光了排着队等他去临幸?每天都吃着山珍海味?每天都穿着鲜衣华服?每天都……
想来想去,白月生发现,无论如何,似乎都不会太开心。那么,他心底里真正向往的开心是什么?虽然他很清楚,但又刻意不去想那些真正能让他开心起来的事情,因为那些都离他太过遥远,比十个光屁股妞站在他面前都要遥远。所以他此时,突然感觉有点迷茫,有点不知所措。
真正的精神病,有很多是在独自思考的过程中发疯的。
白月生喝下一杯酒,强迫自己停止了迈向发疯的道路,然后把这个深刻的问题抛回给了时文彬:“你觉得呢?”
“小时候,我的家里很穷,”时文彬道,“我在七岁以前,从来都是光着屁股的。那时候,我最大的向往是能让自己和其他孩子一样,穿上一条像样的裤子。七岁那年,当我穿上一条破破烂烂的裤子时,我开心了一年。十四岁那年,家里的生活稍微好过了一些,我也开始读了一些书,看到邻家的孩子九岁了还没有裤子穿,我又为这件事开心了一年。二十一岁那年,偶然间读到一首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歌中词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使我深深地震撼,时时刻刻再看到光着屁股的孩子,我便再也开心不起来了。那以后,我便立志科举,梦想为官。做官,不为别的,只要能让天下的人都能穿上一身像样的衣服,都能吃上一口像样的饭食,到那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我这官也就没算白当。”
白月生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
时文彬道:“什么话?”
“当官不为揽金银,不如回家卖屁股。”
时文彬大笑,道:“你喝多了吧?那句话的原句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屁股’!”
夜已很深。
白月生一步三摇,从衙门里出来。时文彬本来说要送他出去,但刚说完,就站起来独自找床去了,把白月生晾在一边,自顾自趴在床上打起了大呼噜。
白月生出了衙门,扶着墙,在月色下慢慢地走着,突然感觉眼前一晃,似是有个人从他面前如风般跑了过去。强打起迷蒙的双眼,四下里望了望,没发现什么异常。刚要继续前行,突然发现街道的尽头,有一个绰约的身影疾步走出,一闪而过。
回想着着这个一纵即逝的身影,白月生感觉有点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
——盗版阎惜娇!
“大半夜,她在街上晃什么呢?”白月生加快脚步,急匆匆赶过去,但走到她身影消失的地方时,却已瞧不见阎惜娇的影子。
带着疑惑,白月生回到宋江的家里。宋江还没有回来,怕是还在唐武家里喝酒。
睡了一夜,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时,白月生才揉着生疼的脑袋醒过来。宋江不在,好像是一夜未归。
这一天,时文彬还是没有坐堂。他也是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后稍加洗漱,便径直来找白月生了。
“走,去吃个早饭!别穿公服!”语气很平和,却不容白月生推辞。
“我吃饭,你掏钱。”时文彬道,“我的月俸是十五两,你的月俸是三两,但你的生活想必比我要过得好。”
“何以见得?”白月生有点纳闷,还有点憋屈。他一穷二白的,生活费都是宋江给的,哪儿就比县太爷的生活过得好了?这位太爷还没当三天清官呢,难道就要堕落了?就开始思想奢华的生活了?就想从自己这里学一些敲诈的本事了?
白月生心中暗叹。他不是叹息时文彬的转变,而是叹息时文彬找错了人。他要是找衙门里随便一个人,谁都能教给他一些鱼肉百姓的本事,但在这方面,白月生懂的似乎还不如时文彬多。他唯一的一次敲诈,还是在澡堂里沾了朱仝和雷横的光,而且那敲来的十两银子还没被自己捂热,就被风骚的阎母撒着泼从他手里明抢去了。
吃了早饭,时文彬便背着手,开始在街上转悠起来,白月生在他身后跟着。转着转着,就转到南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