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古今的距离
凌志缓缓托起手中的吞头钟,他冷冷笑道:“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还能不能带自己的脑袋回雁荡山。”
少武也冷冷一笑说道:“别以为你盗走了金光道人的吞头钟,我就没有办法对付你了,你依靠我手下的吞头钟来对付我,又算是什么英雄好汉。”
林枫听了心中一惊,他暗想少武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情,他随即转念一想,自己偷盗金光道人吞头钟的过程也不是全无破绽,虽然说凌志也对少武说过火族的二王子祝威一共炼过两个吞头钟,但那句话骗骗金光道人还可以,单要骗少武这样的心思机敏之辈,那却难了,一定是少武察觉到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这么说的。
凌志虽然心中恨极了少武,但他是真英雄,不愿意占人便宜,于是他放下了手中的吞头钟之后,又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来,并指着少武一字一顿的说道:“今天我就叫你死个口服心服,你又什么本事,就只管使出来吧。”
林枫在一旁见了凌志的举动,他心中对凌志的所作所为不以为然,他这么做,说不定会给少武留下逃走的机会,再说对付少武这样的无耻小人,讲什么光明正大又有屁用。
但林枫却不敢出声提醒凌志,因为只要自己一出声吗,势必会被少武给认出来的声音来,自己与少武相处的时间太长了,以他对做自己的熟悉,如果自己不说话的话,兴许可以瞒住他,但自己一开口,一定会被他认出来的,而少武如果又侥幸逃走的的话,那自己的麻烦可就大了。
见到凌志放下了吞头钟,少武长长出了一口气,他已经想到了脱身之法,但最忌惮的便是凌志手中的吞头钟,只要凌志抛出吞头钟,只怕自己根本就没有逃跑的机会。
少武翘起大拇指说道:“阁下光明正大,果然是个好汉子。”
凌志听了少武的夸奖,他毫不买账的说道:“可是你小子却是胜不知止,败不知耻,只怕你连个无赖都不如,今天我一定要了你的小命。”
少武听了开怀一笑说道:“虽然我的小命不值钱,但我还想再活几千年呢,我们今天就后会有期了。”
凌志听了,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你已经被我重重包围了,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怎么逃走。”
少武再次大笑道:“那你看好了,我现在就要走了。”
说罢少武一纵身,跃入了身后一个极小的臭水沟之中,魔族的人见到少武跳入了一个不到一米深,数米宽的臭水沟之中,他们一个个大笑起来,一个这么小的臭水沟怎么能够藏人呢,看来少武一定是疯了,要不然也不会跳入这样一个小小的臭水沟了。
只有凌志脸上露出凝重之色,他在众人的大笑之时一言不发,只是沉着脸注视着少武跳进臭水沟,林枫也赶到事情有些不妙,他凑到凌志近前问道:“凌兄,你这是怎么了,莫不是少武逃走了吗。”
凌志点点头说道:“不错,少武已经逃走了,我们都小瞧他了。”
林枫大惑不解的说道:“真是奇怪,少武既然能借这么一个臭水沟逃走,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凌志苦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刚才少武用的是水遁之法,他跳入这个臭水沟之中,便可以从任何一个有活水的地方逃出去,而地下的泉水就像地上的河流一样,都是连着的,我看此时的少武已经回到妖族老巢雁荡山了。”
林枫想起自己在大学上看到的地理知识,他知道天下的湖泊大都综合交错在一起,既然少武能够在任何一个有溪水的地方逃生,那凌志说的便都是实情了,他不由得心中暗叹,想不到他们布置了这么久,最后还是被少武给逃掉了。
南小倩余怒未消的说道:“想不到给这个卑鄙小人给逃掉了,总用一天我要将这个卑鄙小人给千刀万剐。”
凌志望了南小倩一眼,他有些神态冷淡的说道:“人都走了,还说怎么干什么。”
南小倩本来心中满是愤愤不平,但她见到凌志如此冷淡的表情,不由得怔怔的站在了那里,如同做错事事情的孩子一般不知所措。
林枫叹了一口气,看来少武那些话已经给他们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一定的间隙,但林枫却知道南小倩没有做错什么,可是少武刚才的那番话,给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蒙上了阴影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如果林枫处于凌志现在的处境,他对少武的那些污言秽语也只是一笑了之罢了,他爱的是南小倩这个人,而不是那些不着边际的虚名,而凌志虽然也算英雄了得,但却也有这个时代的大男子印记,所以他容忍不了南小倩身上有污点的存在。
林枫作为凌志的朋友,再加上他对南小倩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所以他决心插手这件事情,于是林枫将凌志拉到一边,然后郑重的对凌志说道:“凌兄,你是不是对少武那家伙刚才说过的污言秽语还耿耿于怀,我林枫可以以自己的性命担保,少武绝没有占到小倩姑娘一点便宜,这些日子我一直都在妖族大营之中,所以很清楚这一切,如果你认为我不是胡说八道的人,就请你相信这一切。”
凌志听了脸色露出痛苦的表情,他有些沮丧的说道:“林兄与我是过命的交情,你的话我自然相信,我也相信小倩妹子这些天没有被少武欺负,可是这一切我相信又有什么用,别人却未必会相信这件事情,他们会说小倩在妖族大营待了半个月,早就失身与少武了,我只要与小倩在一起,今生今世,都会被人耻笑。”
林枫听了心中不由得大怒,原来凌志早就知道南小倩没有失身于少武,而他之所以对南小倩心存间隙,只是因为别人怀疑南小倩的贞节问题。
林枫还一直因为凌志是个洒脱的男子汗,但现在看来,他与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任何区别,他也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只因为南小倩曾经落入了少武之手,他便打心底里瞧不起南小倩。
林枫一拳打在了凌志的胸口,然后恨恨的说道:“凌志,你这个混蛋,你喜欢的是小倩姑娘,还是喜欢她的名誉,再说她落入少武之手也不是她的错,你如果是个男人,就不该瞧不起小倩姑娘。”
凌志听了林枫的话,他突然流下泪来,凌志呜咽的说道:“我喜欢小倩妹子,她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重过我的生命,我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愿意她的名誉受到玷污,但她却落入了少武之手,她的我的女人,却被少武侮辱了名誉,你叫我日后怎么在魔族抬起头来,所有人都会指指点点的说我,说我女人被妖族的人玷污过,我恨,我恨她为什么没有死在妖族,那样的话,她在我心中便永远是她最美时的样子。”
凌志这话一出口,林枫一个耳光打过去,将凌志打了一个趔趄,林枫气呼呼的说道:“如此说来,你爱的只是小倩的名誉,至于小倩这个人是美是丑,是好是坏,都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只要她名声好就行了,你这也就爱吗。”
凌志被林枫打了一个耳光,他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呆在一旁说道:“我心中是真的喜欢小倩妹子,但我也忘不掉她落入少武大营的事情,我现在都恨不得自己立即死了,那样我便不用如此矛盾了。”
林枫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与凌志之间会有这么大的鸿沟,但他现在却清晰地感觉到了,凌志无疑是爱南小倩的,但是世俗的观念又如同一个毒蛇般缠绕着他的心,令他无法忘记南小倩曾经落入少武大营的经历。
如果换做是林枫的话,他爱的只是对方那个人,而不会在意对方的名声是如何的狼籍,看来古代人与现代人之间,并不只是穿的衣服不同而已。
凌志拉着林枫的手,换了一个话题说道:“林兄,今天我们兄弟不醉不归。”
林枫搂住凌志说道:“好的,我们兄弟不醉不归。”
接着两个人找了一个寝室喝起酒来,最后凌志喝的酕醄大醉,他搂着林枫又哭又笑,显然他心中矛盾之极。
第二天一早,林枫向凌志辞行,凌志自然百般挽留,而林枫却是去意已定,凌志不由得问道:“林兄不知打算何处栖身呢。”
林枫笑笑说道:“我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吗,自然要去妖族总部雁荡山了。”
凌志听了吃惊的味问道:“林兄要去雁荡山,你帮助我的事情说不定会泄露出去,如果你回到雁荡山,少武岂会放过你,就算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泄露出去,少武也一定会为这次的失败找个替罪羊,只怕林兄此去那是凶险重重。”
林枫则泰然的说道:“那里有我思念的人,所以我一定要回雁荡山的,至于少武怎么对付我,那就是他的事情了,但无论是谁要对我,我都要叫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凌志一向知道林枫的手段了得,他知道林枫必有应付少武之法,但他依然说道:“如果妖族容不下林兄的话,林兄可以随时来我无双城,那时我会扫榻相迎的。”
林枫在凌志耳边说道:“我们兄弟可是过命的交情,我什么时候回来,凌兄都会扫榻相迎的吧。”
凌志笑笑说道:“那是自然了。”
林枫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不由得问道:“不知上次是谁出卖了凌志,他又把魔族的内情告诉了少武的呢,凌兄查出这个人来了吗。“
凌志冷酷的一笑说道:“这件事情林兄就不用问了,那个出卖魔族的人已经从世上消失了。”
一听这话,林枫就知道那个出卖魔族的人已经完蛋了,以凌志的精明厉害,他自然不会放过那个魔族的叛徒的。
第二天一早,林枫想要离开无双城的时候,南小倩却赶来送他,这使林枫感到十分的意外,因为他昨天还对凌志说他不想看到分别时伤感的局面出现,所以不要魔族的人送他,却想不到南小倩依然赶来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