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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名

重生之十里洋场 绝笔小生 4821 2021-03-28 19:02

  刘华文和连英的事件很快在“川沙”闹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大家都猜测,洪连帮的老二连英,已经被刘华文剥去了虎皮,以后再也不能狐假虎威了。人们一边拍手称好,另一边也担心“新官”上任的刘华文,第一把火会不会把苗头指向自己。

  但,半月过去,一切依旧如昔,连英在街上继续作威作福,刘华文也老实的呆在三号码头,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合格手下。唯一有点区别,便是连英不敢再去招惹三号码头那帮人,刘华文在洪连帮的呼声,渐渐的盖过了他的风头。

  洪海不知道那天刘华文还有端下自己的实力,如果他要是提前知道,他是否还会前去搭救连英,这是一个很值得商讨和深思远虑的问题。

  不过刘华文还是很安于现状。洪连帮,是他的垫脚石,太早收入囊中,反而不好,这会影响自己以后广阔的发展。今年的刘华文十一岁,快要十二岁的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完成。

  十二岁,改变刘华文一生的一年总算要来了。

  在这一年,按照历史的轨迹,他会结实了很多人,很多对自己以后有帮助的人,比如说杜月笙,比如说青帮的一个长老陈逸生,又比如说以后在大上海臭名昭著的黄金荣。

  而在这些人当中,在刘华文心中最重要的当属杜月笙,要知道,前世的自己有这么大一番做为,全靠有杜月笙在身旁,杜月笙的为人处事,虽然有时候他不敢苟同,但是确实对他帮助很大,虽然最后杜月笙背叛的自己,但是他知道,这是杜月笙迫不得已的选择,要知道当时,如果杜月笙不这么做的话,不仅自己的父母,不仅自己,自己手下数千的兄弟也要跟随着自己被毁灭,所以他不怪杜月笙,怪只怪自己不懂得韬光养晦,所以,他还是决定去结识杜月笙,再和杜月笙一起打天下。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不会让杜月笙从自己身边悄悄溜走。

  再过三天,就是刘华文十二岁的生日。

  十二岁,对于旧上海的很多孩子来说,是一个转折,因为在十二岁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一般的店铺做学徒,虽不至于大富大贵,但也能混个衣食无忧,即便这衣食无忧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颗流弹结束的情况下,但是对于大多数穷苦人家来说,自己的小孩能自己过活了,总好过夭折。

  所以,很多孩子在十二岁的时候,都会被送进店铺里面做学徒,混口饭吃。

  三天后,刚过完自己十二岁生日的刘华文把码头交给徐欢还有曹信打理,他只身一人来到了十六铺鸿源盛水果行当。

  生日很热闹,洪海、水帮等大大小小的五六个帮会都派人来给刘华文祝贺,唯有连英没来,曾经这些都在他身上的荣誉,此刻已经全部被刘华文夺走。

  虽说此刻,刘华文敢豪言自己的实力可以推倒洪海和连英,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这个时候的上海滩另外的一个大帮派漕帮还没有到达鼎盛的时候,而这个时候自己突然崛起,势必要受到‘川沙’的另外无数势力的打压,说到底,自己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虽然自己的阅历比别人多好几十年,但是在这样混乱的年代,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在阴沟里翻船。

  送刘华文来到十六铺鸿源盛水果行当的是刘父,他听说刘华文找到了一份正经的工作,脸上增光的他决定今天亲自送刘华文去。

  刘父和刘母还不知道刘华文现在的情况,他们两人都很信任刘华文,虽然偶尔也会替刘华文担忧,但两老都认为自己的孩子,绝非池中之物。你想想,十岁的时候,就可以每个月挣五个银元回家,有几家的孩子可以做到?

  在父亲的陪同下,刘华文装出一副很兴奋的模样,似乎他很期待这份工作。

  刘父和刘母昨天听说此事的时候,两人上街,给刘华文张罗了一上午的新衣服新鞋新布料。平日里省吃借用勤俭持家的两人愣是花了八个银元给刘华置了一身光鲜亮丽的衣物。

  “爹,就送到这里吧,前面就是十六铺了,你腿脚还有点不方便,等下别走路了,记得坐车回去。”

  刘华文告别的父亲,慢腾腾的往十六铺走去。

  十六铺一带地处上海水陆交通的要冲,从外滩一直到大东门,中外轮船公司如太古、怡和、招商、宁绍等都沿黄浦江建有码头。各大码头附近都是商贾云集,各色人等熙来攘往,周围货栈店铺鳞次栉比,人烟稠密,每天从早到晚,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但父亲依旧站在原地,凝神看着刘华文慢慢消失在自己的视线。

  “爹,快回去了,我今晚回家吃饭,你让妈拾掇一桌好菜,到时候我们爷俩喝一盅。”

  刘父灿烂的笑了,转身,离开了十六铺。

  刘华文这是第二次来鸿源水果行当,所以找起来自然轻车熟路,虽然十六铺的巷道众多,但方向感一向不错的刘华文一次绕路都没走,直接就到终点。

  “鸿源”的老板是一位胖子,总是给人一种压迫感。

  刘华文来到铺子的时候,老板碰巧也在。他指着刘华文,恶狠道:“迟到一刻钟,罚你去把仓库里的香蕉和苹果挪到铺子上来。”

  “是,老板。”刘华文轻笑的往水果铺里面走去,不用猜也知道,仓库肯定在比较向阳的地方。堆放水果如果在过于潮湿的地方,易坏,但也不能太采集阳光,水果的水分必然会流失。所以刘华文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仓库。

  仓库是一间约莫五十平米的小房间,很脏,很乱。地上还残留一些已坏水果的残羹,刘华文皱眉,但他依旧去搬起两箱苹果放在右肩,另外右手还提着一箱香蕉。

  在这些学徒中,能够一次扛三箱水果的,刘华文绝对是史无前例。一箱水果的重量约是七十斤左右,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能够拿得起一箱就已经算不错的了,像刘华文这样的“力王”,水果铺还真不多见。

  “慢点,慢点,小心摔坏了老娘的水果,你赔不起!”老板娘穿着一身白裙,叽叽喳喳的暗骂刘华文。

  刘华文没搭理眼前这个胖子女人,他很轻巧的把三箱水果放在胖子老板的眼前,笑道:“老板,还要拿多少?”

  老板因为很胖,所以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线,似睁开,又似紧闭。“你小子力气不小啊,以后店铺里的搬运工作都交给你一个人了,以免老子再出钱请人。”

  “老板英明!”另外两个一男一女的学徒工欢呼雀跃,有了苦力,他们就再也不用害怕搬运的煎熬了。

  “英明你——妹!”刘华文心里压抑到了极点。

  在此时,刘华文突然发现一个人……

  罗巧巧,这位温柔贤淑又有点江南水乡的女子。在前世,杜月笙和自己同时都爱上了她,罗巧巧一直都很爱慕自己,刘华文知道,但是碍于杜月笙的存在,所以刘华文对她忽近忽远,若离若弃,最后在杜月笙的央求之下,刘华文答应把罗巧巧让给杜月笙,据说两人没出一年,就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再后来,刘华文就记得不太清楚了。

  另外一位学徒刘华文也认识,张竹钱,平日里两人没有多少交集,所以刘华文对他印象不是很深刻,相反,老板娘给刘华文的印象却很深刻。只要她说话,你敢在旁边小声嘀咕或者插嘴,那么你完蛋了,震天大嗓门的老板娘保准说你一脸。平日里和隔壁那些三姑四婆较劲的威力,在这顷刻间,都会被她发挥的淋漓尽致。

  刘华文依稀还记得,自己曾经有次无意间冒犯了老板娘,老板娘就把他叫到大堂去教育,大家都知道自己惨了,但自己却没料到,后果竟然如此严峻。

  老板娘从下午三点开始一直教训自己,晚上八点的时候老板好心提醒老板娘天已经黑了,但兴致勃勃的老板娘继续说了一通,把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害的刘华文最后十点的时候,才得到回家,老板娘的功力确实任何人都不能忽视。

  至于老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刘华文印象中老板是一个贪图便宜的人,而且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店铺里的称没有一把是靠谱的,全都不着调。

  不多时,老板在老板娘的吆喝声中上楼去了。刘华文估计,别看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就算当着佛祖的面,依老板娘的那个秉性,估计也能干那事。

  老板走了,店铺自然也就闲了起来。

  张竹钱、罗巧巧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自己之后,刘华文礼貌性的也介绍了下自己。三人都尴尬的不好意思搭话,只有张竹钱和罗巧巧两人偶尔会聊上几句。刘华文看得出来,张竹钱喜欢罗巧巧,但罗巧巧似乎对眼前这位身材单薄,看似弱不禁风的男子并不感冒发烧。难道说他还是喜欢自己这个彪悍类型?

  刘华文心里捏捏冷汗,女人心,海底针,永远你都琢磨不透。

  如果说历史的轮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转,那么三天后,刘华文将会在这里遇上杜月笙,那个前世比自己都还要辉煌还要牛掰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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