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早上,天上飘起细细密密的雨丝,犹如情人临别时的眼神,凄凄切切缠缠绵绵,于不经意间流露出淡淡的忧伤。
今天是李炀出院后第一次上课,让他大为诧异的是,他的后座上坐着了一个人,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人。那人穿着一套洁白的阿迪运动服,正满脸玩味地看着他笑。
“我靠,你怎么坐我后面了?”李炀有些郁闷,让他坐后面自己的那些小动作不就全落他眼里了。李炀知道自己的小秘密不少,他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会无意之间展露出一些异于常人的能力来。以前后面坐的那个同学老实巴交的,就算看到自己写写画画也不会过多注意,但李政这家伙明显就是一个好奇宝宝,难免不会被他看出端倪来。
李政嘿嘿一笑,故意牛皮哄哄地说道:“小样,大爷我想坐哪就坐哪。”和李炀混熟了后,这家伙才逐渐显露出他的真性情,不像刚见面那样总是一副装逼的模样。
李炀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李政耸耸肩,撇了撇嘴,仿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再简单不过。
等到刘小刀来后自然又是一番大惊小怪。
李政的到来显得非常的低调,甚至班主任都没提起组织大家认识一下这个新同学。对于六班来说,就像一枚石子投入了湖面,除了刚开始引起了附近一些同学的留意外,没有掀起一丁点波澜。
那个年代,一个班级的人数远远超过现在。六班不大的教室里,满满当当地挤着八十来号人,开学刚三个月,估计很多人连班里的同学都未认全。
第一节是英语课。李炀的回归,倒是让英语老师林檀雅有些惊喜。这次月考六班的英语成绩总体排名并不理想,让林檀雅失望之余对上次月考李炀能考满分更为满意。她上课便宣布让李炀正式担任英语课代表,负责收发作业等。
高一才开学三个月,任课老师和学生之间存在一个认识了解的过程,其实很多科目的课代表都还只是临时指派。李炀身为班上的学习委员,一直都在代为行使英语课代表的工作,况且他的英语成绩让大家不佩服都不行,因此他当上英语课代表倒也在大家的意料之中。
但是,林老师接下来的举动却让六班的同学们大吃一惊。
她竟然让李炀上讲台来讲解本次月考的试卷题目。
李炀自己也很意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不知道她怎么突然会来这么一出。要知道李炀自己根本没参加这次月考,并且今天才第一次上课,连试卷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她怎么会对自己有那么大的信心,难道就不怕自己将砸了。
其实这种授课方法在大学里相当常见,林檀雅刚毕业没多久,自然而然就将这种教学方法给用上了,根本没有想太多。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李炀在英语课上的表现让她极为有信心。
在她眼神的坚持下,李炀无奈,只得起身往讲台走去。
班里同学有些小小的骚动,看向他的目光,羡慕者有之,嫉妒者有之,然而更多的人则存有看笑话的心思。南高是市级重点高中,而六班又是重点中的重点班,自然强者云集。能考进六班的同学无一不是以前班里的尖子生,谁没有点心高气傲,哪里会因为一次考试就对李炀心悦诚服。
李炀看见萧晓悄悄做了一个握拳的姿势,知道是在暗地里给自己加油,内心觉得异常甜蜜。恋爱的魅力就在于他(她)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你的心,也许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你魂不守舍一整天,同样也许一个手势就能让你从天堂跌入地狱。所以说恋爱也是一面双刃剑,它能让人遍体鳞伤,同样也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焕然一新。
李炀从她身旁走过的时候不忘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倒让萧晓的脸红了一下,不敢再看他。
虽然私下里两人的关系已经非常亲密,有时候萧晓甚至会主动索吻,但在公开场合,她依旧还是那样的腼腆而矜持。
李炀毕竟是重生过来的人,心理成熟远胜常人,及到走上讲台,便已将心态调整过来。大大方方从林老师手里接过试卷,略微扫了一眼,便逐一讲解起来。
李炀前世任职于一家涉外企业,曾经被外派到美国工作过一段时间,英语底子自然是很好的。重生以来,也花了时间和精力狠狠补习了一番基础语法。两相结合,让他在面对月考这种注重日常课程知识积累的试题时,自然显得游刃有余。
林檀雅一直在关注着他的表现。其实在作出这个决定后一瞬间她也有些忐忑,虽然她对李炀的学习成绩很有信心,却忘记他只是一个学生,万一出现怯场的情况影响临场发挥怎么办。
现在见他神情自然,语音洪亮,题目也讲解得有板有眼,林檀雅才终于放下心来,将心思转而放在李炀讲解的内容上来,看看是否有不足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以便稍后自己查漏补遗。
这不听不要紧,仔细听下来,却更让林檀雅惊喜交加。李炀的讲解不仅仅无一错误,更重要的是,他往往能从学生的角度来对试题进行剖析,准确地指出题目中最容易让人犯错的陷阱所在,并毫无保留地介绍起换做自己应该如何来发现并巧妙地避免这些错误。
李炀前世丰富的人生经历让他懂得如何轻而易举地抓住人心,如何引起讲台下学生的兴趣,如何激发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记得曾看过一篇文章,讲一个差的老师,就像一个表演提线木偶的艺人,看似整齐划一,实则令课堂失去了灵魂,而一个好的老师,则如同一名交响乐指挥家,只需要巧妙地舞动手里的指挥棒,就能奏出华美的乐章。
李炀就是这样一个指挥家。他没有声嘶力竭地大声呼喝以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他也没有搔首弄姿做些哗众取宠的姿势来调动课堂的气氛,他就是这样站在讲台上,平平常常地讲解,偶尔也会转身在黑板上写几个单词,提醒大家多加留意。
或许是学生在讲台上讲课的方式太过于新奇,亦或许是同学们太想揪出他的错误以便看他的笑话,总之,课堂的氛围非常的好,甚至连平时最调皮的几个学生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是一个天生就能掌控讲台的人。林檀雅的心里竟然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嫉妒。
无论哪个老师发现自己竟然在讲台上的表现还比不过一个学生的时候,都难免会滋生出这样的情绪。老师在学生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当这种优越感荡然无存的时候,老师内心的失落或者嫉妒将更胜常人。这无关品性,只是人的天性使然。就像是那些事业有成的人,在退休后总要大病一场,并非是因为眷恋权势或是什么,仅仅是因为心里的巨大落差让人一时难以适应。
李炀的讲解获得了意料之外的成功,在他将完最后一个题目后,班里想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再没有人怀疑他上次月考的满分是否是因为侥幸。
刘婧一脸崇拜地望着李炀,一向平静得略显冷淡的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神情,曾几何时,他就是以一种这样自信而从容的姿态悄悄地闯进了自己的心中。
也许是担心被他发现自己眼睛里亮晶晶的东西,刘婧侧过头去,看着窗外因为下雨而显得灰蒙蒙的天空,仿佛看见一些记忆就在那天空下飘摇,夹杂着那些羞涩的心事和一去不返的童年。
小时候的刘婧就像是童话里的灰姑娘,黑黑瘦瘦的,单薄得像一根火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那时候刘婧的胆子很小,遇到蟑螂老鼠这些女生的天敌会吓到连尖叫的勇气都没有。
刘婧还记得,小时候家里穷,妈妈要起早贪黑去菜场摆摊卖菜赚钱,爸爸又要上班,白天就自己一个人蜷缩在家里,都不敢去张望外面的那片天空。没有母亲照料的孩子,总是有些邋遢的。就像刘婧,上幼儿园的时候,天天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吸拉着鼻子,小脸蛋儿也弄得脏兮兮的,不仅没有小朋友喜欢和她玩,还老是欺负她。
那个时候的李炀,就是传说中的孩子王,总会有一大堆小朋友黏糊在他的身旁,他说的话,甚至比幼儿园阿姨的话都管用。刘婧总是羡慕地看着李炀领着一群小朋友在园里疯闹,她很想加入到当中去,可是懦弱和自卑总是让她望而却步。
时光永不停息地奔涌向前,就如同天空中飞过的白鸟,疏忽之间,便已经飞离视线之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瞬间,刘婧似有所悟。
一转眼,我们就都长大了。讲台上的你还是一如既往地光彩夺目,但是自己,却不再是那个只敢远远张望着你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