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拂过乳白色的纱帘,如同吹皱了一池春水。
刘婧一只手拿着借来的杂志,一只手扶了扶眼镜,轻摇柳步款款行来,径直挨着李炀坐下。
阅览室的木桌呈长方条状,异常宽大,一侧可以坐四个人。
李炀左右看了看,萧晓鹅蛋脸,大眼睛,皮肤红润,刘婧瓜子脸,眼睛细长,戴着厚厚的眼镜,皮肤比较白皙。萧晓五官精致,姿色绝美,而刘婧则稍显普通,属于放进一堆女人里就很难注意到她的类型。
两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头发都很长,发质乌黑透亮,很柔顺,而且都喜欢扎着马尾。
不得不说,在南陇高中,一个男孩有两个女孩左右相伴,是件很让人羡慕的事情,惹得前面不时有人装作不在意地回头,随即又若无其事的看向别处。
萧晓隔着李炀和刘婧打了个招呼:“感冒好些了吗?”
“好多了,在床上躺久了难受,就想着来看看书,没想着你也在。”刘婧侧过头来和萧晓点头致意,偶尔几道目光扫过李炀,眼神内似乎有一丝忧伤闪过,转瞬便巧妙地隐藏了起来。
刘婧的气色很差,脸蛋儿惨白惨白的,李炀看得很心疼,想伸出手去探她的额头,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
“是啊,挺巧的。”萧晓不经意地瞟了李炀一看,看见他僵在半空中的手,眼睛里不知怎么就有了笑意:“李炀,你去买点矿泉水吧,感冒了要多喝水才好得快。”
两个女孩儿隔着他说话,女孩儿身体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不时钻进李炀的鼻子,让他有些心猿意马。不过女孩儿对话里暗藏的机锋又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闻言如获大赦,赶忙走了出去。
萧晓挪到李炀的位子上,感觉凳子上热乎乎的,似乎有他的气息。萧晓不知怎么就有些脸红心跳,有些做贼心虚地看了刘婧一眼,发现她没注意到才放下心来。萧晓伸出手去,放在刘婧的额头上,另一只手摸着自己的额头,神色肃穆认真,让刘婧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当年给人看病的时候也是这副神情。
爷爷给人看了一辈子的病,活人无数,却没能治好自己的病,去年就逝世了,还不满六十。刘婧记得小时候常常听到爷爷长吁短叹,骂爸爸是不孝子,又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祖传的医术到他这代人就断了,怎么去见地下的列祖列宗。爸爸就嘲笑他,人类都登上月球了,你还这么迷信,老祖宗那一套早就过时了。爷爷便气的脸红脖子粗,轮了拐杖却又下不了手,只好拿地板出气,戳得地上的水泥四溅。刘婧那时候就想着长大了要当一名医生,把爷爷的医术发扬光大。可惜爷爷到死还守着传男不传女的古训,丝毫没提传她衣钵的事情。
那些小时候的梦想,怎么会走着走着就忘了呢。
刘婧想不明白,感觉头痛欲裂。
“还好,就稍微有点发热,另外还有没有什么症状。”萧晓皱着眉头,又两只手交换着试了试,好一会儿,才说道。
刘婧摇了摇头:“还行,就全身乏力,有点怕冷。”
萧晓抓着她的双手,感觉有点冰冰凉,就双手捂住了放在膝盖上。
“那天晚上你看到了?”
“恩,我就在外面。”
萧晓没头没尾的冒出这么一句,刘婧却仿佛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不得不说,女孩儿细腻的心总是格外敏感,让她可以凭着蛛丝马迹便能推断出背后的真相。所以说那些自以为能瞒住女人的人,其实都是在自欺欺人,除非这个女人太傻,太过于爱他而导致盲信。
萧晓问:“你喜欢他?”
“恩。”刘婧轻轻点了点头,眼帘微微下垂,像是陷入了回忆:“记得小时候,我胆小而害羞,总喜欢一个人独自躲在屋子里,不敢出去。而他不是用弹弓打坏我家的玻璃,就是从窗户里扔一只死老鼠进来,吓得我哇哇大哭,那时候恨透他了,觉得他简直比童话里的大坏蛋还要坏。”
刘婧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开始溢出笑意,她看了萧晓一眼,又接着道:“后来,渐渐长大了,我被老妈强行送到了幼儿园。到了陌生的环境,我站在教室里哭得凄惨无比,感觉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然后他就走过来,像个大人一样搂着我,轻轻拍我的后背,说别怕,他会照顾我的。”
刘婧嫣然一笑,仿佛一朵花,层层开放,摄人心魄:“我那时候就想,等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他。”
“可是,真长大了,却感觉离他越来越远,我真害怕有一天,我们会分道扬镳,各奔天涯。”刘婧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说不出的落寞。
萧晓握着刘婧的手紧了一紧,心里五味纷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刘婧反过来握着萧晓的双手,看着她问:“你呢?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在说什么悄悄话呢?”两个女孩大吃一惊,齐刷刷抬头一看,看到是李炀,才舒了口气。
李炀给两人一人分了一罐姜茶,又递给刘婧一盒板蓝根,顺势就在桌子另一侧面对面坐了下来。
“你们刚才在聊什么,这么投入?刘婧你感冒好些了没?快把药吃了吧。”
“偏不告诉你。”萧晓白了他一眼,伸手替刘婧打开姜茶,将一袋板蓝根倒了进去,摇了摇,才递给刘婧。
刘婧感激地看了萧晓一眼。
突然前面传来一阵争吵:“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
一个男孩“噌”地站了起来,大声地质问,全然不顾阅览室还有不少外人。
男孩子五官端正,身体壮硕,一头长发凌乱不堪,神情显得异常激动。李炀看着挺面熟,应该在球场上见过。女孩子只见着背影,身材娇小,留着齐耳的短发。
“是三班的张雪峰和林若曦。”萧晓放低声音,轻轻地说。
“哦,我听说过他们两个。”刘婧恍然,接着说道:“据说林若曦喜欢上了他们班的副班长,以前还以为是别人乱嚼舌根,现在看来可能是真的了。”
那个叫林若曦的女孩儿仿佛低声解释了什么,张雪峰“砰”地踢倒座椅,气冲冲地对着旁边的女孩嚷嚷:“怎么就不合适了?去年你还说喜欢和我在一起,你都忘记了吗?”
“那个姓周的小白脸有什么好,我哪里比不上他?!”
“你瞎嚷嚷什么啊!你不觉得丢脸我还觉得丢脸呢。”林若曦似乎懒得再和他分辩,站起来甩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阅览室。随着张雪峰也急急忙忙跟了出去,阅览室才又恢复了宁静。
“据说他们初中就好上呢,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呢?”刘婧颇为不解,微微蹙起眉头。
“她怎么会喜欢上那个周奎。”萧晓也叹了口气,似乎很为那个叫林若曦的女孩不值。
未经人事的小女孩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以为爱就会永远的爱,相信会有天荒地老,却不知道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只要有一个人中途想要退出,爱情也就走到了尽头。
李炀也来了兴趣,追问道:“怎么?那家伙长的人高马大,既然是副班长,成绩应该可以,看穿着家境应该也查不到哪里去,喜欢上他有什么不好?”
学生会开会的时候李炀见过周奎几次,穿着何止不错,全身不是耐克就是阿迪。在一个月生活费普遍不过几十上百块的九八年,找遍整个南高估计也没几个能穿得起。
萧晓仿佛第一次见到李炀也会八卦,饶有兴趣地看了他一眼才解释道:“就是因为他穿的不错,才说明这人人品有问题。你们不知道吗,他是个孤儿,从小跟着一位捡垃圾的大伯长大的……”
李炀明白了,与萧晓不同的是,他反倒有些同情起周奎这个孩子。他这么爱表现自己,不过是心理过于自卑的一种外在体现罢了。他不是爱炫耀,只是担心别人会瞧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