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千亿婚宠之豪门少夫人

第一百二十七章 (提出上诉)

  “姐姐,我是真的想弥补自己的错的!孩子我可以自己生下来,自己养,煜哥哥还给你,只求你不要怪我了好不好?”

  南婳一听,笑了,却不达眼底。

  “还?他是物品?”

  “南柠雪,我不管你是装傻还是真傻,只要你能听的懂人话,那么我下面的话你最好给我听清楚。”

  南婳站起身,走到咯南柠雪面色,神色虽然平淡却不容置疑。

  “你和言煜都是我的过去式,你的嫉妒、你做的事,都已经成为过去。既然怀孕了,如果真的知道错,那就好好做人!”

  “可是,姐姐,我才是失踪的那个真正的婳氏千金啊……”

  此言一出,立马引来两人震惊的目光,只有沐宸,依旧淡定。

  南柠雪看到沐宸如此淡定,眼底慌乱一闪而过。

  “你在说什么?!”

  南婳的眼里满是震惊,不可置信。

  “十九年前,我才是和婳米儿来到A国的南婳,只是当时在回来的路上,被你和柠美薇调了包。然后你们威胁我,如果我说出这一切,你们就会让我离开A国。”

  “所以,无论煜哥哥还是沐少,其实都应该是我的未婚夫。”

  南婳发四,一开始她是真的相信南柠雪说的话的,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扭头看向沐宸。

  在那短暂的几十秒里她想了很多,如果南柠雪才是南婳,那沐宸肯定也会离开自己吧,他等的、找的,不就是南婳吗……

  她想到了外公,如果那样的话,外公是不是也不会再疼她护她了……

  然,当她看到沐宸一脸不耐烦的表情时,她顿时就明白了。

  收起惊讶的表情,南婳扬起了一抹浅笑,

  “那你有什么证据让他们能相信你说的话?”

  “姐姐,你不要逼我,我也不想这样的。”

  话是这样说,身体却诚实多了,迫不及待地拿出了一个项链出来,也没有递给言煜或者南婳,反而直径递到沐宸面前。

  “沐少,这是婳米儿留给我的项链,上面是我和她的合影。”

  沐宸并没有接过来,易风立马会意,拿了过来。

  “少爷,这上面的确是婳夫人和小时候的少夫人。”

  请注意,易风说的是“少夫人”,而不是南婳或者南柠雪。

  易风虽然没有见到小时候的南婳,却在自家少爷的书房和沐家看到过很多南婳小时候的照片,所以认得。

  南婳闻言,拿过了项链,只是一眼,她的大脑仿佛闪过了一些零碎的画面……

  “妈咪,婳儿长大了以后要嫁给宸哥哥!”

  “婳婳这么能吃,宸哥哥会养不起你哦~”

  画面调转,

  “婳,婳婳,我的……我的宝贝,以后……后你一个人,咳咳,一个人也要……坚,坚强得活下去!咳咳咳……”

  画面中,周围的一片的炙热的火海,一个模糊却十分温柔亲切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着什么。她看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子把一个幼龄女童护在怀里,可她后背的衣服,却已经被火烧起来了!

  “妈咪呜呜呜……婳儿不要离开妈咪!婳儿不要一个人!”

  南婳仿佛身在其中,她能感觉到女子对这个世界、对她怀中的孩子的不舍,却又没有任何办法。

  同时还有那孩子的痛哭流涕,虽然不懂妈妈的话,可是天性使然,南婳能感觉到那孩子对于未来的恐慌。

  一幕幕的画面却都是零碎的,有的美好,有的悲伤,有的只有一半,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情节。

  南婳感觉自己的脑子都快要爆炸了,那些画面依旧在不停地出现在脑海。只是南婳就是想不起来这些人到底是谁,为什么她仿佛就是当事人?可是如果是,她怎么会不记得?

  “啊!妈咪,不要!”

  突然,南婳不受控制的惊叫出声,抱着脑袋就蹲在地上。

  “老婆!易风,开车!”

  沐宸瞬间就站起身走到了南婳面前,一把横抱起南婳,快速朝外走了出去。

  不过没等沐宸到走廊,南婳就睁开了眼睛,不再捂着脑袋。

  “沐宸,我没事了,刚刚只是突然那么一瞬间的疼。我好像……想起了一些东西……却又很模糊……”

  从沐宸怀里出来,南婳看起来已经很正常了。

  “姐姐,你没必要假装这样的,你放心,我不会跟你抢任何人的。”

  南柠雪却不合时宜的插了进来,她并不知道南婳在车祸之后选择性失忆了。估计还以为南婳这是相信了自己说的话,故意装作这样想要离开这里呢。

  “南柠雪,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演艺好玩吗?故事编得很精彩啊!”

  沐宸本来想开口的,但是缺被南婳拦住了,她看向一直以来看似小心内向的南柠雪。她真的不懂,南柠雪为什么处处要跟自己作对不说,屡次三番地对自己下狠手。

  “姐姐我没有……”

  打死不承认大概就是南柠雪的绝招了吧,即使有证据,她也不会承认自己说的话、做的事。

  言煜也明白了这又是南柠雪的骗局,眼看自己不可能再和她在一起,便想攀上沐宸这颗大树。

  “你不是说你来道歉的?!”

  “我……”

  “易风,”

  沐宸群懒得看下去了,本身他只是想看南柠雪到底想做什么,现在看来,完全高估了她!

  “南柠雪小姐,我们现在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条项链属于我们少夫人,已经向法院上诉。”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