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加入啦啦队,和这帅哥接触的机会当然就多得多了,自然追上他的机率也会显著增大。
方然以前学过舞蹈,基本功很扎实,加上身材又很好,相貌也出众,所以很轻松地就在众多侯选女生中脱颖而出,如愿以偿地加入了啦啦队。
啦啦队和篮球队并不在一起训练,所以接触丁逸的机会并不象方然想象中的那样多,但比起其他那些只能在场下看比赛并仅只能对场上队员评头论足只能干过过嘴瘾的其他广大女生,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每次和其他校队比赛的日子,是方然最期待的日子了,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和丁逸近距离接触。但是也只是和他偶尔地说说话,为他鼓劲加油。
想追丁逸的女生很多,丁逸和她们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对方然也是一样,除了对她偶尔地多看几眼外,丁逸并没有更多的表示,这和他的闷骚型而非明骚型性格有关。
这也和他的理想有关。
他对方然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尽管许多男人都对方然有这种感觉,尽管方然是丁逸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但说实话,丁逸见到她时,并没有那种10万伏高压电的感觉。
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甚至有些矜持。私下里,女生都这么评论他。虽然看出了方然的想法,他却没有给她任何机会。他对方然是有好感的,觉得这个美女看起来真是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给他那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对其他很多漂亮女孩也是一样。
他从来没有主动追过任何一个女生,对她们的态度也并不积极,只是简单地说说话,偶尔开个不咸不淡的玩笑,就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了。
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一个自大的人,有啦啦队的队员这样说他:眼睛长到头顶上了,装什么装,再装二分之a+c,小心被雷劈。据说说这话的女孩在瞅准机会向他单独表达的时候,被丁逸委婉地拒绝了。
丁逸甚至听人说,有女生私下里说他是个gay。
靠,这些女人怎么能这样?得不到我的人,也不能破坏我的清誉啊?鄙视。丁逸想。
正因为他的骄傲矜持,造成他一直还没有女朋友的局面,但这种局面,也给了想追求他的女孩们一个期望。
丁逸目前是名草无主,所以想拥有这颗名草的女狼友,都还有机会。
方然也是这众多女孩中的一个。
直到在校际联赛决赛的那天晚上,方然终于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
学校篮球队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那天终于拿到了联赛冠军。学校为球队摆了庆功宴,啦啦队也参加了劳军行动。那天大家喝得都很开心,丁逸这么大的酒量,也喝得差点喷涌而出一泻千里,可见那天大家都喝多了。
虽然方然平时不太喝酒,但那天她也喝多了。
结束时,校领导们先离席了,队员们有人提议去唱歌,啦啦队的mm们也随声附和,但丁逸觉得有些累,说要回宿舍睡觉。
他看到了不少女孩失望的眼神。但是丁逸装驴已经装出习惯来了,一时改不过来。虽然他内心很想和大家一起去,但作为一个有身份的男主角,他决定要维持自己的身价,保持自己在众多女性崇拜者面前的神秘感。
后来其他人都去了,他外表冷漠内心失落地独自一个人回了宿舍。
就在他回宿舍的路上,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方然打过来的。丁逸并没有告诉方然他的号码,他也不知道方然是如何得到他号码的,想来是她从其他人那里打听到的。
方然对他说,有事想要见他。
对方然的想法丁逸当然很清楚,他也不是瞎子,他知道,方然的眼神始终在围着他打转。但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如此优秀,他却对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只是觉得她养眼,看她的时候会比看其他女孩多看两眼。
不知道为什么,或许那天是太阳黑子活动频繁,也可能是月球引力出现异常,也可能是春天到了,人们普遍有了思春的情绪,丁逸的心态和往常并不一样,或许更可能的一点,他觉得装驴装得太累了,他的左手严重需要休养生息,更为重要的是,丁逸坚持了这么多年的理想,在酒后动摇了。
他认为,今生是没有一见钟情的机会了,自己的纯洁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情地破灭了,既然没有这种机会,就找一个喜欢自己的又最漂亮的女孩谈谈恋爱吧。
方然就是这个女孩。
于是他终于没有拒绝方然。
他们在千杯不醉茶社见的面,庆功宴结束之后,方然虽然跟大家一起去了卡拉ok唱歌,但不知道她找了个什么借口,最后还是一个人偷偷溜了出来。
方然看到丁逸如约赶来时,显得很高兴的样子。伸过手来就挽住了他的胳膊。这女孩喝过酒以后变得很大胆,要是在平时,她这种太不把自己当外人的过于亲昵的举动,可能会立马招至丁逸的拒绝,并且在她清醒的状态下,她也是不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举动的。但那天她就这样做了。
所以说酒能乱性,果不其然。
也许是因为丁逸也喝了酒,也许在内心深处,他对方然多少有些好感,也许,他厌恶了自己继续装驴的举动,因此,他对方然的举动并没有拒绝。
还好现在外面的传说还不算太离谱,我只是被人传说成是个gay,虽然我其实并不是,但还是能够接受这种说法——因为现在当gay是一件很流行的事,至少当个gay,可以说是走在时尚最前沿,领导新潮流。但如果他连方然这样的美女都拒绝了的话,说不定下次会被人传说成太监了。丁逸想。
在茶社时,他们很自然地坐在了一起,坐在了专为情侣设置的沙发上。
方然身上传出的清香让他心中不由得一荡。方然依着他,两人静静地坐在一起。
那天晚上,在送方然回家的路上,他们接吻了。
丁逸并不是柳下惠,他没有坐怀不乱的本事。当方然的身体靠着他时,他当然也有异样的感觉。
就这样,他们成了一对恋人。旁人都很羡慕他们,方然更是幸福异常,终于夙愿得偿,也不枉费了她为丁逸而加入啦啦队所付出的努力。
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时,丁逸的内心也有了些小小的满足感,但在他心里,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少了些什么呢?他内心好像不太清楚,或者其实是很清楚但在他的内心里逃避这个问题。在今天他遇到谢薇以后,他终于明白了。
少的就是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他和方然之间,居然一直都是方然在采取主动,他还以为自己对女孩的态度一向如此。其他女孩与方然的不同之处在于,方然相对更优秀一些,所以最终是方然和他成了情侣而不是其他的女生。但归根到底,他对她们的态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那天晚上是另外一个女孩约他出来,或许丁逸现在的女友就不是方然了。
和方然确定关系以后,有时候丁逸会忘了自己曾经的理想,还误以为自己对女孩有天生的免疫力,即便她们再优秀,他也能冷静地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她们,或许自己天生缺乏追女生的热情。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自己的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我一定要追到谢薇。不管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不管她有没有谈过恋爱。”他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说。
晚饭吃完了,方然又提议去酒吧喝酒。
“你把车开回家吧,我们打车去。我怕你到时候喝多了,回来不安全。”方然如是说。
以前他们在去酒吧喝酒时,一向如此。安全第一。
丁逸开的这辆宝驴牌名车,开在路上,将车顶敞开,再加上车里的帅哥美女,当然很是拉风。路上引来无数众人的注目,看到他们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多看两眼。
这种目光他们见得多了,也算是习以为常。方然喝了一点酒,脸色有点微红,显得更加娇艳。她对周围众人的眼光毫不在意,只是微笑地略带迷醉地看着丁逸。
“又酒后乱性了吧。怎么这种眼光。”丁逸责备道。
“乱性又怎么了?呵呵,性不就是给人乱的吗?”方然低声浅笑,她的回答中,略带着一点挑逗的语气。
“你这女人,酒后就是失态,太不矜持。”丁逸想。“这眼神就象要把我剥光一样,就算要剥光,也要到家里再剥啊,大街上就把我剥光了,赤身裸体的,我这个男主角岂不是太丢脸了?”
虽然这样想,但他的心里还是难免有些小小得意。
因为方然当然并不是对所有男生都这样的。
只有对他丁逸一个人,方然才会有这样的行为,才会流露出这样的神态。而这样的完美女人,却是其他男人可遇而不可求的。
车子开动时,凉风拂在他们的面庞上,很是舒爽惬意。
按说他们两人在一起,早已是羡煞旁人了,丁逸心说,这样一个女孩做自己的女朋友,自己还夫复何求呢?
他想到有一次和方然在一起唱歌,某首歌里,有一句歌词中有“夫复何求”这个词,方然忽然问起他来,知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当然知道,但看到方然狡黠的眼神,心知她不会问这么简单的问题,于是没有回答,等着她给自己一个答案。
虽然方然只是把这个词简单地重复了一遍,但就已经解释清楚了这个词的含义。她在这个词中加了些停顿,又配合着自己手上的动作,向丁逸表明了她对这个词的理解。当时方然指着丁逸,说道:“夫”,又指着自己说:“复何求?”
丁逸当时不禁笑了起来。方然想要表达的意思很明确,意思是说:如果丁逸你做了我的老公了,我方然还能有什么其他追求呢?
能把这么纯洁的一个成语解释成这样,也亏她想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