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主人说的这个林大人,姓林,名字就叫“大人”。但他在薛主人的眼中,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所以才有了薛主人这句“林大人这个小人”这样自相矛盾的话来。
除了有让女儿在风雨之后见彩虹的意思之外,薛主人还有另一个用意,就是让女儿出马,如果万一输了,输给了林大人这个小人,因为自己没有亲自出马,所以自己的面子还不算难看。如果女儿赢了,那林大人这个小人肯定是抬不起头来。自己这一方可说是获得了一个大大的胜利。那将大涨本方的士气,大灭对方的威风。
林大人是装修界的后起之秀。在薛主人独孤求败笑傲江湖的时候,林大人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后辈小子。但这几年却发展得很是迅猛,已逐渐威胁到薛主人的装修界“一伯伯”地位。
薛主人以前只是听人说起过,有一个叫林大人的人在装修界羽翼渐丰,但他却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他在和客户酒足饭饱之际,说起自己叱咤风云的往事,不由得吹嘘起了自己迫使《红楼春梦了无痕》的第二女主角改名为“薛星星”的得意之事。见有人将信将疑,薛主人心里很是不爽。为了印证自己的说法,他当即差人快马加鞭星夜赶到书店,将最新版的《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书买了回来。
“你们看。”他翻开了其中一页,对各位来宾们说:“这里,这一节,林星星葬花,写得多么凄婉哀怨,你见尤怜。对吧?女主角的名字改成了‘星星’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哎唷!”
他连续“哈哈”了三下之后,才想起了其中的不对之处,立即“哎唷”一声惊叫了起来。
改名也应该是薛宝钗改名啊,怎么林黛玉也被改成了林星星?真是奇哉怪也。
他仔细一想,立即想到了答案。马上将刚才那个出去买书的手下喊了进来,二话不说就给了两记耳光。
“奶奶的雄!你他妈的竟然去买盗版书?岂有此理!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支持正版嘛!特别是要支持《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书的正版嘛。什么书都可以买盗版,但是《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书,你必须给老子买正版的,这书是老子胜利的见证,历史的印迹,光辉的脚印,伟大的那个什么,什么的那个什么etc。连这样的书你都敢买盗版,你什么样的坏事做不出来?他娘的,真是找抽。”
出去买书的这个人给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三花聚顶,四肢发麻。捂着自己被打得发红的面颊,委屈地说:“薛总,我没买盗版啊。这是在兴华书店买的,不是在地摊上买的啊,绝对不会是盗版。”
听他说得那么肯定,薛主人不禁怒向胆边生,道:“还说不是盗版?还敢嘴硬,我看你就是不思悔改,非得让我说粗口——你就是那个考试专用铅笔——2b!正版的是薛星星,这里怎么会冒出个林星星?那,我翻给你看,这一页,虽然也有薛星星,但我们看一下其他的章节,贾星星看到林星星的这一节他的心理活动,他在唱:天上掉下个林星星,就好比……哎唷!不对。”
怎么贾宝玉也被改名成了贾星星?
这还是那本让自己一战成名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春梦了无痕》吗?搞什么鬼?怎么这么多书中人的名字都被改成了“星星”?不行,我要看一下这本书的作者。薛主人心道。说时迟那时快,在作者大人刚打出“薛主人心道”这几个字时,薛主人早已将书的封面翻了过来,看了一眼,不禁“呀”的一声,呆立在当地。
原来作者的名字,也由原来的“曹老师”,被人改成了“曹星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众位宾客也面面相觑,不知所以。有好事者将这本书从薛主人的手里接了过来,翻了几页,忽然道:“这里有一个再版说明,呀,后面还有个版权声明。”
薛主人闻言,立即将《红楼春梦了无痕》抢了过去,仔细一看,果然有个再版说明。说明中日,不,说明中曰:“应广大读者的再三的极其强烈的要求,本出版社特将《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红篇巨制再行出版,特此说明,此致那个敬礼。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一看这日期,这是近期才出版的新书啊,落款的这出版社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出版社,应该不会是盗版。但这本书为什么会将曹老师、贾宝玉、林黛玉都改名成了曹、贾、林星星了呢?难道近期狮子座流星雨要爆发星星特别多?
再一看后面紧跟着的版权声明,薛主人得到了答案。
版权声明中日,继续不对,继续改正:版权声明中曰:兹有某某省某某市“某某某”装修公司的董事长林大人,经向国家版权管理局、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并得到书面确认,拥有下列名称的专属使用权,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现委托律师胡吹先生声明如下:林大人先生,经授权许可,拥有下列名称的专属使用权:1、曹老师;2、贾宝玉;3、林黛玉。现林大人先生已将“曹老师”名称,正式授权给姐夫曹直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将“贾宝玉”名称,授权给小舅子贾得很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将“林黛玉”名称,正式转让给其亲生爱女(经严格的dna检测,确系亲生,特此说明)专属使用,有效期:永久。特此声明。对此前《红楼春梦了无痕》数百年来未经许可地侵权使用这三个名称的不法行为,林大人先生宽宏大量地“哈、哈、哈”三笑置之,表示既往不咎。但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如再次出现此类侵权事件,林大人先生授权本律师,将保留一切追诉权利。特此声明。
版权声明后面,紧接着一行小字,原来是出版社的补充说明,说明是这样写的:因《红楼春梦了无痕》中曹老师、贾宝玉、林黛玉的名字侵犯了林大人先生的专属使用权,现决定,以上三人在本书中分别被替代为:曹星星贾星星林星星,对此事给各位读者造成的困扰表示衷心的歉意。
“这个林大人是谁啊?看来很有魄力啊。”席中有人轻声说道。
“是啊,是啊。”有人也在轻声附和。“薛主人只有一个姓名专属权,人家林大人却有三个。薛星星在曹星星贾星星林星星的围攻之下,势单力孤,寡不敌众啊。”
“说得对啊。他们四人要是无事时凑在一起打麻将,人家三打一,薛星星非落败不可。再加上曹星星的身份是作者,他可以随便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薛星星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吗?唉,可怜啊。”
“啪!”薛主人越听越怒,一掌打在了桌子上。
“岂有此理!起驾回宫!”
他率领众徒儿跟班离开了酒宴。
被邀请的宾客面面相觑,忽然想到这顿饭应该是薛主人出钱买单,他一走,买单的人走了,谁来花这个冤枉钱?
再说这些人吃请吃惯了,身上从来不带钱,薛主人一走,众人均无法脱身,这可如何是好?
于是他们派了一人追上了怒气冲冲走路带风的薛主人,向他赔了n个不是道了n+1个歉,这才将薛主人劝了回来买了单。
这一事件虽然过去,但从此在薛主人心中留下了磨灭不去的阴影,他对林大人,恨得是咬牙切齿。
每每提起林大人时,他都会说:“林大人这个小人。”这就是这句自相矛盾的话的由来。虽然这句话会给广大读者朋友造成严重的困扰,不知道这个林大人究竟是大人还是小人,但薛主人对此却不管不顾,仍然坚持这样称呼林大人。
林大人除了在这本《红楼春梦了无痕》中和薛主人叫板以外,在装修业务上,也是四面出击,和薛主人抢着地盘,使薛主人颇为不爽。
两人虽然没有大的正面冲突,但却种下了心结,虽说不致于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但一方倒楣了,另一方定然会幸灾乐祸的。
这次丁逸招标的装修大单,薛主人派遣亲生爱女出马,而林大人却是自己来到了招投标的现场,意欲一鼓作气将这笔单子拿下,在正面交锋中,赢下薛主人,从此装修界改朝换代,阿弥陀佛。
薛主人焉会不知林大人的意图?不争馒头争口气,他对这笔单子也是志在必得,也要借此机会挫一挫势头正猛的林大人的锐气。
所以他对女儿说的那句话:“不经历‘云雨’,怎么见彩虹”,也未必全是口误的因素所造成。或许在他的内心深处,也已经有了舍车保帅的意图。如果让他做一道选择题:丁逸和他女儿云雨后,他马上能够得到丁逸的装修大单,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对女儿说:“女儿,事业第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