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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初遇

  第五章初遇

  长孙府的二小姐名叫若兰,年方十五,人如其名,恬静雅致,正如一枝空谷幽兰,含苞待放。小梅在回家嫁人之前,带了我这个实习生一个月,她教我熟悉若兰的各种生活习惯。比如她晨起一定要先饮一杯玫瑰露,喜欢龙井,最爱天福居的杏仁酥,还有最近喜欢上我做的莲子羹等等等等。我一条条地背诵下来,这些都是有利于我生存的法宝。小梅走后,若兰身边只有我一个丫环了。由于我事事了解她的喜好,很得她的心意。于是乎,她关起门来,向我偷偷倾诉她心里的小秘密:她有个秘密的情郎,就是户部侍郎李灿。原来,去年元宵赏花灯的时候,她和小梅走散了,在街头遭到恶霸调戏,幸得李灿相救。从此两人便暗生情愫,只是李灿是寒门进士出身,家门不够显赫,比起踏破家门提亲的官家子弟们还是矮了一截。

  唉,身在豪门真是身不由己。所以平时她让我趁上街时给李灿家的小厮递个字条传个香帕什么的,我乐意得很。

  转眼已到春节,我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半年了。老爸老妈找不到我,不知现在怎么样了,他们身体好不好?老哥,你那么聪明,一定也想不到我在另外一个时空。我还指望着你能来救我。这么久不去学校,会不会已经被退学了呢?唉,我找不到任何回去的讯号,也不知从何处去寻找。我每个月辛苦存下的零星碎银,根本不够在外面生活几天。若有上天,请聆听我的心意:我渴望离开这里,我要回家。大年初一,长孙老爷带领全部人马祈福的时候,我许下了我的心愿。

  元宵这天,窗外花灯俏。若兰在我的陪伴下出了门,开开心心地去会那李灿。我没有忽略到李灿见到我时两眼一瞬间闪亮,唉。我自认在上辈子也算个中上姿色的小美女,穿越至此,见过的美女还真不多。为了不引起一些麻烦,我每天都用那褐色粉条上妆,后来粉条用完了,我就求单师傅的徒弟二黑制了些褐色的胭脂。虽说这徒弟手艺差了些,但求人抹黑自己的事儿,怎敢劳烦长安城第一的胭脂师傅出手。所以,在这个以白为美的时代,从来没人正眼看我小黑妞,嘿嘿。这个李灿嘛,居然会眼睛亮了一下,不知道是阅人无数还是……。

  我一路跟随他俩赏灯,好在路上各式花灯亮得很,我这千瓦灯泡才不显得突兀。

  “芝兰,你先四处逛逛,半个时辰之后到新丰茶庄找我。”若兰想同情郎单独说说话,便取出几贯钱打发我。

  我乐意得很,从来没想到有机会可以领略到古代的夜市,我这儿瞅瞅那儿看看,吃了冰糖葫芦,豆花丸子,四喜浆果儿,满足得不得了。

  不经意我被个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哎哟~”刚吃撑的肚子被撞这么一下可不好受。

  “小宝,慢点~”一个妇人赶紧过来扶起撞到她的“元凶”。“姑娘,真是对不住,我家小宝不懂事撞到你了。没事吧?”妇人细细地拍去小孩身上的尘土,又回过头来向“受害者”道歉。

  我摆摆手,表示没大碍。妇人这才谢过,有些愧疚的带着孩子走了。看着牵着手远去的母子俩,仿佛看到小时候爸妈牵着哥哥和我去动物园的情景。于是我抓过一旁书画摊上的毛笔,刷刷刷在若兰送的丝帕上题诗一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姑娘,好字啊~”小贩连连称赞,“您这帕子卖不卖?”

  “嘿嘿,不卖不卖。你要喜欢,我再给你写一个。”听到有人称赞自己的字,我乐呵呵的。小贩赶紧摊开一把纸扇承我的墨宝。

  等我玩得很嗨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若兰说半个时辰见。也不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时辰,现在又是什么时辰。唉,没有手表真不方便。

  公孙毅无可奈何地陪着精力旺盛的上官昭月四处闲逛。他堂堂玄武将军,此时本应在边关率军抵御外敌,驰骋沙场。不想皇上忽然宣他回京面圣。正事倒没有,只是每天都很不巧的在他上朝的时候,某丞相带着千金来了,或者某太师带着孙女来了。皇上都“体贴”地安排他带这些千金小姐们到御花园里逛逛,美其名曰护卫。这简直就是变相相亲,要他一个边将做护卫,那御林军拿来做什么的?今天可倒好,没被皇上逮住,却被上官昭华栽赃牵了这么个妹妹给他。

  回想四年前,他也曾做过凡夫俗子的傻事,与某个女子牵手度过唯一一个元宵节。那以后,发生了一些变故,似梦似真。四年来,他一直是个将军,是个忠臣,是个挚友。只是……那个该死的“挚友”跑去找母亲嚼舌,说他一直不肯娶妻生子是因为他在营中有断袖之癖的相好……轻信谗言的母亲便到“手帕交”皇后那儿去“哭诉”了,于是这便有了急召他入京一事。看到他被逼相亲未遂,这家伙还假惺惺地“委屈”献出自己的宝贝妹妹接收他。唉,天下卑鄙者莫过上官昭华也。战场上就该给他一剑让他殉职,省得现在为他所害。

  “毅哥哥,我要吃糖葫芦~还要那个牛皮糖”上官昭月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拉着他的衣袖直往人群多的地方钻。

  公孙毅轻轻笑了,上官昭华这混蛋的算盘可打错了,在昭月姑娘眼里糖果吃食可比他魅力大多了。

  “有贼!抓贼啊~抓贼啊~”

  闻言,人群顿时乱成一锅粥。

  一抹淡紫色的身影快要被混乱的人潮推倒在地上了……

  这个要摔倒的倒霉鬼正是逆流而上的本尊。完了,唯一引以为傲的小pp要变成扁馒头了~

  忽然一只大手嗖地将我拦腰抱起。

  咦?小pp没着地?

  我偷偷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居然是张牙舞爪的钟馗!

  哇,不带这么吓人的~

  心跳得好快!

  这抹熟悉的紫色,一霎让他误以为是她。回过神来,发现怀中的温香暖玉略带惊慌的眼神在微喘着。他嘴角轻蔑一笑,很好,只要有这张面具在,就不必理会什么桃花劫了。

  我被钟馗毫无预警地放下来,差点摔倒,下意识地伸手一抓,呃,我摸了人家钟馗的胸部,红果果的耍流氓了。

  不敢猜测钟馗的反应,我赶紧松开手向后跳开一步,这才发现他的面具下,有双邪魅的眼睛。我正欲道谢,那钟馗却转过身拥着身边的女子离开了。

  “啊,那,钟馗大哥,谢谢你哦!”我冲着他的背影挥挥手。要记得感谢帮助自己的人——好宝宝守则第一条。

  钟馗大哥?面具下,某毅的嘴角抽了一下。

  “字画,字画,名家之笔,神仙泼墨~客官,您看上哪一幅?”尽管眼前这人戴着一副鬼魅般的面具,出于生计考虑,店家还是鼓足勇气上前揽客。

  公孙毅扫视了一眼摊子,突然看到一柄玉骨纸扇上行云流水的文字,这绝不是本朝任何一位大师的真迹,应该说,是出自女子之手。他想起怀里揣着的东西,于是开口问价,“这面纸扇多少银子?”

  店家一听便来了精神,“客官果然好眼力!这面扇子本是我朝第一女杰桑墨子的手迹,小人有幸在她礼佛时有缘求得一幅。您若喜欢,我自当割爱,就给二十两银子吧。”生意人最会察言观色,像公孙毅这种敢戴面具到处晃的主儿,一准是权贵或官家子弟,不宰白不宰。

  玉骨的材质倒是不错,纸张也很好。扇面上的字,他确实很喜欢。只是,他虽然有钱有权,但是常年从户部嘴里抠军饷养成的习惯就是——直接放下两丁碎银,拿起扇子走人。

  五两?爷,您别走啊~店家哭丧着一张脸也不敢真正叫唤,谁让有钱的主儿都不好惹,这位还算厚道,五两除去成本,自己还是小赚了些,比起街头王二少爷见啥拿啥的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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