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选枪?
砰……
那声响并不大,但是却震动了屋子里的所有人。
鲁木儿的身子朝后倒退了三步,而杨近冼则在地上一个翻身跃了起来。第一次交锋,杨近冼破了鲁木儿的攻势。第二次交锋,又是杨近冼避开了鲁木儿的进攻,并还击了一手。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杨近冼的力量远逊于鲁木儿,但实际交手,却稳占于上风。
这一场打斗,明显比人们预期中的要精彩许多。只是周渝南却轻皱了一下眉头,这个杨近冼还是浮燥了点,只希望他能尽早明白过来,以把握最后的机会。
接连两次杨近冼都闪过了他的攻击,这让鲁木儿变得烦躁起来,他懒得与杨近冼游斗,便再次朝他冲了过去。只不过这次他学乖了,速度变慢了一些,同时身体紧紧的盯着杨近冼,以身形上的优势压制杨近冼。
杨近冼极力游走,但是却由于和鲁木儿之间的距离太过接近,再加上鲁木儿对于杨近冼的身形和手法都早有预防,导致他怎么都无法脱出鲁木儿的钳制,最终被鲁木儿压倒在地。
这一轮……终是杨近冼败了,败在体力悬殊之上。其实若按周渝南的吩咐,先示之以弱,再行游斗消耗鲁木儿的体力,待到合适的机会,再以巧劲攻之,这鲁木儿也不难被打倒。只是杨近冼近功近利,却错失了最后的机会,败倒在鲁木儿身下。
公主护卫队们发出一片叹息之声,周渝南则是搁下了手里的酒壶。
“看赏……”
显然这第一场的胜利让哈尔贝王子非常高兴,只是看赏两个字刚刚说完,脸上便变了颜色。
其它人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时,才发现原本以绝倒性胜利压住杨近冼倒在地上的鲁木儿已经被推倒成了平躺的姿势。而原本被他严严实实压在身下的杨近冼却一脸苍白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如此一来,哈尔贝刚刚的看赏,简直就成了一场笑话。不过哈尔贝终归是一国王子,干笑了两声之后高声叫道:“来呀!赏这位第一个拿到胜利果实的杨护卫牛十头,羊十头。”
说完之后朝周渝南扬了扬手里的酒壶:“没看出来,这么瘦的一个猴儿,居然还打倒了我家的鲁木儿。”
“承让承让。”周渝南的眼里盛了一丝笑意,也举着酒壶朝哈尔贝回了个礼。
哈尔贝王子身边的人上场将鲁木儿抬了下去,周渝南身后也出了两个人走前前去,将杨近冼扶了回去。
杨近冼的神情还有些恍惚,好像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把那么高的一个壮汉打倒在地。他只是固记了周渝南的吩咐,以巧取胜。他有一项家传的武功,就是点穴手。
只是这项功夫在他手里,却发挥不出什么功用。因为以他的能力,想要近别人之身,非常之难。别说点穴,就连手拿开口刺伤别人都很难。如果把这项能力告诉别人知道,往往得到的只是取笑和嘲弄,因而他对谁也不曾说过。
刚刚在鲁木儿制住他,把他压倒在地上的时候,他本能性的使用了家传的点穴手,点了鲁木儿的晕穴。只是因为用力过猛,身体有些脱力,方才过了好一会才把鲁木儿从他身上推开。没想到这样就赢了,赢得好像做梦一般。
“赏杨近冼白银一百两。”
周渝南的声音响起时,才让杨近冼从恍惚惊醒过来。他跪谢了周渝南与哈尔贝王子的赏赐然后退了下去,只是心情却是从未曾有过的激动。原来他也是一个有用的人,原来……他也可以这么这样的荣耀与成绩。
“不错,不错,今天这一趟,来得可真值。”哈尔贝挑了挑浓密的眉头,向周渝南说道,“下一场,咱们换个法子怎么样?”
“愿闻其详。”
“这兵斗嘛,不外乎近身,兵器,马术,还有箭术。这马术需要大院子跑马,我看今天就省了。只不过这兵器,还有箭术嘛就不可再错过了。想想原本的十个人有些多,而且今儿这时辰也不早了,我还要赶回去为公主筹备金刚驱魔神舞大会,不如就精减成三场如何?”
“哈尔贝王子远来是客,自是尊从客人的意见。”
见周渝南并表示赞同,哈尔贝王子用手指敲了敲额际,“这第二场的兵器战,选谁好呢?”目光在身后之人身上筛选着,滑过来,滑过去,好几遍之后,还是没能拿定主意,“我看我带的这些个蛮牛马上功夫倒还见长,只是这兵器嘛……倒还真拿不出手见人。不如这样,这一场,由我上,你看如何?”
面对哈尔贝王子的目光,周渝南微微一笑:“有机会见识一番哈尔贝王子的功夫,自是再好不过。”
哈尔贝兴奋的站了起来,抖了抖肩膀,活动了一下身体:“我喜欢有刀,小弯刀,大弯刀。杀敌之时,用力砍下,感觉对方在自己的手下一点一点的败退,感觉说不出的好。”
哈尔贝抽出了腰际的弯刀,那是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弯刀。粗牛皮做的刀鞘,没有宝石,没有金丝银线那些花俏的装饰,反而仆实得不像一把王子应有的刀。
刀抽出来之后,从刀身上反射出的光线顿时耀亮了众人的眼睛。越是锋利的刀剑,反光就越是明亮。这把刀……也是个宝物啊!只怕不下于之前周将军所拿出的那把弓箭。
众人的眼一下子全都热了起来,不管是周渝南身后的大齐护卫们,还是哈尔贝身后的勇士们,就连厅里厅外伺候的仆人们,也都紧盯着哈尔贝手里的大刀。
“今天我就用这把刀,见识一下周将军麾下的勇士。”
哈尔贝一刀挥出目光里满是凌厉,整个人的气质瞬间由懒洋洋变成了锋芒毕露。
周渝南也站了起来,迎着哈尔贝走了过去:“既然哈尔贝王子亲自下场,周某也不能袖手旁观,就陪哈尔贝王子玩两把吧!还望哈尔贝王子手下留情。”
“好说,好说。”哈尔贝望着朝他走来的周渝南挑了挑眉,“周将军准备使用什么兵器?”
“就那个吧!”
花厅的旁边摆放着一列兵器架,上面有剑有刀,有枪有矛。周渝南所指的便是一只梨花木制的红樱枪。
这兵器架是何郡守之物,上面的东西也迎合了他的胃口,华丽花俏。周渝南所挑的那把红樱枪,枪头是精铁所制,被打磨得很是锋利,衬着红樱樱的樱子,格外明亮耀眼。枪身是由梨花木所制,把手之处,还雕上了一圈繁复的花纹。
在外行眼里,这是把好枪,好看又好耍,但是在内行人眼里,则是不屑一顾。完全就是个绣花枕头,好看却不实用。
周渝南已经把枪拿了起来,在手里抖动了一下,顺手朝前空刺了一把,虽是在寻找手感。
哈尔贝收了刀,面色有些冷:“周将军这可是看不起我哈某人?不屑与我一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