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睡到很晚。藏在被子里,蒙着身子,不愿出来。待到日上三竿时,终于母亲来了,亲自来唤我起床。
“知道你累乏了,可是总得见客吧。”
母亲坐在床边,压了压我的被角。
我在被窝里没有出声。心里想,不如让我瞎了吧,什么人也不要见。七大姑八大姨,哪个不是势利眼,他们想见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们王家的钱。
“一会儿云笙要来。”母亲说得很清淡。
云笙?方云笙?
原来母亲说的“客”是他。
什么时候,他已经成了我们家的“客”。
不知道多久以前,我还亲切的唤他“云哥”,母亲也叫他“云儿”。就像现在我叫小侄子的小名儿一样——她也是“芸儿”。
不知何时,忽然发现被子湿了一片。
从被子里探出眼睛来,母亲已经走了。
回到这里,就注定重逢。这是躲不掉的。何况,我的心底并不想躲。
我以极快的速度梳洗完毕,甚至没有叫丫鬟帮忙。多年在英国的独立生活,让我已经不习惯依赖任何人。
疾步走到会客厅门口,发现那幅开门见喜的“喜鹊登梅”巨画前已然立了一个人。
我不由得停了脚,好像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给吸住了,迈不动。
他的头发还是那样乌黑,背影还是那样挺拔,好像比七年前那个青涩的小伙子壮实了一些,但和一般人相比,依旧是比较清瘦的。
他好像发觉了我的存在,转过头来。
那两道目光射到我的身上,我就知道,自己从来没有忘过他。方云笙,我哥哥的同学,父亲和母亲青睐有加的年轻人,我的少年伴侣,还有——
我的初恋,也许是我的终恋。
“槿初,是你吗?你变了好多。”他有些欢欣,有些潸然。看他笑起来的样子,依稀有旧时的影子,然而成熟了许多,沉稳而幽深。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发从直发烫成了卷发,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跟着时间变了。
可是那一刻,我哑了嗓子,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凝然盯着他。
他走过来,握起我的手,“你还好么?”
我点了点头。不由自主的,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好像感受那个熟悉的温度,和温暖。
泪珠滴到他的厚实的手掌里,一切变得潮湿、朦胧。
未见之时,我很冷静,以为自己早已变得理智;真见之时,原来一切都不过是掩饰。
“槿初,你不要哭。你这样,我很伤心。”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紧紧的抱住了我。
“云哥。”
我终于轻轻唤了一声。七年来第一次叫出这个称谓,感到格外的遥远。
“你回来了,真好。”
他的话,大哥的话几乎一样,只差了一个字。大哥的“就好”,是心头愿的满足;他的“真好”,是旧时光的回声。
“你可好?”我的眼泪很快就没了,很快又回到了理智。这个过程假的像个仪式,因为泪水并非出于痛苦,而是纪念。
连同这个问候,也很假。因为这是一个言不由衷的问候。
如果他说不好,我也许会伤心,因为他的不好是我造成的不好。可是,如果他说好,我也不会开心——看到自己少年热忱的爱恋的男子终究娶他人为妻,再好也照不到自己半分。无论如何,我是快乐不起来的。
可是,他没有说话,没有回答,只是抱住了我。
门口传来了小而轻快的脚步声,似乎还踩不稳地。我离开他的怀抱,转身拭了拭眼睛。
帘子飞开,是两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白白胖胖,一个粉粉嫩嫩。两个都约摸两三岁的样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子,龙凤呈祥。
他们搂到云笙的腿上,争着叫“爸爸”。
我破涕为笑,“你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长得真好。”
云笙笑了笑。抱起一个,哄着他唤我“阿姨”。
小孩很羞涩,嗫喏一声,扭头拥到了爸爸的怀里。
这时一个妇人走了进来,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古雅而素净。一看便知道是方云笙的妻子,方文氏。山西清徐文家的大小姐文涓。
“二小姐,你回来了。”她的声音很轻,很柔。
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想不到年近三十的她依然身材姣好,容颜俊丽,虽然不饰奢华,却也雅致。
“文涓姐,你也来了。”
“听说你回来了,我和云笙一起来看你。”
我点头致谢。
“想不到二小姐还这般年轻,气质也这么好。云笙常说你很有学问,性情高雅,可见是真的。”她笑着,瓜子脸微微偏了偏,瞅了瞅方云笙,表示他没有骗她。
也许她希望他骗她——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想。
“托父兄的偏爱,只不过多念了几年书。”我淡淡的笑着。
这时母亲进来了,唤我们去吃饭。
席间又说了些话,才知道方云笙现在是元家的华南区管事,替元家大少爷——也是元家的现当家人元存劭,打理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的三十多家药材铺子。我听了,有些愕然。方云笙的父亲不善经营,倒的倒,卖的卖,到去世时留给云笙和他弟弟的家业已然不多。但我也没有想到,曾和大哥一样是贵族少爷的方云笙竟然去给别家做事,不知他是怎样忍受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