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犯罪心理:情理法

美女救英雄

  戚茂原还等着这一身穷酸气的女孩子来点新鲜花样,没想到居然一咧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外涌,哭得那叫一个惨。戚茂的家世如何,学校里没人知道,但是平常他穿的用的,哪样也不是便宜货,哪怕他内心为人很想低调,也得低调得起来才行。以前也不是没有女孩子用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所以戚茂还当这女孩子跟那些人一样,手段实算不得高明。

  可别的女孩子哭是手段,不过是哼哼几声,眼圈都不带红的,更别提眼泪,假得叫人一眼看过去就倒了味口,哪像这位,眼泪还真没少流,难道是个天生的戏精?

  这一哭就哭了好几分钟,戚茂已经再没有耐心看她演下去了,刚想移步离开,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十分不好受,却见这女孩突然抬起头来,似乎终于鼓足了勇气,满脸泪痕,只一双大眼睛眨巴了两下,期期艾艾地道:“这衣服,我、我、我给你洗干净吧。”本来想说赔钱的,她便是再没见识,也是在开学初时被同寝室的室友拖去参加过几次寝内聚会,穿着洗得发白的高中校服,坐在装潢一看就很精致很高档的咖啡厅里,自卑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放,喝着散发着怪味的咖啡,真心接受不了这洋鬼子喜欢的东西,一股子苦味,让她舌头发麻。偏这一小杯跟中药似的东西,价格比中药可生猛了不知道多少倍,一杯就当得上她两天的伙食费,让她打心眼里不喜。她是知道,这种东西沾到衣服上难清洗,别的颜色的衣服倒也罢了,左右多洗几次颜色便能浅上不少,勉强还能穿,但是白衬衫,这难看的褐色印子可是再难恢复如初了。

  但人穷志短,她也想豪气得说出句对不起,你的衬衫我赔之类的话,但是她咬咬牙,这衬衫光是看着,就明显比自己身上的地摊货不知道贵几倍,她哪里敢口出狂言,万一赔不起,说出去的大话又要哪个来圆?她自小到大都家贫如洗,看惯了父母行事,比一般孩子更懂得言出必践的道理。

  戚茂被这样一双眼睛一看,竟有些移不开眼,没想到啊,这面黄饥瘦的小丫头片子,居然生出这么双动人的眼睛,人们常说他的眼睛生得好,但他自己却知道,在这一双漂亮得似女人的眼睛中,却没有过多属于人类的生气,仿佛没有灵魂般空洞。可眼前这个小丫头却不同,刚刚被泪水冲刷过的眼睛灵动异常,情感丰富,这么乞求地望着他,让他心底深处都在颤抖。

  鬼使神差的,他居然真的就那么当场脱了衬衫,递给她,以居高临下的语气说:“一定要洗干净!”然后在众人惊掉了眼珠的错愕中就那么光着膀子一路走回寝室,难得他还能走得很优雅,目不斜视。

  背后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喊:“我叫温莛。是医学院中医学的一年级新生,学长怎么称呼?衣服给你送到哪去啊?”戚茂连脚步都没停顿,直直走了,开玩笑,还真能洗得干净不成?刚他真是被她的眼睛给勾得昏了头了,脱下衬衫已经后悔,但是收回来又显得小家子气,只得光着上身在校园里让人参观了一回,多少女生花痴的目光,不知道将他视奸了多少遍。

  此事就当过去,戚茂根本没放在心上。可是五天后,这个女孩却又一次在路上拦住了他,他皱着眉头,有些不解。那女孩却递上来一件白衬衫,并非那天他给她的,质地仅拿眼睛一扫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这是什么情况?

  只听那女孩低着头,声音有些闷闷的:“对不起,学长,你那件实在洗不干净了,我、我就买了件新的赔给你。”这件衣服花了她一百二十块,原来男生穿的衬衫这么贵,同样的价钱她去买t恤,砍砍价能买三件了。可便是她吃馒头咸菜硬省出来的钱买回来的“天价”衬衫,只用手摸都不如那件污了的柔软,但她真的已经尽力。

  她不知道学长姓甚名谁,住哪幢宿舍楼,只能每天在相同时间徘徊在最初撞到人的地点附近,这不,都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好容易堵着人,飞快地把在她书包里装了一周的衬衫递过去。戚茂一脸嫌弃,他还真没穿过地摊货,一身衣服贵重些的足可以当很多学生半年生活费,家里那对冷血爹娘在吃穿住行上还真没亏待过他。

  他倒退一步,没有接那衬衫,瞧见女孩一张眼囧得通红,衣服不起眼处还多了个补丁,这件衬衫在他看来只配进垃圾桶的命,却大概掏空了她的积蓄吧。他迟疑着,最终也没好意思就这么走开,两个人静静站着,女孩捧着衣服,他站着不接,僵持在场,引得来来往往不少人侧目。女孩的头越来越低,几乎快要埋到胸口,看起来分外可怜无助。可是这世上可怜无助的人多了,戚茂又从没有什么恻隐之心。

  “一件衬衫,你扔了算了,这衣服我不要,你拿回去吧,反正我收了也是扔垃圾桶的命。”戚茂抬脚就走,再不理会她,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想起来。

  两人人至此本不应有交集。直到学期末。

  研究生说是上三年,其实基本上两年半也就毕业了,所以研二正经是该写论文的时候,忙忙乱乱不得闲,学习是戚茂的长处,他天生长了颗挺聪明的脑子,一路顺风顺水读到研究生,看那架势,是想奔着博士学位去的。

  到了年根底下,他们四个同一导师的研究生都接到了课题,准备开题报告。他一向没朋友,独来独往惯了,几个同门宴请导师的时候他虽然也跟着去了,但散席时他们打车先走,却是没有人招呼他的,本来关系也冷漠得可以,他们更不愿热脸去贴冷屁股,连句再见也没说。

  戚茂考上北方去上的大学,因为他是南方人,从小就对冬天会下雪,白白一层铺在地上很是向往,觉得这样的景色才是人间至美,所以虽然每每冬天他冻得跟狗似的,还是喜欢下了雪出去乱走,一脚一脚踩在白皑皑的雪上才舒服。

  这一天下了雪,戚茂自然又是一路从饭店向学校走去,不过该他运气不好,路遇上了一群喝多了酒的小混混,正是好动想找点事做手痒痒的时候,戚茂居然自己送上门来。北方下雪的冬夜,街面上根本看不到几个人,便是这仅有的几个人,也在戚茂跟他们争执起来后第一时间溜了。

  如果这些人无非求些财,戚茂家里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身上这点连零花钱都算不上的小头,拿去给他们便罢,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人数众多,戚茂却仅一个人,怎么看都占不上优势。偏痛快地递过去钱包手机,这些人压根没罢手的意思,领头的一个眼神,一群酒鬼就将他围了起来,捏得手指关节咔咔作响。

  戚茂自生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被人按在地上揍是什么滋味,对方人多势众,他就是有心想要还还手都不能够,能护着自己身上要害别被打的太惨已经很勉强,他只希望对方下手有点分寸,别真整出人命来,除此之外,别无他想。

  “住手!住手!我已经报警了!你们快住手!”突然传来的清脆叫声让戚茂觉得很耳熟,一直打他的这帮小混混听到报警两个字连酒劲都淡了不少,醒过神来之后作鸟兽散。

  “你没事吧?”还是刚才的声音,戚茂觉得自己浑身都疼,只恨不得立刻晕过去才好,反正一会警察来了总会送他去医院的,死不了就行。

  “喂!”见他没反应,来人使劲摇了他几下,引得他一阵阵恶心,脸一偏张嘴就吐。来人不敢再摇,只不停掀他眼皮:“别睡!别睡啊,这里冷,睡着了要活活冻死的!救命,救命啊!来人啊!”阵阵呼喊终于引了人来,没多久有警笛响起,戚茂终于离开冷冰的地面,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医院。

  他伤得不算重,皮肉受苦难免,却没有生命危险,警察过来走个过场做做笔录,便再没有下文。等警察走了,进来一个小女孩,仍然低着头双手捻着衣角,直到此时,戚茂才想起她是谁了,却仍然不记得她的名字。

  出院之后,戚茂才庆幸自己能捡回条命不容易。这丫头片子根本没有手机,说报了警是吓唬人的,亏得那些个小混混都胆小,要不然以她的豆芽菜身板,不过是又多一个挨打的,送他来医院还是有好心人听到她呼救,帮着报了警,到医院他身上的财物早交出去了,她更是浑身上下只拿出来四百块,还是刚刚出去做家教结的一个月的工钱,要不是医院见他半昏半醒着,救人要紧,开通了绿色通道,他怕是能一直晕在医院门口没人管。

  虽然过程充满着波折,但到底是因为这丫头的介入,才让他少挨了很多拳头,救命之恩哪怕掺了些水也还是救命之恩,等他恢复好出了院,终于又一次问起了她的名字。

  温莛。彼时他浑然不知,这个名字,他此生难忘,便是为着她,他杀人入魔,堕入地狱亦无怨无悔!

  戚茂的回忆很长,但真的讲故事时,他并没多好的口才,记忆中再生动再活泼的细节,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少了九分美感,干干巴巴几句话,五分钟都没用上,众人只知道他认识了一个救了他的小丫头,叫温莛,至于这个丫头有什么特别,半点没听出来。

  文沫在一堆相框里翻找了会,拿出那个擦得很干净、照片上女孩穿着朴素的,递给戚茂:“这是温莛?”

  戚茂点点头,贪婪地注视着温莛的容颜。除了笑起来左脸颊有颗酒窝,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她长得不算精致,却别有一番滋味,让他在失去了她的五年时间里,越看越爱,越看越痛,在他心底深深扎根的她,大约从来不知道,他会有朝一日爱她如斯。

  毕竟,如果严格算起来,温莛其实也是死在他手上的。虽然他气得发疯,但从来没有想伤害过她一分一毫。自己眼中一定满是怀疑与愤怒,让她心灰意冷之下,直直撞上他手里握着的刀,让他眼睁睁看着她失血过多,生命活力一点点流失,最终死在他的臂弯里吧。

  他的人生,自落地那天起,从来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里,他的一切,得自于父母,自然也只需他们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失去一切。戚茂为什么愿意赖在校园里,一是因为他读书上真有些天赋,二来嘛,却是因着家里的事尚不需他插手,父母都还身强体壮,远远不是该用上他这个儿子的时候,自然愿意让他随着自己意的生活。但人有旦夕祸福,命运降临在他头上时,温莛就是累赘。

  一场校园爱情因着不太靠谱的而开始,两颗孤独的心第一次贴近,便迸发出超新星爆发的火花,他们都像是在人群中寻觅了多年,蓦然回首,发现了灯火阑珊处的对方,死死抓住那一丢丢温暖。没有人看好他们,一个是山沟沟里飞出的丑小鸭,每天只为生计而奔波,浑身上下写满贫穷,一个是翩翩浊世佳公子,高傲得就差不食人间烟火了,可偏偏这两个人就在半年时间里好得跟连体婴儿似的,他们一个人一身不超过100块的地摊货,搭配上上千块的专柜产品,竟然也能看出几分和谐的味道,真是奇哉怪也!

  温莛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戚茂对她的宠与爱,跟着他出去吃高档的食物,到处旅游,却从不接受他高额的礼物与金钱上的帮助,她说,女人,总得有能力养活自己,便是挣得少了,也得经济独立,她没有办法让自己活成菟丝子。

  戚茂很欣赏这样的她,更尊重她的选择,他会开着自家价值不菲、平常停在学校停车场、轻易不用的跑车,只为接送去做家教的她,哪怕来回油钱比她能挣到的学费还高,亦乐此不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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