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高人胆大
这部电话响起,几乎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此次自然不会例外:本市某在建楼盘刚刚发现一具男尸。
尘土飞扬的工地门口,包工头狠狠吸了一口中劣质香烟,被呛得不停咳嗽,抬头望向来路,期待警察的到来。
停工一天,他得损失好几万块!设备、工人,哪个是不要钱的?可他有什么办法,谁让自己没把好门户,让自己承包的楼里多了具死尸呢!
真是晦气,他又呸呸两声,将手指夹着的烟屁股狠狠摔到地上,踩了又踩,转头去训发现尸体的小工:“你这两个招子是喘气用的?天天住在工地上,老子包你吃包你住,你晚上睡得像死猪一样,白天又不知道躲到哪个犄角旮旯偷懒去。有人在你眼皮子底下搞鬼都不晓得,滚滚滚!今年的工资一毛钱都别想要了!”
那被骂的小工垂头丧气,并没有跟包工头争论什么,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已经让他吓破了胆,直到现在,尸体的惨样还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随着一起晃的,还有他浅浅的胃,呕~
建筑工地门口一溜排开三辆警车,包工头急急忙忙迎上来,一顿认错:“警察同志,都是我们没守好门户,给你们添麻烦了。您看这事......”
只要一想到哪怕尸体被抬走,案发现场也得围起来一段时间,他们的工程岂不是要停了,包工头就恨死这凶手了。
x市这么大,哪里不能扔个死人,非得扔到他们工地里来!他这回可亏大发了,哎哟,杀千刀的哟~
这处刚刚立起来四幢楼,连外墙带内部都没装修的工地是本市很著名的一处烂尾楼,开发商趁着房地产最火的买块地,开个盘,圈钱无数。
拿着钱就赶紧建楼吧,等建好了还有大笔尾款可以收。但偏他们心大,拿钱去投别的资去,结果血本无归,剩下这么个烂摊子,再也拿不出钱来盖了。
光秃秃的空壳如何能住人?年复一年地拖下来,得有七八年了。出钱买房的人眼看着楼立在那,就是不能住,半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如果能不闹?
堵路、跳楼,能用的招都用了,好不容易政府想办法,这楼的装修终于可以进行,众人一齐眼睛绿得跟狼似的。
包工头心里苦啊。这是民心工程,他从别人手里接下层层转包来的活计时,几乎已经是不挣钱的了,也不过是赔本赚吆喝,刷刷关系和好感度。结果现在又遇到这种倒霉事,但他没办法跟警察摆冷脸,和气生财是他一贯坚持的方针,只得挤出笑脸来,为自己哪怕争取早一日开工都是好的。
郭建峰拒绝了包工头递过来的烟:“请前面带路,咱们还是先看看现场吧。”
包工头心微微一沉,与官员打过不少交道见着刑警还真是头一回,自己客套话全憋在嘴边说不出来,只得点点头,领着一行人往尸体所在楼里走。
当然了,一边走还不忘给自己开脱开脱:“警察同志。咱们这儿地方大人少,真照看不过来。我手底下的弟兄我了解,绝对不会有杀人犯的......”
郭建峰任由他唠叨,不打扰也不表态。
位于西北角最偏的一幢楼,与周围另三幢相比,还保持着最原始的状态。别的楼至少外墙已经开始加隔热层,这一幢就如同被遗忘了似的。
没办法,人少事多,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包工头自然赶着离正门近,容易让人看出成绩的地方先弄。
于是西北角就成了一片工地上热火朝天背后的冷灶台,无人问津。尸体就陈列在门洞后左手边套间的客厅隔断后,很隐蔽的角落,从哪个角度的窗户、门都看不到陈尸地点。
发现尸体的小工也是因为内急,工地上的厕所又离得太远,他一时偷懒,左拐右拐找了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想方便一下,结果却吓得他当场拉了裤子,顶着一身恶臭手脚并用鬼哭狼嚎地喊人去了。
尸体浑身**,呈仰卧姿势,纵横交错的伤痕遍布全身,一双大大的眼睛圆瞪着,脸上全是血污,看不出表情。
栾法医只检验了十几分钟,就吩咐人先把尸体装起来带回去,转过头来与郭建峰介绍情况:“死者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尸体只有手指与脚趾出现轻微尸僵现象,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具体死亡原因得等回去解剖,不过,这具尸体身上的伤痕与上一具很相似。”
郭建峰的表情瞬间更为凝重,眉头忍不住皱起。栾法医是什么性格的人,郭建峰与他相交多年,岂会不知道,他一般不会轻易下结论,但下了的结论,一般都会有十足把握。这是不是说,他们重案一组已经很荣幸地接到了今年第五起连环杀人案?
两名相似的死者并不能说明什么,这个念头也仅在郭建峰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站得稍微靠后的程功却在看了两眼尸体后,趴到文沫耳边轻声道:“文沫同志,你真是走到哪哪发重案,来到哪哪出连环凶杀啊,难不成,柯南是以你为原型塑造的吧?简直现实版的死神来了。”
文沫瞪了他一眼,小声抗议:“天要下雨,凶手要杀人,与我何干?是我鼓动他们去杀人的吗?这种场合开玩笑,我看你是存心找打!”
“老婆息怒,息怒......”程功讨好地一笑,到底顾忌现在身处凶案现场,地上刚刚还有具死尸在呢,没敢过份,不然让人看到他们打情骂俏,像什么样子。
文沫在x市公安局的处境,程功这两天来也看出一些,重案一组的人对她比较熟悉,也挺认可,但其他人嘛,只知道她体能差得拖得全局的后腿,多多少少会戴有色眼镜认人,觉得她是靠别人撑腰才进来的。
程功肩上还扛着个挂职锻炼的金字招牌,首都出来的,有不明就里的看到文沫与他颇亲热,才几天功夫,就有酸话传出来,好好一个公安局,比居委会还能传流言。
自己的女人,哪里能让别人如此诋毁,程功真想挥拳头把这些个背地里说人闲话的家伙打个半死,一个个大老爷们,怎么嘴比个老太婆还碎?
但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用拳头解决的,尤其是对付谣言,越在意越想解释,反而越解释不清楚。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逆反心理,摆在明面上的不愿意相信。
郁闷还憋屈,程功恨得直捶墙,但文沫却一笑置之,根本没多理会,反过来安慰程功,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说就说呗,又不会掉块肉,而且他们自己明白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的就行了,清者自清。
虽然表面上的不快压了下去,但程功心里还是留下阴影,外场上十分注意分寸,不愿意让文沫再被人看扁。
今天来出现场的并不全是一组成员,因为人手问题,郭建峰特意从刑警支队选了几个帮手,程功是自己厚着脸皮跟来,郭建峰不好意思说让他回去的话,有外人在场,程功还是很能装的。除了没忍住打趣一句之外,他一直老老实实当背景墙,只看不说。
施工的楼房里显然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除了陈尸的角落外,鉴证人员将现场里里外外清理了好几圈,连滴新鲜血迹都没发现。因为载体不理想,也没能提取到可以做为证据的鞋印,只有串边缘模糊不清的脚印在凌乱的地面上忽隐忽现,连尺寸都认不出来。
栾法医说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还是具很新鲜的尸体,郭建峰见现场没什么戏唱,将带来的人安排安排,分四个方向分散搜查,看看附近有没有可疑发现。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死者死亡时间最早也不过下午两点多钟,光天化日下,凶手居然就胆大到弃尸空置楼盘,得多艺高人胆大外加对周围环境熟悉。
此处是建筑工地,周围有简陋的围墙阻隔,内里传来些施工的动静,但墙外可是大马路,说不上摩肩接踵,至少也是车和行人穿流不息的,站在现场,都能听到外面汽车喇叭的响声。
选择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弃尸,真不知道凶手是太聪明自负还是太愚蠢焦急。
夜晚从来都是各种犯罪的天然保护色,似乎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才能给犯罪分子以安全感,十之七八的刑事案件都发生在夜晚。
可本案凶手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了白天。
再看看他选择的地点。整幢楼在工地所处的位置虽然稍偏,但一墙之隔就是马路,想从外面翻墙进来再背着尸体,不被发现的可能无限低于零。
走工地正门也不是好选择。再是被废弃了几年的楼盘,现在重新进场施工,看门老大爷总是有一个人,场内堆放的很多建筑材料花费不菲,可丢不得。再说了,白天正是忙的时候,如果有人大摇大摆从正门进来,还是生面孔,肩上再扛个麻袋之类的东西,能不惹眼?
除非凶手会隐身术,不然他只要敢从正门进来,就不可能没人看见他。
所以正门处反倒不需要费精力去查。至于别的边边角角能进出的地方,还得再细问工地上的人才行,但愿他们分散开的人员能带回些新发现。
包工头好说歹说,也没能如愿。就算这个弃尸现场一无所获,按规定也不可能马上放人进来,整幢楼的楼口被拉上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出,至于工地其它地方,总不至于把整个工地封停了吧。
脸上如丧考妣,包工头心里却乐开了花,哈哈,这幢楼反正暂时也装修不到,封了就封了呗,只要不让他另外几幢楼一齐停工,无所谓。
心里美滋滋的他对警方的要求相当配合,要人给人,要时间给时间,谱写了一曲警民一家亲的华美乐章。
王家兄弟选择了西南方向搜查,从案发现场的正门出来,拐个弯沿着正后方的小路走。楼房主体工程都没完成,楼与楼之间的绿化、硬化就更是一律没来得及做了。x市最近几天没有降雨,路上到处尘土飞扬,几乎已经达到面对面看不清人脸的程度,又不能频繁洒水避免扬尘,那么多水泥随意摆放着,洒上水可就热闹了。
看当初的施工图,西南角应该有个可供人通行的小出口,出口不大,不知道现在还没完工时,围墙是不是也同样留出缺口了。
等他们好不容易沾了一身土走过去,才发现果然是他们多想了。建筑工地里不知有多少值钱货,就随便拉出去点钢筋当废品卖也值不少钱,哪个工地对材料都严防死守,就怕有人浑水摸鱼,自然不会明晃晃留个缺口出来。
白跑一趟,他们想赶紧回去。一个转身的功夫,旁边突然冒出来个人影,看衣着打扮应该是工地上的工人。
这么个大活人,兄弟俩不能眼瞎都看不见吧?他从哪冒出来的?凑到围墙跟前,他们一扇页一扇页得摸过去,才终于找到一片不一样的彩钢片。
都是灰扑扑的彩钢片,偏从西数第三片四角都没焊死,看起来与周围几片没区别,真的上手推就会发现它可以推动,上边两角各打个洞,穿上钢丝挂起来,知道位置的人,稍微用力,就能像掀门帘一样掀开彩钢片,露出能供成人钻进钻出的缝隙来。
王家兄弟从缝隙钻出去。工地西南角的外侧,一条笔直的大马路穿过,对面一溜庄严肃穆的政府单位办公场所,而在它的东侧,可不就是民心公园的正门嘛!
这一片烂尾楼的门跟民心公园的正门在两个相对的方向上,他们开车过来时根本没注意是到了哪里,转了一圈才转明白,两起凶案现场,可不就相当于隔了一堵墙,一个在墙外侧靠墙的位置,一个在墙里边离墙最远的地方!
扔来扔去,没扔出去超过一公里呢。这凶手,还真是个傻大胆!怕不是他杀人的第一现场就在这附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