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花朵,不再是刹那花火
一只玻璃花瓶安放在洗手间窗台上,窗户没关,绵绵细雨中风信子开得很安静,叶片上悬挂着透明的雨珠。
陆子初回到房间,阿笙之前点了薰衣草香,一缕缕飘起,香味弥漫一室。
阿笙在洗手间,穿着面料松软的家居服,一头长发散乱着,蹲在地上背影看上去有些单薄,水流哗哗作响,她正在手洗床单,就连被罩也扯了下来,浸泡在一起,默默搓洗着。
陆子初倚在门口,挑起了俊挺的眉:“怎么忽然间想起洗床单了?才”
陆子初回来的时候无声无息,忽然说起话来,阿笙倒也没有受惊吓,手头动作没停,仰脸看了他一眼,笑了:“睡的不习惯。”
也不知道陆子初信没信,倒是“嗯”了一声,紧接着开口问她:“床单洗了,今天晚上我们怎么睡?”
她似乎被他问住了,这次想了想才说:“再向老板娘要一床被褥床单好了。”
再要一床被褥床单,一样的睡不习惯,不是还要洗吗?陆子初心里说不出的好笑,她不是一个说谎高手,很轻易就能从小动作里流露出破绽,比如说此刻:耳朵有些红摹。
“我来。”说着,已经解开袖扣,挽起袖子蹲在了她旁边。
之前在阿笙手中亲密熨帖的床单转瞬间落在了他的手里,阿笙想阻止,已是来不及。
那些颜色原本暗沉的湿痕,早已经过她的搓洗有了浅淡的痕迹,就那么大咧咧的暴露在陆子初的视线里,她是尴尬的。
“来例假了?”陆子初看着她,像是被有趣的事情给逗笑了。
“……嗯。”该怎么告诉他呢?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例假了,时年27岁的女人,身体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平衡被打破。她是那么与众不同,以为自己过早闭经,需要以后好好调养,不曾想……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丢失已久的东西忽然间又回到了她身边,告诉她,其实它从未离开过。
惊喜,不安,她不知道月经来潮,究竟意味着什么?
未曾经历的人,是不会懂的。时间曾经怎样爬过她的生命脉络,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只洗床单可以吗?睡裤拿过来。”
耳边传来陆子初的声音,阿笙回过神来,缓了缓说:“那个,我可以自己洗。”
他说的毕竟还是很隐晦的,在照顾她的面子,既然洗睡裤,内~裤也势必要一起洗了,怎能……
“腿不舒服,哪能长时间蹲着。”他说这话的时候,脸色还好好的,但翻开床单一角,却发现经血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床单覆盖着盆中的血水,看了多少有些怵目惊心。
怎会这么多?
陆子初脸上明显在隐忍着什么,察觉阿笙在看他,不易察觉的放下床单,展了眉,侧眸看着阿笙,口气温和:“听话,把睡裤拿过来。”
阿笙知道推拒不得,起身把睡裤拿过来,原本打算晚些时候避开他再洗,最终还是听了他的话。
内~裤和睡裤上都是一些暗沉的经血,颜色不正常,他看了,只把它们放在干净的盆子里,打算一会儿分开洗。
他问:“女人来经血前几天,会不会没胃口?”
阿笙浅浅一笑,谁会想到这个大财阀有朝一日在束河客栈洗手间里,就那么蹲在地上搓洗床单时,会对女人经血来潮那么感兴趣。
“也许。”这话还是很中肯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了月经来临前会有什么感受。
他转脸看她:“吃东西会呕吐吗?”
阿笙顺着他的话走:“我可能是例外。”
陆子初想起了什么,开口问她:“肚子疼吗?”
“不疼。”没有任何感觉,来的那么毫无征兆。措手不及吗?有点。
陆子初停下手头搓洗动作,起身洗手,还不忘回头看她,眼眸很深:“还是躺在床上比较好,我让梁茉上来把床褥换了。”
梁茉是客栈老板娘的名字,比陆子初小一岁,梁茉说她30岁的时候,阿笙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梁茉看起来很年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梁茉上来的时候,不见陆子初的身影,梁茉一边换床褥床单,一边笑着说:“陆先生刚才问我附近有没有小超市,这会应该去超市了。”
阿笙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也不知道他带伞了没有。
换好床单,梁茉站在阿笙身后对她说:“晚饭好了,我上楼叫你和陆先生。”
阿笙转脸看她,嘴角笑容弯弯:“谢谢。”
梁茉笑着离开了,她是喜欢阿笙的,安安静静的女人,身上有一种沉静的知性美,话少但良善。
梁茉不曾知道,也很难想象语言对于顾笙来说,究竟有多吝啬,更不曾想过,以前的顾笙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她是幸运的,因为她在束河客栈遇见顾笙的时候,顾笙正在努力和这个世界去交流,倘若她见到以前的顾笙,她会惊觉眼前这个女
tang人可以接连好几个月不说一句话,
和外界脱离太久,有很多感觉也开始变得不清晰起来,但她总会想起陆子初,始终相信这辈子最懂她的人一定是他。
他的身上沾染了湿气,收伞,脱了外套,这才提着袋子走向她。水珠从袋子外滑落,他拿出一包卫生棉,撕开包装,取出一片递给她:“去洗手间换了。”
阿笙开始想象,当他帮她购买卫生棉的时候,如果身旁有女人在,他该有多么尴尬。可他在面对她的时候,音量不高,短短几个字,无言的举动,却包含着太多太多。
很多时候,她为陆子初感到不值,世间美好女子那么多,可他偏偏把青春无偿送给了她,以至于哪怕现实再如何不尽人意,她也相信她可以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
盆子里,床单被血水浸泡着,阿笙皱了眉,怕他看了多想,阿笙把水倒了,来回换了几次水,直到颜色趋于正常,这才作罢。
从洗手间出来,他并不在房间里,几分钟后他端了一盆热水进屋,无声放在了床边。
他说用微烫的水泡脚,坚持15分钟,有利于促进血液循环。他没说,那些暗沉的经血,让他心有余悸。
冲了一杯黑糖水放在她面前,她泡脚的时候,他重新回到洗手间洗床单,阿笙转眸望着窗外,隆冬季节,但他安静的守护和沉默的等待,早已在她心中长成了参天大树,在那道虚掩的洗手间房门后,也许再次打开的时候,会有一抹淡淡的笑,忽然间就那么闯进她的世界里。
“哗哗——”
床单在陆子初手中,因为绞拧力道,水流一缕缕的滑落在盆子里,察觉柔软的身体偎在他的背后,他先是一僵,随后放松身体,嘴角勾起:“添乱。”
“我上辈子一定是小偷。”阿笙环住他紧实的腰身,汲取着温暖。
“嗯?”
她慢吞吞道:“你看我偷了陆子初这么多的情意。”
陆子初抿嘴笑,任由她抱着,一点点的拧着床单,笑而不言。
该怎么告诉他的阿笙呢?对她,他总会有占有欲爆发的时候,她是他的,没有人可以夺走。爱情世界里,此生只爱她一人,就算掏心挖肺也要专心去爱。
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再爱一个男人,在很多人眼里,也只是爱而已,但男人如果痴情去爱,便会比女人痴情还要感染人。
晚餐阿笙吃的不多,客栈老板叫邰铭,是个健谈的人,所以一顿饭下来,还不至于冷场。
偶尔梁茉同阿笙说话,阿笙也多是颇有兴味的倾听着,梁茉收拾碗筷的时候,阿笙起身帮忙,梁茉笑着阻止:“在束河或是丽江,就算你什么也不做,也不会有人指责你是一个懒惰的人。”
阿笙眸光柔和,原来懒惰并不会让人觉得很羞耻。
陆子初和邰铭说话的时候,阿笙靠着他睡着了,他看着躺在他臂弯里的女人突然觉得很平静,仿佛所有的俗世纷扰全都被他抛弃在了束河烟雨中。
束河,深夜,满院花草沐浴在雨雾中。廊檐下,灯光朦胧,柔和的照耀在他和她的身上,男子嘴角有着温和的笑。
一生最惧纠缠,却想被一个叫顾笙的女人纠缠一辈子,这是怎样一种纠结心理?爱,最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