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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孽缘

  宋臻不禁一笑,将车子掉了个头,“估计是吧。”

  “别说,这贺总队还真逗!”邱森有些不可思议,同时又觉得挺有趣的。

  将包从副驾上拎了过来,邱森随后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妈呀,幸亏我趁他上车的时候就赶紧把你的衣服给掏了出来塞到了他座位底下,要是在刚才在调阅室他硬要让我打开包,我还真没辙。”

  “他不会的。”宋臻答道。

  邱森叹了口气,感慨道:“也是,他那么关心你,肯定不会在那种场合揭穿你。老宋,你是算准了的吧?”

  的确,正如邱森所说,宋臻是算准了的。

  在他进档案室之前,就已经和邱森去了一趟厕所,提前将通风口对着的那个坑位的门反锁,并将和身上一模一样的更换衣物和一个秘密武器密封好后放进了水箱里面。

  随后,按计划实施。

  在执行b计划,不得不从通风口出来后,他迅速换好衣服,同时将脏衣服和头巾重新放回了水箱。

  同时取出“秘密武器”,投入到坑中,制造出独特的臭味。

  龙翔是什么人,又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奚落和嘲笑中顶着臭味非要去查看蹲坑?如果换做贺连军,他今天还真没招。

  紧接着,他和龙翔回到借阅室,剩下的就由邱森来扫尾了。

  其实只要一个环节把握不好,就有可能露出破绽,但偏偏,他算准了每个人的性格。

  想到这里,邱森不禁问:“老宋你刚才和贺总队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你连他都瞒着,难不成你也在防着他?”

  或许站在邱森的立场上,他并不该问这种问题,但他是邱森,他的世界里本来就不存在什么人情世故,所以他想到就问了。

  雨渐渐小了,雨刮的速度也缓了下来,但车依旧缓行,直叫人怀疑前面是不是又追尾了。

  堵了这么久的车,时针已经指向了七点半,尽管雨势渐收,天却从阴沉的灰色变成了黑色。

  黑色的雨夜,气氛显得有些沉重。

  沉默了许久,就在邱森以为宋臻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宋臻突然摇下了车窗,湿润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

  “不是。”他回道,然后看向了外面灯火辉煌的城市,“他和我不一样,他很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走到了刑侦总队总队长的位置。”

  因为关系太好,因为太过信赖,所以才愈发不能和盘托出,所以才要欺骗。

  只有不知情,真正发生什么时才不至于连累他。

  一向不怎么懂得这其中的弯弯道道的邱森今天竟然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那我呢?”他急忙问道,“为什么我能知道?”

  “因为——”

  邱森紧盯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因为你一穷二白,再差也不过如此。”

  “……”邱森一颗心顿时碎成了玻璃渣渣。

  随后他吐槽道:“难道不是因为我的技术无可取代?难道不是因为我这个人非常靠谱值得信赖?哎老宋,你怎么连漂亮话都不会说呢?”

  宋臻趁着红灯扭头朝他身上上下打量了一遍,随后做了结论,“你这人就跟漂亮不沾边,让我怎么说漂亮话?”

  “……”邱森郁卒。

  气鼓鼓地抱着电脑包,“我一好好的黑客,结果为了要帮你掩饰,沦落为苗哥的电脑修理工,你居然这样对我,简直是太没天理!”

  宋臻正要说什么,电话响了起来。

  “毛毛的主人?”邱森眼尖地看到了显示屏上的名字。

  毛毛?

  “我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呢!对了,宠物店的那只泰迪!那天见到哈哈一个劲地叫来着!就是它!”

  说完,邱森狐疑地看向宋臻。

  这几天晚上,他都听见宋臻在阳台上和谁打电话,一般都是晚上九点左右,难不成就是这个“毛毛的主人”?

  他不禁好奇,虽然车内是扩音,但他还是悄悄竖起了耳朵。

  谁知道宋臻竟然联通了蓝牙耳机,愣是一点儿声响都没给他留。

  “喂?”

  电话那头,季茜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古代裙装,此刻却撩开裤脚,露出了膝盖和小腿,手上的长袖也被挽起露出了胳膊肘,整个人坐在藤椅上,手上摇着一把简易的扇子,热得直哈气。

  头上的发饰随着她的动作左右摇晃,明明一个如画的古代仙女,愣是被她活生生地演绎成了个女汉子。

  “宋臻啊,我今天要拍夜戏,估计得到凌晨去了,所以趁这会儿休息先给你打个电话,怕一会儿九点的时候没空。”

  “照顾好自己。”宋臻讲道。

  “就没别的了吗?”

  季茜嘟嘴,这几天她锲而不舍,每天都会准点“骚扰”宋臻,为的就是要让宋臻养成接她电话,没有她就失落的习惯,谁知道这么几天过去了,宋臻还是不咸不淡的,除了第二天和她说颜佑的事情之外,其他时刻就真跟个心理医生似的,只会回答她的问题,多的一句也不说。

  经过宋臻查实,颜佑和谯夏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但对于颜佑为什么去见谯夏的事情,宋臻表明事关颜佑的**,不便告知。

  季茜心里虽然疑惑,却也没有多问。

  **?会是什么呢?

  难不成谯夏的背后的金主和颜佑有什么关系?

  “脚好些了没?”电话那头,宋臻问道。

  听到这一句,后排的邱森眼冒精光,乖乖!有戏!

  对方到底是谁,竟然能得宋臻几句关心,要知道,他天天和宋臻一个屋檐下,也没见宋臻对他脸色好一点儿!

  真是差别对待!

  电话那头,季茜闻言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脚踝。

  “别去摸。”

  “哦……”季茜用耳朵贴着手机,心里却因为他一句话就开出了花朵,“宋臻,你怎么那么厉害呢?”

  听着她欢快柔软的声音,宋臻的心里仿佛某一处也变得柔软起来。

  甚至于因这雨天堵车的烦闷,也瞬间消散无踪。

  “我看天气预报了,你那边是暴雨,你到家没?”季茜问道。

  她竟然连天气预报都关注了。

  “还在路上。”说完这一句,怕她担心他又补了一句,“开了车,就是有点儿堵。”

  “开车?对了,车窗玻璃你装好了没?”季茜以为他开的还是当初他们初见时她在停车场看到的那辆车。

  宋臻不禁莞尔,“装了。”

  “哦……对了,回去能帮我去看看毛毛吗?它一到打雷天就腿抖,看着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却怕打雷,还怕鞭炮,我也是醉了。不过这会儿宠物店老板估计也快下班了,反正随你方便,来不及就算了。”

  “好。”

  “茜姐,催场了。”场务工作人员过来喊道。

  “好了不聊了,我这边催场了,明天再说哦!”季茜说着就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来,小楼立即走上前去帮她理了下裙摆。

  “好,再见。”

  直到听到宋臻的再见季茜这才将手机递给小楼,然后直接奔场内而去。

  拿着手机,小楼不禁头疼,其他演员都争分夺秒各种补觉,就她一个人抓紧一切时间打电话。

  这场夜戏,正是季茜和千钰的首场对手戏。

  上神灵犀被父神吩咐下界历练,误打误撞地进入了妖族的地盘。

  那时候天地混沌,妖族还是很可爱的生物,大部分妖族都在努力地历练修行,想要早日修得人形,羽化升仙。

  季茜遇到千钰的那一场戏,是一出英雄救“美”。

  英雄是千钰饰演的封越,“美人”却是一只毛还没有长全的百灵鸟儿。

  这只百灵鸟需要后期特效加上去,所以这一场戏需要千钰无实物表演。

  千钰救了百灵的这一幕恰好被季茜饰演的灵犀看到,她几乎一眼就被白衣胜雪的封越迷住了,尤其是封越的身手和法术,让她这个修行废物不禁神往。

  于是,灵犀变成了一个跟屁虫,紧紧追着封越,要拜他为师,修行法术。

  反正她父神最后考校的是她的功法,在凡尘打滚未必能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她几乎一下子就认准了封越,却不知道,一段师徒(神魔)孽缘,即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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