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一败涂地
第675章 一败涂地 文 /
赵德基根本无暇听他的阿谀逢迎,但觉这个无耻之徒,神秘的网已经铺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铺天盖地地,罩下来……内忧外患,到底如何是好?
“你们听着,这逆贼竟然能突破临安城防,四处张贴告示,你们在干什么?立即彻查此事,将临安城内一切可疑之徒统统抓起来,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是!”
“现在金军陈兵边境,谁将与战?”
与会的武将虽然很多,但只有一个刘琦,垂头丧气,还看着自己的受伤的臂膀。
赵德基咆哮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难道你们现在没有办法了?谁去抵抗金军?”
还是刘琦小心翼翼:“陛下,按理说,我们和金国签订了宋金和议,是四太子亲自签署的,他没有任何理由,怎会突然无故毁约?”
“你难道没有听到?这些命令,都是四太子亲自下的,出动的,都是四太子的嫡系……四太子这厮金狗,出尔反尔,背信弃义……”赵德基气急败坏,“这一次,到底该怎么办?各位到底怎么看?”
金兀术怒极:“荣幸!我******真是三生有幸!”
他骂人的时候,已经是非常流利的汉语了,整个人,从衣帽打扮,再到行事风格,几乎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汉人了。甚至他的头顶,因为长期的病退在家休养,因为在宋国游历的这一年,连那种习惯性的发辫的痕迹也消失了。一顶文士的头巾,加上一路来的折腾,风尘,简直如落魄的穷酸。
飞将军更是心平气和:“四太子,这难道不是你的梦想么?你一生,都在幻想着逐鹿中原,一统天下,上山下海要捉拿赵德基。现在,你没能完成的事业,跟我一起合作,捉住赵德基,难道不好么?你难道不想看到赵德基倒霉?”
“妈的!”
金兀术重重地啐了一口,无言可答。
赵德基这厮,让他当了皇帝,也的确是老天瞎了眼,十足是一个猥琐卑鄙到极点的小人。老天不收拾他,便只好人亲自出手了。
纸墨笔砚,已经拿来,侍卫无声地退下。
金兀术的目光落在这张临时寻来的木桌上,那是非常粗糙的板子,极其简陋地拼成一张桌面,没有刨光的桌面,显得凹凸不平,摸着是恪手的。
但是,那套笔墨纸砚,却是不折不扣的上品!
纸是蜀中来的花笺,正是大名鼎鼎的薛涛笺,用产于嘉州(今四川乐山县)的胭脂树花染色。宋人诗曰:“名得只从嘉郡树,样传仍自薛涛时”,只得一色,但是,那罕见的玫瑰红,完全令人过目不忘;
而墨也是上等的好墨,一看,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四太子,这是宋墨工潘谷制造的,苏东坡、黄山谷等书画家都极为推崇。对了,你当时抢去的许多苏东坡的书画,就是用这种墨书写,绘画的……你看,如何?”
金兀术根本不理他,目光落在砚台上。这是一块很古董的东西,是唐朝的端砚,青紫色,石纹丰富,砚面上带有青黑色花纹、朱砂钉。更值得一提的是砚台上有一只眼睛——那是形似动物眼睛的“石眼”。端砚以‘石眼’为尊,石连虫化石为最尊。这尊砚台上,赫然便是“鸲鹆眼”,完全是砚中之最最上品。
那笔也很奇特,笔杆一头镂空成毛腔,笔头毛塞在腔内,外加保护性大竹套,竹套中部两侧镂空,又漂亮又风雅,并列的两支,分别是用兔毫、竹管制作成的,据说是秦大将蒙恬亲自制作的,后来流传给了东汉蔡邕,分别叫做“白马作”和“史虎作”,据说当初蔡邕著《笔赋》时,就是使用的这两支笔,真真可谓是神来之笔了。
金兀术的目光久久地落在这套昂贵无比的书写文具上,简陋的桌子,摆上这么一套显赫的东西,却不觉得怪异。
文具,总是和珠宝不一样,就算是放在破木板上,也丝毫不影响它的风姿。
带着天然的一种高雅。
尤其是薛涛签,始终显示出乱世中的一种最后的风雅。靖康乱之后,整个中原饱受战火的侵袭,就连春风十里扬州路也一度饱受铁骑蹂躏,以至于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
唯有蜀中,因为蜀道艰难,加上吴玠兄弟防守得到,并未遭到太大的天灾**。所以,还是经济相对安稳发达的地方。
也因此,才能让薛涛笺这样的风雅,得以一直流传。
然后,他的目光才落在对面那个一身粗布衣裳的男子身上——灰衣旧袍,布衣将军。他的浑身上下,没有一样值钱的地方。这样的人,却随时带着这么好的一套书写工具。
一代儒将,不过如此。
他忽然想起那首曲子:“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若不是这样的一套纸墨笔砚,又怎生书写那波澜壮阔的《满江红》?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然后是哈哈大笑。
飞将军冷静地看着他,没有做声。
金兀术捻起蒙恬笔,仔细看一眼,满不在乎:“岳鹏举,你做这些,就不怕败坏你的名声?”
“!!!!”
“民间都认为你冤枉而死,你‘死’后,民间称你为岳王爷,一些庸人每到年节,还要给你烧香拜佛,是你宋人忠臣孝子的典范。甚至你的妻儿,都认为你是天下一等一的好人,一等一的赤胆忠心;也因此,你刚死的时候,就连赵德基也不敢大肆追捕她们,才侥幸躲过一劫。为了给你这个枉死鬼报仇,你的妻子不惜抛弃儿子,远走大金,杀王君华,暗杀秦桧……九死一生!你呢?那个时候,你躲藏在哪里?你在什么地方装神弄鬼?你为了复仇,为了你的王图霸业,为了打倒赵德基……那些时候,你都在干什么?”
四周那么寂静!
只有寒风呼啸的声音,一阵高过一阵,一浪高过一浪,仿佛无数的妖魔,席卷着无穷的能量,呼啸而来,呼啸而去,足以山崩地裂。
人在大自然的面前,其实,是何等的卑微和渺小!
“你昔日还算得正大光明,敢作敢为的一条汉子,现在呢?你现在算什么?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行为?”
“!!!!”
“乱臣贼子!叛国逆贼!”
“……”
“你就算赢得了天下又能如何?你还是会被钉在耻辱柱上。从此,让那些崇拜你的愚夫愚妇,永远唾弃你!你不想做石敬瑭,但是,你就是不折不扣的石敬瑭。”
“四太子,何必说这些?你自己知道,这是不一样的。驱逐鞑虏,恢复河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太祖也是黄袍加身,至今不也流芳百世?天子者,有德者居之,谁说赵德基就天生该是皇帝?”
飞将军一笑,若无其事。
“四太子,你几时成了赵德基的忠臣孝子?你难道不觉得奇怪?”
金兀术一拳挥出去。
飞将军只是略略侧身。
灰色的袍子都没有抖动一下。
就如锋利的矛,攻击的却不是坚韧的盾牌,而是一堆棉花。
刺进去,就无法出来,软绵绵的。
金兀术顿时偃旗息鼓。
“本将军自起事以来,纵横两河,太行山脉,南下追击,所过处,秋毫无犯,在两河更是驱逐边境土匪,驱逐窥探金军,恢复生产,开荒屯田,哪一样不是利国利民?四太子,你所说这些,无非是白费唇舌。如果你觉得骂我会让你比较痛快,比较解恨,就放心大胆地骂!每天都马上千万次,都无关紧要!”
金兀术一口牙咬住,几乎没有碎了。
飞将军依旧满不在乎:“四太子,你还是写吧。”
金兀术几乎要崩溃了。这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的喜怒哀乐,没有任何的情绪了。刀枪不入。
历来成大事者,就得要刀枪不入。
更何况,他手里有一张王牌——出逃的赵氏王子。
在北方,那是名正言顺地号令群雄。
“岳鹏举,你再厉害又如何?你终究是一只地老鼠,一辈子只能阴暗地躲藏在阴沟里的地老鼠!就算是得到了天下,你也露不出水面,当不成皇帝,还是终究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从未想做什么皇帝!”
“赵氏皇族,就没一个好人,哈哈哈,你当心一点,赵德基可以莫须有地杀你,那个你暗中扶持的主子就不会?他一旦登基,你也许比在赵德基手下死得更惨,哈哈哈,我不管你当初是怎么逃出去的。但是,你必然还要死第二次……哈哈,你终究还是无法善终!”
“这一点,就不劳四太子费心了!”
金兀术冷笑着,忽然一把将薛涛签揉皱,在手心里凝固成一团枚红色:“你既然要本太子写,为何用这种女人的东西?你以为是写情诗还是写缠绵风雅?你以为是给女人送闺中词?”
“呵,四太子何必动怒?这不是蛮符合你的风格么?因为我记得你当初抢了好多这类花笺走,你的亲人朋友,应该知道你的性格吧?若是换了信笺,他们岂不是不习惯?”
金兀术重重地喘息,薛涛签在手里揉皱,又摊开。
这个魔鬼一般的人物,把一切都算计了进去,甚至最精密的人性的顾虑,都算在里面。
到底要经过怎样的痛苦折磨,才会达到这样的境界?
他瘫坐在椅子上,彻底认输。
自己无以对抗!
无论体力上,精神上,都一败涂地。
他提笔就写,每写一个字,手就要发抖一次。心里那种完全的绝望,忽然想起当初岳鹏举被关押在大理寺监狱的时候。一个功高震主的名将,战功赫赫的男人,没有任何的罪名,就一个“莫须有”,一生最好的时光,便是在监狱里面对那一群如狼似虎的差役。
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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