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葛朝阳在初中的时候是同学,他对我很好,但他家很穷,后来,我爹娘把我嫁给了刘长海,再后来,葛朝阳去当了兵,他有情,我有义,我们俩在一起,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阎巧巧提供的情况肯定是要进行核实的,但在马向志向和付微澜看来,阎巧巧说的应该是实话,第一,她没有必要把这种事情往自己的头上栽,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做,但不能说,作为一个女人,一旦被戴上破鞋的帽子,日子就不会好过到哪儿去,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农村的女人把名声看的比天还要大;第二,阎巧巧也知道,公安同志们肯定要找葛朝阳核实情况。
虽然阎巧巧和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没有关系,可是,在火灾发生的时间段里面,阎巧巧从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一路向西,她和纵火案的凶手有相遇,或者交叉的可能,所以,马向志和付微澜仍然不死心。
“你从高建国家屋子后面的树林经过时,有没有看见——或者遇到过什么人呢?”
“对啊!我估摸——我从树林里面走过去的时候,应该是着火的时间。如果真有人放火的话,我应该能撞见。”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呢?”
“没有。树林里面树很密,而且都是一些老树,躲个把人在树后面,是很难看见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没有遇到人,但我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你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这应该是着火的最初阶段,这时候,凶手可能已经完成了点火的动作,火正在厨房里面生成并蔓延。
“对,我是闻到了东西烧着以后散发出的味道。”
“在什么地方闻到的呢?”
“走到高建树家后面小竹林的时候。”
为了弄清楚凶手放火的时间,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按照阎巧巧返回家中的路线走了两个来回,用正常的速度走需要九十妙钟,这不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用稍微快一点的速度是七十五秒。这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他不想被村里人看见,按照常理,他行走的速度会快一点。
阎巧巧到家后不久,高马氏就开始喊人救火了。
经过推断,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认为,在阎巧巧经过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的时候,凶手很可能刚刚完成放火的动作。
为了验证阎巧巧的说法,两个人还到树林里面进行了实地勘察,在前村的后面有一长条树林,有些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树长的很密,非常方便人的隐蔽。所以,阎巧巧没有看到人,应该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话说到你这个份上,谈话也该结束了。
离开刘长海家以后,两个人立马去了葛朝阳的家,葛朝阳的老婆在家,葛朝阳还没有回家,她的老婆谢素珍说,葛朝阳到一个村子去喝喜酒去了,这个村子叫后营庄,大队所有的干部都在后营村卫家喝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