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旭接着道:“张三拿去戴一天,李四拿去戴一天,有时候还会为谁先戴帽子发生争执,八成是在争执——或者戴的过程中弄掉了五角星,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对这顶帽子不感兴趣。”
张东旭到底读过一些书,不但脑袋瓜子好使,他还有编故事的本事。
事实证明,单凭一顶黄军帽,是无法让张东旭低下罪恶的头颅的。
“张东旭,我们再让你看几样东西。”
“什么东西?”
卞一鸣从皮包里面掏出一个档案袋,将档案袋里面的东西倒在桌子上,那是三件金首饰——是管立秋送给邹胜美那三件金首饰。
“你见过这三样东西吗?”
“没有,我怎么可能见过这三样东西呢?李局长,您真会说笑。”
“你家和管立秋家是亲戚吗?”
“我们只是远房亲戚。”
“管立秋结婚的时候,你参加过他的婚礼吗?”
“参加了。”
“既然你参加过管立秋的婚礼,那你就应该看见这三件金首饰。”
“这三件金首饰是管立秋送给邹胜美的聘礼,我怎么可能见过这三件东西呢?”
“据我们所知,你们这里有一个风俗,新娘子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把能穿的都穿在身上,能戴的全戴在身上,其他亲戚都看见了,连张队长和孟队长都看见了,你怎么会看不见呢?”
“我是大男人,谁没事盯着新娘子看呢?只有那些女人,才会盯着新娘子身上的东西评头论足,我一个大老爷们,忙里忙外,哪有时间盯着新娘子看呢?”
“管立秋的亲事,介绍人是谁呢?”
“是我爹。”
“很好,这是你说的唯一一句实话,我再问你,管立秋第二次送聘礼——也就是送这三件金首饰的时候,是谁陪管立秋到邹家去的呢?”
“也是我爹。”
在事实面前,张东旭无法回避。
“你爹也见过这三件金首饰,不但见过,他还拿在手上仔细看过。”
“我爹是介绍人,管立秋到邹家去送聘礼,当然得让我爹过目了,东西的份量不够,邹家怎么会答应把女儿嫁给管立秋呢?”
“你和你爹张福海不但在管家见过这三件金首饰,你们还在案发现场——墓室里面见过这三件东西。”
“李局长,说话要有证据,不兴信口开河的。”
“你们在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因为走得匆忙,所以,将几样东西落在了路上,这三件金首饰,就是其中的三件,管立秋在凤凰岭上打猎的时候,无意之中捡到了这枚金钗,后来,他连着好几天在捡到金钗的地方仔细寻找,结果又找到了四件东西。”
“你们就这么信了?”
“你借张福清之笔,把管立秋抛出来,就是想把我们的刑侦思路转移到管立秋的身上,当我们看到这三件金首饰的时候,还真以为找到案子的凶手。你们以为我们会就此结案,但你没有想到另一步,如果管立秋不认罪伏法的话,我们就不会草草结案,如果不能让管立秋心服口服,这个案子,我们就得继续查下去。这大概是你做梦都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