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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名侦探潘磊的回忆(特别篇)

探情说爱 磊落羞花 5118 2021-03-28 16:31

  这是我和道尔办的第二起事件,也是成为一位名侦探的开始,我在初中生涯里,为我们学校侦办了大大小小数百起案件。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都很爱戴我,受到了大家的赞扬,同时也成为了报刊、杂志争相报道的风云人物。这起事件也是让我在学校中办的最后一个案件,也是我以初中生侦探的身份解决的最后一起案件。我将这件案件的前后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也是纪念我在初中生涯中最后以初中生侦探的身份解决的事件。

  那正是一个寒风呼啸的一个冬天,街上的每个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天上飘着雪花,西北风呼呼的吹着。

  我们在侦探社。我的朋友道尔在火炉边拿着一本医学杂志津津有味的看着,他的风衣搭在他的两肩上,道尔看见我端来了两杯咖啡,说道:“我的朋友,还是你了解我心中的想法,不愧是我的兄弟。”

  “我是从你的嘴唇判断出来你一定是渴了。”

  “难得今天的休息日,你我都可以放松了,要不我们一起去外面玩玩?”

  “天气这么的寒冷,你受得了吗?”

  说完,我就到炉火旁边,将两杯咖啡放在离火炉最近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我坐在了属于我的位子,拿起我最喜爱的杂志,将两只脚搭在火炉旁边的铁栏杆上。

  “又在看那种无聊的数学杂志吗?你我都知道,像这种类似于一加一等于二的东西看多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的话使我感到愧疚,是的,高等数学我已经学了个滚瓜烂熟,看多了也就是在解答一加一等于二类似的题。于是,我将我的数学杂志放在一边,

  这个时候,听见门外有敲门声,我去开了门。原来是小陈,就是那个和我们一起办案件的那个小陈。我们已经很熟悉了,上一次的事件后我们就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之后的联系。

  我看见她的耳朵都冻红了,就立马让他到房间里休息,他将身上的雪拍了拍,将伞放在了门旁边。外面的风很大,大雪都吹到了房间里,我立马就关上了门。

  小陈坐在了道尔的旁边,离火炉最近的地方,我给他端来了一杯咖啡,他喝下之后,脸色比刚才红润了许多。

  “你到我们这里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因为刚刚看见你从门进来的时候还喘着粗气,可想而知你是跑过来的,当初只是我的猜想,但是看见你的衣服的袖子上是雪融化的雪水,我就肯定你是跑过来的了。”

  “不愧是初中生侦探道尔,推理的相当厉害。”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看了,第一次到侦探社就在客人的身上进行推理,搞得他很了不起似的。所以我就到我的位子上,开始我的数学运算。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了口干舌燥,于是就去倒水。但是我看见原本坐在火炉边的道尔以及小陈警官已经不见了,我问了月儿,问他们去了哪里,月儿只说他出了门。我的直觉告诉我将有事发生。于是,我向道尔打了一个电话,可是电话不在服务区,我想了想,附近收不了手机信号的只有离家只有九百米的地下停车场,于是,我穿上我的大衣,出了门。

  果然,在那个停车场的门口,停满了警车,周围聚集了许多的人群,我原本不想进去,可是调查事件的真相是侦探的职责,以及我面对事件有一种说不出了感觉,那种感觉促使着我走进了那个被警戒线围成一圈的停车场。

  “看来死者在12个小时前死的,虽然看起来不像,因为现在是冬季。”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冲向案发现场,在奔跑的途中我从衣服的内包里拿出了检查尸体所要的东西:一双塑料手套以及放大镜、相机。

  刚刚到达现场,就闻到了一股轻微的腐臭味,我看见小陈和道尔在现场对尸体进行判断。我向前了解情况。

  尸体的匍匐着的,右手伸在尸体的前方,他的右手仿佛拿着什么东西,但是手上什么都没有,他的西装扣子是没有扣上的,他的左手抓住自己西装的中间,仿佛是在拿东西的时候被人杀死的,因为他的后脑勺又被钝器伤过的痕迹。而且是被击了两下,因为他的后脑勺有血迹,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当时的我觉得这是一起谋杀案,而且早早的在停车场守候多时了。可能是一起早有预谋的杀人事件。我向小陈问了个问题,“摄像头上面有记录吗?”

  “当时的摄像头没有拍到这一画面。我们也问了保安,可是那个时候是深夜,可是保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

  当时的我开始怀疑是那个保安干的,想了想,我说“当时值班的保安是哪位?”

  “就是他。”说完,小陈将手指向了我们旁边的那位年轻小伙子。“他叫陶俊,28岁,当时是他在值班。”

  我向前问了他,我看见他心中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头低着,我说:“当时只有你一个在值班吗?”

  他看见我,没有说话。接着,道尔把我带到了一边,向我说:“你问的我已经问过了,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值班,当时他什么都没有发现,一切都是和平时一样,那个时候有两个车从停车场开了出来,这个我已经交给警方调查了,看那天晚上是否有两辆车从停车场出去。他知道的只有这些,看到那位叫陶俊的一脸的无辜样,我觉得这件事跟他无关,但是也不能将他排除怀疑,因为没有证人。”

  我大概了解了情况,这个时候,调查科的刑警回来了,说是调查到那天晚上的监控录像,确定了有两辆车从停车场开出,但是,调查显示,有一辆车为脏车,是一辆面包车。这个时候,陶俊说出了一条线索,那辆车的司机看起来不友好,陶俊想去填表格,那个司机是什么都没有说就开车走了。这个时候我问他看见那个人的长相没有,他说那个司机是没有把车窗打开的,那辆车的车窗是贴了膜的,从外面是看不见里面的,所以没有看见那个人的长相。

  我们的线索就这样的中断了。

  调查完之后,我的笔记本上记录了密密麻麻的一篇,全是重要的线索,当回家的时候,道尔就在侦探社开始了思索,我知道现在掌握的线索是不够的,所以可能会当成自杀案件处理。

  由于外面的天气很恶劣,把我的手都给冻僵了,这个时候,我想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我的u盘掉在了地上,我想捡起来,再捡起来的时候,我得到海中忽然就闪现了一个场景,可能是开启这起事件的钥匙,但是不知道对不对。于是我开始想想那次事件的缘由。

  想了半天,我开始明白了,但是没有证据,我得找,所以,等我在火炉边烤暖和之后,就出了门。

  我去了那个被害者的家中调查,进他们家人的同意,我打开了被害者的电脑,我想,那里面应该有什么线索,或者这个线索是最要命的线索了。

  果然,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当我打开他的文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文档,里面有图片,看起来是血腥的,每一张都是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度大约是7厘米的刀在杀人,而且拍下了这个凶手的摸样,被害者的女儿在我的旁边,他还小,我不想让他的心灵受到伤害,就想将她送到他妈妈的身边,但是,那个女孩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张叔叔!”

  我感到了惊讶,又有些激动,就问了他一句:“你知道这位叔叔是谁吗?”

  “恩恩!他是张叔叔,他对我最好啦!“

  我已经解开了这个谜题,然后将这个照片进行了拷贝,拷贝到了我的u盘上,由于途中看见了我的同学非凡,于是就和他在附近的饭店吃了一个饭,然后我就带着这个证据,到警察局揭开答案。

  但是,在警察局里面,道尔正在和刑警交谈着什么,于是我向前听了听。

  事件的原委就是这样,凶手就是这个叫张全的人。之后,警察局的人都拍掌,说他的推理很精彩之类的,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被跟踪了,而且道尔先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他已经将这个案件给解开了,所以我就当做是送证据的,当一个跑腿的了。虽然道尔将这起案件给解开了,但是我还要向读者们说一下他的推理过程,也是我所想的推理过程。

  被害者手中似乎抓着什么东西,看样子很小,于是我记录了下来,然后我去调查了受害者的家属,去了解情况,然后我发现了一些照片,当时我以为是受害者是目击者,目击了另外一个人杀人的经过,于是被那名凶手给杀了,但是听见他的小孩说那个人是张叔叔,我就知道了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杀人事件,为什么我会这么的肯定,因为我看见他的后脑勺是出了血的,应该是有经验的人干的,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张全。于是我就断定是他,意思就是说他是连续杀人,是没有理由的杀人,由于那个时候那名凶手没有看见被害者正在拍照,到最后才看见的,但是看见的时候被害者已经跑得远远的了,追是追不了的,所以就将他的长相记在心里,以后看见之后再将他杀人灭口,之后的一段时间,凶手遇见了当时的目击者(受害者),于是进行了跟踪,在地下车库,将其杀害,至于为什么受害者没有将证据交到警察局,就不得而知了。当受害者看见凶手时,一时的惊慌,就准备从内包里拿出东西准备反抗,这个时候,凶手抓住机会,将其杀死,再包包里搜出了那个致命的u盘,但是已经晚了,u盘里的东西已经放入他的电脑,只是凶手没有察觉,以为事情解决成功,就驾车逃逸。

  事件的缘由就是那么的简单,只要多调查就行了,是个侦探都会解,这是我想说的。

  之后,我们学校把这一起事件穿得沸沸扬扬。我们也成为了红人。说我们两个是黄金搭档。

  我们得到了应有的报酬,金额不大,只有1千,但足够我们出几顿的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起事件是我人生中灿烂的一页,是永不磨灭的一页。是我的道尔老兄合作的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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