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米达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哈哈,我还倒是什么难事呢!”他俯身贴到叶晓枫耳根前,“你只要如此这般,这样,这样……”
阿尔米达传授“避孕技艺”,顿时让叶晓枫茅塞顿开,他恍然大悟地猛拍了一下大腿,“诶呀,我怎么连这都没想到,我真是太愚蠢了!”
“嘿嘿。”阿尔米达把面饼递给了叶晓枫,“拿好,你们继续,嘿嘿!”
叶晓枫刚想把房门关上,外面跑过来一个士兵,“格鲁萨、阿尔米达听令,三皇子殿下命你等速速前往王府大门口,部队已经整装待发,就差你们两个了。”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大伙都在等我们吗?怎么昨天没接到通知?诶呀,让三殿下等咱们可就不好了,走走走,格鲁萨,咱们快去。”
传令士兵解释道:“这是殿下临时决定的,你们两个动作快点。”
叶晓枫将两个面饼留在了屋内,就和阿尔米达一起向大门口跑去。叶晓枫一边跑一边嚼着阿尔米达亲自烧烤的面饼,赞道:“真香啊!不错!”
阿尔米达满脸自豪,“那可不?我以前可是卖烧饼的。”
叶晓枫差点将面团从嘴里喷了出来,他听过很多死不要脸的吹牛逼的,但没见过以卖烧饼为荣的。他心中对阿尔米达更是鄙夷了几分,这小子就这点出息。
其实卖烧饼在钢都也算是个不错的职业,总好过奴隶和奴仆以及杂役,个体户的身份比起钢都角斗场里的角斗士来说地位实在是高贵了不少。
叶晓枫又问道:“跟你认识那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是怎么沦落成了个角斗士?”
阿尔米达满脸通红,“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我那个闷骚的老婆在外面偷人,被我捉奸在床,我一怒之下,把她和情夫砍了。结果我被判了绞刑,后来我自愿去角斗场当角斗士抵罪,这才活了下来。”
“哦,原来在这里犯了事还可以这样抵罪的。”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死刑犯都是秋后处决的,而去角斗场,一般人挨不过两天的,所以,这种抵罪用的很少。老大,你就放心大胆地逃吧,大不了被抓回去,反正可以再当角斗士来抵罪吧!你就风风光光地杀成战神,又可以出去了。”
叶晓枫怒道:“放屁,你这不是咒我嘛!我要逃,自然会找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阿尔米达笑道:“逃啥哦,好吃好喝供着,又有女人抱着,换了我,打死也不逃。”
叶晓枫说道:“我老家那边还有老婆呢!要不早点回去,估计她就跟你老婆一样了,给我戴顶大大的绿帽子。”
阿尔米达奇道:“戴绿帽子是啥意思?”
叶晓枫说道:“就是偷人的意思啊。”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们人类说话真有意思,为什么是绿帽,不是红帽?黄帽呢?”
叶晓枫说道:“这有个故事呢:古时候,有一对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妇,生得娇艳可人、风韵犹存,平时在家里做点针线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徕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个生意人,要经常到外地去做生意,两口子的日子过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难耐,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街市一个卖布的好上了,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他们就巫山云雨地在一起厮混。有一次,丈夫回家后三个月都没有外出,直煎得那个卖布的天天在他们家附近打转,一天,丈夫骑着马到城外打猎去了,经过街市,那卖布的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当晚就迫不及待地窜进了妻子的卧室,准备和相好幽会,当晚丈夫回来了,几乎将他逮了个正着,妻子也吓了个半死,那卖布的只好哆嗦在人家的床底一整晚。这件事后,妻子就向那卖布的要了一块绿色的布料,做了一顶帽子给丈夫,还和那卖布的约定,当你看见我丈夫戴上绿帽子外出的时候,你就可以来了。过了几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赶紧拿出那顶绿帽子对丈夫说:‘外面的风沙大,戴上就不会弄脏了头发,这颜色让你看起来很俊,以后你每次外出我都为你做一顶,就像我跟在你身边一样,你就不用牵挂我了。’丈夫听了很开心,以为自己真的很俊,于是高高兴兴戴上那顶绿帽子,骑着马得意洋洋穿过街市,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当晚,他妻子就和那卖布的睡在他的床上。以后,那个卖布的凡见了那丈夫戴着绿帽子外出时,心里都不禁心花怒放:‘哈!你的绿帽子真是很俊,不过今晚该到我俊了。’”
阿尔米达大笑,“哈哈,有趣有趣,听了你这个故事,郁结在我心头的恶气似乎也平息了不少。”
说话间,他们已经跑到了王府大门口,三皇子一身戎装,正坐在一匹高大的酱红色的毛马之上,更显得威风凛凛。
“格鲁萨!我今天差点把你给忘了,打猎怎么可以少了你呢!”
叶晓枫向三皇子作了一礼,“殿下,小的没打过什么猎,也不知道中用不中用。”
“哼哼!”嗨格尔一声冷笑,“不中用的话,那你就继续回角斗场吧!”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原本是向谦虚一下,却换来了三皇子的抢白,“是是是,小的一定尽力。”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逐日宝马!你可得好好给我骑着。”
叶晓枫听得“逐日”二字,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他昨天可是听了马夫坎桑纳斯的介绍,逐日这匹汗血毛马在王府中可是排名第二,仅次于三皇子御驾“追风”,“乖乖,这麻块妈妈三皇子对老子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估计要羡煞周边的毛兽食客了!”
叶晓枫做大喜状,“谢殿下赠马!”
“赠马?我什么时候说送给你了,就今天让你骑一下。切,想得挺美啊你!”
叶晓枫顿时暴汗淋漓,自觉颜面扫地,“是是是,殿下教训的是。”说着便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这汗血毛马比起中土国的马匹来说,高大了不少,叶晓枫上马伊始,还不是很适应,好在这路途遥远,就给了他充分的时间来熟识马性。
一时间,旌旗招展,号角声声,绵长的大道上,赤色的御林军开道,御驾缓行,武士具是一身骑射装扮,策马随行,阿尔米达也做了殿下的保镖,背了口剑跟在身后。
出了钢都之城,向西缓行了三十华里,一望无垠的皇家狩猎场终于到了,视线里是绵密而地势平坦的树林,轻柔的微风拂过,眼前是棵棵高大的阔叶乔木,耳边不断传来丛林中呼啸的林风和阵阵隐约的动物叫声。
叶晓枫向嗨格尔询问道:“殿下,请问小的该怎么做?”
嗨格尔白了他一眼,“你就先在边上看着吧,现在还用不到你。”
“小的遵旨。”叶晓枫轻轻地松了口气,暗想,“无事便是好事,说起打猎,老子还真是门外汉,先前被我干死的棕熊啊饿狼什么的,都是自己送上门来的,现在要我去抓,可有点难办,那些畜生可机灵了,咱这么大的阵势,早把这些飞禽走兽给吓跑了。”
只见嗨格尔左手一挥,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挥动旗语,那些兽族部队立刻一字排开,动作甚是迅猛,嗨格尔指着面前的乔木林,一声令下,“围!”,位在两头的骑兵率先策马,急速冲进丛林,他们身后的士兵也立刻跟进,成包围之势。
这一行三百余人的骑兵战团顿时将乔木林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些惊慌失措的獐子、麋鹿被围进了这个圈内,然后这些士兵便手持着兵器开始慢慢缩小包围圈,一步步的逼近。
只可惜这一波撒网准星不是太好,落入包围圈的猎物寥寥无几,只有两头麋鹿和一只小獐子,而很多野兔则趁着马蹄间的空隙中溜了出去,毛兽们动作迟缓,射术不精,三百多个士兵竟是连一只逃窜的兔子都没射中。
这三只入围的鹿科动物,很不幸地被当场宰杀了。如此劳师动众,结果只搞了三只野味,嗨格尔自是不会罢休,只见他脸色沉郁,调转马头就向林外跑去,叶晓枫和黑白双煞则紧跟其后。嗨格尔跑出了丛林,一马当先,在广阔的草原漫无目的的狂奔,他可不是职业猎人,没有敏锐的洞察能力,要想准确找到兽群谈何容易,但谁叫他是领导呢?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嗨格尔的马快,叶晓枫其次,奔跑许久之后,连黑白双煞都已经失去了踪迹,跟别提那另外三百骑士兵了。
远处,草原与蓝天相交的地平线上冒出了几个黄点点,嗨格尔兴奋起来,转身向叶晓枫说道:“看,找到鹿群了!”
“是嘛?”叶晓枫眯起了眼睛仔细眺望,果不其然,那几个黄点漫不经心地在草地上优哉游哉地踱着脚步,好大一片鹿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