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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0章:一世长宁(完)

嫡女这般妩媚 朵花花 4670 2021-03-28 13:36

   第1260章:一世长宁(完)

   时间弹指而过。

   两年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

   但两年,足以完成许许多多的事。

   比如,卫韫用两年的时间,带着叶朝歌走了半个大越。

   他们一起看遍南方艳阳里的四季如春,也感受了北方寒夜里的大雪风飞。

   他们走走停停,很多地方都留有他们的足迹,如同过客,匆匆而过,只是,他们的心中,留下了对每一个地方最深刻的记忆。

   都说是倦鸟归巢,人亦是如此。

   走得累了,看得倦了,想要休息了,他们重新回到了上京,在看过亲人后,离开了繁华的都城,去了临近的小村,盖一个房子,养三两只鸡鸭,院中再种上一点小菜……

   每天一起看日出日落,看炊烟袅袅,听风声蝉鸣,闻谷稻花香,观人生百态……

   日子平淡,却也祥和。

   不会像以前那般的忙碌,不必像过去那样守着诸多规矩,也不用像过往一般瞻前顾后,顾虑重重……

   不只是行动间的自由,还有他们内心的释放和自在。

   这样的日子,虽然朴素,但却是曾经作为太子和太子妃的卫韫叶朝歌所向往,所享受的。

   “卫家嫂子,这是我家刚摘下来的果子,给你们送些过来尝尝鲜。”

   村里的妇人挎着装满了新鲜果子的竹篮过来,不等叶朝歌推辞,那妇人便将果子推给她转身跑了。

   叶朝歌看着无奈,只好将篮子抱住,从中取了个果子咬了口,甜腻感瞬间席卷整个口腔,甜得她眯起了眼睛。

   “你又没洗就吃!”

   卫韫从屋里出来,接过叶朝歌怀里的篮子,又抢走她手里的果子,去到井边熟练的打了桶水,细致的将每个果子清洗了一遍。

   “喏,现在吃吧。”

   叶朝歌甜滋滋的接过尚且沾着井水的果子,咬了一口,“好甜。”

   卫韫抬手揩去她唇角的水光,“真那么甜?”

   “恩恩,特别的甜,你也尝尝。”

   卫韫点点头,下一刻扣住她的手腕,在叶朝歌咬过位置上咬了一口,随后得出结论,“恩,确实很甜。”

   叶朝歌被他的举动臊红了脸,没好气的嗔了声:“不正经。”

   卫韫唔了声,又咬了一口,然后对着她的唇度了过去,“这才是不正经。”

   叶朝歌小脸更红了,在白发的衬托下,更为娇艳。

   她张了张嘴刚要说什么,耳边突然响起痴痴的笑声。

   夫妻俩齐齐看过去,在看到躲在墙后偷笑的红尘时,叶朝歌直接将果子丢了过去,“又偷看,南风也不知道管管你!”

   “我可不敢管她,她不管我就不错了。”南风含着笑意的嗓音自隔壁传过来。

   叶朝歌掐腰,“没出息,你就不能有点志气!”

   “没办法,有其主必有其仆啊,我这是跟着少爷学的。”

   叶朝歌:“……”

   被怼了个正着的叶朝歌气恼的踢了卫韫一脚,“你看他!”

   卫韫顺势把人揽进怀里,低头至她的颈窝间,咬耳朵道:“他现在不归我管了,让红尘收拾他。”

   早在两年,卫韫便恢复了南风的自由身。

   叶朝歌眼睛一亮,对红尘怂恿道:“红尘上,让我看看你的妻纲!”

   红尘特别上道,撸了袖子,摩拳擦掌的回了隔壁,没多久隔壁便传来南风的求饶声:“娘子轻点,为夫的耳朵都要被你拧掉了,哎哎哎,疼……我错了……”

   “我真错了,你动作小些,别伤了孩子……”

   红尘有喜了,在他们决定在这个村子安家落户时,她怀上了。

   成亲数年,红尘终于怀上了,南风的激动开心可想而知,他高兴的不只是红尘怀了他的孩子,还有,红尘让自己怀子!

   这么多年,红尘一直没有喜讯,并非她不能生,也不是她的身体或是南风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只是她不想生。

   在当年成亲之初,他们两人便说好了,短时间内不会要孩子,红尘的顾忌只有一个,那便是她的小姐叶朝歌。

   所以,她不让自己怀孕。

   可现在,她让自己怀孕了,这说明她已经放下了顾忌,开始为他们,为他做打算。

   虽然南风也知道,在红尘的心里,他这个丈夫的位置恐怕要排在叶朝歌后面,但这有什么要紧的,人的分量并非是前后便能决定的。

   他只要知道,她心里有他,便足矣。

   至于谁在前谁在后,并不重要。

   ……

   村子叫周家村。

   村子里仅有三十多户人家,民风淳朴,邻里之间如同亲人一般。

   叶朝歌提着食盒一路走来,路过的村民纷纷与她打招呼,同辈的便会热情的叫她一声卫家嫂子,而年长的便会唤她卫家娘子。

   “嫂子,您昨儿个送来的果子很好吃,谢谢您。”

   遇到昨天前去送果子的妇人,叶朝歌上前与之道谢。

   那妇人颇有些不好意思,“甭客气,以前也是我糊涂,有眼不识金镶玉……你家男人却以德报怨,教我家几个孩子读书,还不收钱……一直以来我们两口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一些果子,你就别和我客气了。”

   卫韫和叶朝歌他们初初来到这里的时候,并不受欢迎。

   倒不是这个村子排外,原因是在叶朝歌的头发。

   这里民风淳朴,村民们想法简单又单纯,他们见叶朝歌年纪轻轻便一头白发,而且这几个人奇奇怪怪的,他们便将其视为不祥。

   那段时间,叶朝歌都不敢出门,每次一出门便会被人指指点点,更有脾气暴躁的会拿扫帚赶她走,让他们滚出他们的村子。

   其中便以眼前妇人为最。

   叶朝歌理解村民,也不怪他们,也试图让他们接受自己,只是,他们并不听她说,认为她是在妖言惑众,迷惑人心。

   在努力了几次之后都没有成效后,她便放弃了,要同卫韫离开此地,去他处另择安家地。

   卫韫却不同意,他说,他们可以离开这里,去其他的地方,可谁又能保证,下一个地方不会因此而排挤他们?

   谁又能保证,下一个地方会接受他们?

   叶朝歌知道他说的对,也明白这种情况,可是,不离开又能如何?总不能让村民们因为她日日生活在心惊胆颤之中吧?

   卫韫却告诉她,他有办法。

   而他的办法就是,无偿教导村里的孩子们读书。

   而南风则教导他们习武。

   一文一武,比学堂里的夫子教得还要细致。

   当然,此法一开始也不顺利,还是卫韫找到了周家村的村长,村长家的孩子先送过来学习,之后陆陆续续的孩子才多起来。

   时日一长,村民们感念卫韫的付出,前面就说了,他们很单纯,便慢慢接受了他们的到来,之后又在卫韫在中间调停下,他们也逐渐接受了叶朝歌。

   尤其是村里的女孩子,她们会跟着叶朝歌学做针线。

   天长日久,卫韫和叶朝歌的家,也彻底的落实了。

   现在不过几个月,他们就已经亲切的唤她卫家娘子,卫家嫂子,卫家媳妇等等。

   叶朝歌告别了妇人,继续朝村里的祠堂走去。

   跟着卫韫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甚至隔壁村也会将孩子送过来,他们的家装不下太多的孩子,最后村民一合计,便将村中的祠堂拾掇出来,用作小小的学堂。

   叶朝歌是过去给卫韫和南风送午膳的。

   红尘的身子越发重了,如今又正值炎热,大肚子的她很是吃不消,叶朝歌便主动的接过了送饭这个活计。

   也权当出来锻炼了。

   叶朝歌过去祠堂的时候卫韫还在上课。

   朗朗读书声老远便能听到。

   “好了,今日这堂课便到这里,你们回去都各自好好想想,想想给自己定一个怎样的目标。”

   “人不信而不立,同样的,没有目标的人生就如同在海中漂泊的船只,找不到方向。”

   “只有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你才能继续往前走,奔着这个目标而去。”

   “可记住了?”

   “记住了――”

   卫韫面对一屋子的小萝卜头,正准备说都各自回家吃饭,便听其中一个小萝卜头大声喊道:“夫子,您有目标吗?您的目标是什么啊?”

   这时,叶朝歌出现在窗前。

   卫韫第一眼便看到了她,面部表情瞬间柔和起来了。

   他当然有目标。

   他的目标就是她。

   让她喜,让她乐,让她开怀,让她健康,让她顺遂,让她无忧……

   这就是他努力的目标。

   余生只此一个。

   歌儿,谢谢你。

   让我有机会陪在你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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