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十五章大建设计划
大明的灭亡并不代表事情的结束。。事实上,很多麻烦事情才刚刚开始。先需要面对的就是大明的这些投降或是被俘的官员该怎么办。
崇祯皇帝和张嫣等人倒是硬气,被俘后便一直拒绝进食,被俘后第七天绝食而死。其子和公主被送到台北终生软禁。
部分官员被俘后心灰意冷,不想为华帝国出力,请求能够放他们回乡。除了个别民怨极大的,萧明乾都答应了他们。
实际上,不仅是他们,所有投降了华帝国的官员,大部分都被遣返回乡。少数经过考核之后,得以留任一些相对不是那么重要的部门。而考核的内容与儒家经意是一点都搭不上边。这样的考核内容,让大部分想要继续当官的大明官员是心冷。
这里面就出现问题了。先,这些人回乡之后,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要知道,这些人制造舆论方面,可是个老手。
不过,萧明乾宁愿同他们打一场舆论战,也不愿意将他们纳入政府编制。毕竟这些旧官员,对于政务的处理方式同华帝国政府的行事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那么另一个问题就出来了,华帝国有那么的官员可以派到如此辽阔的占土地上吗?
其实萧明乾华帝国成立之后,便故意扩大帝国政府的编制,基本上是一个县有一个县长,但是副县长就有个。一个警察局有一个局长,副局长就有五个。
总之,为了因对这个时候的局面,萧明乾维持了一个严重超编的政府机构。。为此,军政府的行政人员的薪水就比帝国成立之前多处了近三倍。
不过,这些钱没白花。几年后的今天,帝国大军所过之处,数以万计的各类官员迅速的接掌了当地的行政职能和法律职能。
虽然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当地人抵制帝国派去的行政人员的事件,而且持续时间长达几个月,但是时间可以消磨一切。
帝国政府的执政方式,已经相对廉洁的作风,再加上土地改革和永久免征农业税的措施,渐渐的赢得了当地普通姓的支持。
即使有不少人,前明的遗老遗少不断的煽动民心,不断的制造不利于华帝国的舆论,但是实际的利益面前,这些人的话是那么的空洞。
特别是几个月之后,那种立竿见影的效果,让普通姓都已经看到了华帝国比大明的优越之处。
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那些还缅怀大明时光的人的话彻底的失去了市场。当然这里面还有华帝国的舆论力量的贡献。
不过,也不是所有华帝国的东西,老姓都能接受。比如说废除所有形式的宗族族法,比如说废除女子裹脚的风俗等等。
这些东西一直都顽固的占据着姓的心,以至于华帝国完全统治了这片土地二十多年后,这些东西才彻底的消失。
期间,为了这些东西,整个社会都产生过数次的动荡。所造成的损失也是大的吓人。
但是萧明乾坚定的态,使得这些东西,萧明乾退位之前,彻底的从华大地上消失殆。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一多万当年收养的女婴,破除这些腐朽的东西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她们到达台湾之后,全部都接受到了式的教育,使得她们的思想变的为激进。
长大之后,她们当的大部分人都根据一直跟随着她们的卡片找到了自己的家乡,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一家团聚的时候,她们同样将她们的思想散播到了她们的家乡。特殊的人生经历,特殊的身份地位,再加上她们以及她们家人对华帝国的感恩的心情,使得她们成为了华帝国思想传遍的载体。
这样的结果,是萧明乾唐洪生等人再一开始所没有预料到的。但是效果却出奇的好。甚至比之舆论力量所能起到的作用还要大。
到了华元一八五四年年底,华帝国总计向原输入多达三十万的政府官员,他们的存使得整个原地区彻底的稳定了下来。
即使是后来才逐渐平定的江西,湖南,贵州,以及云南等地,也基本上稳定了下来。
虽然还不时的生当地汉人同少数民族之间的冲突,但是华帝国政府应对这种冲突的时候,采取了不偏不倚的态。使得冲突的次数越来越少,规模越来越小。
当然这里面还有大量物资进入这些地方的功劳。
灭了张献忠以及那些反对华帝国的土地政策的土司领之后,这些地区相对安定了下来,萧明乾也逐渐的向华帝国的商人们开放了这些地带的经商权利。
这种情况之下,大量的商品疯狂的涌入这些地带。粮食,食盐,铁器,衣物等等这些日常用品的廉价,使得当地姓们的生活好了太多。而那些富裕人家是慢慢的置办起了一些奢侈品。
安定的生活,已经华帝国大军雷厉风行的镇压手段,让当地人的叛乱越来越少。当地的治安也越来越好。
而华帝国政府致力于消除民族差异,日常生活绝口不提民族之别,并且全部以华帝国姓称之。公正的态,使得那些少数民族的姓逐渐的认可华帝国,也让他们逐渐的学校汉化过程,将那种民族标签逐渐消除。
年之后,除了少数几个大族之外,整个东南地带的姓基本上没有了民族之别,全部都以华帝国姓自居。
当然,受惠不可能仅仅是东南的姓。原地带是个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地区。要想将其变成台湾那样繁荣,它的重建设就不可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所以萧明乾年底的政府大会上,公布了一份原重建计划。
其后的十年内,华帝国将会拿出二十亿元的财政收入,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
其包括教育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河大江的治理工程,大型的基础工业建设等等。
同时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到这些建设来,凡是进入大明各地办厂的工商业者,其给予五年半税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