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这么麻烦......”
“我怕你体力不支,听到太刺激的细节晕过去。”男人率先走了过去,坐在一端。
戴泽星劝她,“我总觉得他不是坏人,这些天相处下来,我并没有见他做过任何坏事,不止如此,他还帮我在这片沙漠中找回我的车子。”
戴泽星伸手一指,南宫兜铃看见一辆绿皮吉普车停在一块岩石旁边。
戴泽星说:“多亏有他,让我省了不少力气,我车上有不少很重要的装备,要是就这么遗失在沙漠里,我损失就大了,而且现在连衣服都没得换。”
“只是帮你找回车子,你就给他收买了?”
“他还送了个小礼物给我。”
“礼物?”南宫兜铃眉毛瞬间一高一低,“你是十三四岁的小女生吗?一个小礼物就能把你驯的服服帖帖的。你是狗狗吗,那么好调教?”
“对我来说是非常贵重的礼物。”
“戴泽星。”南宫兜铃的语气降温了许多,“我在这片沙漠初初遇上你的时候,其实我是信任你的,虽然不停的责备你是个半路逃跑的小人,可我还是三番四次的选择相信你,宁愿我自己有事,也不要连累你半分,我尽我最大的能力回报你这些天的帮助和陪伴。但是,很可惜,此时此刻,我的记忆全部都恢复了。”
戴泽星瞬间尴尬不已。
南宫兜铃冷眼看他,“骗子,好一个厉害的骗子。两年前,你是个宴会服务生,上个月重逢,你变成了火车上推餐车的乘务员,这个月怎么就跑到另外一块大陆上旅游来了?你的生活未免精彩过头了吧。”
戴泽星苦笑,“那个......我辞职了......想出来走走,看看更大的世界嘛......”
“更大的世界,我看你是想在脑袋上得到一个更大的肿包才对!还说自己看见我的式神时,之所以会显得那么镇定,是因为有通灵体质,在我面前扮猪吃老虎,硬是把我骗的一愣一愣的。”
“通灵体质倒是真的......”
南宫兜铃用力揪住他的外套衣领,“少来!还说谎!”
李续断在旁边劝和,“兜铃,冷静。”
“叫我怎么冷静!趁我失忆,不停的在我面前编织谎言,把我当猴子耍!这种虚伪的小人我就该把你肠子从喉咙里抽出来,顺手打个蝴蝶结!”
戴泽星慌忙用手捂住嘴巴,惊慌失措的扭头向无量求救。
无量说:“兜铃,他骗你是有苦衷的。”
戴泽星附和:“没错,我是有苦衷的,女侠,你饶我一命,放过我吧。”
南宫兜铃说:“给你一次机会,告诉我,你究竟什么来头?”
戴泽星又看了一眼无量,“那个,凡事讲究先来后到,你不是更想知道无量的来历吗?不如先听他说完,再听我说?我这种小人物的背景很微不足道的。”
南宫兜铃鼻息间冷哼,“行,你也跑不了。”
她用力拍了拍他肩膀,“这个地球上没有我南宫兜铃找不到的人,记住了,戴泽星。”
戴泽星恐惧的点点头,用手抹去额前的冷汗。
南宫兜铃松开他,大步朝桌子走去。
听到后面传来两声嘀咕。
“你女朋友好可怕啊,你以后有得受了,我是为你好才这么对你说的,千万别和她结婚,和这种人过一辈子会疯掉的,你就随便和她谈谈恋爱,玩玩爱情游戏就好了......”
南宫兜铃回过头,“我有耳朵。”
戴泽星立即中断和李续断的交流,装作无辜的看向天空:“有谁在说话吗?”
李续断笑着摇头,自顾自走到桌子边。
四人都安稳入座。
南宫兜铃嘴上说不稀罕这顿早餐,但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端着小碗咻咻的扒拉白粥,嘎吱嘎吱的咬着脆梆梆的腌黄瓜和新鲜的炒鸡蛋。
她不由得想,这桌子菜究竟是从谁家的厨房里隔空取过来的?
该不会这个叫做无量的,其实是个有家庭的人,或许有个太太默默无闻的在家中备好饭菜,等着他在千里外随时隔空拿过去。
这样的想象又不太现实。
这顿饭似乎是一时兴起才变出来的,完全不像事先备好。
无量看上去像个独来独往的苦修者,有太太这种事太天马行空。
把碗筷放下,无量伸手在桌面一扫,碗筷沉入桌底,重新浮起一套精致的茶具和一碟小点心。
南宫兜铃深深的蹙眉,这套把戏她见识过。
让她想起通天塔。
宗主就是以这种方式来接待她的。无量好像一下子看穿了她的心思,嘴角微笑,“没错,和通天塔一样。”
南宫兜铃心中一惊,莫非他也懂得读心术?
无量笑容荡得更开,“你又猜对了。”
一样的法术?是宗主的同伙?猜不透,让人心乱。
南宫兜铃揉了揉脑门,“好烦啊,随便遇上个人都有读心术,这法术真的有那么流行,有那么好玩吗?学了以后才能走在时尚的前沿?做人不能跟风,看见别人会读心术,非得自己也学上一把,这样太没有主见。”
玳瑁被李续断召唤了回去,无量一边亲自沏茶一边说:“世上能够修成读心术的法术仅此一门,就是你们引魂派的十二仙道引魂大法,读心术是成仙的必备条件之一,我也没有选择。”
南宫兜铃听到成仙二字,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
她还是不能接受眼前这个和人一模一样存在的家伙是仙。
她想象中的仙,起码也得像多闻天王那种级别,即使幻化出了人类的肉体,可自始至终透出超凡脱俗的气质。
仙肯定比不上佛,可起码要有些相似吧?
就拿这个无量大叔来说,他怎么看,都是一个很需要推进浴室好好进行搓背洗刷的男人。
脏兮兮的,满身风霜,草鞋露出的脚趾头布满黑灰,手指甲也不是特别干净,一点也不讲究卫生,胡子也不刮干净,皮肤上还有干裂的灰尘痕迹,越看越想送他一瓶沐浴露和洗澡刷。
人家多闻天王哪一次出场不是纤尘不染,一对赤足即使直接接触地面,也是从未被玷污过,干净清爽,除了服装有些过度炫富以外,凡人一看就能立即分辨出他绝非凡尘之人,有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气质。
这个无量大叔横看竖看,都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换身正常衣服的话,丢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上,分分钟找不回来。
这样一个凡人,居然已经修炼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