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96章】乡民小案不简单
庞培德当晚再次宿于古寺厢房之中,专门等待着幼虎像往常那样前来。
为了吸引幼虎前来,庞培德故意学着以前的样子,站在后窗诵读诗书,不一会儿功夫,果然看见后面草丛中一道黑影疾奔而至-------来者正是幼虎那只大猫!
庞培德见状大喜,连忙大开后窗邀请幼虎进屋,幼虎更是开心不已,将身一弓就跃入室内,偎依在庞培德的脚边状甚亲昵,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般。
庞培德向幼虎说了一通感谢的话,然后取出随身所带的肉脯之物,请幼虎饱餐一顿。
看到幼虎狼吞虎咽的样子,庞培德更是坚定了要带幼虎离开此地的决心,让幼虎随着自己前去赴任,以便将养照顾于它------看来这荒野之处,幼虎的生活堪忧啊。
庞培德爱怜地看着幼虎,再次表示要带幼虎离开这里,但幼虎却是如同往日一样摇头拒绝。
庞培德叹了一口气,他早就知道极有可能是这个结果,所以心思缜密的他当然是另有一手准备,故而他见幼虎摇头拒绝、不肯随同自己离开这里,于是也就不再多说,慢慢地从缠袋中取出另外两块“特制”的肉脯,放到了幼虎的面前......
幼虎对于庞培德相当地信任,立即是毫不怀疑地大吃起来-------再说它在这荒山之中,虽然野食不缺,但与庞培德精心准备的美味佳肴相比,那当然是天地之别。
所以幼虎立即又将那两块肉脯吃了个净光,非常高兴地看着庞培德这个老朋友。
只是稍过片刻,原本精力充沛的幼虎就眼神朦胧、突生倦意,很快就倒在地上沉睡不起-------不用说,这当然是庞培德提前精心准备的那两块“特制”肉脯的功劳!
庞培德见状,默默地对躺在地上的幼虎说道,幼虎你放心,我这绝对不是在害你,而是要带你离开这荒芜之地,随同我一块前往赴任,一定能够让你不再露宿于这荒野之地、果腹不定,让你和我庞某人一样居有华屋、食有美味!
于是,庞培德就悄无声息地把幼虎带离了荒山古寺,与自己一道前去赴任。
要说幼虎还真是颇有灵性,等它完全清醒过来时,一看到自己已经与庞培德处于大船之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大水一片,根本不可能沿路返回,虽然是一脸的不愉快,却也不再挣扎乱跑......
就这样,庞培德带着幼虎一块赴任,而且他对幼虎也算是知恩必报、不爽前言,一日三餐总是有鱼有肉地让幼虎吃饱喝足,晚上亦让它在自己卧室住下,让幼虎再也没有了往日那种风雪侵袭、食无着落的苦楚!
但是,幼虎毕竟是早已习惯了自由自在的逍遥生活,虽然处于官衙之中饱食终日、不受寒苦,它却并没有像庞培德认为的那样,会欢天喜地、非常高兴,而是变得慵懒少动、一幅落落寡欢的样子,特别是以前那种流光溢彩的眼神,也慢慢变得暗淡无光了......
不过,庞培德自认为自己还算是有情有义、有恩必报,至少并没有忘记幼虎曾经对自己的帮助。现在他像供养什么一样的养着幼虎,觉得自己是问心无愧。
当然,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庞培德发现幼虎竟然还能明辨是非曲直,帮助自己处理诉讼案子,这让他对幼虎更加刮目相看,更加对其视若奇珍、奉若神明。
庞培德到任后兢兢业业、奉公守法,而且由于家资颇丰,更是没有贪墨受贿的必要,一心想要做个好官以求步步高升、光宗耀祖。只是很快他就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不能判断孰是孰非。
那个案子的情况是这样的,甲乙双方是一个村子里的村民,只不过一家在东、一家在西,相距较远而已。
作为原告的甲,他的诉状上写的是,村民乙趁他不注意,用钓鱼的家伙,把他家那只看家护院的大黄狗给钓住,想要杀狗吃肉,恰好自己从那路过看到,这才没有使乙完全得逞。
只是等他发现的时候,钓钩已经钩坏了黄狗的喉咙,再也无法叫出声来,当然也就不再适宜看家护院,只能作为废狗杀吃,故而让乙赔他狗钱;而乙却是顽固抵赖、坚决不认账,并且分文不出------经村中长者调解无效,这才请求青天大老爷帮他主持公道,由乙进行赔偿、并施惩戒。
而作为被告的村民乙,对此则是大叫冤枉、反咬一口,表示自己当时正在自家门前的池塘边钓鱼,当他提起渔杆还未来得及取下钓钩上面的小鱼呢,突然发现甲带着他家的那只大黄狗赶到旁边,让那只大黄狗突然冲了过去,一口就咬住那钩子上的小鱼,并且吞了下去......
乙的意思是,这纯粹是甲在暗中故意驱使黄狗吞食小鱼,然后见计得逞,于是就赶快现身出来,借机陷害勒索自己,所以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自己在自己家门前垂钓,是甲驱使、至少是放任他家的大黄狗进行抢食的,当然没有赔偿甲的道理。
所以乙请求青天大老爷惩治甲的诬告陷害之罪,还他清白之誉!
刚开始庞培德对于这等偷鸡摸狗的小事儿还是自认为胸有成竹、小菜一碟的,因为他当年在乡下读书时,也曾听说过确实有不用药仍能偷狗而让狗不叫的巧妙方法。
因为偷偷用药药狗的话,虽然悄无声息、比较安全,但是偷狗者自己吃起狗肉来也是不甚放心------要是万一中毒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偷鸡摸狗这一行,也是自有高人存在。
既然药狗不安全,于是就有人想出来一个巧妙的方法,把鱼钩藏于诱饵当中,一旦有狗贪吃吞食的话,那尖利而带有倒刺儿的鱼钩势必会牢牢地钩住狗的喉咙,让它根本无法吐得出来,而且鱼钩钩住喉咙,狗也无法叫出声!
再加上利钩在喉、极疼难忍,就算是再凶猛厉害的狗只要中招上当,最后也只能被人老老实实地牵扯到无人处再行勒死、放血剥皮......
所以庞培德一见诉状略一沉索,就认为十有**是村民甲所言有理,肯定是乙贪吃,故意用钓钩藏于鱼腹之中,用来钓杀甲家的大黄狗。
令庞培德难堪的是,村民乙对此不但不服判决,而且是大呼冤枉,说是自己好好的在自家门前的池塘前钓鱼取乐、改善生活,是甲设下陷阱,故意驱使他家的大黄狗突然冲出、扑抢小鱼所致。
村民乙怒指甲竟然血口喷人、用心险恶,诬蔑自己是偷狗之人,败坏了他在村民中的声誉-------自己家世清白,从来没有出现过偷鸡摸狗的不肖子孙......
所以乙不但分文不赔甲的损失,而且高呼请求青天大老爷明辨是非曲直,让甲在村中焚香放炮、还他清白!
庞培德见甲义愤填膺、愤愤不平,而乙则是大叫冤枉、极为委屈,一时倒也束手无策、分不清谁对谁错-----两个人看起来都是一付忠厚老实的模样,而且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确实也不值得动用大刑。
尽管庞培德腹有诗书千百卷,却对明判案件的是非却是颇为欠缺,所以他见二人相争不下,各说各的道理,一时也是难以分得清到底谁在说谎骗人。
庞培德与师爷在私下就这个案子议论推敲了半天,仍是无法分辨真假虚实。
因为师爷协助指派衙役请来甲乙他们的地保、村中长者以及甲乙的左邻右舍,想要问清他们的平时为人,最好能够找到证人时,结果反而更是让庞培德难下结论。
按照村中长者、地保的说法,乙在他们村为人正直、家世清白,绝非偷鸡摸狗之辈,而且就连他族上也并没有出现过梁上君子一类的不肖子孙。
照村中长者和地保的这个说法,那就是乙是冤枉的,极有可能是村民甲在故意诬告于他-----而且据地保所讲,甲与乙好像曾经为了田边地头的事儿有过冲突,当时甲在争吵中落了下风、吃了亏!
这样看来,庞培德认为村民乙是冤枉的,是甲在故意设下陷阱借机报复于乙!
但接下来的问题却是让庞培德又无法作出判决了,因为他们村的长者、地保与一干邻居们,也都认为甲向来为人忠厚、缺少心眼儿,从来不说没有根据的话,更不会故意冤枉于他人。
照这样推断的话,那就是甲乙双方都没有错,错就错在那只大黄狗贪吃,乙在钓鱼的时候,恰好提杆鱼儿出水之时那只黄狗赶到,正好误食了乙所钓出的小鱼--------也就是算作一个巧合之案!
但是,等到庞培德经过一番推敲琢磨,将那种双方均无过错,此案只不过是一种巧取合而已的话一说出来,甲只轻轻一句话就将第三种情况给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