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第1章
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作者:七洞
新书起航《调职小镇,我提前开启养老生活》,更新稳定,欢迎追读收藏。
大龄青年李斯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美利坚人,他接手父亲的牧场,开始了美国生活。
第一章 小镇
2006科罗拉多州。
李斯科在处理完父亲的葬礼后大醉了三天,现在他的头痛欲裂,在猛喝了几口咖啡后,他揉着太阳穴,躺在自家壁炉前沉思。
“命运,真的是让人捉摸不定啊。”阳光从窗台的缝隙中穿过,撒在他白皙的侧脸上,一头亚麻色碎发凌乱的伫立着,还有几根俏皮的翘了起来。他走下床,一米八的身高,腹部的六块腹肌闪闪生辉,打开房门,来到卫生间,憋了一夜的膀胱一下子得到了释放。
“舒服啊~”他眯了眯眼,抖了个机灵,来到镜子前,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谁能想到,我一个死宅大龄胖子居然能重生成一个明星人物?”
他揉了揉自己的脸,回忆起自己的经历。
他来这个世果已经半个月了,没错,我们的李斯科是穿越人士,他穿越前是国内一家影视公司的小编剧,穿越原因他也不清楚,就当是某位不知名存在开的小玩笑,反正他穿越前也只知道宅在家里码字,父母朋友皆无,没有更坏的情况不是么?
他对自己现在的状况挺满意的曾祖父是中国人,爷爷是中犹混血,自己二十四岁的耶鲁大学毕业生,职业作家,毕业后出版了两本书,第一本《血路》是一本描写华国工人1865年赴美修铁路的事件,拿下了“美国图书评论奖”。第二本《红钻》描写钻石工血泪史,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惜败德国文学家,被媒体称为“美国青年文学领军人物”。简直是人生赢家。
他的祖辈在科罗拉多州经营牧场,他祖父李多偷渡到这里,用毕生积蓄买了100亩的小牧场,后经几辈努力,扩建成3000亩,结果前不久的金融危机,他的父亲破产了,被迫出售了祖传的“李氏牧场”,没多久他父亲是郁郁而终,李斯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也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昨天律师已经读了父亲的遗嘱,他临终前最念念不忘的是自家的牧场,李斯科已经委托律师溢价收购,想来也快处理好了。
李斯科出版的两本书为他带来不菲的名望外,也带来了丰厚的收入,现在他的身价也达到了过亿美元。经过几天的磨合,他和原身的记忆已经融合,但是他前世毕竟是个一辈子没出过国的中国人,所有的习惯都与之前格格不入,为了避免朋友同事之类的看岀破绽,他决定了搬回自己家牧场居住,一来完成父亲的遇嘱,二来他的工作在哪里都可以完成,在牧场里无人打扰,更适合写作。
穿越后李斯科就发现了,他的记忆力就像跳出鱼缸,游向大海的鱼,他甚至能想起前世七个月大时被邻居小女孩咬了一口的事情,对于之后为了工作研究的美国剧本,,影视剧者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发现这个世近代历史的一些名著,经曲文学都消失了,对比他也没有太大的疑虑,毕竟每个穿越者都是被世界钟爱的。
他起了身,穿上了修长的风衣,走出了这个酒店,加里森镇是属于大章克申区的一个小镇,他的祖辈在这里定居了快两百年了。他的小时候也在这里度过,直到他去纽约读高中,到现在他也已经**年没有回来了。
“嘿,马克吐温,”
“嘿,戴尔大叔”
戴尔是镇上的兽医,他与李斯科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自从李斯料回到小镇后,大家都叫他马克吐温,主要是牛仔们对读书不感兴趣,他们知道的最厉害的文字家就是马克吐温。
“你知道的,斯科,我很遗憾,特姆的去世,我们是很好的兄弟,但是,斯科,我们应该向前看,逝者以逝。”
李斯科沉默了一会,
“我懂得,戴尔,我决定买回物场,定居在加里森了,我已经开始收购李氏牧场,当然现在它的名字叫该死的小马茉莉的牧场。”
“斯科,你是我们科罗拉多州自从尼古拉特斯拉,里根之后出的最厉害的人,我的意思是你是我们加里森人,这里是你的家乡,我们会支持你的。”
“谢谢,戴尔,我要去玛姬那里,你要来一杯么?”
“不,我就不去了,吝啬的博家小牛又生病了,该死的,他从来不肯花200美元给那头小牛注射维生素。”李斯科拍了拍他的肩膀,挥手告别。
推开门,酒吧里一阵欢声笑语,李斯科往吧台走去,“玛姬。”“哇喔,马克吐温,李斯科,很久没见了,你现在很棒啊。”
两人拥抱后,就分开坐下,玛姬是农场主博的妻子,现在她在镇子里经营唯一一家酒吧,李斯科从小丧母,他唯一不多的母爱就是从玛姬这里感受到的。
“李斯科,丧礼那天你一直在忙,也没空打招呼,你现在怎么样,”
玛姬倒了一杯威士忌,擦着杯子,
“我还好,你最近怎么样?跟博还是那样么?”
“你知道的,还是那样,博跟你父亲和好了,在你父亲卖掉牧场的那天晚上,他俩喝的大醉,俩个人因为越战观念不同争吵,几十年没有往来。不过斯科,以前没看出来,当然,我是说你一直很优秀,不过我从电视上看到你被采访的时候吓了一跳。从来没想过你会这么优秀,那一天酒吧里到处都是人为你欢呼,他们喊你加里森之子。”
李斯科笑了笑,虽然记忆已经融合了,还是觉得有些怪,好像她在说另外一个人的事情,自己的心里毫无波动。
“柯尔特呢,最近在哪里?”
“最近一次听说他的消息是他在加拿大打联赛,后来又听说他被开除了。反正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我和博也就习惯了。”
博是小镇上的牧场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牛仔,性格坚毅,不言苟笑,他的牧场刚刚比李斯科大了一点。他的大儿子公鸡跟着他一起打理牧场,玛姬是他妻子。两人已经分居四五年了。他的二儿子是一个橄榄球选手,在一个三线俱乐部打球,也有很多年没回来了。
李斯科喝完一杯酒,就接到了律师的电话,以七百万美元的价钱赎回了李氏牧场。李斯科找了一家服务公司,管理农场清理,装修的事情,同时委托律师处理掉纽约投资的一些固定资产,时间很快就来到了第二天。
李斯科早早的起了床,随意的用过早餐,然后从带回的行李中拿出了两瓶杰克丹尼威士忌,这是他的经纪人在他获得诺贝尔提名的时候送给他的。
杰克丹尼,美国古老产酒厂商之一,顶级威士忌品牌,选用黑麦、玉米、麦芽酿制而成。由于选取的是碳化过的白栎木桶存放,开瓶后会闻到类似油漆味的桶香。至于口感,杰克丹尼是偏重的,很多人喜欢拿它掺可乐喝,调和一下原本偏重的口感。
李斯科拿出礼盒包装了下,系上漂亮的扎带。
他走下楼,在车库里选了一辆皮卡雪佛兰,博是一个老式古板的农场主,严肃,向来看不惯别的车,牛仔的思维让他认为别的车都是软绵绵的娘们车。
第二章 公鸡接手
沿着公路行驶了半个小时过后,一扇略显古朴的大门就出现了。
“博,我来看你了。”
李斯科停下车,在门口大喊,美国的城堡法可不是说笑的,如果不经过允许就擅自进入别人的家,他们可是真的有权击毙你的。
很快,一个把自己胡子修理的整整齐齐的五十多岁男子出来了,他穿着带着口袋的牛仔上衣,脚上有些崭新的牛仔鞋。
“李,”
博上前抱了抱李斯科,“欢迎回来,你会把你父亲的牧场买回来么?”
“当然,”李斯科知道他的意思。
“goodboy”博更满意了。
李斯科把两瓶酒递给他,“杰克丹尼,我特意收藏的,本来想送给我父亲的,现在就你替他尝尝吧。”
博接过威士忌,仔细看了看包装,眉间都是笑意,“走,进去,我刚做了牛排。”
李斯科跟着来到餐桌,不锈钢的饭罩掀开,里面摆着一块特别大的牛排,香气四溢,李斯科也跟着拿起刀叉享受起美食。
饭后,李斯科拿出特制的古巴雪茄。这些雪茄是他在文学俱乐部收到的礼物,在美国,一个圈子里有很多关系,他在纽约上学的时候,就经过导师的介绍,进了一个专属耶鲁大学文学系的俱乐部,当然,他年纪轻轻的就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他俱乐部的关系也是出了力的,毕竟这个世界不是你有才华就一定能出头的。
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棒的雪茄,我已经很久没抽过这么正宗的了。”
李斯科笑了笑,开始说出他来的目的。
“博,我刚刚用七百万买回了李氏牧场,以后就打算定居在这里了,可是你知道的,我虽然是牧场长大,我以前是个书呆子,对于牧场的事情一窍不通。”
博听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所以,我想能不能找公鸡来帮我,毕竟他已经帮你搭理了十多年牧场了。”
博思索了一会,“公鸡还不行,他会搞砸的。”
李斯科有些急切,“博,公鸡已经三十岁了,他不是几岁的孩子,雏鸟总要出去飞翔的。让他试试吧?”
博还是摇头拒绝,李斯科有些失望,公鸡是和他一起长大的,虽然有些不靠谱,但是工作起来还是很熟练的,他只好起身告辞,另想办法。
李斯科下午就接待了处理收购的律师,把需要签署的文件都处理好,盘点了目前自己的遗产。
“李斯科先生,目前您的遗产如下,纽约大学附近有一座别墅,内有三台车,总价值三千万美元,目前已经以4500万美元的价格转手,收益已经转入您花旗银行的账户内,花费了七百万美元收购了李氏牧场,兰登书屋已经把您上一季度的版税收入三千六百万美元打了进来。您名下的投资公司持有谷歌35,甲骨文7,英特尔07,微软3,苹果3,安特银行15,领英73,花旗银行账户余额三亿两千五百二十七万美元。”
李斯科听着财务人员的报告,觉得自己目前的资产投资都很合理,他敲了敲桌子,
“投资公司去兔国开办大陆办事处,优先接触投资以下的公司,”李斯科拿起笔写下一些公司名字。
“投资的时候沟通好,我们能给他们提供上市的帮助,不要寻求权利,我们做的是天使投资,只想上市获利,可以把股份交给公司现有董事长代管。”
财务人员很快就把吩咐通知下去了,李斯科独自在沙发上躺着,嘴角洋溢着笑容,“重生真好,一手王炸。”
李斯科开车去往李氏牧场,有些童趣的大门上挂着招牌,“小马茉莉牧场”。
他撇了撇嘴,从路边拿起石头,三两下就砸碎了,打开大门,李斯科站在门口,望着里面熟悉的一草一木,有些感叹,这里是他祖上几代的基业,现在自己收回手中,要好好打理,不求这里挣钱,经营下去只供自己用就好了。
他往前走,看到自己的别墅,别墅有三层,一楼是客厅,厨房,还有健身房。二楼是卧室,总共有五间,顶楼备了一层花园。
他拿起电话,“喂,大卫,过来一下。”
大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牛仔,靠着在镇上给牧场打零工为生,玛姬把他介绍给李斯科,斯科很快就决定录用他作为牧场的工人,签订了合同,周薪七百美元。
“牧场清理一下,把招牌换了,然后看看需要什么东西,列个清单给我,以后牧场主要种植牧草,养几十头牛,买几司夸克马回来,留一片地种菜,牧场后面全部种上薰衣草,湖泊里放着鱼进去。”
大卫拿出本子,大概盘算了一下,“boss,牧场需要捆草机,牛栏需要修理,大门修理,还有需要两辆皮卡。”
李斯科摆了摆手,“去办吧,到时把账单拿给我。”
他去镇上屋子里拿了自己的行李,回到牧场,把俱乐部前辈送的书一本本放进书房,拿出苹果公司送给他的特制的笔记本电脑,泡了壶茶,茶叶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买的,十几美元的碧螺春,前世他在家码字最喜欢的那种。
“舒服。”
李斯科晒着太阳,在躺椅上摇晃着,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真是他梦想了很久的日子,穿越至今一直都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很快他就随着摇晃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自己身上盖了一层被子,他睁开眼看了看,茉莉在厨房里忙活着。
“茉莉,”李斯科喊了一声,
“boss,晚上吃牛排吧?”
茉莉很快回头问到,茉莉是大卫的老婆,李斯科以后让她负责自己的饮食和卫生,还在牧场里的员工宿舍给他们分配一间房子。
员工宿舍是前任牧场主从李斯科父亲那里接手之后盖的。
“都可以,谢谢你的毛毯。”李斯科对吃什么没有太大的追求。而且在牧场里,大部分牧场主都是吃牛排。
他打定主意,下次去唐人街一定买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天天吃一样的东西,谁都会厌烦。
李斯科上楼洗了个澡,浑身凉爽,刚下楼就看到了公鸡进来。
“嘿。兄弟,”
公鸡和李斯科来了个撞胸。他们自从李斯科高中离开镇上也是很久没见过了。
公鸡现在三十岁了,有着美国男人一切的特点,大肚腩,茂密的连腮胡,还有微卷的头发。
“兄弟。听说你想找我来帮你管牧场?”
公鸡刚坐下就急忙问。
李斯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递过去一瓶,他知道这是公鸡的最爱。
“是的。你知道我对于牧场一窍不通,我主要职业是作家,我目前在筹备一本书,再次向诺贝尔冲击。”
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鸡撞杯。
“后续牧场我主要维持经营。供自己所需,我想把它发展成家庭牧场,种植些无转基因蔬菜和粮食,多出来的酿些啤酒,养几十头牛。可是你知道的,博拒绝了我。”
公鸡又灌了口酒,“他一直把我当做小孩子。”
李斯科看到他这样,就劝他,“博也是为你好,要不你跟玛姬商议一下?”
公鸡默默点了点头。
第二天,李斯科刚从睡梦中醒过来,就被急促的电话声打破迷茫。
“喂,我是公鸡,玛姬劝过博了,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现在我该喊你boss了?”
李斯科精神来了,“真的么?太好了,我这里很多事情都需要你来接手,今天你去找大卫,去参加牛拍卖会,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请准备好你的支票,我会满载而归的。”
第三章 新书筹备
李斯科在电话里调侃了几句,心情也愉快了起来,偌大的农场,他一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如今有一个熟悉的儿时玩伴来帮忙,他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下楼,吃了茉莉做的三明治加火腿,喝了杯牛奶,李斯科也觉得自己活力满满了。
他来到书房,打开笔记本,看着开机动画的“欢迎作家li”的字样,李斯科也对苹果公司的诚意有些惊喜。
打开文档,李斯科双手拄着下巴,思索着自己的新书该如何着手。
他前两本书已经让他在世界文坛上有了很大的名气,不过时日尚短,他只是刚刚触摸了这个圈子的顶层,现在他需要的是一本能让他站稳顶点的助力,让他底蕴再次增加。
他思索了很久,伸手打下了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
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惶,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霍尔顿的悲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