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歌笑嘻嘻揭破:“应该是害怕咱俩给他下套……”
席鹿庭闻言,心里一动。
或许,我和潘歌加在一起,真的能把狗男人收拾得老老实实?
想法一闪而逝,席鹿庭重新恢复冷脸,问潘歌:“你还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我不想逛了。”
“我没有,你有。”
潘歌满带深意的笑笑,强行替席鹿庭做出决定。
“大衣、手表、包包,这三样总该有吧?韩烈给我买了条价值三百万的手链,至少也得给你花够三十万才算公平。你觉得呢?”
席鹿庭脑瓜子一晕,紧紧抓住了韩烈的胳膊。
三百万?!
昨天两人聊了很多,但是唯独没有聊到这件事,所以席鹿庭是刚刚得知的。
第一感觉便是……真特么吓人!
把一套房子戴在手腕上?
那得是镶了多少颗钻石啊?
一定会超级漂亮吧?
韩烈确实好有钱,而且真够大方的。
震惊之后,紧随而至的便是气愤。
为什么到我这里有三十万就算公平了?!
欺人太甚!
席鹿庭松开韩烈的胳膊,紧紧咬着牙,冷声道:“我不要。这不是我想要的公平。”
潘歌也松开了韩烈,转到席鹿庭面前,笑眯眯劝道:“干嘛不要?给他留着钱去哄别的女生啊?你傻不傻!”
席鹿庭依然嘴硬:“那是他的钱,爱给谁花给谁花!”
“可那是我帮他赚到的钱,我不想他给别人花。”
潘歌歪着头,斜睨韩烈一眼,然后重新拉住席鹿庭的手:“当然,你例外。”
席鹿庭心头重重的一跳。
潘歌表达的方式很隐晦,但意思很明确――
狗男人给我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你不配和我相比,我同意为你花三十万,是我的特殊照顾,你要的公平,简直像个笑话。
席鹿庭的不满冰消雪融,手脚微微发凉。
原来如此……
麻蛋,小受潘的底气咱憾不动啊!
席鹿庭沉默下来,浑身散发着肉眼可见的低气压。
可惜,潘歌不怕她。
不但不怕,反而笑得特别自信。
自打被韩烈轮流放翻之后,圣战士萎靡了,反倒是小趴菜硬气了起来,就很奇怪。
烈哥默默观察着两人的相处新模式,感觉远远未到稳定期。
很显然,不管她俩表面上再怎么镇定,其实依然没能正常面对昨天发生的一切。
时间尚短,磨合不够,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韩烈继续装死,一声不吭。
这局面太复杂了,一般人真hold不住。
所以聪明人绝对不会瞎掺和,活着不好么?
苟到最后,捡便宜的概率大着呢……
她俩又东拉西扯了一阵,最后,席鹿庭还是被潘歌拽进了香奈儿。
潘歌的目标非常明确,给席鹿庭找到一件羊绒大衣――和她自己穿的是同款,2013年最新款冬季成衣。
以韩烈的眼光来看,那是非常纯正优雅的一件外套,潘歌穿着特别淑女。
等到席鹿庭也穿上之后,额……A爆了。
她太高了,又高挑又纤细,个人风格太强烈。
同样size的大衣,穿在潘歌身上,下摆垂到膝盖,双手揣兜,又淑女又乖。
穿在席鹿庭身上,下摆垂在大腿中间,敞怀不系扣,走路大步流星,显得双腿愈发修长,再加上一张高级模特大冷脸,又飒又攻。
“棒极了!”
潘歌满意的拍拍手,表情比韩烈还兴奋。
“很适合你,就是它了!狗东西,去买单!”
烈哥那叫一个纳闷――你搞什么妖蛾子?莫名其妙的要和席鹿庭穿同款……
严格来讲,她俩穿同一件衣服,不存在谁碾压谁的情况。
潘歌的身材同样很好,C+的饱满上围,细腰,翘臀,比例完美。
席鹿庭高她12厘米,腿精似的,但是穿衣服前面没弧度。
两种风格,其实都好看。
但是,只要撞衫就必然有对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对她俩的判断自然会不同。
韩烈就更喜欢席鹿庭穿出来的感觉。
唔,就感觉席鹿庭的风格更能勾起他的征服欲。
搞不明白潘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韩烈也不敢问,乖乖去付款。
席鹿庭张了张嘴,看样子是想拦住韩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她还是没开口,反而咬住了下唇。
一结账,十二万六。
烈哥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间想明白潘歌的深意了。
如此贵的衣服,如果不是潘歌同款,她身上正好穿着的那件,席鹿庭恐怕真不一定会要。
小黄瓜确实有一点虚荣,但那股狠劲儿不是假的。
席鹿庭和余韵不一样,她就从来没收过追求者的贵重礼物,没钓过备胎。
想用钱砸她,并不容易。
而潘歌的办法或许是唯一可行的套路――激发席鹿庭的对抗心理,用同样的衣服正面battle,不给她退缩的机会。
只要犹豫一小会儿,韩烈就买完单了。
形成既定事实之后,她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以席鹿庭的性格,肯定不会怂的,穿就穿,谁怕谁啊?!
有了这样一个开头,之后的事情便容易多了,这就叫见缝插针……
韩烈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判断,逻辑是个闭环。
如果真是这样……
潘潘牛哔!
买完单之后,席鹿庭的表情举止明显开始有些别扭,她努力掩饰了,但并不怎么成功。
出乎意料又顺乎情理的是,潘歌没有再刺激她,反而好言相慰。
“庭姐,一件衣服而已,别太放在心上。
狗东西不缺那点钱,你得慢慢习惯。
他欠你的,一件大衣可抵不上,gogogo,我们再去看看表!”
席鹿庭尽量保持着平静,脸色依然很冷,但藏在袖口里的手指微微颤抖着。
十二万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感觉?
以前她不敢想。
现在,她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想不出来。
潘歌的金弹攻势,初步奏效了。
这妞真坏!
韩烈默默腹诽着,心情却忽然变得很愉快。
好吧,讲实话,他喜欢给席鹿庭花钱。
太快乐了。
上辈子他看过一段文案,大致意思是――身为一个男人,给女人花钱是一件特别高级的事,能够极大满足凌驾于基础物质欲望之上的成就感。
那时的韩烈并不理解,甚至都不相信。
给女人花钱?
那不就是当舔狗么?!
我自己去吃顿火锅不香么?
老子以前给余韵花过那么多钱,有个屁的成就感!
现在他有点懂了。
给女人花钱是有要点的――
第一,得有钱,花的钱必须是自己财富的零头,花出去不心疼的那种。
打肿脸充胖子式的花钱可不行。
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怎么花都心疼。
第二,花的钱必须能够满足对方的期待,得是大钱。
一百两百的,谁都不缺。
你舍得花,人家还未必肯接受呢。
没有惊喜,就没有成就感。
第三,要高度好感对方。
如果感觉一般般,那么你的钱就只是给她看的,而不是给她花的。
我有钱和我愿意给你花钱,是两码事。
真正成熟的男人,一定要正确区分不同的对象,不能碰到谁都撒钱。
……
韩烈看着席鹿庭咬紧嘴唇的小表情,心情那叫一个愉快,于是就直白的表达了出来。
“庭庭,我好喜欢给你花钱的感觉,我在潘歌身上根本体会不到这种快乐,下次咱俩单独出来逛街吧,不要带她了,好不好?”
席鹿庭楞住了。
而潘歌则睁大眼睛,攥紧拳头,咬牙切齿的瞪着狗男人。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狗?!哈,这情话叫你说的,真特么深情!嫌我碍事?好啊,我给你俩开房,你俩好好的互诉衷肠去!”
“我去!”
烈哥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这个互诉衷肠,它正经吗?”
“噗!”
席鹿庭终于被逗得板不住脸了,笑喷了出来,然后急忙捂住嘴。
潘歌纳闷的看着席鹿庭:“你的笑点……”
“没错,她的笑点,一直长在下三路上。”烈哥坏笑着揭开她的老底。
席鹿庭臊红了脸,而潘歌肃然起敬,对她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