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1881:西部传奇 第36章
陈剑秋的声音仿佛一个反派,在森林中回响,声音来源的方向飘忽不定,看来他在不断变换着自己的位置,对自己的队员进行着狩猎。
“我来看看,这个躲在树后面的小可爱是谁?”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一个骑警从树后面跌了出来,仰面朝天。
剩下的人向枪响的方向射去,换来的,是比他们还精准的子弹。
富尔茨现在的感觉憋屈极了,就和当时被围在小木屋里的埃尔南德斯一样,明明自己这边人更多,装备更好,可就是被对面几个人压制得抬不起头。
陈剑秋手里提着散弹枪,弯着腰顺着低地的一处土坡隐蔽,又绕到了另一个方向。
他当然有自己的资本。如果是在山外面,无论是在城里还是在草原、或者荒漠上,他是根本不敢与骑警队对决的。
如果他那么做的话,下场应该就会和埃尔南德斯的帮派一样,要么被击毙,要么被带回丹佛绞死。
可现在是在科罗拉多的黑森林里,他脚下的这片地方自己已经研究了至少半个月。
你富尔茨和你的骑警队没了马,凭什么跟我在森林里斗?
“富尔茨!我看到你的帽子了,哈哈哈!”
富尔茨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帽子还露在石头外面,他赶紧趴在了地下,一把把帽子摘了下来。
“富尔茨!别趴着啊,你的脚露出来了,要不要我给你修修脚?”
警官刚准备下意识收回自己的脚,却发现脚明明就在藏在石头后面。
他恼羞成怒,对着声音的方向抬手就是两枪,可随之而来的是对面的两颗子弹,一枪打在他前面的石头上,另一枪,则击中了他身后的那个负伤骑警。
自己在向阳面,对手在阴面,这根本没法打。
“长官!长官……”被击中的骑警身上的伤口在汩汩地留着血,他手伸向富尔茨。
富尔茨看向躺在地上年轻的小伙子,神色复杂。
骑警们受伤的呻吟声在森林中此起彼伏,而有些不会呻吟的,已经躺在地上说不了话了。
“富尔茨!你看看这些年轻的面庞,他们忠心跟随你,却因为你错误的决策死于非命!你对得起他们吗?”
陈剑秋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如魔音一样传入富尔茨的耳朵。
“他们死于你的自大!死于你的无知!死于你盲目的自信!”
富尔茨面如死灰,他想闪出去跟陈剑秋他们拼命。
可他的裤腿被一只手抓住了,他回过头,看见了那个受伤骑警的脸:
“长官,撤吧,你死了,骑警队就没了。”
富尔茨一脸茫然,那个骑警挣扎着坐了起来,向着森林里开了几枪。
骑警见长官没有反应,他一把拽下富尔茨胸口的口哨,含在嘴里吹响了。
骑警们纷纷从隐蔽处现身了,他们一边向着阴影中还击,一边迅速向富尔茨的方向迅速地靠拢。
他们集体撤退了。
两个骑警架着失魂落魄的富尔茨往森林外面跑去。
一番交火之后,骑警队又丢下了几具尸体。
过了一会儿,陈剑秋几个人的身影也出现在森林外。
森林的外面,是一片开阔的山间草原,不远处,山体绵延不绝。
“老大,我们不追么?”肖恩收起了枪,问身边还在远眺的陈剑秋。
“我们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在森林之外处理掉他们。”陈剑秋深吸了一口气,“不过,一个暂时丧失了斗志的人,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吧。”
他刚准备往回走,可一声尖锐而又急促的鹰哨传入了他的耳中,他一眼瞥见了在不远处上空盘旋的玉米。
玉米收拢双翅,似乎要对下面的什么发起攻击。
“有危险!”
陈剑秋后脚蹬地,向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
“砰!”
一声枪响,他原先身后的那颗树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弹坑。
第六十二章 我其实算半个厨子
“快回林子里!”陈剑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树林跑去。
又是一声枪响,他一个纵越向前,再接了一个翻滚,滚进了林子里。
陈剑秋爬了起来,摸了摸身体上下,发现自己幸运地没有中弹,才背靠着树干向外观察。
其他的三个人也进了林子。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径,她这是想要你粉身碎骨啊。”亚当背靠着树干,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娘们太记仇了。”
他光是凭着枪声就判断出了枪的型号,当然他在说谁陈剑秋也明白。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么。
“在那边!”飞鸟指着俯冲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面的目标发起攻击。
“遭了,这傻鸟没死过。”
陈剑秋暗叫一声不好,玉米现在是他的一号侦察兵,要是这么死在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
果然,那个女人的枪响了,不过这次是应该是手枪。
开枪的时候玉米已经降到离地面很近,从陈剑秋的角度看不见它的踪影。
别出事!别出事!
陈剑秋默默念叨着,他没有听见玉米的哀鸣,希望这傻鸟没有被一枪毙命。
一个人影突然从远处的灌木从中跑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她迅速地向着远处移动着。这个人披着一件不知是什么编织成的浅色斗篷,和周围的环境浑然一体;可一跑动,陈剑秋还是能从斗篷的间隙中隐约看见一抹红色。
女人一声口哨,一匹白马从远处的林中跑了过来,女人上马逃跑。
马在奔跑,玉米也从灌木中跃到了半空中,不过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块,应该是受了点伤。
这傻鸟好像不依不饶,打算继续向女人的方向追去。
陈剑秋松了一口气,他吹了一声口哨。
玉米不甘心地飞了回来,一路上歪歪斜斜,差点没落稳。
陈剑秋拿过步枪,举起来冲着白马的方向比划了一下。
“射程和精度不够,别浪费子弹了。”亚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看来这女人是吃定我们了。”陈剑秋放下了枪,目送那匹白马远去。
从他们的地方到“红衣”的藏身之处有800码,陈剑秋带着其他几个人走了过去,这是一片以鼠尾草为主的灌木丛,地上明显有一片被踩的痕迹,从那里往外,留下了一道血迹。
看样子玉米也给她留了一些纪念。
“红衣”卡米拉,受伤了。
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害怕,这女人的下手着实有点阴,这次如果不是自己有玉米,怕是早就殒命当场了。
如果说西部有一千种死法,被远远地一枪崩死,绝对是算不上体面的。
想到这里,他不禁对身旁的亚当刮目相看,这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脸黑嘴臭,虽说枪法超群,但至少有一半时间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能在西部活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不过与飞鸟和肖恩不同,他一直看不太懂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的身上有太多神秘和不合理的东西,所以自己一直谨慎地和他保持着距离。
“对了,亚当,你上次说你在新墨西哥抢银行?”陈剑秋突然没头没尾地问道。
“啊?我说过吗?我什么时候说过?”亚当一脸茫然。
“你还说你要死了。”陈剑秋补充了一句,“你和你老相好(old sweetheart)说的。”
“嗯,这句我记得。”亚当点了点头,“而且是真的,另外我更正一下,伊丽莎白不是我的老相好,她是我的初恋(first lover)。”
陈剑秋不想再搭理他,他觉得跟这个酒鬼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
亚当并不知道他旁边的这个人在想些什么,他忽然想念起来自己老马马鞍袋中那瓶二锅头,于是对陈剑秋说道:
“陈,我们回去吧。”
他们在路过熊洞的时候,打扫了一下战场,检查了下骑警们的尸体,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最终只找到一些弹药,他们还替肖恩和霍尔姆斯各挑了一把左轮。
从一个中国人的文化角度来说,陈剑秋还真不太希望这些骑警们曝尸荒野,于是他和飞鸟几个人把尸体还算完整的都挪到了山洞里。
至于那几个烂得只能拿铲子铲或者需要慢慢捡的,只能让他们回归大自然,以秃鹫或者郊狼的肚子为墓了。
陈剑秋检查了下玉米的伤势,只有翅膀上有点擦伤,看来运气和它的主人一样好,被子弹擦过了身体,至于掉了的几根羽毛,没几天就长出来了。
飞鸟甚至还想把那只熊的皮给扒下来,这怎么大的熊皮肯定能值不少钱,可当他凑近仔细检查了下那只熊的尸体后,气得用印第安语骂娘。
这帮白皮真是暴殄天物,熊皮已经被打烂了,就是最心宽的皮毛商人恐怕也不会为这张皮出一美分。
甚至连熊的躯干上也都是铅弹的洞,熊肉也吃不了。
不过身为中国人的陈剑秋还是找到了有用的东西,他割下了熊的四肢脚掌挂在了马后面。
“今天晚上给你们尝尝什么叫美味。”
几个人回到了猎人的小木屋,陈剑秋把熊掌从马后面取了下来,就一头钻进了他们搭建的那个临时厨房。
他先是用水拌了一堆湿泥,然后慢慢地把熊掌包上,然后把这四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熊掌丢进了柴火堆里面。
他一转身,手上一坨一坨黑乎乎的湿泥,他看见几个人都围在他身后看热闹,顿时没好眼色:
“干嘛那?都来帮忙啊!”
于是,几乎每一个人都被分配了任务,飞鸟和霍尔姆斯去林子里找一些香料,主要是紫色的百里香和野葱,亚当去取保存着的蜂蜜,而肖恩,则被留在了身边。
“老大,我有什么任务吗?”肖恩觉得自己格外荣幸。
陈剑秋不说话,两个人于是就这么蹲在火堆旁边蹲了好久,直到陈剑秋突然一拍手,把那四个泥团子从火堆里扒拉出来。
他拿着飞鸟的印第安战斧,用斧背一个个敲开那几个泥团。
熊掌的毛,已经跟着外面的泥壳全部掉了下来。
陈剑秋找个木盆,装了一点温水,把脱了大毛的熊掌放了进去,然后和一把匕首一起递给肖恩:
“把上面的毛弄干净。”
直到其他所有人都回来以后,肖恩还在愁眉苦脸地剔着熊掌上的毛。
陈剑秋烧开水,把熊掌放了进去,他向亚当伸出了一只手。
亚当没明白什么意思,陈剑秋索性直接跑到老马的后面,从马鞍袋里取出一瓶二锅头。
“哦,不,陈,别这样,这是我最后一瓶了。”亚当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陈剑秋直接倒了一小半进去,亚当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
煮了好久之后,这位大厨将熊掌捞了出来,然后把蜂蜜取来抹在熊掌上,放了一会儿后,再和百里香、野葱还有飞鸟找到的几种香料放进了另外一个锅里。
“可惜没有酱油。”陈剑秋遗憾地摇了摇头。
从下午到晚上,小火慢炖,整个猎人小屋的周围,渐渐弥漫着一股让人直流口水的香味,这种香味中,包含着熊掌那种独特的鲜香,还有百里香的辛香。
夜幕降临,几个人坐在桌子边,围着陈剑秋捧上来的那锅熊掌,大快朵颐。
“老大,真没想到,你做的东西这么好吃。”肖恩吃得满嘴的油,而其他人,基本跟他一样,要么在埋头啃,要么在拆着肉。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美餐。
马利克的声音响了起来:
“陈,陈,出,出事了!”
第六十三章 上帝保佑你
还是霍尔姆斯给马利克打开了门,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侧开身,把马利克让了进来。
“别慌,喝口水,慢慢说呢。”陈剑秋递了一个杯子给神色慌张的农夫,另一只手并没有离开他碗里的那半只熊掌。
他在想是先吃熊掌中间香喷喷的肉好,还是先吃熊指头好。
马利克根本没有心思喝水,他把杯子又放回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