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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 第14章

  第18章 你怕个鸟?

  徭役是没有任何工钱的。

  就算是种田,一年到头下来,也难攒下一二两银子。

  “得想个办法搞点钱……”

  “按照书中所言,自费成为最基础的拾荒者,须雷击过的老树新枝一两,熬过瑞雪的白须蟋蟀一只,野火后新发芽的野草三斤六两,以及补血草果一颗。”

  姜尘心中盘算着,转身走向征西军库房,想问一问这些药材的价格。

  数万人的军队,本就是一个小社会,只要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到……问题是没钱。

  姜尘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小荒芜经》当中的内容:

  “晋升仪式,是服药后,将进入某种未知危险环境,直至拾取到某件高价值的宝物,才算拾荒成功。”

  “老屯长注解说,该宝物尽量不能事先安排,否则仪式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仪式的名称是――拾荒。”

  “而荒野最大的魅力,就是未知!”

  ……

  库房内。

  满头白发的老粮台面露难色,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东西,倒是十分符合君臣佐使的用药原则,药性也颇为独特,都是大难不死之物,但补血草果以外的三味药,实在是不好弄啊。”

  新树枝、蟋蟀、野草,乍一听,都是些极为寻常的事物,漫山遍野,随处可见。

  但是!

  加上了那些前缀后,稀有度瞬间拉高。

  物以稀为贵!

  老粮台无奈道:

  “雷击木一向是驱鬼之物,我打个招呼,问问征西军里的道士,或许能拿到一些。

  前些日子,楼兰军进攻大营,使了火攻的法子,好大一片营房被烧成了白地,也能帮你搜罗一番,兴许能凑够三斤六两。”

  “但惟有一样,白了须的老蟋蟀,少说也得活过三年以上,能熬过三年冬雪的蟋蟀,多少都有些成精的底蕴。这也是这药方当中的君药,必不可少。”

  “别说这戈壁了,就算是物产丰富的青州,也不一定能找到。”

  “这生意,挣不成。”

  姜尘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二颗补血草果,拍在柜台上,淡定问道:“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面露惊奇:

  “你为张家办过事?”

  “这些草果,一向只有张校尉的私库才有出售……唔,桃树枝和野草,我能给你换来。”

  姜尘又拍出二颗补血草果,大气道:“那再加上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咬了咬牙,透露了一条信息:

  “白须蟋蟀,我是真的弄不到,但是――”

  “楼兰国近些年有斗蛐蛐的风潮,那些王公贵族,常常不惜种种名贵药材,喂养自家蛐蛐王,兴许就有活过三年霜雪的老虫儿,等征西军攻破城池之时,你就往王公贵族家中寻找,定能有所收获。”

  姜尘抱拳致谢,等到了下午,老粮台便遣人送来了一根雷击桃木枝,以及一筐野草。

  刚刚拿进窝棚,便感受到一股澎湃生机,蓬勃扑面而来。

  无论是雷击过后的新枝,还是野火后春风吹又生的野草,都是历经劫难而未死的幸运儿。

  有句老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而,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植物,也升华成近乎于珍惜药材一般的事物。

  即便晒干处理后,依旧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生命力。

  而补血草果看似普通,却也是军户子弟-公孙虎求而不得的稀有药材,须以人参、灵芝为肥料,方能培养孕成。

  此等奇异之物,也唯有活过三年的白须蟋蟀成为君药,方能压制住。

  “一颗补血草果,三斤六两斤野草,一根雷击桃树枝……就差最后一味药了。”

  姜尘一脸肉痛。

  这些就是自己所剩余的全部家当,甚至最后一味药-白须蟋蟀,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搞到手。

  “难啊……”

  姜尘叹了口气,只能寄希望于不久后的东犁攻伐战,但愿城中贵族,多一些遛鸟斗蛐蛐的纨绔子弟。

  当晚。

  洪武将军果然派来了一名传令兵,责令张龙象部青州兵戴罪立功,明日拔营,前往北面约一百二十里地的城池-东犁,其余民夫负责运粮、运送军需、煮饭烧水等杂务。

  并表示:若能攻破此城,不但罪责全免,还能予以一定奖励!

  包括公孙虎、小伍在内的民夫各个兴高采烈,都十分相信,以“头儿”的才智,一定能带领他们再挣一份功劳。

  陈不饿则唉声叹气,好不容易享受几天安生日子,为何又要出征?

  紧接着。

  校尉也下了命令:

  姜尘凭着之前积累的好感,以及在民夫群体当中的声望,竟被任命为独一无二的“民夫屯长”。

  虽无薪资,也无品级,只是一个虚职,却名正言顺成了上千民夫的首领,拥有了些许权利!

  比如……获得了单人窝棚的资格,起码不需要跟陈不饿等人挤在同一个窝里,以及在军中佩刀的资格。

  但――

  “我只求能捞到一只老蛐蛐儿~”

  姜尘摇了摇头。

  拳才是权,在民夫当中称大王又如何?止增笑耳。

  大多数青州兵,依旧将民夫视为虫子一般的低贱物种,见到他们,还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

  “拥有了足以匹敌青州兵的力量,才能真正让他们看得起你!”

  姜尘心中一动,立时想起自己尚有一份未曾测试过的新力量――【汉之游侠:身轻如燕,游荡四方,一旦激活该命格,移动速度与出手速度都将获得小幅度提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测试出这份力量的实际效果,方能在后续的攻城战中,发挥出它真正的力量!

  趁着夜色,他走出窝棚,还没跨出两步,一股子恶臭便扑面而来,新鲜污秽物的气息,恶狠狠地钻入鼻腔深处,让人恶寒不已。

  “还是那些青州兵好啊……”

  姜尘心生羡慕,抬眼望向百余米外,灯火通明处。

  张龙象部青州兵受到排挤,营房驻扎在窝棚群附近,却仿若天渊之别,不但吃喝不愁,所有卫生工作,也都由民夫负责。

  “贸然离开军营,恐怕会被弓箭手射成刺猬,去不了戈壁,那便只好在窝棚里试试了,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踩到……诶?等等,有办法了!”

  姜尘心喝一声:

  “汉之游侠,开!”

  识海深处,“据守”旁另一颗白色宝石陡然焕发光彩,一丝丝奇妙的气息流转于手腕、脚底处。

  下一秒。

  姜尘纵身一跃,竟直接跳到了某间窝棚最顶端,身轻如燕!

  窝棚不过是微微摇晃,便重新稳定下来,就像是一只调皮的燕子,轻盈地落于窝棚顶端。

  然后,

  开始加速!

  踏,踏踏踏!

  一道高大身影,像影视剧中的黑衣刺客一般,飞速踏过众多简陋窝棚的顶部。

  某睡眠较浅的民夫猛然惊醒,听到了屋顶传来声响,但同伴仍旧处于半梦半醒状态,迷糊道:

  “睡吧,声音这么小,八成是只鸟儿落到棚顶了……你怕个鸟?”

  第19章 阿宾的私塾成绩并不理想

  次日,清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宜出行。

  姜尘脚步轻盈,带领着共一千五百名民夫,及粮食与各类军用器械物资,脚踏黄沙,身向楼兰,拔营西去……

  张龙象部青州兵若想戴罪立功,须攻下名为东犁的城池。

  据消息灵通的陈不饿所言:

  这座名为“东犁”的城市,是护卫楼兰国都东面的重镇,位于楼兰国两大河流之一孔雀河的附近,驻有二千兵卒。

  并且。

  那东犁城主-卜灵侯,乃楼兰王阏氏(yanzhi)的兄长,据说曾多次受到鬼神的眷顾,也是楼兰国的四大王侯之一,身负类似于左丞相一般的职阶“左且渠”,可谓死忠分子,一旦进攻楼兰国都,必然发兵勤王!

  征西军想要行灭国之事,东犁是必须扫除的障碍之一。

  沿着孔雀河前进的过程中,民夫所负担的工作不仅仅是运输,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任务――驱散闲杂人等!

  禁止任何楼兰人靠近!

  身处敌境,无论靠近青州兵的楼兰人究竟是蠢,还是坏,一旦不听警告,执意靠近,下场只有一个!

  “你瞅啥?”

  “给爷死!”

  战争,从来如此。

  所以,

  姜尘等人也获得了约五十把老旧兵器。

  其中,就包括一把崭新的三十炼钢刀,还有一面质地优异的镶铁柳木盾,显然是得到了青州兵们的特意关照。

  行军第二天,姜尘在一些河流村庄附近,发现了少许蟋蟀的踪迹,但几乎都是春夏出生的新虫,毫无药用价值。

  偶尔有想来看热闹的楼兰百姓,姜尘便会立即举起长刀,面露凶相,大声呵斥赶走了他们。

  小伍赞叹道:

  “头儿虽然看着很凶,但实际上,是救了他们一命,若是青州兵们见到了这些蠢货,恐怕就不是举刀,而是屠刀喽。”

  姜尘笑而不语。

  救人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也是【汉之游侠】的缘故。

  经过多次试验,“弃刀持盾”的行为,姑且也算是一种仪式,可最大限度地激发命格“据守”的力量。

  按照《小荒芜经》的说法,这是一种……扮演?

  而当他救下楼兰人的性命时,代表着【汉之游侠】的白色宝石,便微微泛起一丝白光,姜尘尝试激发了一次命格,惊喜发现:

  零卡零糖零消耗!

  每救下一条人命,就能积攒约一分钟气血零消耗的免费使用时长!

  每隔几个时辰,便会有楼兰百姓出现在道路两侧,在其他民夫看来,这是麻烦,但对于姜尘来说,那就是白捡的好处。

  不过。

  其中也有例外。

  某位慈眉善目的楼兰老妇,一不小心进入戒备范围后,姜尘大声呵斥,将其驱赶,却未曾获得相应的免费时长。

  这让他起了疑心,立即命人将这老妇抓住,但还没来得及盘问,她便当场服毒自尽。

  事后。

  小伍主动申请搜身,从她的身上,找到了一卷名为《大乘录》的古怪经书。

  姜尘向校尉通报并上交《大乘录》后,得了五点小功,可谓意外之喜。

  发放功赏的粮台官则严厉警告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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