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从寇仲开始崛起诸天! 第54章
“若前辈放心的话,此事便由我做个中间人。”
“好!”
鲁妙子点了点头。
他对寇仲还是很相信的,至于能不能解决他跟他女儿之间多年的心结,那就算死马当活马医了。
片刻后。
在鲁妙子的陪同下,寇仲来到了藏宝阁。
遍地兵甲,琳琅满目,这些全都是鲁妙子这些年的珍藏,很多甚至都是一星级的宝物,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全都摆满了。
“这些全归你小子了。”
鲁妙子大手一挥,神色古井无波。
活了这么多年,什么神兵利器对他而言,无非是水中月、镜中花、过眼云烟。
“那我就不客气了!”
当着鲁妙子的面,寇仲心神一动,手中储物戒指瞬间大放光华。
整个藏宝阁直接变得空荡荡,就连兵器架子都没给落下。
“这是....”
看到这一幕,鲁妙子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那么多神兵利器去哪了?
“呵呵!”
“前辈,落伍了吧。”
“看见我这枚戒指了吗?储物戒指,内蕴空间,能存死物。”
寇仲颇有恶趣味的在鲁妙子眼前炫了炫储物戒。
顿时。
鲁妙子眼睛立马放光,直勾勾的盯着储物戒。
作为天下第一巧匠的他对于这类新奇物件,总是充满了兴趣.
第六十三章:血脉进化药剂,蛟马、龙马、天马!
竟陵郡,飞马牧场。
北部大洪山与南部京山之间,河流冲刷出了一条狭长的平坦地带,这里河流众多,土地肥沃,常年生长着青翠植物,形成了一片天然的草场,延绵数万顷,一望无际。
昔年,刘裕代晋,改国号为宋,武将商雄为躲避战乱,率手下和族人到此,建立了飞马牧场。
此后,经营数百年,渐渐有了名声,传之天下。
“哒哒哒!哒哒哒!”
温暖的秋日阳光下。
那一碧万顷的草原宛如绿绸绒毯,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相连。
庞大的马群在草原上欢快的奔腾着,长长的尾巴和鬃毛高高扬起,时而冲锋,时而止步吃草。
远处的马厩中,鲁妙子正鬼鬼祟祟的偷看着一名黄衫女子,乌黑漂亮的秀发像两道小瀑布般倾泻在她刀削似的香肩处,绝美脸庞上带着一丝孤傲,外露着的古铜色肌肤彰显着青春气息,活力满满。
黄衫女子抱着一捆青草,在马厩中蹦蹦跳跳,时而轻颦浅笑,似高崖上下望人寰的出云之岫。
“赤毛、青霞、乌梅、白露,看我给你们带来什么好吃的。”
“最新鲜的苜蓿!”
“来,吃吧,乖!”
看着近处的商秀珣,鲁妙子老怀欣慰。
寇仲则端坐在房顶,注视这对父女,嘴角抽搐了下。
“你这匹追风啊,来了三天还不习惯,让我给你洗个澡,带你出去泡泡,习惯一下被人骑的滋味。”
“咴儿!咴儿!”
陡然间。
马鸣声响彻整个马厩。
正在商秀珣手中抚摸着的追风一阵躁动,挣脱了缰绳,意图跑出去。
“啊?!”
商秀珣见后,面色焦急,一把拉住缰绳,踩上了马镫,上了马背,想要驯服追风。
然而,追风劲道十足,上下蹦跳,让商秀珣精疲力尽。
千钧一发之际,鲁妙子看不下去了,一道罡气弹出,打在追风穴位上。
“吁”
这匹马才勉强平复下来。
此时,商秀珣也发现了鲁妙子的身影,眼中浮现怒火,质问道:“你又来做什么?”
“我拿坛六果浆给你!”
鲁妙子露出和蔼的表情,手里还抱着一坛果酒。
“我不要,你拿走!”
“不要这样嘛,野马还没驯服,小心点。”
“你不用需要这么好心,我不需要人家关心。”
商秀珣言辞犀利,一点好脸色都没给鲁妙子。
“爹真的关心你。”
鲁妙子关切道。
听到这话,商秀珣一下子忍不住了,从他手中抢走那坛酒,重重的砸在地上。
“哐当!”
酒坛碎做数十块,浓郁的果酒香味弥漫在马厩中,商秀珣怒指鲁妙子:“我没有爹,我爹已经死了,你快走!你走哇!走!”
“我不想再看见你,你不要再来飞马牧场了。”
说着,商秀珣心态崩了,一把上前推向鲁妙子。
“唉!!”
鲁妙子无奈之下,只能垂头丧气的离开了马厩,身形显得格外落魄。
在他走后,商秀珣解开了那匹‘追风’的缰绳,骑着它来到牧场上。
然而,野马野性未驯,力道强劲,不断地挣扎跳跃,商秀珣一时不察之下,整个人被野马甩翻在地,一只脚搭在马镫上,被拖着走,连连发出惊恐之声。
“啊!啊!”
此时的牧场上,仆人早就带马群出去了,根本没人顾及到商秀珣的狼狈。
“咻!”
就在这时,一道刀罡落下,瞬间斩断了马镫。
寇仲上前抱住了将要摔倒的商秀珣,有些头疼的说道:“老的傻,少的犟〃~。”
“你们真是一对父女。”
“要是被野马一顿踩踏,就算你是一流高手也得受重伤。”
“你是谁?”
商秀珣从寇仲的怀抱中挣扎起身,审视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锦衣少年。
“自我介绍下,少帅军寇仲,你也可以叫我少帅。”
“今日前来,一为购买战马之事,二也是有位矫情的老家伙想念自己女儿,让我陪着过来。”
迎着商秀珣那警惕的眼神,寇仲坦然说道。
眼下,羽林卫需要扩充十万大军,仅尉迟恭率领的玉林轻骑就需要一万人,一人双马,那也是两万匹战马。
但军中现有的战马仅仅是从李秀宁手中敲诈来的一千五百匹突厥马,连零头都不够。
为此,寇仲亲自出面就是想要看看飞马牧场究竟有多少马,能够跟得上少帅军的扩军脚步。
亲眼一见,飞马牧场之庞大让寇仲有些惊讶,甚至还在野外放养了不少马匹,形成了独特的野马种群,再通过驯服合流,提升飞马牧场战马的品质。
“多谢少帅相救!”
商秀珣听到寇仲表明身份,眼中的警惕之色这才削减了许多,行了一礼。
虽是武将后代出身,但她同样也是一个大家闺秀,待人接物不缺应有的礼数。
“小事一桩。”
摆了摆手,寇仲目光落在了那匹桀骜不驯的野马身上,身长八尺,头细颈高,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这绝对是一匹绝世宝马。
任何武将对于优秀战马的渴望丝毫不逊色于对绝世美人的觊觎,寇仲也不例外。
不得不说,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匹通体黑色的野马。
当即,走到追风面前,双眼直视马眼,浑身释放出庞大威压,冷冷道:“臣服或死亡!”
“啪嗒!”
黑色野马感知到了寇仲身上那股前所未有的危险,不由得前肢跪下,表示臣服。
看到这一幕,商秀珣美眸圆睁,驯服野马,这么简单的吗?这匹追风可是飞马牧场有史以来寻找到的最优秀的野马,能够充当顶级战马,这样就被人驯服了,简直不可思议!
“你真懂事!”
寇仲抹了抹黑色大马头,满意的说道。
“咴儿!咴儿!”
追风同样发出愉快之声,它为自己选择的主人赶到很自豪。
“来!来!来!”
“给你吃个好东西。”
说着,寇仲手中出现了一管银色药剂。
这是之前开罐得到的血脉进化药剂,他一直没用在少帅军中。
主要还是因为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否拥有上古神魔的血脉,等下随便进化,开发出什么蝙蝠、野猪之类的血脉,那可就真的贻笑大方了。
不过,用在马身上,倒是不用担心什么,总不能马变羊吧。
随即,寇仲将药剂打开,倒在追风嘴里,追风那对卡姿兰大眼睛立马放出精光,‘咕噜’几下就把药剂全部吞进肚中了。
没等商秀珣询问,追风发出痛苦的哀嚎声:“咴儿!咴儿!”
马身喷洒出鲜血,染红了草地,很快,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身形迅速拔升至八尺五寸,长颈有翼,旁有垂毛,身披龙鳞,口旁有须髯,颔下有珠,宛如神话中的异兽一般。
“它...它...它...”
指着面前大变的追风,商秀珣俏脸失色,有些说不出话来。
“有点意思了。”
仔细打量了一下追风,寇仲感觉到它的气息能够媲美宗师。
准确来说,现在的追风已经不是马了,而是异兽龙马,看样子它的血脉在逐渐向龙种进化,假以时日未尝不能化作真龙,腾于九天,翻江倒海。
“商场主。”
“不知你们马厩中那几匹战马是否出售?”
“如若出售的话,可否带到这里来,让我做个实验。”
这时,寇仲看向商秀珣,眼中不断闪烁着异彩,血脉进化药剂,他还有九管。
“好!”
回过神来的商秀珣似乎也知道他给追风喂得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