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在大唐搞事情 第134章
“湘妃雨后来池看,碧玉盘中弄水晶。”
“二楼雅青居,长孙冲。”
郑楚儿捂着小嘴,故作惊讶道:
“哎呀,没想到长孙家的嫡子,居然如此文采,这又是脸腻,又是湘妃的,这哪里是在写莲花,这分明是在表达对我家洛苡的爱慕之情啊。”
姜洛苡闻言故作嗔怪的看了郑楚儿一眼。
蝶衣此时放下糕点,走到郑楚儿身边扫了两眼,便对郑楚儿说道:
“郑姐姐,这诗确实不错,但应该不是长孙家公子所作,应是他找人代笔的。”
郑楚儿闻言没好气的看了蝶衣一眼道:
“老娘在这平康坊这么多年,早就把这些长安城的纨绔子弟摸透了。老娘早就知道这是长孙冲请清河崔氏的崔三郎代写的,不过那又如何,老娘只要钱,才不管他是不是代笔呢,况且,他琴棋书画又赢不了洛苡,咱们还有什么可怕的。”
姜洛苡听到两人的话,叹了口气,接着便把手里看完的诗文投到了炭盆里,然后拿起手里的那篇诗文晃了晃道:
“最后一篇了。”
说着她的目光便落到了最后这篇诗文上,然后整个人便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整个人都呆住了。
郑楚儿和蝶衣正等着听下文呢,等了半天也不见姜洛苡有什么动静,转头见姜洛苡目光呆滞,双手颤抖的看着那最后一篇诗文,不由好奇的伸长脖子,朝那篇诗文看去。
接着郑楚儿的双眼猛的瞪大,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模样。
蝶衣相比两人文化造诣稍微差一点,只是觉得诗文上的字写的颇为好看,只是愣了半晌便柔声念了起来。
“《爱莲说》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二楼雅青居,秦明。”
“秦明?郑姐姐这个秦明是谁?你有听说过吗?”
第204章 居然是个俊美少年郎
酉时末,平康坊,百花阁,雅青居
秦明等一众人签好了赌约之后,也没有回程处默定的雅间,而是随意找了一张桌子,静静的等着百花阁公布今晚的魁首。
随着时间流逝,除了秦明一直老神在在的喝着小酒,雅间内的其余众人,渐渐都紧张了起来。
程处默眼神在屋里众人的面上扫过,他拉了拉秦明的袖子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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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儿,你真的有把握?”
秦明闻言只是微微一笑,端起酒杯道:
“程兄,不必紧张,来,咱们接着喝。”
程处默见状,只得端起酒杯和秦明碰了一下。
主位上的长孙冲见程处默一脸颓废的样子,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道:
“程兄,你我相交多年,不要说兄弟我不给你机会,只要你现在当众敬我一杯酒,那你我的赌约便就此作罢如何?”
程处默狠狠的拍了一下桌案,伸手指着长孙冲怒道:
“长孙冲,你做梦?就凭你还不配小爷敬酒,简直是痴心妄想。”
熊二闻言也跟着附和道:
“对,你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程处默闻言拍了熊二脑袋一下道:
“你这笨蛋,不会说话,就别说,没人拿你当哑巴。”
熊二双手捂着脑袋委屈道:
“大兄,咱们是一头的,这时候你咋还搞内讧呢。”
长孙冲听到两人的话,脸色瞬间难看下来,他没想到程处默兄弟两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崔三郎看出了长孙冲的不悦,于是举起酒杯朝长孙冲说道:
“长孙公子,既然别人不领情,您又何必多此一举呢?要我说,您就是太心善了,也难怪有些人总是爱找您麻烦。”
一旁的一众学子闻言也是纷纷附和,很快满屋子都被那些学子的奉承声填满了。
长孙冲心情瞬间好了许多,接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白得三千贯钱,心情就更好了,于是连连朝屋内的学子还有高履行举杯。
正在众人觥筹交错之际,二楼廊道里再次传来了铜锣声。
铛...铛...铛
“今日魁首出来了,稍后阁里会把今日的诗文挂到三楼廊道上,有兴趣的可以出来品鉴一二。”
雅青居里的众人闻言纷纷起身,正在这时,身穿红色罗裙,头戴朱钗的郑楚儿带着几个侍女推门走了进来。
长孙冲一见来人只觉得心跳都快了几分,他当先走到郑楚儿身边笑容满面的说道:
“郑娘子,可是来邀请文比魁首去熙凤院的?”
郑楚儿神色古怪的看了长孙冲一眼。
她有些搞不明白长孙冲是怎么想的,既然已经找了人代写诗文,为何不选最好的诗文落自己的名字。
平白错失了与洛苡见面的机会。
但很快她便换上了职业的微笑,朝长孙冲行了一礼说道:
“这是自然,奴家便是来请...”
不等郑楚儿说完,长孙冲便哈哈一笑,上前一把抓住郑楚儿的手臂,道:
“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带本公子去见舞仙子!”
程处默闻言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他拍了拍秦明的肩膀道:
“秦兄弟,你别太往心里去,在大兄心里,你才是当之无愧的魁首,来喝酒。”
熊二闻言也跟着举起酒杯道:
“对,喝酒。”
秦明看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和两人碰了一下。
而大厅中央的郑楚儿被长孙冲这一手,弄得愣怔了一下,有些错愕的看着长孙冲。
长孙冲见郑楚儿呆立不动,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其余众人见此场景,也有些疑惑。
在场大概也只有秦明猜到了事情的原由,他静静的端坐在桌旁,不紧不慢的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眼含笑意的看着场中的长孙冲一行人。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后,长孙冲犹豫了一下,一字一顿的问道:
“郑娘子,这是何意?难道魁首不是在下吗?”
郑楚儿回过神来,有些歉意的看了长孙冲一眼道:
“抱歉了长孙公子,今晚的魁首是雅青居的秦明秦公子,奴家过来是为了请秦公子移步熙凤院的,只是不知在场哪位是秦明秦公子?”
郑楚儿的话音刚落,众人纷纷转头望向了,雅青居角落里坐着的秦明三人。
程处默耳朵比较灵,他在郑楚儿说完后,就一脸兴奋的拍了一下秦明的肩膀道:
“明哥儿,你看,大兄刚刚就说你是今晚的魁首,果然不出大兄所料,哈哈哈。”
秦明闻言笑着挥了挥手上的赌约道:
“嗯,此事小弟还要多谢程兄,不然小弟哪里有机会挣到这两千贯钱。”
熊二闻言眼前一亮,指这自己的鼻尖道:
“明哥儿,还有我的功劳呢。”
秦明闻言笑着把手里的赌约塞到程处亮手里道:
“这钱就劳烦兄弟你帮我讨要了,只要能要回来,兄弟分你一半。”
熊二闻言心下大喜,一把抓过秦明手里的赌约说道:
“明哥儿,放心,此事交给俺,俺一定办的漂漂亮亮的。”
几人说话间,郑楚儿已经走到了秦明身前,她刚刚就一直在打量秦明。
原本她和洛苡看了那篇诗文,全都以为能写出这种能够流传千古的文章,而且书法又自称一家的人,最少也是个中年人,甚至他们有想过对方是个年迈的老者。
但她万万没想到,作出《爱莲说》的人居然是面前这个俊美少年郎。
郑楚儿看着眼前的俊美少年郎,眼底闪过一丝波动,她微微躬身朝秦明行了一礼道:
“奴家,郑楚儿见过秦公子,恭喜秦公子夺得今晚的魁首。”
秦明敢忙拱手回了一礼道:
“见过郑娘子。”
郑楚儿起身朝秦明微微一笑道:
“不知秦公子,现在是否方便随奴家去往熙凤院?”
第205章 丢人丢大了
雅青居大堂内,此时长孙冲的脸色早已是青一块红一块,羞愤、不甘、嫉妒、还有不可置信,等等情绪一起涌上了心头。
他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修剪整齐的指甲,不知不觉间已经陷进了肉里,但他就像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
长孙冲身边的清河才子崔三郎,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呆愣了半晌,他手指颤抖的指着郑楚儿,怒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你们有意偏袒,他的诗文,怎么可能胜过我,一定是这小子提前买通了你们百花阁。”
长孙冲闻言愣怔了一下,接着眼神里闪过一抹凶戾,过了好一会儿他恢复了一丝淡定,朝郑楚儿说道:
“郑娘子,贵阁今晚的文比,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是舞仙子并没有看到本公子做的诗文?这才选了那个小子?”
程处默闻言双眼一瞪,伸手指着长孙冲道:
“长孙冲你什么意思?要是输不起,可以直说,何必出言威胁郑娘子这一介女流?”
长孙冲闻言哼了一声道:
“我只是就事论事,就凭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难道会比我们这么多饱读诗书的人强吗?”
郑楚儿原来以为这个秦明既然是和长孙冲一个雅间,要么就是长孙冲请的代笔,要么就是长孙冲的朋友。
这会儿听他们说话,这才知道秦明和长孙冲并不是一伙的,而且看这情形,双方好像还有些不对付。
她也就是个普通的掌柜而已,这种长安城两大勋贵子弟吵架,哪里是她好出言劝阻的,只能站在这两拨人中间,默默的看着。
秦明见此情形,拉住了想上前理论的熊大熊二,朝郑楚儿说道:
“郑娘子,我刚刚听路过的小厮说,魁首的诗文会被挂到三楼的廊道上,不知可有此事?”
郑楚儿闻言眼前一亮,躬身行礼道:
“回公子的话,确有此事,想来这会儿功夫,楼里的娘子们已经把您的大作,抄录好挂到栏杆上了。”
秦明闻言微微颔首,然后朝长孙冲一行人道:
“长孙公子,崔公子,既然在下的诗文已经挂到栏杆上了,你们大可以去廊道看看在下的诗文,是否当得今晚的魁首。”
“看完后如若不服,大可以找长安城的大儒点评咱们各自的诗文,只要有大儒认为你写的莲花诗比在下的好,便算在下输了如何?”
长孙冲闻言心里咯噔了一下,这小子如此张狂,难道说...
想到这里,长孙冲和其余众人纷纷朝廊道走去,秦明和程处默等人也跟着出了雅青居。
众人刚到廊道,就见此时百花阁里的廊道里站满了人,还不止廊道,朝下望去,百花阁一楼大厅里,也是人头攒动。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好句,真是好句,这明着是写自己喜欢莲花的圣洁,又暗指了,自己的对舞仙子的喜欢,更妙的是写出了舞仙子虽然身处青楼,却如莲花一样冰清玉洁。哎,我怎么就没想到要这样写呢?”
“还有这句,这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更加精妙绝伦,不仅衬托出了莲花的圣洁,更是隐隐表达出对舞仙子的仰慕之情,绝非是因为仙子的美色,真...真是神来之笔啊。”
“还有这句,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这句同予者何人,真是妙,这简直就是在帮舞仙子拉人气啊,了不起了不起。只不过这句陶后鲜有闻,这里的陶是指的什么啊?没听过这个典故啊?”
“哎呀,你管他是什么典故呢,我跟你说,这篇《爱莲说》写的如此应景,又文采斐然,定能流传千古,今天咱们也算有幸,都为此做了见证,实乃人生幸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