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东市和西市分居皇城东南和西北方向。
东市周围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宅弟,经营上等奢侈品为主,以满足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要。而西市经营的商品,多是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又被称为“金市”,吸引的人群从平民百姓到官宦贵族都有,还有很多是来自波斯、大食等西域的“胡商”及高丽、百济、新罗、倭国、天竺等各地的商人。
这些异域商人带来香料、人参、药物、毛毯等胡货,再从长安买回珠宝、丝织品和瓷器等。他们多侨居于西市或西市附近一些坊里。西市中有许多胡人开设的店铺,如珠宝店、货栈、酒肆等,特别是胡人开设的胡姬酒肆,里面经常有来自西域的年轻女子表演歌舞,异域风情的胡姬和舞蹈吸引许多的轻狂少年们前往。
李府位于皇城边上的兴道坊,离东、西市并不远,以前李家兄妹常去距离稍近的东市玩乐,西市从未去过。据听去过西市的家仆讲,西市比东市热闹多了,那里有许多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有趣物品。
对少年人来讲,喜欢热闹是他们的天性,未见过的新鲜事物,最能吸引他们眼球,特别是像李栎这么点大的小女孩。
在李栎的一再要求下,李业诩答应带着家里这二个弟妹去西市逛逛。
趁这天李业嗣不用去弘文馆上学,李业诩在晨练结束后,带着李业嗣、李栎,还有两位忠仆,李成和李万,一道往西市去。云儿这丫头也要求跟着去,李业诩想着可以让她照顾李栎,也就答应了。
李业嗣一身青色胡服,跟在一身素白劲装的李业诩后面东瞧西看,不时地讲起皇城及边上街道、建筑、府舍的情况。兄弟俩都喜欢穿着紧身、窄袖的胡服,而不喜穿宽袖的袍衫,因都是习武的缘故,胡服更适合骑射练习,也觉得方便。
李业诩这也是第一次好好观察长安城的面貌,上次上巳节出城是坐马车去,没能好好看看,这次是走路出门,可以边走边看。
不愧是当今天下第一大都市,初唐的长安已是异常繁盛,街上人流如织,男女老幼衣着鲜艳,有乘着马车、牛车的,更多的是如李业诩他们般步行。
还有许多着奇装异服的各种肤色胡人。
街上各种建筑规划整齐,唐时坊和市分开布局,除部分达官贵人外,大部分的房居门朝坊内开,虽然一些居民出行不太方便,但也使街道看上去非常清爽干净。
街道异常宽阔,除了被后人惊叹一百五十米左右宽的朱雀大街外,西市四周的街道也有一百多米宽的,街道两边种着整齐的树木,路边有青石板遮盖的排水沟。街道没有后世店铺林立、杂乱无章的情景,显得特别空旷,在街道上可以打马飞奔。
古人在城市建设方面做的还是挺有前瞻性的,百多米宽的街道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是够超前的,或许可以说现代的城市建设理念并不比前人高明和长远。
西市里更是人流如潮,物品琳琅满目。
好奇的李栎一个人蹦蹦跳跳跑在前面,一会跑到香料摊前乱嗅,一会呆站在一个铺前看人家制作小糖人。小女孩对一切感觉都是那么新鲜,就连李业嗣和云儿的嘴也张得老大。不过云儿关注的是各种新奇玩物和饰件,而李业嗣,还有李成和李万看的是各种肤色的人种,那些穿着古怪的衣物、着各式各样的装饰、操着半生的汉话在那吆喝的胡人。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李业诩暗暗好笑。
不过西市的繁华还是有些出乎意外。唐初时候刚刚经历连年征战,人口大幅减少,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下,交通并不便捷,理应百废待兴。现在看到的景象却是商业如此繁荣,物品也是异常丰富,异族人士随处可见。唐初贞观时期整个社会和经济恢复发展的挺不错的。
恍恍然,面对繁华的西市,竟然有种在现代社会的感觉。李业诩记得,自己后世的家乡,江南的一个小城,也是一个异常繁华富足的地方,外国人也如眼前般常见。如果不是眼前的人都身着古装,所居之地是古城长安,看眼前涌动的各色人流李业诩以为回到了家乡的小商品市场。
“大哥,”李栎拉着李业诩的衣袖,指着一个店铺说,“我要吃糖。”李业诩一看,原来是后世的麦芽糖,记得自己小时也很喜欢吃这东西,粘着牙齿,特别有嚼劲。当下每人买了一块,才一文钱一块,云儿推说不喜欢吃,被李栎抢了去。
逛了好一会,李栎大喊着累了,云儿看着也有些吃不消走了。李成和李万手中已经多了许多物件,都是李栎和云儿看中的,有小玩物、小挂件、小饰物,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李业诩倒不觉得的累,也买到了一些他想要的东西,他最想要找的东西还没找到。
在特战队多年下来,李业诩在制作一些小的武器和工具方面已经是行家,他只是怕这个年代一些材料没有,也担心这时的冶炼水平低下。
几圈逛下来,李业诩从市上售卖的刀剑来看,这个时代的冶炼水平已经挺高了,铁和钢的成色都已不差,制作的刀和剑等兵器淬炼水平都是非常不错的。
在一个店铺里,李业诩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那是一个卖水晶的店铺,柜台上摆着各种样式的水晶。
店老板的装束像是一位阿拉伯人,却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汉话,看到李业诩等人气度不凡,知道是贵家公子,亲自来迎接招待。
货架上满目的水晶,各种颜色的都有,只是没有看到透明的。
“这位公子,您随便看,这些都是上等货色的水晶,您不满意的话,仓库里还有,”店老板看多了顾客的眼神,知道沉默着的李业诩对面前的货不太满意,有些着急地问道,“我们店是整个长安最大的卖水晶的店,其他店里有的,我们这里都有,其他店里没的,我们也有!”
“那有没有透明的水晶?”李业诩瞄了一眼店老板问道。
“有,只是透明的价格更高些,也不太好看,没什么人买,也就没摆放在外头,”店老板指示伙计去拿东西,“公子你真是识货的人,透明的水晶质地是最好的!”
几名伙计捧了几个透明的水晶出来,李业诩仔细看了看,都是略有颜色的。
“还有比这更透明的吗?”李业诩略带遗憾地问道。
“有!有那种没有一丝杂质的,但公子您要定货,十天半月以后才到,那价格更高的,”店老板像是看到财神一样的目光看着李业诩,“其他店也是如此,公子您好的话,您只要留个地址,小店定为您送上门去,只是要付定金…”
一问之下,这东西价格竟然贵的离奇,一个拳头大的水晶球竟然要价五百文,更透明的水晶价格更高,差不多要一贯。
李业诩来唐后虽然没自己买过东西,但一贯钱的价值还是知道的,记得史书上写着,贞观四年时斗米不过三四文钱,这一贯钱是个不小的数目。
但这东西也必须得买,这个时候还没有玻璃,透明水晶就是制作一些东西最好的材料。
幸好李成和李万带的钱够多,李成把一袋铜钱全都叮当着倒在柜面上,换回了几个成色较好的水晶球,并付了定金,要求店老板准备好最透明的水晶,过些日子来取。
在一个店铺里,惊喜地看到有磁石和磁铁样玩物在出售。
透明水晶和磁石,这两样东西正是李业诩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