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哥送过去?”
“好嘞“”好嘞“”好嘞““好嘞”
四名伙计齐声应道,赶忙抬起箱子朝着林诺离去的方向追去。
见支开了四名伙计,店铺里也暂时没人,赵老板惬意的吸溜着泡好的茶水躺在躺椅上,微微闭目,“唔,起风了,这世道怕是要乱了啊,可是这又关我赵某人何事,芸芸众生只道长生好,却不知这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才是真。成仙路,永生门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空罢了。“
…………
待得林诺回到老爹留下的院子里时,林元正在收拾院内的两个大石锁,他想要将两个石锁也扛着上路。
“小元,别收拾那个了,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林诺赶忙上前拦着林元捆绑石锁的行为。
“小诺哥,啥啊?”
林元放下手中的石锁,挠了挠头疑惑的问道。
林诺拍了拍手,示意外面等着的伙计把箱子抬进来。
“这是啥呀?”
林元不解,走上前打开箱子的盖子。
“这是赵老板送你的武器。”
林诺笑着说道,“喜欢吧?”
“哇。”
林元惊喜的叫了出来,一把将斧子从箱子里拎了出来,在院子里舞的虎虎生风,三人抬还有些费劲的巨斧在林元的手里却好似玩具一般顺手。
“喜欢,赵老板可真是个好人。”
出了一身汗,林元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对手中的巨斧爱不释手。
四名伙计早在先前林元舞斧的时候生怕伤到自己就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走吧。东西都收拾好了吧。石锁就别带了。”
“嗯,嗯。”
有了巨斧这新武器,林元也不再折腾石锁了,毕竟这石锁对他来说有点太小儿科了,重量还不及巨斧的一半。
两人出门,锁上了院子的木门,木门发出“吱呀”的声响好似在和两人告别。
剑圣村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两人出门后村子里几乎家家户户的人都出来送别哥俩。
直到走出村子,哥俩的手上却是多了许多东西,李寡妇的包子,田大娘自己家养的鸡,就连平日里最为吝啬抠门的钱扒皮也给哥俩牵来了两只毛驴作为代步,不过这两只驴有些老了就是。
最后再留恋的看了一眼从小待到大的剑圣村,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归来,亦或者再也不会归来。
剑圣村那些可爱的人,物,景将会牢牢的记在哥俩的脑海中,成为他们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
两人背着行李,手牵着老驴,头上还蹲着两只咯咯叫的老母鸡,就这样开启了他们热血而又传奇的征途。
星辰大海,我们来了。
《大逍遥仙》正文 第一卷 一袭白袍三尺剑 第四章 小强
“我有一头老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我手里抱着老母鸡我心里正得意……”
大路上,一行两人一驴一鸡正风尘仆仆的向西而行。
这一行两人正是离开剑圣村二十天又三个时辰的林诺林元两兄弟了。
林诺倒骑着老毛驴,五指放在眼前,用来遮挡热辣的阳光,嘴里哼着自编的小曲。
“小诺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林元走在前边牵着驴,挑着担,问道。这倒不是因为林诺毫无人性压榨童工,乃是林元自愿要求的。身上的负重是他磨砺体魄的手段,宝剑和巨斧都背在他的背上,再加上一些杂乱的行李,如此他还不满意,在自己的腿上手上绑满了石头。
“云水城。”
林诺倒骑在毛驴身上,有气无力的答道,他的体魄比之林元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剑圣村,地处偏远,四面环山,林诺也是第一次出村,毫无经验可言。不过林诺坚信一句在古籍中看到过的至理名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后他们两人两鸡两驴便华丽丽的迷失在了大山的怀抱里,也得亏两人从小便出入魔兽山脉,对野外生存十分有经验,不然只能落得一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两人跋山涉水,在连绵不绝的山脉中整整耗费了十天的时间方才走了出来,那一驴一鸡也早在十天前成了两兄弟的腹中餐,若不是考虑到林诺体质太差要用老驴代步,这只驴儿怕也未能幸免。
两人徐徐而行,大路两边开始出现了星点般的村落,袅袅的炊烟从远处升起,云水城巨大的城池也从远方若隐若现。
“咕噜,咕噜。”
两道奇怪的声音响起,林元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小诺哥,我饿了。”
“那咱就开饭啦。”
林诺翻身下驴,眼神不怀好意的看向懵懂不知的老驴,如今云水城近在眼前,如此这老驴也到了发挥它最后剩余价值的时刻了。
林元见林诺看向老驴的眼神,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这话还是不虚的,想起不久前的驴肉大餐林元只觉得腹中饥渴更甚。
林诺示意林元将老驴拉倒路边,然后解开行李包裹从中取出一些瓶瓶罐罐。
瓶瓶罐罐中装满了孜然,椒盐等调料,都是他临走之际从剑圣村的饭馆后厨处给顺手捎来的,唯有美食不可辜负,作为吃货自然是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的。
林元牵着老驴来到路边的林间,寻摸了许久终于找到了一条蜿蜒的小河流。
林诺收拾老母鸡,林元收拾老驴(由于此处场景过于血腥,故而省略一千字)。
林诺将老母鸡扭断脖子却不放血不拔毛,从后门处开个小口将内脏等掏出并在河流中洗净内腔,再在腔内涂上少许香料,随后在岸边挖好黄泥,将黄泥把老母鸡涂满,表面抹均匀成椭球状,然后在地面上玩了个坑将涂好的老母鸡买了进去,把坑填平,鸡离地面大概十厘米左右,继而在坑上面生了一堆柴火。
半柱香后,,林元也已将老驴大卸八块,并且在河边将食材洗净,将串好的驴肉串架在火堆上烧烤,不多时,浓郁的肉香在小河边飘荡而起,林诺将瓶瓶罐罐打开,不时的往上撒点调料,动作倒是颇为老练。
就在烤肉味愈渐浓郁,林诺随手翻动木棍,使的驴肉受热均匀,一声惊叫从不远处的林间传了出来。
“我可怜的小强啊,你不能死啊!我跟你相依为命,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年,一直把你当亲生骨肉一样教你养你,想不到今天黑发人送白发驴啊!小强!”
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在两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只见一道人影瞬间从林中穿了出来,抢在两人身前,对着柴火上的烤肉一顿干嚎,其间还夹杂着几声叽里咕噜的莫名声响。
只见来人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身着一身华丽服侍,不过衣服上满是泥土显得脏兮兮的,头上梳着两条羊角辫,倒也显得娇俏,长长的睫毛,瓷娃娃般的脸庞,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上布满了水雾,似是显得十分伤心。
“你,你谁啊?”
林诺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并不认识小萝莉口中的小强,而且看这小萝莉身上的服饰显然非富即贵,可是身上却脏兮兮的,难道是被人追杀的富家子弟?但从这第一印象,林诺已经脑补出了一场十分悲催的苦情大剧。
“大胆狂徒,你烤了本姑娘相依为命的小强,竟然还敢问本姑娘是谁?”
小萝莉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林诺破口大骂道。颇有一副你是我的杀父仇人的架势,要不是期间有那莫名其妙的咕咕声的话。
“你说这驴是你的小强?”
林诺三脸懵逼,这都是哪跟哪啊?“这明明是我自己的驴,什么时候成你的小强了?”
“本姑娘说是就是,你烤了本姑娘的小强你还不承认,现在本姑娘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小萝莉不断的咽着口水,气势十足的说道。
林诺此时哪还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抢食抢到小爷头上来了啊?看这小萝莉身上的穿戴应该值不老少钱吧,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既如此可就别怪小爷心狠手辣了。
林诺嘿嘿怪笑着,用眼神示意林元和他一起动手,先抓住这小家伙再说。
林元微微点头,示意收到指令。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小萝莉包围而去,小萝莉却恍若未觉,一双大眼睛只是滴溜溜的盯着柴火上的烤肉。
“动手。”
两人对视一眼,一起朝着小萝莉扑去。
“呼”
只听原地吹起一股微风,小萝莉脚上的靴子亮起一道微光,其身影已经消失在原地,徒留下一道残影,两人扑了个空摔了个狗吃屎。
林元倒还好,倒是把林诺摔了个够呛。
“快平身,本姑娘虽然恼怒你们烤了小强,但你们也用不着给本姑娘行如此大礼吧,本姑娘原谅你们了。”
小萝莉闪在一边,掩嘴吃吃娇笑……
《大逍遥仙》正文 第一卷 一袭白袍三尺剑 第五章 小萝莉
“他奶奶的,没想到被一个小萝莉给欺负了。”
林诺恨得咬牙切齿,慢慢爬起身来却是立马换上了一副慈祥的笑容,如同变脸般的换脸速度看的林元一愣一愣的。
“既然你说我们烤了你的小强,此事木已成舟,想要后悔也已无济于事,这样你想要什么,只要我们有,我们肯定补偿你行么?”
林诺笑呵呵的说道,活像拿着棒棒糖哄骗小萝莉的怪蜀黍,林元站在一旁一言不发。
“真的?本姑娘要什么补偿都可以么?”
小萝莉瞪大着双眼,咽了口口水,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休想哄骗小孩子,本姑娘才不会上当呢,除非,除非……”
见小萝莉除非了半天也没除非个所以然来,林诺只能无奈的问道“除非什么?”
“除非……”
小萝莉扭扭捏捏,小手拽着衣角,脸颊微红,一副小女儿姿态,要多娇羞有多娇羞,跟刚才蛮横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除非,把小强安葬在本姑娘的五脏庙内,本姑娘就不和你们一般计较了。”
“可以,可以,自然可以。”
不就蹭个饭么,至于么。林诺暗暗腹贬,浑然忘了先前自己对于抢食者的强势宣言,毕竟此时形势不由人,打又打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他还是懂得。
“算你们识相。”
小萝莉傲娇的哼了一声,只一眨眼,便扑倒了柴火边上,伸手拿起架在上面的烤驴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好快的速度,林元看的羡慕不已。
“怎么办?”
林元眨巴着眼睛。
“不知道。”
林诺耸耸肩摊手无奈。
看着小萝莉吃的起劲,两人肚里的馋虫也被勾了上来。
林元块头大,上前拿起最肥的一块驴肉就往嘴里送,这下子可把小萝莉给急坏了,“这是本姑娘的小强,你不许吃。”
真是个霸道的小丫头。
林诺见状急忙上前,从柴火下边的坑里扒拉出先前埋好的叫花鸡,往地上一敲,将表面的泥壳敲开,一股浓郁的香味飘荡开来,瞬间吸引了小萝莉的注意力。
“这是什么?好香啊。”
小萝莉放下吃的油腻腻的烤驴肉,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诺手中的叫花鸡。
“富贵鸡,喏,这给你吃。”
林诺扯下一条肥嫩的鸡腿,递到小萝莉的面前。
“嗯嗯,谢谢。”
小萝莉塞了满嘴的驴肉,含糊不清的说道。
“对了,还没有请教姑娘的芳名呢。”
林诺顺势坐在小萝莉的边上,拿过烤驴肉吃了起来。
“本姑娘可是伽……”
小萝莉话说到一半,硬生生的停了下来,大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叫本姑娘玥儿就好了。”
“哦哦,玥儿姑娘也是要去云水城么?”
林诺试探的问道,这小丫头片子一看就是出身不凡,见识自然也不会少,林诺二人刚从剑圣村出来对这天下一无所知,知道云水城那也是因为偶尔听老爹提起过,此时向这小丫头打听一些消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那是自然。”
小萝莉吞咽下嘴里的吃食,颇为兴奋的说道,”本姑娘可是要成为云水学宫首席弟子的人。“
“云水学宫?”
林诺喃喃自语。
“对啊,看你们的年纪也是来参加这几天云水学宫的招生的吧。”
小萝莉直接用衣袖擦了擦满嘴的油腻,“不过你们注定没机会了,云水学宫可是天下一流的学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额、”“嗝”
小萝莉吃饱了满足的打了个嗝,“不过看在你做菜手艺这么好的份上,就跟着本姑娘混吧,跟着本姑娘保管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到时候你们也可以跟着本姑娘进入云水学宫了。”
“呵呵。”
林诺干笑了一声,“不知云水学宫的招生有何条件?”
“云水学宫招生的条件只有一个,那便是顶级的天赋,无论是你出生贫寒亦或者来自世家豪族,在云水学宫面前都不好使,只有你本身拥有顶级的天赋方能进入云水学宫,所以你们两就别想了。”
小萝莉舒服的躺在一边的树荫下,上下打量了两眼林诺,手中拿着一根细细的树枝挑着牙,大大咧咧的毫无淑女形象。
“如此啊。”
林诺点了点头,对于小萝莉的话他倒不甚在意,不过这云水学宫可以去试上一番,想要仗剑走天涯最基本的剑术得学好不是,若是没有真本事还没有走到天涯呢就被人给打死了,那可就太没面了。
林诺将地上的残食收拾了一下,到小河边洗了洗手,和林元一起坐到了小萝莉躺着的树荫下,想要再打探一些云水学宫的事情,小萝莉的兴致倒是不高,吃饱穿暖有点夏乏了,微闭着眼眸昏昏欲睡。
“要不要趁机拿下她?”
林元拽了拽林诺的衣角,用眼神示意。
“莫急。”
林诺打了个手势,这丫头片子古灵精怪的很,要说她身上没有什么护身的法宝就敢在两人面前闭眼,说什么林诺也是不会相信的。
见到林诺反对,林元有些气馁,没想到刚出剑圣村,行侠仗义的英雄梦还没实现呢就先被一个黄毛丫头给教训了,当真是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啊,就更别说这小女子了。
林诺也跟着小萝莉在树荫下躺了下来,他想好了,接下来就去云水学宫碰碰运气,他身上的钱财不多,急需一个落脚的地方,若是能进了云水学宫边学本事边挣点小钱钱还不是美滋滋。
休息了将近一个时辰,天上开始乌云密布,看样子是要下雨了,这夏天的天气还真和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
小萝莉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发现林诺二人还未离开,疑惑的问道。“咦,你们怎么还在这?你们真准备跟着本姑娘混了?”
“我们也准备去云水学宫,正好和你一路,路上也可以做个伴。”
林诺说道。
“那好吧。既然你们已经做了决定,那以后可都要听本姑娘的了。”
小萝莉趾高气昂的说道,站起身来一马当先朝着云水城的方向走去。
“走吧。”
林诺也不辩解,招呼了林元一声,一行三人向着云水城大踏步前进。
《大逍遥仙》正文 第一卷 一袭白袍三尺剑 第六章 屁股大,好生养
天玄十九洲,唯有旭日帝国是以帝国的形式掌控一洲。
当初旭日大帝以武立国,在乱世中凭借无敌的武力镇压诸敌,统一炎州,建立了无上的皇权。
旭日帝国建国至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风雨飘摇,自从旭日大帝驾崩之后旭日帝国便开始走了下坡路,如今对炎州的掌控亦大不如以往。
虽说如此,但旭日帝国的底蕴亦不可小觑。
云水城便是旭日帝国势力范围中一座十分重要的城池,云水学宫即便在旭日帝国的诸多学宫里排名也是数一数二的,旭日帝国中无数将领,强者大多都是出自于此。
云水城占地极为广阔,冒险者、行商在城内随处可见,偶尔亦可见身材极为高大的异族。
傍晚时分,林诺一行三人终于赶在暴雨来临之前抵达了云水城内。
“哇,这房子好大啊。”
林元走在云水城内的街道上,道路两旁皆是高大的楼房,雕龙刻凤,异常气派。
“是啊。”
初入云水城,林诺也是看花了眼,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满是惊叹。
“切。乡巴佬,这算什么呀。”
小萝莉不屑的憋了憋嘴,默默的跟两人拉开一小段距离,跟这两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在一起可真是太丢人了。
一行三人此时正走在云水城的主街道朝阳大街上,脚底下铺着的竟然是坚硬无比的天钢岩,街道宽有三四十米,足可以容纳四五匹马车并架而过,街道两边是各类的武器阁,食品铺,炼丹阁,药房等等等等,不一繁杂,看的两人眼花缭乱。
“这玄器阁也太大了吧,都快赶得上十个赵老头的店铺了。”
林元边走边赞叹,偶尔驶过一辆豪华的马车,马车上面的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