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就是强奸犯,迟早他会承认。”
“那就等他承认了我们再商量,以免你办案分心。”
“对我来讲他承认强奸比承认杀人还重要,要是他没强奸,夏冰清就是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我讨厌第三者,却要为我讨厌的角色去复仇。于公,我必须执行,这是我的使命;于私,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油盐酱醋茶。因此,从办案开始我就特别在意他强没强奸。他强奸了,夏冰清就是双重受害者,我为她复仇的动力就更充足。他终于解决了我办案的伦理纠结。”
“无论你怎么想,我都支持你。”
“离……离婚你也支持?”
“不支持,因为你离的理由不成立。”说着,他从电脑包掏出三张证明,谢见成、贺绍华和鲍朝柱分别在证明上按了手印,他们都证明四月二十日和五月二十日这两天与慕达夫在酒店打拖拉机。瞥了一眼三枚鲜红的手印,她说那贝贞呢,你怎么解释?他掏出一封洪安格和贝贞的联署来信,他们在信上说贝贞是一位十分爱惜自己名声的作家,如果冉咚咚执意怀疑造成贝贞名誉损失,他们将保留起诉的权利。冉咚咚来气了,说只要几杯酒,你就可以收买他们按手印,别拿这些材料来糊弄我。
“难道你办案取证也是用几杯酒收买的吗?”
“两码事,用你们的行话来比喻,我们的取证是严肃文学,你的取证是通俗文学。”
虽然喝茶在斗嘴,吃饭在斗嘴,回来的路上也在斗嘴,但当他们洗完澡躺在床上时却突然啪啪起来,像暴风骤雨般猛烈,仿佛这是最后的亲热,能做一次赚一次,彼此都在榨取对方。对她而言,这不是单纯的身体愉悦,而是为办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庆祝;对他而言,这不仅是修复关系的契机,也是憋了三个月后的一次身体释放。反正在这件事情上,两人都得到了利息或者说附加值。幸福来得太突然,他本以为会像昨晚前晚以及近期的无数个夜晚那样,熄灯无故事,却没想到她忽然说一个男人长期不碰老婆,你会相信他没有情人吗?简直就是勾引,他本能地碾压过去,碾压了好久他才想起一句台词,但他没说,生怕她把他推下来。他的台词是:“一个女人长期不让老公触碰,难道你不怀疑她有病吗?”
事毕,她问他为什么这次不喊“美”?他想没喊吗?没喊,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好像身体有个自动预警系统,知道眼下喊不得,但他却没法回答。“为什么?”她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穷追不舍。他说可以不回答吗?她说不行。他说讲真话怕你生气,讲假话我有心理负担。她说只要讲真话,什么事我都能原谅。他不停地吞咽口水,仿佛要把那句即将奔涌而出的话咽下去,又仿佛在评估她的承诺是真是假。他不停地吞咽以延缓时间,又害怕这个伎俩被她识破,以至于怀疑自己患上了吞咽强迫症。她说这是一次你重新塑造自己的机会,错过了就错过了。他说如果你连我脑子里想什么都要翻出来看看,那我就一丝不挂了。她说我充满好奇。他犹豫,“说还是不说?”就像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那样挣扎。她静静地期待,连呼吸都变得小心谨慎,连时间都变得漫长。他恨不得立刻睡去,只有睡去才可能摆脱眼前的困境。但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他吓了一跳,说好困啊。她说每当嫌疑人不想回答问题时也经常喊困,这是不合作的信号,我再给你十秒钟。她开始匀速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仿佛听到当的一声,时间到了,他像被催眠似的突然渴望分享。他说我是在看了贝贞的小说《一夜》后才开始喊“美”的,想不到我的生活也模仿艺术。
“我问的是你这次为什么不喊。”她总能紧紧抓住主题。
“以前我喊是因为脑海里会出现别的异性,现在不喊是想让脑海里只出现你。”他以为会感动她,但她的注意力只在前半句。她问:“你的脑海里到底出现过谁?”
“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人物,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他想马马虎虎,却马虎不了她。她问:“是不是出现过贝贞?”他想说没有,但嘴里却回答:“出现过。”
“呵呵,”她似笑非笑,像抓到了关键证据,“原来你早就精神出轨了。”
“问题是我的脑海也曾出现奥黛丽・赫本,还有一些遥不可及的人,即使我想出轨,她们也看不上我,我也够不着她们。比如奥黛丽・赫本,她已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日去世,再怎么想她,她也不可能活过来挑战你。假如每个人都像我这么坦诚,那就会承认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活动,我就不信你的脑海没出现过别的男人?”
“没有。”她本能地回答,但她说谎了。她的脑海当然出现过偶像,就在刚才还不合时宜地闪现洪安格,可她不想让他知道,以免助长他的胡思乱想。他不是傻瓜,研究文学作品即研究人性。
“你虚伪。”他说。
“女人跟男人不同。”她搪塞,但马上转移话题,“你爱我吗?”
“爱。”几乎是唯一答案,他不想纠缠,连话题也顺着她。
“怎么个爱法?”她刨根问底。
“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爱林黛玉,你喝药我先尝苦不苦,若有好玩好吃的第一个想到的是你,你要是生气,我就求爷爷告奶奶地哄你。你说我有外遇我就承认有外遇,你说我骗你我就承认是骗子,你负责命名我负责答应。幸亏你没叫我去死,否则我会像卡夫卡小说《判决》里的格奥尔格,一听到父亲的命令立马跑去跳河。”
“贾宝玉的爱你也信,他不是睡了袭人和好几个丫鬟吗?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他还跟一个名叫秦钟的男人上过床。”她差点惊呼起来。
“那也不能否认他对林黛玉的爱,也许他是通过爱别人来爱林黛玉,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弗洛伦蒂・阿里萨,他所有的私通都是为了爱费尔米娜。”
“变态。我可不想看到你用那样的方式爱我。”
“爱有千奇百怪,但我爱你只有一种,就像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爱露丝,当逃生的浮板只能承载一个人的重量时,我会把生的机会给你。”
“好听,可惜没法检验,你能不能举一个稍微靠谱的例子?”
“就像你爸爱你妈,快七十岁了还手牵手去买菜。”
“一点都不浪漫,也不是爱情。你没看出来吗?你岳父一直嫌弃你岳母,背地里他们不知吵了多少架,我甚至怀疑我爸跟隔壁的阿姨有一腿。现在他手牵手是因为年纪大了,拿我妈来当拐杖。”
他想找一部夫妻爱到白发苍苍的小说来举例,但想了许久都没想起来。全世界那么多文学大师,竟然没人写过这个题材,抑或是我孤陋寡闻。作家们写得最动人的爱情都不是白头到老的爱情,要么是甜蜜的初恋,要么是错过的暗恋,要么是半路杀出去的别恋,要么是黄昏恋,反正没有一成不变的恋,是作家们没发现这一空白还是爱情本来就没法长久?他陷入沉思,脑海急速搜索。忽然,他想起迈克尔・哈内克自编自导的电影《爱》,这让他如获至宝。
“我会像乔治爱安妮那样爱你。”他说。
“怎么个爱法?”她还在重复她的问题。
“年过八旬的丈夫乔治和妻子安妮相依为命,他们不愿意去养老院,不愿意连累远方的女儿,相互照顾。安妮中风后失去生活能力,行走艰难的乔治在艰难地照顾她,帮她洗澡,喂她吃饭。安妮不希望被病痛和自尊心折磨,请求乔治结束她的生命。乔治不愿意,但他的力气越来越小,他怕自己死在她前面,没人能像他照顾她那样照顾她,便用枕头结束了安妮的生命。之后,他用仅剩的一点力气爬到床上,等待死神降临。”
“你做得到吗?”她抽了抽鼻子。
他感觉湿度上升,整个卧室像下起了毛毛雨。他伸手一摸,果然她的眼眶湿了。她被乔治和安妮的爱情感动哭了。他说最动人的爱情就是比你所爱的人多活几小时,哪怕是一个小时。
“你做得到吗?”她嘴里喃喃。
“我想,但得问你同不同意。”他说。
“干吗要问我?”她说。
“因为只有你才能决定我们能不能白头到老。”
她不接话。卧室仿佛睡着了,忽地安静下来。
怎么知道他还爱不爱我?她翻来覆去地想,想得膀子都些微痛。如果他是一名嫌疑人,只要聊上一两个小时,我就大致能判断他是不是作过案,八九不离十。但跟他认识了十五年,共同生活了十一年,彼此说过的话如果印成书都可以装满一个社区的图书馆,熟悉他的程度绝不亚于熟悉自己的手指,为什么却越熟悉越陌生?是我的敏感度下降还是他隐匿得越来越深?抑或爱情本来就比作案复杂,根本无从查考?可当初,他对我的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就像身下的席子,一摸就知道它是席子,甚至不用摸都知道。
他们谈了四年恋爱,第一年尤其甜蜜。自从他们在锦园书吧聊过冉不墨的非虚构作品之后,见面就越来越频繁了,在餐厅,在电影院,在公园,在她家,在他的住所。哪怕只有一小时的空闲,他们也会迫不及待地选择中间地点,或一抱或一吻,便各奔东西,虽然他们像两只台球一碰即分,但每天不这么碰一下他们都像欠觉似的整天打不起精神。每次见面他都提前到达,她不到他不进门。一次,她从后门进入餐馆,隔着落地玻看见他站在前门等。画面实在是太美,他的背部竟长出一束红白蓝相间的野花,细看,原来那束野花捏在他背着的双手里。他伸长脖子,留意从他面前驶过的每一辆车,好像她会从任何一辆车里冷不防地跳出来。他走过来走过去,偶尔把花拿到面前一嗅又飞快地藏到身后。半小时过去了,她坐在里面静静地看,他站在外面耐心地等。她想考验他到底能等多久,没想到他等了一个小时还在走过来走过去,目光始终盯着停车场入口,连个电话也不打,无论等多久他都不会催她。他相信她迟到一定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也许是手头的工作还没干完,也许突然接到任务,也可能是堵车或打不到的士。
那时他舍得把大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哪怕他正在填课题表,论文写作正灵感四射,但只要听到她呼唤便立刻关掉电脑去陪她,好像她是案发现场,他必须第一个赶到。轮到她值夜班,只要第二天没课他就会赶过来。值班室不是恋爱场所,他不能进去,就坐在窗外那张条凳上,像一个刚刚被抓的等着问话的小偷。她接电话、打电话或整理记录时,他像摄像头静静地隔窗看着。她没事的时候他就跟她聊天,黑夜漫长,该聊的都聊了,他便给她讲文学。一年下来,他陪她十几个通宵,竟把一学期的现当代文学课讲完了,还兼谈了世界文学。她逛街,他跟着;她做头,他等着。她说你这么陪我不怕浪费时间吗?他说男人如果爱女人,要么为她花钱,要么为她花时间。此话像一枚钉子牢牢地钉在她的脑海,作为他曾经爱她的证据,至今都未生锈。
另一证据就是他为了适应她而努力改变自己,改变行为,包括试图改变性格。他很有信心,说如果我没达到你的择偶标准,请你千万别把标准降低。说罢,他竖起耳朵,以为她会说他早就达标了,没想到她不发合格证。他在自信心受到打击的同时也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自己,换一种说法就是自恋或自大。虽然他在她面前已经夹起尾巴做人,但他的自大仍会在他松懈时霸气侧漏。比如他们偶尔谈起冉不墨的作品,他的嘴巴一撇,说垃圾。尽管他早就是批评界的一员,却不知道有一种批评叫儿女批评,即只有儿女能说父亲作品的缺点,别人概莫乱语,否则儿女会很生气。也就是说她爸的缺点只允许她讲,轮不到外人插嘴,如果外人非要置喙,对不起,那就请讲优点。因为那句“垃圾”的评价,她几天不跟他说话。他问她原因,她说你自己找。他找了两天,猜了不下五十个答案才终于找到。从此,他不再说冉不墨的半句坏话。一次,她表扬她的前任领导有水平,他没吸取上次教训,嘴一撇,说要是他有水平为什么会把两个积案让给你?他一点业务都不懂,怎么指挥你们?她说有本事你指挥呀。他忽地闭嘴,知道又犯了狂病。凭他的资源,即使不吃不喝奋斗一辈子,也轮不到他指挥。从此,他不再评论任何领导。朋友们聚会,他喜欢纵论天下大事,从外太空论到美国总统,似乎没有一件事一个人令他满意,好像宇宙必须交由他来掌管才有希望。她说又来了,有能耐你移民外太空,别在地球上混。他那个呛,就像吃了太多的芥末,捏鼻子皱眉头,好久都说不出话来。从此,他不再谈论宇宙,虽然这是他一直喜欢的话题。
恋爱四年她一直在戗他,仿佛她是上帝专门派来戗他的。但是他不知道,她戗他不是要反对他的观点,而是要刷存在感或想表现得比他聪明。想不到,接受批评他是认真的,他把她的每一句话都当命令,来单照收,坚决执行。虽然她为他轻易放弃观点和故意压制锋芒感到惋惜,但却从他迁就她的言行中获得巨大的心理满足。她知道要是一个人为你无原则地改变,那不是怕你就是爱你。他不是案犯,没理由怕她。其次,他改变了他的刷牙习惯,认识她以前他是横刷,认识她之后他是竖刷,自从改为竖刷,他的牙齿越刷越舒服。再次,他把酒给戒了,尽管为此他不惜掐黑大腿。他戒酒是因为她讨厌酒气,讨厌他喝醉后站在马路边像站在长安街似的大喊大叫,讨厌他一喝酒就忘记她在等他,忽略她的失眠。
他重新喝酒是在唤雨一岁之后,先是在家里喝,每次只喝一小杯,也不看她的脸色,仿佛可以不用看她的脸色行事了。偶尔他把酒杯递过来,问她要不要喝一口?好像这么一递就把她拉下水了,不但自己可以撕毁承诺,还能获得她的同意。那时,她的心思基本上转移到了唤雨身上,觉得他做家务写论文挺辛苦,喝一小杯也在情理之中,便默许了他的试探。但他的酒杯越变越大,就像小拇指变成无名指,无名指变成中指、食指、大拇指,最后变得和拳头一般大小。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密,从七天一次变五天一次,再从五天一次变三天一次。地点从家里切换到餐馆,人数由单数变复数。三天两头,他就以同事聚会、专家研讨以及请外来朋友为由,喝好了再回家。开始是晚八点回,慢慢地变成晚九点晚十点,甚至晚十二点。身上的酒气由淡变浓,一次比一次浓,一次比一次浓,最终让浓度恢复到了他戒酒前的水平,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了制酒车间。
这味道她认了,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奇怪自己竟然可以对这股味道忽略不计,好像是嗅觉迟钝或是自己突然变得心胸宽广了。那时他们已相处五年多,他爱她,她信任他。信任就像一张通行证,人与人之间一旦产生,对方做什么都可以放行。唤雨刚出生那两年,她的父母暂时搬来同住,家务活他几乎插不上手。他说他不泡妞不赌钱,不搞腐败不竞聘院长,唯一的业余爱好就是跟朋友们打打拖拉机。其实打拖拉机也不是打拖拉机,而是了解社会信息,释放心里积怨,缓解写作焦虑,刺激做学问的激情,除了换换脑筋还相当于心理治疗。听他这么一说,她就觉得他帮家里省了一大笔钱,至少省了一笔心理咨询费,好像打拖拉机不仅包治百病还能帮他学术突破。她没反对,连反对的理由都懒得想。有时他在牌桌待得太久,她就打电话催他怎么还不回家。开始,他一接到电话立马丢下扑克,后来,他说打完这一轮就回去,再后来,他连解释都不解释,说一句“打牌打牌”便把手机挂了,就像说“开会开会”那样可以免于问责。她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他电报似的语言比冗长的甜言蜜语更可靠。她渐渐适应并喜欢上了他简单粗暴的语言,因为她知道这种语言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她也需要粗暴的语言来刺激慢慢麻木的神经,就像有时需要他粗暴的动作。
他的锋芒也在悄悄恢复或死灰复燃。评价朋友,他说:“从猿变成人需要两百五十万年,但你从人变成猿只需要一瓶酒。”结果,他把朋友给得罪了。评论单位领导,他说:“不懂装懂,越装越不懂。”结果,他把领导给得罪了。评论某位诗人,他说:“他再次证明诗歌是需要分行的。”结果,他把这位诗人给得罪了。他评价谁就得罪谁,弄得人人想跟他绝交。但他也有底线,那就是从来不评论家人,这被她理解为“爱”。爱是她的核心利益,只要他还爱她,她就能原谅他的任何缺点,包括恋爱时他为了讨好她故意压制的那些缺点。她不再戗他,既没了戗他的兴趣也没了戗他的资本,任由他的缺点反弹。她以为他能为她自律一辈子,没想到只为她自律了五年,也许不由时间决定,而是因为她生了孩子,他首先在生理上对她失去了兴趣,这与徐山川背叛沈小迎的时间点极其相似。对待妻子,男人是不是都一样?这么一想,她发觉过去也许都误判了。他打拖拉机是不想跟我待在一起,他喝酒是为了寻找刺激或者麻醉自己,他在外面滔滔不绝是为了弥补在家里无话可说。那个曾经跟我无话不说时时刻刻都想待在一起的慕达夫倒下了,另一个不想跟我说话不想跟我待在一起的慕达夫站了起来。她越想越不爽,甚至感到不安。
第二天下午,她跟邵天伟讨论完案件,忽然问他凭你的观察,你觉得慕达夫爱不爱我?邵天伟顿时蒙了,首先考虑的不是回答而是揣摩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是出现了家庭矛盾或是慕达夫犯了错误,抑或她是想跟案件类比?但无论她出于什么目的他都不愿回答,就用一个微笑试图蒙混过关。可她不允许他蒙混,目光直直地充满信任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看得他都不好意思不回答了。他说冉姐你连杀人犯都看得透透的,还看不透姐夫爱不爱你?她说我是远视症患者,越近越看不清。他想我见慕达夫也不过五次,两次在刑侦队组织的家属聚餐会上,三次在她的办公室,彼此客客气气从未深度交流,而她也从不在我们面前谈论他们的感情,这真是一道“哥德巴赫猜想”。
“我没谈过恋爱,看不懂。”他说。
“直觉,凭你的直觉。”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