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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妖的恣意快穿生活 第347章

  桃妖刚刚搬了几百块,算起来也就挣个十来块,比它想象的少太多。

  不过现在有两千多块的善款,应该可以去找律师了。

  它身上没有手机,又跑到大马路上找路人,让路人帮忙上网查一下距离这里最近的律师事务所。

  拿到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后,桃妖坐上去律所的公车。

  到达律师事务所时正好午休结束,前台看到一个小女孩站在门口,打开门好奇道:“小朋友,你有事吗?”

  桃妖走上前说:“你好,姐姐,我想做个律师咨询,请问你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推荐吗?”

  “你想做咨询?”前台也没看不起它是个小孩子,招呼着它进门说:“你先进来请坐吧。”

  桃妖跟着前台进门,在前台旁边的会客桌坐下。

  前台倒了一杯水过来说:“请喝水。”

  桃妖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口水,前台才坐下来说:“小朋友,你是碰到什么困难了吗?”

  “是的。”桃妖点头说,“我的家人不给我上学,也不愿意抚养我,从我会走路开始,就要干全家的家务活,给家里人做饭洗衣服,被父亲继母跟爷爷奶奶当做出气筒,还有他们不愿意给我付上学的学费,我得去找兼职做手工赚钱给自己交学费,之前我爷爷奶奶还想把我卖给一个快四十岁的傻子做媳妇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律师帮忙和家里人断绝关系吗?”

  前台听完桃妖的叙述,满脸同情,说:“这我不太清楚,你等会儿啊,我去找人帮你问问。”

  桃妖说:“谢谢姐姐,我知道你们律师做咨询要收费,为了赚取律师的咨询费,我特别跑去工地搬砖,赚了两千块钱,你能帮我请一个好一点的律师吗?”

  “什么?去工地搬砖?”前台看着眼前的小孩,最多就十一二岁,竟然为了赚取咨询费跑去搬砖,看来她的家人一定很丧心病狂。

  因为同情桃妖,前台跑回自己的电脑面前,在律所的群聊里将朱雨蓝的情况转述给律师们,希望看在这个孩子这么可怜的份上,能有比较厉害的律师挺身而出。

  果然这话一出,有几个不是那么忙的律师好奇地过来前台,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孩子,让见多识广的前台文员那么义愤填膺。

  几位律师看到桃妖的样子有些震惊,因为情况确实不太好,从外表就能看出在家里不受宠,不过人不可貌相,一切还有等深入的交谈才能下结论。

  “你就是要来做咨询的小朋友吗?”

  桃妖点点头说:“是的。”

  几位律师坐到桃妖的对面说:“小朋友,你今年几岁,觉悟挺高的,知道有事情找律师帮忙。”

  桃妖说:“我今年十五岁了。”

  “十五岁?”对面几位律师大跌眼镜,因为完全看不出它的外表像一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

  如果对面的孩子没谎报年龄,要么是身体有毛病,要么就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桃妖说:“你们不信的话,我可以把户口本给你们看。”

  说着它打开背包,把里面的户口本拿出来递给对面的律师。

  几个律师传阅完户口本,这才开始重视桃妖的事情,将户口本还给它,说:“走吧,我们到里面的会客室谈谈,这里是前台,人来人往的不好交流。”

  桃妖马上站起来说:“好的。”

  它跟几位律师走进律所办公区域的会客室。

  关上门之后,几位律师才说:“小朋友再把你的具体情况说说。”

  桃妖花费了点时间,又重新把朱家人如何虐待委托人的事说一遍,然后提出自己的述求:“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能拿出这十几年来,自己养活自己的证据,可以脱离这个家么?并且以后不承担父母的赡养责任。”

  几个律师听完对朱雨蓝的遭遇深表同情,但都摇头叹息说:“非常遗憾,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儿女的责任而免除,这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产生,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儿女必须履行,哪怕被父母遗弃的子女,在成年后遗弃自己的父母找上们都需要履行这项职责,所以即便你能找到对方虐待你的证据,法律最多剥夺你父母的抚养权或者监护权,但这些权利被剥夺之后,在他们年老失去劳动力时,你依旧需要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桃妖郁闷道:“被遗弃子女必须赡养遗弃自己的人,这法律真的合理?确定不是罪恶的保护伞?这样的法律条例是在纵容坏人犯罪吧。”

  几个律师异口同声地叹气,然后有位律师站出来向桃妖解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在大部分情感上,没人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也许跟我们的国情有关系,毕竟流传了几千年的孝道文化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立法的时候自然也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因为眼前的孩子马上年满十六周岁,可以承担民事能力,他们也没有将对方当成小孩子,尽心尽力给桃妖做解释。

  “你说你被遗弃了,你被虐待了,就算有证据,人家一句‘生恩大于天’,把你架在火上烤,你能怎么办?法官在判这类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判决结果,所以这个条例应该是一个法律漏洞。”

  “但这个漏洞,也可以说不是漏洞,因为法律只能做到相对公平,是无法做到绝对公平的,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毕竟不是所有的儿女都是好人。”

  “你看我给你举个例子,万一父母在儿女年幼时已经尽到抚养义务,结果等到他们年老时,儿女白眼狼,不想承担赡养义务,突然以‘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将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官撤销他们的赡养义务,同时想办法找人为自己作证,别管这证据是真是假,万一被他们得逞了,而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这项义务,岂不是便宜了这样的白眼狼?所以当没有这项法律时,坏人依旧能钻空子,并且空子更多。”

  “你要知道坏人们之所以会是坏人,当然因为他们的良心都坏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能找到法律漏洞来为自己谋利,因此不能说这个法律条例是犯罪者的保护伞,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出现过法官判定子女不需要承担赡养法定义务的,但这种例子非常少,并且还是要父母犯了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错误,法官才会判定子女不需要赡养父母。”

  那位律师强调了好几个“非常”,然后跟桃妖说:“很抱歉,你父母现在对你的所作所为,在你或者很多人的眼里看起来确实很严重,但构不成法律里的严重标准。”

  “比如……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胜诉的,有一位女士在年幼时被其亲生父亲侵犯长达十余年,最终其父亲因为强丨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方出狱后失去劳动能力时,将女儿告上法庭,希望女儿承担起赡养义务,法官便酌情考虑了这位父亲对女儿造成的伤害,驳回对方要求女儿赡养他的诉讼。”

  这位律师说完,现场的其他几位律师都看着桃妖,眼神里好像在说,看,人家那么惨,法律才终于站在她那边,现在她只是被父母辱骂殴打,并且不给她上学而已,情况还不足够严重。

  桃妖说:“难道就没有办法治这样的人吗?只能选择委屈受害者?”

  几位律师只能无奈的摇头耸肩说:“没办法,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如今被遗弃跟被虐待子女并没有胜诉的先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填补这些法律的空白,可能还需要加强司法力度吧,但目前只能这样,所以说很无奈,我们可能帮不到你。”

  这时有另一位律师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规避掉赡养父母这件事,法律规定只要儿女与其他人形成合法收养关系时,便无需承担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过……你的父母都健在吧?并且没有丧失抚养儿女的能力吧?”

  桃妖说:“他们都很健康,收入也不错。”

  律师只能遗憾道:“那就没办法了,你这种情况并不能满足送养条件,除非你不是亲生的,还可以操作一番。”

  “送养?非亲生?”桃妖若有所思。

  原本它以为能通过法律完成任务,但现在看来得换个方式。

  律师们见它平静地接受无法规避赡养义务的事实,出于同情,开始给它支招,让它有办法安然度过未成年这段时间。

  “小姑娘你也别觉得害怕,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法律没办法帮助你,但还是有很多其他方法的,比如找警察、找街道办、找妇联、找学校,你不要害怕麻烦他们,只要你的家人敢虐待你,你就轮番找他们帮忙,甚至可以找媒体曝光他,将事情闹大让他们没脸,不敢再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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