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子。
随后肯定就是侧身拌摔,将人扔出去,所以,多数时候,都会是两个人胳膊纠缠角力,努力不让对方有抓住自己身体内侧的机会。
不过,还没等元朗高兴,李破又退一步,与此同时,双手抓住元朗的手腕,往下一压一转。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动作,让元朗身子一下就失去了平衡,手腕更是剧痛。
咝,疼的元朗抽了口凉气。
这个时候,便已经完全进入了李破的节奏,直接将元朗的手掰成了鸡爪状。
但这并不算完,选择却多了起来。
李破随即顺着元朗的冲势半转身体,往下一抡。
用不了多少力气,元朗几乎是身不由己的,像耍杂技一般,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吭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即便下面有草垫底,元朗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摔的闷哼了一声。
而其手臂,还在李破掌握之中。
这个时候,按照后来的套路,会接着扭转对方手臂,进行下一步的打击,而经这么一折腾,估计一条胳膊也就废了。
这是后来柔道中的技巧,后来的军人对练的时候,很常见的一种攻击手段。
但这是演练,李破随即放开了元朗的胳膊,将他一把揪了起来。
然后开始讲解,“看见没有,这只是借力用力的一种技巧,稍稍手重一些,就能致人伤残,而这也只是最轻巧的手段了。”
“还来不来?”
“再来。”
元朗揉了揉腰,看了看地上的枯草,估计是在嫌这草铺的太薄了些,而且他还有点不太明白,刚才那么大的一个动作,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的做出来的。
李春已经在旁边眉开眼笑的拍起了巴掌,看那样子,只差叫上几声,揍他,狠狠的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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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对练(二)===
第二次相对,元朗已是不敢轻动。
刚才那一下,摔的重到是其次,手腕子被折的真的很疼啊。
其实,他很像喊上一句,耍赖,因为小时候和哥哥们打架,他力气不成,所以最常用的就是掰人手指,急了的话,还会咬人胳膊。
掰手腕和掰手指在他看来都差不多,属于无赖伎俩,算不得光明正大。
不过,他也没太好的办法,隋人在刀弓上的研究,远远胜于拳脚,没办法,这年头带刀的人极多,自然而然,大家的功夫就都下在了刀枪上。
只有天下承平,官府自觉不自觉的开始禁武的年代,人们才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拳脚上。
所以,元朗再次上前动手,也还是选择了近身扭打。
这一次,他手臂伸展的不敢那么开放了,存下的力道也就更足,几乎是合身扑上上来。
李破这次也变了花样,在一步左右的距离上,只是轻轻一按元朗的左臂,顺势一转,两个碎步,便来到元朗的身后。
与此同时,胳膊一圈,便勒住了元朗的脖颈,双膝微微一曲,撞在元朗的膝弯上。
这种勒技,只要被扣死,除非被勒住的人气力恢弘,或手里有匕首向后攒刺,不然的话,几乎无解。
元朗当即就跪了,这样被人压在身后,死死勒住脖子,李破只是稍稍用力,便勒的他呼吸困难,脸色迅速涨红了起来,手舞足蹈,挣扎片刻,更是翻起了白眼儿。
李破随即放开,再次给李春现场教学。
“看见没有,脖子这地方,最是脆弱不过,跟人厮打时不要怕,只要找准机会,像这样勒住别人的脖子,轻则可令人窒息,重则随时可断人颈项。”
倒霉的元朗捂着脖子咳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没半点吹嘘,武艺这东西,试过了也就知道了。
这等凶险,却又简单至极的近身扭打技艺,甚至可以让一个普通汉子,在极短的时日内,便能成为一个杀人夺命的活阎王。
“还来不来?”
此时元朗已经彻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来的男儿,从来输人不输阵。
“再来。”
这一次,元朗发了狠,刚一站定,就闷吼了一声,直接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蛮凶狠的人,李破也见过。
发狠可赢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着不动,身子随即向前倾斜,让对方无法发力将他抱起来,顺手就又圈住了送过来的脑袋,完美的“断头台”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钻进了窄洞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将脑袋从中抽出来,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处,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渐渐困难了起来。
李破放开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蛮力在面对真正的杀人之术时,最是无用,记住,对敌之时,千万不要慌,越是冷静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机会。”
“还来不来?”
“再来。”
李破也乐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这次让你见识一下咏春寸劲。”
这一次,和之前的区别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敌,充满了后来军队实战格斗的风格,而咏春拳,要好看的多,却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制服对手。
啪的一声,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剧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脑袋,感觉到了头晕。
咏春走的永远是直线,也永远是面对面接触敌人,永远不迈大步,胳膊永远收着,所以这让它的动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带了些扭捏,但实际上,它配合着独特的呼吸以及节奏和发力技巧,却是成为后来拳法中极为刚猛的一种拳术。
这次,元朗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了,挥拳,直接被架开,同时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还没抬起来,已经挨了一脚,身上又被打了两拳。
噼里啪啦作响,元朗完全替代了咏春木桩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晕头转向。
元朗觉着,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从没有哪一天挨过如此多的拳头,而且,打过来的拳头,还有越来越重的架势。
响动也从啪啪的脆响变成了嘭嘭的闷响。
元朗越来越是心寒,终于就地一滚,连连摇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时却是浑身通透,他也从来没用咏春这么打过人,这么好的靶子,真难得,可惜,还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桩那样从来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时,躲在马厩门口,探头探脑已经有些时候的老头,也是呲牙咧嘴。
有点心疼儿子,自己打骂可以,别人打了却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笑口常开,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顺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怀绝艺。
这小子徒手伤人性命,可以称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头看来,有这样的本事,天下已是尽可去得,不说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长安,也定会让名门子弟趋之若鹜。
但如今,却只在这马邑郡府当中,成了个小小的养马之人。
老头暗自叹息一声,想及这半大小子的身世来历,也只能说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过想想也是释然,也只有这样的身手,也才能带着个妹子千里跋涉,从扶风到得马邑,不然的话,路上也许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过后,老头心情迅速转好,本来将儿子弄来马邑,是想着让他跟着自己养马,不想,因缘巧合之下,却在这里碰到了好的老师。
家族秘传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门本事了呢,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头乐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平缓的开局,评区评价还不错,但北雄的成绩却有点不如人意,阿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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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呼朋===
晚间,四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经过一天的操练下来,胳膊腿都轻飘飘的,连吃饭都有点用不上力气了。
晚饭过后,李破又叫他们两个活动了下身体,拉伸筋骨之外,也放着第二天一觉起来,动弹不得。
直到月上栏杆,元朗才拖着步子,到了屋子里,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了。
老头却已经等了小半天,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分外来气,当然,也有点心疼。
不过还是揪着元朗打问,“学到什么没有,李大郎教授的怎么样?”
元朗哼哼两声,“不晓得。。。。。。”
“嗯?”老头有点炸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过到底挨过师傅的打,也教过人,知道自己有点心急,一天的功夫,确实短了些。
再想问的时候,那边呼噜已经打了起来,老头也没辙,只能生着闷气,给儿子脱了靴子衣服,盖好被子。
自己到床上,一边运着气,想哪天找机会揍这不长进的小畜生一顿解气,一边琢磨着,为了这小畜生,看来过上两日,应该再找两个人过来了。
干活和习武,可不能搅合在一处,在关西人眼中,孰轻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渐渐变得单调了起来。
马厩里多了一匹马,那是郡太爷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骑。
老头也很是雷厉风行,只过了一天,马厩里就又多出来两个马夫。
两个新来的马夫都是过了三十的年纪,养马的本事只能说差强人意,干起活来到是勤快麻利,在老头指挥下,很快接手了马厩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个小的彻底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脱离了出来,只顾着在李破带领下,打熬身体,练习那些后来军人们的智慧结晶。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让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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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消息===
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